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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手!这是你师弟啊! 完结+番外 (竹浅)


  青丝三千如瀑,朱唇不点而朱,明明是极尽妖艳的长相,却穿着一身书生青衣,鬓发束起,周身气质如青竹引风,又如花开彼岸,矛盾却如罂粟,令人见之不忘。
  洛晴见门口黑压压的人已经见惯不怪,木着脸点了点头,身后便有小厮前来将食客迎进门。
  不多时,一楼的大堂,二楼的雅座,三楼的包间,已经全都坐得满满当当。洛晴下意识地捏了捏后颈,今天的账本要算到什么时候啊……
  方思远求师洛书,没想到高人教了自己半个月就不知所踪,每天苦哈哈地跟着洛晴打下手,晚上就打打坐,时不时打着打着就睡了。洛晴看着方思远过了两个月才练出的一点点内力,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在南风馆迎来往送,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练武天赋如此之差的人。
  好在方思远韧性耐力绝佳,不耻下问,倒是并非一点进步都没有——毕竟是寒窗苦读的秀才,连这两样品行都没有,纵使天资聪颖,想必也无缘科举。不过洛晴每每看到方思远放着自己的天赋不用,去学不擅长的武功就十分痛心。
  洛晴被卖到南风馆之前,在生母去世之前,也是家里备受宠爱的孩子,在学堂中也是经了几年苦读,他生来聪颖,本来将自己未来的计划规划得妥当,谁料计划赶不上变化。
  手中的圣贤之说换成了闺房话本,耳边的竹林风声换成了靡靡之音,他本以为此后就此终老,谁知否极泰来。
  因此,他对方思远羡慕得紧。
  可是又谁知,方尚清对洛晴的一身武学天赋也极为眼热。
  洛书当时想着教一个也是教,带两个也是带,就顺手教了洛晴。虽然已经错过了练武最好的年纪,不过洛晴的进展飞快,令方思远艳羡不已。
  两人每每谈论,两厢叹息。
  不过是究竟如何,谁又说的清呢。
  醉仙楼的食客来了又去,排在外面的队伍却越来越长,苦苦等待一番被叫到名字的食客定然会眼前一亮,然后环视一周,仰头挺胸地随着小厮进门,就像是中了什么大奖。
  秋高气爽,然而一群人挨挨挤挤在大门口,竟然把人活活挤出一身汗,于是便有小厮端着盘子,端着的撑着绿豆汤或酸梅汤的杯子整齐地列着,被一杯杯送到食客手上。
  一身清爽。
  绿豆汤清甜,绿豆被煮开了花,入口糯糯,酸梅汤因为加了几味药材而略带苦味,酸甜之后的淡淡苦涩更令其添味。单单是这两道免了费用的饮品,便能让排队的客人一身疲惫尽消。
  杨家的二公子坐在马车里,撩起窗帘频频向外张望,然而迟迟见不得朝思暮想的人,端着饮品的小厮前来,习以为常地放下绿豆汤,却被杨二公子叫住。
  “小二,还有多少人到本……到我?”
  小厮面带微笑从容,不卑不吭,“还有一百零三人。”
  “还有这么多!”
  杨二公子面带菜色,向大门张望一下,道:“我出双倍……不、三倍的价钱,能让我提前进去吗?”
  小厮微笑着礼貌拒绝了他。
  杨二公子早已料到结果,长吁短叹。
  以杨二公子的纨绔脾性,当然不是没有动过直接将人抢回去或者自己硬闯进去的念头,但是在被教做人之后,就再也不敢了。
  况且……况且那人若是被自己强抢回去,定然会不喜的。
  杨二公子幽幽地叹了一声,伸长脖子往外看,突然被人拍了一下脑袋,仰头一看,当即大怒:“王二狗子!你干什么!”
  被称作王二狗子的男子头顶青筋一跳,“杨、二!”
  两人谁也不服输地对瞪片刻,同时别过了头。
  “你还在等你那美人儿呢?”王懿斜斜靠在杨迩的车厢旁问道。
  杨迩警惕地看他,“我告诉你王二狗子,人是我先看上的。”
  王懿摇摇头,这还是第一次看见万物皆为玩物的损友这么在意一个人,也不知道是福是祸,“得了你,我看中的不是那个。”
  杨迩思片刻,诧异地问:“不是,你说真的?是叫……方思远,长得虽然还看得过眼去,但是对你来说这有点太清淡了?”
  王懿笑着道:“吃惯了大鱼大肉,清粥小菜也别有风味。”
  杨迩皱眉,“又是玩玩?”
  王懿漫不经心地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两个男人,不玩玩我还要把他娶回家?”
  杨迩危险地眯起眼睛,“王二狗,方思远是客栈里的伙计,你别翻了船。”
  王懿挑眉,“放心,我肯定不会让你家美人对你印象不好的。结了婚还能和离呢,不过是交流一番,有什么?”
  杨迩还想再劝,却也不知该怎么说。
  当初他的想法也是与王懿一样,只不过相较于美色对声赌犬马更感兴趣,直到后来遇到他,才心甘情愿将从前的想法全部推翻。
  家里有大哥和小妹的孩子就行了,他想娶他。
  杨迩低头沉思,正回忆相见时的种种,余光瞥见了一只手,正将一只杯子放到他的小桌上。
  怎么这么慢?
  正诧异间灵光一闪,杨迩一把夺过杯子,低头一看,大怒,“王二狗!你又偷喝我的绿豆汤!”
  王懿一脸“我都喝进肚子里了,你能奈我何”的表情,杨迩与王懿再次陷入了互怼的激烈嘴炮战争。
  忽闻马车外人声鼎沸,两人齐齐抬头向远处看过去,隔着重重人群看不清晰,但是依旧能看见,有那么一行人,不必排队,长驱直入,直接进了门。
  众人:!!!
  杨迩差点从马车上跳下来。
  “为什么他能不排队直接进去啊!”
  不满的抱怨声四起。
  有人在人群中喊了一嗓子,“为什么?因为那是这是醉仙楼的楼主啊。”
  ……
  洛书惬意地伸了一个懒腰,仰头看门口提着“醉仙楼”三个大字的匾额,笑得心满意足。
  醉仙楼,我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洛书:红烧肉、黄焖鸡、醋溜鱼断醉酒梨、陶香素材滚豆腐、乳猪烤鸭白切鸡……我回来了!


第174章
  洛书一行人像土匪回家似的,在人前还勉强维持形象,等上了楼,一群人纷纷瘫倒,一动也不想动。
  每每长途跋涉之后,洛书就特别怀念现代的交通工具,哪怕马车被二零八八布置得极为舒适,哪怕他内力已经让他不畏寒暑,在精神上的疲惫是无法消除的,一回到家,洛书就把自己变成了一张懒洋洋的仓鼠饼,直到洛晴带着人上来送热水,洛书才从二维变成了三维。
  洛晴看见自己洛书的样子,木着脸习以为常,“掌柜的,热水好了。”
  洛书点头,也没有立刻沐浴,而是笑着看着洛晴,“这段时间怎么样?”
  “生意的话……”洛晴想起醉仙楼的盛景弯起了眉眼,然后脸又是一黑,“掌柜的,咱们是不是该多招几个小厮来,还有账房先生。”
  洛书想起门口的人群有些心虚地咳了一声,“不是有方思远帮衬着你?哎呀,别人家的账房都是害怕多出一个账房和自己分权,你倒好,天天撺掇着我多招。”
  洛晴脸色更黑,“在一个月之前有方思远帮衬倒是勉强够了,但是现在的来客人太多,人手已经不够了。”
  洛书摸了摸鼻子,心虚不已,当时他建立醉仙楼没想那么多,重建是为了让南风馆无家可归的有个去处,建成酒楼是为了实现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家里有酒店,想吃什么吃什么。
  毕竟醉仙楼在城外,承阳城中又不是没有酒楼餐馆,他以为不会有多少人千里迢迢地出城,就为了吃一顿饭——虽然他确实会……
  不过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么好吃,这点洛书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不料酒香不怕巷子深,醉仙楼的名声不过短短三个月就打出去了,而且力压周边城池一众酒楼食肆,成为文人骚客江湖豪杰必去旅行景点。
  洛书怀疑这里面有几个徒儿的手笔。
  然而并没有。
  挖来的大厨,失传的秘方,御膳房退下来的指导,洛书从现代带来的经过千年精进的酒制作方法……
  要是名声打不出去才是奇了。
  洛书想到这里,看着洛晴怨念的眼神,虽然每个月的月钱不少还有奖金,还是感觉自己在压榨劳动力,当即挥手,“招!明天就招工!”
  洛晴弯了弯潋滟的桃花眼,“好。”
  ***
  洛书泡在水里,惬意地伸了伸胳膊,任由温热的水烫去一身疲惫,他仰头向上大脑放空,零碎的记忆与计划像是碎片似的在脑海中随着蒸腾的热气沉浮。
  话说醉仙楼要不要扩建?洛晴说雅座和包间的预约的人都排到两个月之后了,扩建的话厨子够吗?对了,那群学徒也不知道学得如何了。
  洛书的手在水中晃了晃,溅起一片水花。
  先每人专精几个菜倒是也可以,但是连专精的菜都做不好,那还是别放出去了。
  也不知道这一个月过去学得怎么样了。
  洛书舔了舔嘴唇,开始期待起今晚的晚宴。
  ……
  “公子?公子你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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