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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王爷与俏爱妃 (疯沓)


  赵凌总觉得乌家的一双儿女特别有意思,女儿酷爱舞刀弄枪,骑马射箭,天天做男子装扮,整天跟他与洛溢一帮皇亲国戚混迹在军营。儿子却天天对着镜子摆弄妆容,跟丫鬟讨论穿哪件衣服比较好看,他做得一手好菜,弹得一首好琴,最喜欢大红色,偶尔还穿着女裙出没在烟花之地。
  这两位的豪言壮语,更是惊人,乌婉大小姐说此生她只娶不嫁,而乌岚小少爷说此生他只嫁不娶。他们说这话,是在先帝五十大寿的寿宴上,文武百官皇亲国戚全当是童言无忌,一笑了之。那时候,不光赵凌,连他老爹先帝,都经常开玩笑的说,乌家两个孩子,是不是生错了性别。
  二十年不见,乌岚的妆容更加浓厚了,大红唇跟他大红的衣衫非常吻合。大红伞下,他安静的坐着,遥望远方江水,时而端起茶水抿一抿。
  洛溢走过去的时候,乌少爷揉揉眼睛,还以为自己看错。他与身边两个打扇子的丫鬟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之后,忽的站起来,几乎是一路狂奔着扑过来。
  洛溢侧身闪过,乌岚没刹住,扑倒了洛溢身后的赵凌。
  “对……对不起哦……”乌岚爬起来,又想扑一次,宁庄的剑直接把他隔绝出三米之外。
  乌岚并不认识是十三皇子,只当赵凌是洛溢带着的小厮。赵凌摔的腰疼,还没好利索的后背又火辣辣的,真是服了这小屁孩,三十多的人了,还跟二十年前不差,见到洛溢就两眼放光,崇拜的不行。
  想想,乌家小少爷崇拜的对象,除了洛家王爷,还有一个他。
  “三哥哥啊,三哥哥啊,三哥哥来乌苏看潮,怎么也不知会我一声?我都没来得及精心打扮,这个样子,是不是吓着三哥哥了?”说着,乌岚就让身边打扇子的小厮搬凳子来。
  三哥哥……赵凌还挺怀念这个叫法的。当年他们年纪相仿的几个世家贵族的孩子,在玄乌阁学艺的,一共有七个人,按着年龄,洛溢排第三,他排第七,那时候乌岚年纪很小,只有蹲在门口吃手指头的份儿,总叫他七哥哥,叫洛溢三哥哥。
  二十年过去,他们七个死的死,残的残,疯的疯,也有扶摇直上大鹏展翅的,比如太子赵起登基做了大梁的靖安皇帝,比如太子伴读洛王府世子洛溢世袭爵位,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朝中肱骨。
  “三哥哥,你什么时候走啊?回梁都吗?我跟你一起回去好不好?我也很久没去宫里看我姐姐了。”乌岚拖着凳子靠过去,但他与洛溢之间,隔着赵凌。
  不是赵凌愿意坐在这里,刚才搬来三张凳子,洛溢选了中间一张,宁庄抢了左边的,只剩下右边的给他。
  乌岚离着这么近,脂粉的香气比苏妃娘娘的还要猛烈,熏得他恶心。
  乌岚一双涂着红色眼影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赵凌。
  “你……是……谁?”他越看越吃惊,“你是三哥哥的新收的男宠吗?”
  男宠你大爷!赵凌真心服气这位大梁首富家的太子爷,不学无术到一定境界,如果燕子阁是他接班,用不了几年就能把家产败干净。
  “赵敛,十三皇子。”洛溢淡淡的介绍了一下。
  闷葫芦的确变了,换做上辈子,他压根就不会搭理乌岚。
  乌岚恍然大悟的样子,“难怪,难怪,他长得真像七哥哥!都说外甥像舅舅,侄子像叔叔,一定是皇上亲生的没错。可我从没听姐姐说过,宫里有个十三皇子。去年皇后生辰,我倒是见过过邝家贵妃生的十四皇子跟十五皇子,长的都没他好看。奇怪了,他长得这么好看,我怎么就没注意过他呢?”
  赵凌倒是可以回答,每次皇宫内有重大集会,十三皇子都会低着头猫着腰,浓缩成一个纸片人,生怕有人发现他的存在,尤其是宫中几位有势的皇子。
  只听堤岸上面一片惊呼,穆江泛起微小的波浪,一层连着一层。每年来看景的人都知道,这是乌苏大潮开始的前兆。
  “皇子弟弟,我们换换位子怎么样?”乌岚趴在赵凌耳边说,“我给你一千两银子,外加我燕子阁今年新款花样的布料随便挑。”
  如此优厚的条件,赵凌当然非常愉快的接受了。
  他假装肚子疼要去茅厕,成功离开了自己的位子,等他在茅厕假装蹲了半刻回来后,乌岚迷弟非常默契的坐在了他的位置上,说什么他听不见,但洛溢不爱听是肯定的。
  赵凌趴在栏杆上,想当年,他以捉弄闷葫芦为乐,经常故意惹的乌岚哇哇哭,然后扔给洛溢去哄。洛溢虽然脸黑,但碍着乌家的面子,勉为其难的把乌岚抱在怀里,像模像样的一边摇晃,一边讲特别无聊的故事,无聊到乌岚小朋友听一会儿就呼呼大睡。
  他远远看见江天相接的地方,升起一道白色的线条。
  大潮将起,人们向前拥挤,迫不及待的观赏着一年一度的难得景致。祭祀的贡品已经都运到了龙船上,就等最高的潮水涌过,早早侯在堤岸上的纤夫们放下拴住船身的揽绳,让船被大浪连同贡品一起卷进江底。
  乌苏人信奉水神,每年大潮的祭祀都有其重视,打仗的时候乞求和平不死人,不打仗的今天,众人双手合十,虔诚的低着头默念着,祈祷风调雨顺,阖家平安。
  一人之高,两人之高,三人之高,一波比一波汹涌。潮水不断的猛扑堤坝,急速褪去,又迎面上来。像湛蓝的带着白色小花的帘布,随着狂风不断的轻卷。堤坝远远不足潮水的高度,岸上不少人,已经被打湿了衣衫。
  赵凌这边有大红伞,遮挡住冲上堤坝的飞溅潮水,乌岚有经验,早早的叫人调节了红伞面的朝向,略向前倾斜,既没有遮挡视野,又阻隔了水花。
  巍巍山河,天地奇景,潮到最高,有数十米,弄潮儿穿过潮水,站在龙舟的最前端,击着大鼓,喊着号子,顶着大浪狂风艰难行进。
  龙舟被浪花顶到最高,又忽的落下来,激烈的冲撞险些将龙舟上的人翻下船身,弄潮儿拖住绳索,脚下龙舟如同桀骜不驯的马匹,起起伏伏,紧接着涌向下一个巨浪尖顶。
  乌岚激动的站起来,“好样的!”
  他一句好样的夸赞,身边的管事连忙用纸笔记下来,是要给赏钱的,这是乌家的规矩——千金散尽还复来,从不吝啬花钱,花的越多,挣得越多。
  乌家起源于乌苏,最早是乌苏的大地主,战争年代跟了赵家先祖打天下,之后举家迁往梁都,生意越做越大,为大梁第一皇商。乌家家主生时不怎么回来,管理祖宅的都是乌家旁支,但死后会埋在乌苏郊外的祖坟里,落叶归根。
  赵凌深吸一口气,因为洛溢堵在心里的小郁闷,随着潮水涌向远方,再不出现。自己的仇恨与这天地万物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上辈子没想明白,好在这辈子明白过来。
  他得感谢洛溢,经过这个地方。
  半个时辰后,潮水渐渐落下去,堤坝上的人意犹未尽,迟迟不走。乌岚甩了甩他的大红袖子,说,“三哥哥,十三皇子,你们还有要去的地方吗?我陪你们,乌苏我最熟。”
  赵凌问,“乌苏的胭脂酿据说很不错,能不能送我一坛?”
  “兰英楼啊,我做东,请你们喝酒,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好。”
  洛溢没有拒绝,乌岚欣喜若狂,长这么大,这是洛溢第一次没有拒绝他请客。
  乌岚立刻招呼下人,前去给掌柜打个招呼,兰英楼是乌家的产业之一,自己是老板,卖给谁他说的就算。胭脂酿一年只卖十坛,是乌家的规矩之二——物以稀为贵,越好的东西必须限制数量,如此才显得金贵。
  赵凌上辈子从乌家小姐那边蹭到不少,却始终没有把酒方学会。乌婉常说酒是有性格的,酿制的人性格不同,酿出的酒也不尽相同,他年少轻狂,恣意张扬,缺一份沉静与忍让,自
  然是酿不出胭脂酿的完美味道。
  他要酒,除了想喝,还有一层原因。赵敛想过继到洛王府,绝非空穴来风,洛王府到现在没有继承人,文武百官给他大哥的压力应该不小。洛王府长军权,从皇族过继,是最保险的办法。所有皇子,尤其是母家不显贵的皇子,都在考虑之列。
  本来他以为,自己断袖行为足够洛王爷对他敬而远之。可一路上,洛溢对他还颇为照顾。万一一道圣旨下来,洛溢大有可能凑合将就着。
  要洛溢抗旨,必须做足洛溢最讨厌的事,继而成为洛溢最讨厌的人。
  哭包,胆小,酗酒,□□。
  上辈子的经验,洛溢滴酒不沾。究其原因,得归咎于他老爹老娘的不幸婚姻。老洛王爷有个青梅竹马的白月光,却阴错阳差的嫁给了别人,他也因为家长逼迫,娶了并不爱的洛溢他娘。
  婚后两人相敬如宾,偶尔做做床上运动,在外面人看来幸福美满。但老洛王爷始终放不下他的白月光。起初他还经常收到白月光的来信,有了洛溢之后,白月光的信就断了。于是,他就借酒消愁,每天都喝的不省人事,呼呼大睡一觉到天亮,逼着洛溢的娘守了半辈子活寡。他们洛家,也只有洛溢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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