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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王爷与俏爱妃 (疯沓)


  等洛溢走后,赵凌招招手,“小庄,一起吃。”
  眼前晃过皎洁的白光,剑锋削掉了他半根头发,刚端起来的酒杯竖着被劈裂,流下满手都是酒。
  不吃就不吃,这么凶做什么?这是在他面前显摆剑术吗?洛溢拿他当世子,宁庄只会吓唬他,又不敢真的拿他怎么样。
  赵凌舔了下指头,是酒。
  洛溢刚刚喝的,是酒。
  “发什么呆?”乌岚的手挡住赵凌的眼睛,他送洛溢回来,就发现十三皇子保持吃手的姿势,盯着桌子上只剩下一根刺的红烧大黄鱼。是因为刚刚与宁侍卫吵架了吗?乌岚继续吃自己的,然而,半柱香后,十三皇子还是这个姿势。
  就像会眨眼睛的泥塑。
  “乌岚,你给洛王爷倒得是酒。”赵凌的心脉,已经从刚刚的排山倒海,恢复成一贯的清寂无波,“还是烈酒。”
  乌岚没反应过来,“酒?”
  赵凌指了指被砍成两段的杯子,“我记得,洛王爷滴酒不沾。”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乌岚掰着手指头数,“我记得小时候,三哥哥的确不喝酒,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三哥哥就不再理会他发的誓言了。皇上不让他喝,他在人前不喝,但在我这里,会偷偷的喝一点。”
  乌岚还说了许多话,但赵凌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他自以为很了解洛溢,可二十年过去,他的一切了解,似乎都不对不上。
  重生回来,自他遇着洛溢开始,洛溢从没有把他故意为之的惹是生非放在眼里,或许年纪使然,洛王爷已经没有那个心力,与个二十岁不到的毛孩子斤斤计较。
  时间的车轮滚滚向前,乱世终结,天下太平,血雨杀戮之地成为遗迹,遗迹之上,村落城镇林立而起,百姓臣民安居乐业。他们七个人在玄乌阁中的鸿鹄之志,正在一个又一个的实现着。
  二十年,沧海桑田,物是人非。闷葫芦变了性情,大哥变了心,乌大小姐变了模样,蔺丫头变了胸襟,萧鼻涕变了才气,连他手把手抱过教过的孩子乌岚小少爷,都变成了能操持乌家家业的一家之主。
  只有他没变,他从三千刑刀下的乱臣贼子,一下子蹦成了个的混吃等死的断袖。他的时间,是停滞的。他还停留在过去,还停留在二十年前。
  他还是十八岁壮志未酬的年纪,而他曾经有过交集的人,都不再年轻,已经经历了二十年时间的打磨,在繁复又无奈的琐事中,熬到了四十好几的中年。时间磨平了棱角,磨干了血性,留下的唯有适应,以及对不合理之事的隐忍与包容。
  想想这几天,自己的所作所为,赵凌自觉好笑,也难为了洛溢了,在一边看戏,还忍着不说破。他故意惹祸的心思,洛溢早早看得出,当然也不会在乎,因为他认定了赵敛最适合做洛王府的世子,最适合做他洛王府的继承人。
  没有母家外戚,除了梁帝与洛王府,十三皇子在世上没有任何的依靠,唯有如此,才能做到对赵家皇族的绝对忠诚,将来由他继承的洛王府,才能对大梁皇族绝对忠诚。
  合适到洛溢可以不计前嫌,可以忍耐恶心,可以包容断袖。
  赵敛真是交了狗屎运。
  洛溢是骑马回去的,把马车留给了赵凌。赵凌谢绝了乌岚亲自送,他想在马车上清静清静。
  如洛溢所想,洛王府世子之位。赵敛合适,但他赵凌并不合适。
  洛溢此去边境,他十有八九会被暂时送入宫中,且在凤栖宫的可能性最大。他实在是不想对上蔺丫头那冷若寒霜的脸。
  他不指望洛溢能带着他,万一打起来,连自保能力都没有的人只会拖后腿,洛溢还得分心照顾他。
  秋猎,是他离开的最佳时机。


第16章
  赵凌回去时,梁帝与萧丞相已经走了,赵凌与两大国家领导人物,完美的错了过去。
  静心湖边,洛溢淡淡的说,“过来。”
  赵凌自然得乖乖过去,即使他困得要命。
  洛溢扔了把剑给他,说是梁帝送来的,让他好好练武。赵凌明白大哥的意思。漠北洛家军统帅,是伴随着历代洛王府世子之位,一起传承的。统治军队,与当一府之主,有本质的区别。拿不出真本事,人家根本不服你。
  他正缺一把剑,作防身之用,赵起的礼物送来的恰到好处。
  “走吧。”洛溢跟使唤小狗儿似的呼之则来挥之即去。
  赵凌转身就走,毫不留恋。
  天色太晚,赵凌着床就睡,睡得很香。他的梦总是美的,梦的都是他上辈子锦衣玉食的时候。
  那年,六岁的太子赵起,跟不足三岁的七皇子赵凌,作为赵家皇族送去玄乌阁受教的皇儿,正式拜玄乌阁主宫俞为师。
  那个时候,阿成也还是四岁的小孩儿,仗着是师父亲生的儿子,早入门几年,举着把破木剑,整天显摆自己是锄强扶弱的大侠,还说剑是大侠的象征,没有剑,就成不了大侠。
  赵凌最初的梦想,就是当个大侠,不是锄强扶弱为民除害那种,而是仙风道骨的那种,占一个山头做老大,带一帮徒子徒孙,修炼绝世武功,抓只大妖怪做成长生不老药,孝敬他父皇长命百岁。
  他最喜欢披着一个白床单,在彩月宫里来回转圈,自觉飘然超脱的很。洛溢就总直白泼他的冷水,说他那么打扮,不像大侠,比较像鬼。
  当他听宫成说,剑才是大侠与非大侠的区别时,做梦都想要一把属于自己的剑,求师父也给他做一把。终于,苦等了两个星期,赵凌有了人生中第一把属于自己的木剑。他万分高兴的欢呼,终于成了真正的大侠。师父师父,我成大侠了!
  师父的面庞上,始终挂着慈祥的笑容,赵凌记得那张脸,记得师父送他剑时候说的话,“侠在心中,不在剑上。”
  “侠在心中,不在剑上。”
  师父。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赵凌的梦逐渐的模糊开去,陷入到寂静与灰暗之中。
  书房里,洛溢拂去赵凌眼角的泪痕,把赵凌踢到床下的被子,重新盖回赵凌的身上。
  ……
  几天,十三皇子乖乖的在自己小院子里练剑,虽然比划的毫无章法,但总算让洛王府的下人们松了一口气。
  在树枝子上睡午觉的宁庄,实在看不下去了。
  “胳膊直起来,你这绣花呢?”他一个石子扔过来,打在赵凌的后背。
  赵凌在洛王府的地界,当然不能耍在玄乌阁学的剑诀,但闲着无聊快长毛了,想想,就把剑诀倒过来比划起来。在宁庄看来,自然是凌乱不堪。他收住剑,仰脸与宁庄说,“要不,你教教我?”
  为了不给洛王府丢人,宁庄竟然真的自告奋勇的当赵凌的老师。
  赵凌巴不得,如此他可以顺理成章的用上辈子学过的剑术,而不会被怀疑了。理由是……宁庄教的。
  一下午不到,宁庄就后悔了,他从没教过武学天分这么差的学生。左右不分,前后不分,手脚还不分。
  “要不,你给我几本剑诀,我自己练?”赵凌提议。
  宁庄果断答应,迫不及待的把十三皇子驱逐出师门。
  “别忘了两日后的秋猎。”宁庄走前,提醒说。
  赵凌哪能忘,昨天傍晚,做衣服的裁缝还专门给他量了尺寸,说是王爷吩咐,给他做几件猎服。大梁的贵族,人人都有几件专门打猎穿的服装,是兽皮做的,比禁卫军的铠甲军服软许多,略有防御的效果。裤角束紧小腿,骑马方便。
  他把攒下的银票,收到秋猎带去的包袱里。大哥给的剑,他也想带着。
  此去路长,他打算先去西都城郊的薛家祖坟,拜祭舅舅与几个哥哥,再西行至回生谷,买上几坛好酒与九泉之下的兄弟们痛饮,最后越过边境,去燕国游玩一圈。等洛溢与大哥,对他彻底绝望,不再花心思找他后,他再回来大梁,找个山清水秀的小村子,碌碌无为的过完属于赵敛的一生。
  两日后,秋猎如期而至。
  秋猎是梁都贵族每年固定举办的娱乐项目,为期十天,除了老幼病残,所有的皇贵族子弟,都会积极踊跃报名参加。
  皇帝本人,也会亲至猎场,射下第一只猎物,剥下皮毛,制作成肉干,作为不久后丰收农祭大典的贡品,而皮毛,则会当作奖励,赐给本年度秋猎场上表现最优秀的子弟。
  洛王府的马车,大摇大摆尤其显眼的行驶在山路上。
  这片群山,有许多名字,最近几百年较为公认的有三个。皇家贵族称为龙腾山脉,据说是某任皇帝在山上看到了金龙驾云,之后就飞升成了神仙。文人墨客称之为墨痴山脉,据说有个画家非常痴迷着山中的景色,终日在山林中作画,最终化作一块石头,也就是最高峰峰顶那一块很像人形状的石头。百姓们则称之为父母山脉,以表达他们对群山赐予他们食物泉水,以及盖房子用的木材等等衣食住行之物的感激之情。
  秋猎年年有,所以皇家修了专门的一条入山通路,虽然也是泥路,但比山里人走出来的野路宽阔,可走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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