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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手!这是你师弟啊! 完结+番外 (竹浅)


  用怜悯的眼神看了小少爷一眼,洛书借着变高的视线继续打量四周,期间小少爷吵得乱七八糟、恨不得把屋顶吵下来,那角落的孩子却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面无表情地缩在那里,仿佛对未来可能存在的一切都已经认命了。
  洛书在观察之后,差不多明白了他们处在什么境地。他们大致是被从各地用不知道什么手段收来的孩童,现在是要先去去他们的锐气。
  去其锐气,拔其傲骨,灭其希冀,乱其心智,毁其前程。
  等到有獠牙的狼被驯化成一条狗,那么他们离被出售的日子就不远了。
  想到这里,洛书突然想起了从醒来开始就感受到的浓烈违和感来自哪里。
  小少爷。
  他特地换上在崖底那身已经被缝补到看不出原本模样的衣服,装作晕倒在了南风馆的后门。他初到此处,自然不会被查出背景,只会让人以为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南风馆这种“不问而取”的事情可做得多了,发现他如浮萍一般无根无基怎么可能放过他。
  但是这个小少爷一看就出身不凡,怎么可能被南风馆接收呢?
  还是说南风馆已经猖狂到了这种地步?
  洛书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那边的小少爷估计再怎么叫下去也不会有人搭理他,转而开始喊饿,没一会,就有一个九尺大汉端着一大碗白饭进了房门。
  看来竟是专有人守在外面。
  不过三个六岁左右的小孩子,为什么竟要有人专程看管呢?
  是说他们三个带来的利益远远超过雇佣一个人看管他们的费用?还是他们三个对南风馆来说十分重要?
  洛书心下疑虑,面色不显,看那大汉又掏出了三个只有成年人半个巴掌大的小碗,然后从大碗里胡乱的挖出来一点,也就装满了半个碗那么多。别说洛书了,这么一点饭,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六岁孩子都吃不饱。
  小少爷立刻原地爆炸,把脚跺得哐哐响,“你就给我吃这种东西?喂猪都没猪吃!我要吃十里香的酥皮烤鸭,清炒芦笋,蟹黄小笼包……再加上一碟桃花糕!”
  小少爷报出了一大串的菜名,听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大汉听了冷笑一声,道:“小少爷,你还当着自己是龙府的小少爷呐?想吃十里香,等到你把恩客伺候好了再说吧。现在就这些,您爱吃不吃!” 说着把裂了一道缝的小碗往小少爷面前重重一放。
  小少爷把牙咬得咔咔响,伸脚把白饭一脚踢翻,瞪着眼睛大吼:“你怎么敢这么对我!你知道我爹是谁吗?我爹一定会杀了你!一定会杀了你!!”
  洛书挑了挑眉,没想到这个小家伙虽然骄纵,但其实被教养地很好,生气了连骂人都不会,翻来覆去就是这几句话,听得他尴尬癌都犯了。
  大汉看着洒在地上的白饭也不生气,伸手把碗收走了,道:“你还以为你爹会来找你吗?”
  说完了再也不搭理小少爷,给角落里的孩子盛了半碗饭,然后走到了洛书面前。洛书内功一转,小脸立马变得煞白,在阳光下好像透明到要消失了一般,一双眼睛也黯淡无光,好像下一秒就要闭上眼睛,再也醒不过来。
  大汉心里一惊,这可是这次用来压轴的,可不能在他手里出了什么闪失!连忙把洛书拉过去翻来覆去地看,怎么也没看出来毛病,直到洛书的肚子超级大声地叫了一声。
  洛书:道理我都明白,但还是……神特么的尴尬。
  洛书本就是习武之人,虽然抗饿能力强,但是吃得也多,现在到了饭点,还真是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胃。
  胃:怪我咯?
  大汉看着好像下一秒就要死翘翘的洛书,难得地犹豫了。虽然主家说要饿上这几个崽子几顿,但是这个好像再饿就撑不住了,要是死在他手里,十有八九还是他的事,他可赔不起这棵摇钱树。
  大汉想了想,给了洛书冒尖的一碗饭,可这一碗也多不到哪里去,给洛书塞牙缝的都不够。米应该是发了霉的,吃起来有一股怪味,不但夹生,里面还夹杂着小石子和没有脱干净的麦壳,拉嗓子得狠。碗是木头做的,很厚实,大概是为了防止有些性子烈的要摔碎了碗,拿着锋利的瓷片割腕。
  洛书双手双脚还被绑着,吃饭非常不方便,但是大汉丝毫没有给他们解开的意思,洛书也就不再管,就着别扭的姿势端起碗一口闷下去,面不改色地吐出了一颗石子。小少爷说的没错,这米还真不是人吃的东西,真特么难吃。饶是他在崖底吃糠咽菜外加被系统商城里的食物荼毒,对这个味道的接受度也无限接近于零。
  但是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饿晕的人,就挑剔不得许多。洛书默默给自己打气,然后夹出了一条死不瞑目的虫子。
  ……
  犹豫了一瞬,还是把它丢在了地上。
  罪过罪过,看来还是他道行不够。虽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依旧不给面子地继续叫。洛书只好又把期待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心里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怎么就反过来了呢?早知道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可能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手动再见】。
  幸好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继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红色小虫子,洛书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挑战,难度已经超过了“选择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真是一道送命题。
  ***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见的?!”
  百骨知看着手里的纸,听着下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楼主,此人是属下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情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踪九年,一朝回来就以雷霆手段肃清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满是崇拜与尊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赶快上报,但依旧认真地回答了。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还有哪个南风馆?
  虽然百影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受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散发的、几乎凝成实质的压力。
  这个孩子看年龄大约五六岁,楼主如今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测的那样……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
  “是。”


第9章
  阳光慢悠悠地从窗框边消失了,小少爷已经饿到没了力气喊叫,洛书尽量节省着体力靠在桌子旁边,角落里的孩子一直没有说话,若不是洛书能听见他的呼吸声,恐怕会以为小孩出了什么意外。
  古人一日两餐,谓之“朝食”、“夕食”,之前那顿“有肉有饭”的便是夕食。所以哪怕现在饿到两眼昏花,今日也已经不可能会有下一顿饭了。之前被小少爷打翻的白饭还洒在地上,被大汉踩过一脚,印出了一个脏兮兮黏糊糊的脚印,之前不屑一顾的白饭现在彰显出了诱人的香气。
  那白饭是刻意不收拾的。
  若没有猜错,接下来几天都不会有吃的了。
  小少爷没了气力大声吼叫,却一直在小声嘟囔,在寂静的、饿到让人暴躁的夜晚让人格外烦躁。但是洛书却狠不下心来去呵斥这个被骄纵坏了的孩子。明明昨天还锦衣玉食做着高高在上的小少爷,一睁眼却换了天地,从云端跌倒泥土,恐怕连一个成年人都无法接受,更何况是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孩子。他不这样发泄自己的情绪还能怎样呢?
  只是洛书能不在意,却还有别人被打扰到不耐烦。
  “哐”的一声,薄薄的木板门被轰然踹开,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刺破夜色,“哟,谁家的小老鼠在吱吱叫啊?”
  洛书极好的夜视能力能让他借着月光看到来人的样子,他身材瘦削干瘪,脸上积压着厚厚的皱纹,腰身微微佝偻,头发花白,看上去大概在五六十岁左右,但是周身气血十分旺盛,胜过二十来岁的小伙子。
  看来是个练家子。
  不只如此,洛书还注意到这人脸上白净无须,声音尖细,明明是男子,却无意间流露出属于女子的神态,看起来竟是个阉人。
  来人说话带着笑意,乍得一看让人从心底里感到亲切,但是那双小眼睛却透着一股子冷然淫邪,他动作粗暴地将小少爷从地上拽起,笑眯眯地说:“小少爷,您还当自己在龙府呐?你也不看看咱们南风馆是个什么地方,都是卖屁股的玩意儿,做出这幅样子给谁看啊?”
  “南、南风馆?”小少爷睁大了眼睛,接着剧烈挣扎了起来,“我怎么可能在南风馆你一定是爹的对头来吓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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