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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业 (纪凌云)


  包厢里屏风后的八仙桌旁,背对他坐着一白衣人,高冠博带,衣袂翩翩。李公公的干儿子守在门外,李公公独自入内,那人听见阖门的声响,没有回头,从怀中取出一包扎好的牛皮纸,递给李公公,言道:“事成之后,你还是你的大内总管,你想要的应有尽有,想要知道的事,一字不差,四皇子不会怠慢你的。”
  李公公擦了擦额上不知是赶路渗出的热汗亦或是……他颤抖双手接过白衣人扔在桌上包扎好的纸袋,塞入怀中,说道:“老奴省得,只是……老奴多嘴问一句,我那儿子如今过得好不好?”
  没入宫前,李公公曾娶亲生子,后黄河决堤,各自逃难中失去音信,这么多年,李公公不再抱任何希望,谁知有朝一日被找上门来,告知他,妻儿还活着,想要知道他们的具体下落,必须要听从他们的吩咐。
  为了妻儿,李公公咬着牙听从了。
  白衣人闻言,又扔给李公公一物,那是一个缝补得破破烂烂的普通荷包,李公公一见,立马扑过去,握在手里,老泪纵横,喃喃道:“小莲……你没死……三十年了,终于有你的下落了。”
  白衣人又细细的吩咐李公公一些细节之事,而后,李公公匆匆离去,停留时间,不超二刻钟。
  待李公公离去,白衣人自顾自给自己斟茶,吃了几口茶,他转过身,对门口处的人道:“站在门外作何,进来便是。”
  朱睿卿推门而入,绕过水墨画泰山之巅的屏风,没有急着落座,而是拧着眉,负双手,问:“方才我见李公公行色匆匆离开。”不是疑惑,是肯定。
  “嗯。”白衣人不是他人,正是卫戍,卫戍给朱睿卿倒了茶水,语气随意,道:“所以呢,你想知道些什么?”
  “你在为四皇子卖命?”
  卫戍摇了摇头,道:“我只为自己。”
  在朱睿卿的目光下,他不得不道:“我从不为司马家之人卖命不过是利益所需。”
  朱睿卿走近他,大手按在他的肩胛处,轻轻的按揉,卫戍看不见他的表情,不知道他心中所想,听得他缓缓道:“不管你在做些什么小心为上。”
  “清衍未有翻手云覆手雨的能力,不要让我担心,嗯?”
  卫戍垂眸,心间一暖,他连他所作所为的原因都没问,无条件的信任他,担忧他。他想,他可能不用在小肚鸡肠的吃味,他好像……赢了!
  卫戍反手握住他的大手,轻轻的,却十分郑重的言道:“安宁会无条件的保护你,莫怕。”
  朱睿卿轻轻的笑了,嘴角上扬,他俯下身子,嗅了嗅他墨发间的清香,轻轻的亲了一口他的发旋,笑道:“第一次有人对我说,要保护我,上一次对我说此话的,乃是皇兄。”
  “你所要的,我会帮你将之夺回。”卫戍往后倾,倒入他的怀里,呢喃道。他的声音太小,朱睿卿没有听清,询问他言之何,他不告诉,两人不免又是一番互相逗弄,直到双方都气喘吁吁。
  ……
  随着北方战事白热化,帝王派兵遣将,任命镇国公卫朗为此战役的兵马大元帅,执掌帅印,官家皇太子为督师兼副将,嫡子卫恒为先锋,率领二十万大军赶赴漠北抵抗胡人。
  率兵点将,不日出发。
  二十万大军,几乎抽空了京城的兵力,京师三大营空了大半,余下老弱病残,表面上此次战役由镇国公卫朗指挥,明眼人都知道,帝王想借机给皇太子立下战功,因此派出了京都最精锐的军队,私下由皇太子专门指挥。
  上一次贪墨风波,皇太子的出色表现获得了不少朝臣的称赞,多数文臣都看好此继承人。若是他再在此战立下赫赫战功,不止得了文臣武将的拥护,还获得的百姓们的称赞,镇国公卫朗暗自猜想,帝王近期嗜睡,身子越发孱弱,不得不迅速为交迭政权做下准备,不过,京都军力一空,只怕是有心人……他忧心忡忡的想,希望是自己想太多。
  此行不止卫恒一块儿前来,他们卫家的儿郎都来了,卫戍以东宫辅臣的名义,陪着皇太子一块上了战场,近几日与皇太子一行人同吃同睡,让卫朗插不上话。
  二十万兵马前行三日,再过五六日,便可抵达边境。
  是夜,将士们野外安营,燃篝火,吃食简陋。
  朱睿卿啃了几天的馍馍,嘴中滋味如何,只有自己深知。
  一眨眼,卫戍不见了身影,思及那一夜卫戍在床事上百般讨好他,为的便是让他在皇太子跟前提及想要随军出战一事儿,抿嘴轻笑。原本皇太子听从他要随军,很是诧异,再三阻拦,不过,司马玄宏怎么可能阻拦住朱睿卿。
  耍了点儿小计谋,司马玄宏便以为他气恼,彻夜难眠,第二日一大早跑去寻他,得见他衣衫不整,微微凌乱模样,面红耳赤的跑去偏厅侯他,待他穿戴衣裳整齐,面见他,未开口,他便旧事重提,竟是同意了他昨日的要求。
  朱睿卿毫不意外,顺口一提卫戍。
  皇太子蹙眉,道:“孤不知,你与卫戍如此熟了?”
  提及卫戍,两人不免就着卫戍聊了聊。
  聊到卫戍的身世,皇太子沉默半响,久久后,轻声道:“卫卿,命苦矣。”好好的嫡子,成为了庶子,不过他也不能说他姑母做得不对,便岔开了话题。
  一些躁动把朱睿卿从记忆里拉扯而出,他回眸一看,是卫戍,他穿着束腰劲装,两手提剥好的野兔,野兔清洗干净,剥好了皮毛,血水顺着野兔身子滴落在地,淌了一地。
  朱睿卿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还要卫戍操心伙食——便是提着野兔,状若山野村夫,他的夫郎,依旧斯文优雅!
作者有话要说:  想快点完结,然后好好学习,别怀疑,虽然你们看着本文好像还很长,但是在作者脑子里真的在收尾了哦!(君请看,连卫戍都没了两个情敌,再除掉几个碍眼的家伙,不远啦)
对于收藏,佛系,反正我要完结了……嗯哼哼QAQ(越写越放飞自我)

  ☆、第六十八回 断袖

  
  夕阳西下,半边薄金乱洒。
  朱睿卿嘴角噙着笑,以手支腮,歪着脑袋看卫戍。卫戍动作熟稔的用香料腌制野兔,除掉野兔身上的膻味,再放在篝火上烤着。
  卫戍一脸认真,认真得仿佛在指点江山,他的动作利索、娴熟,丝毫不拖泥带水。他默不作声的看着他,直至他白玉无瑕的面容浮现一抹红晕,不知是篝火太烈亦或是……他嘴角的笑加深了几分。
  “好香——”皇太子司马玄宏从帐篷钻出,便嗅见了这股难以忽略的香味。
  寻香而至,差点儿被他们之间的暧昧气氛闪瞎到双目,便是愚钝之人,都难以忽略朱睿卿眸中的爱慕之意,心底泛起酸涩,皇太子走近,问:“卫卿还有此手艺?”
  卫恒大婚那晚,皇太子被迫起驾回东宫,意难平,整晚彻夜难眠,脑海里浮现的全是朱睿卿与卫戍相处的点点滴滴,他仍记得,朱睿卿初次入东宫,便与卫戍在了一块,看来他们老早相识……思维像是发了散,不知跑到了何处。
  篝火映照卫戍如玉的白皙面庞,他扯了扯嘴角,笑道:“未回京闲暇之际,研制而出。”
  卫戍统共抓了两只兔子,便是为了其中一只献给皇太子。
  “殿下也知,安宁自小长于乡野,便与村野鄙夫学习了几手菜肴。”谁都不知道卫戍是什么时候携带了这些香料,他像是变戏法一般,拿出香料,往烤肉上洒去。
  一旁的其余参将、谋士,眼巴巴的盯着烤肉,均被烤肉的香气吸引,涎水暗流。
  卫戍烤好了兔肉,最先献给的自然是皇太子。
  皇太子笑纳,吩咐道:“孤与将士们共同分食。”一旁有伺候的太监接过烤好的兔肉,闻言,动作一僵,面露为难之色。
  兔子不大,哪里能每个人都能分上一块。
  众将士称“不敢”,太子此举既笼络了人心,又表现了储君的慷慨大度。
  太子立篝火旁,举着酒樽,高声道:“今日卫卿捕得野兔,献于孤,孤想与将士分食,奈何兔肉有限,待来日,举国安定,海晏河清,孤定少不了将士们的酒肉!”
  此言一出,将士们爬起,举起手中长矛,高呼:“殿下千岁,佑吾大魏朝——犯我魏朝者,虽远必诛。”
  “虽远必诛——”
  朱睿卿望着皇太子,嘴角的笑意敛了敛,有一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欣慰感。果然,人都是会长大,会变化的生物,或许,在上一辈子,他的小侄儿也是,在他过于强硬的手段和日益被权利迷失的心智中渐渐成长,用强硬的外壳武装自己,在他眼前表露无害的一面。
  卫戍混在人群里,与众人呼喊,他的目光流连在朱睿卿身上,他在意的,从来只有他。皇权富贵,不过是粪土罢了!
  歇息在营帐里的镇国公卫朗与其嫡子卫恒听闻帐篷外的震天呐喊声,纷纷钻出帐篷,拧眉眺望,想要得知发生何事,手下的参将小声的把此事细细的述说。镇国公卫朗年逾不惑,从外表而看,他依旧健朗,身着泛着冷光的铠甲,容俊美而气质冷冽,完全不像是四十多岁中年男子该有的油腻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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