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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郎在异世 完结+番外 (后来者)


  “好了,不说那些了,今天可是咱家这么长时间第一次开荤,还不把肌肉和米饭端上来。”
  沈霖小孩子心性,高兴不高兴都来的快去的快。他欢呼一声,蹦了起来。
  家里没油没盐,弄来半只野鸡也只能清蒸。小半只野鸡泡在瓦罐里被煮的软糯,周围飘着油花,空气中都是鸡肉的香气。只闻着沈霖就不由自主的唾液口水,像一只被骨头馋到的小狗。
  这不怪沈霖馋,普通农家一个月能吃上几次荤腥的都是好人家。而沈家虽然过得不错,但有后娘在,什么好东西也落不到他们哥俩嘴里。
  以前沈墨没成亲时,两兄弟的荤腥也是去山上碰运气,运气好了,摸到鸟蛋抓到野鸡野兔什么的就偷偷烤了吃了。但要知道最好的猎户老把式,十次能猎到五次都是厉害的。而沈家两兄弟还是双儿,力气没有汉子大,也没人带,就是捡漏,十次里能抓到一次都是天大的好运。
  自从沈墨成亲来到周家,沈霖一开始偷偷看他,发现大哥日子不好过,要做的活太多,沈霖就帮着干。他也只能偷偷帮忙,不敢叫周景知道。后来无意中被周景撞破,也不知道周景什么想法,反正没说什么,沈霖才敢由地下转为光明正大。
  可周家日子不好过,穷,沈霖就是在周家吃,也吃不到好的,最多比在沈家强,吃饱却不可能。就这干的多,吃得少,周景还总骂沈霖是吃白食的。沈霖不敢强争辩,怕周景不在让他看他哥,也怕因着他拿沈墨撒气。
  所以这是沈霖不知道时隔多久再次吃到荤腥,又是长身体的年纪馋得简直不行了。沈墨也好不了多少,但因为长沈霖几岁,从小没了亲娘,寄人篱下。也算又当爹又当娘,就比沈霖多了许多沉稳。
  他只暗暗咽口水,并不表现的太明显。还是逃不过一直盯着他看的周景的双眼。
  周景心里叹口气,这个家实在太穷了。他一定要赶紧养好身体,别的不说,让自己媳妇吃饱穿暖是一个男人的最低标准。
  古代讲究一家之主先动筷,夫郎才能吃。周景伸出筷子扎在半只野鸡上,撕下一只大大的鸡腿。
  沈霖的眼睛跟着鸡腿转,馋的直勾勾的。沈墨比较含蓄,可目光却抑制不住地瞟过来,这样只会更惹周景怜惜。
  就在沈家两兄弟都以为鸡腿会落进周景嘴里时,周景筷子却转了一个弯,落在了沈墨碗里。
  “你吃。”周景道。
  “给我哥?你真的给我哥吃?”沈霖不可置信地大叫道。
  从前有什么好东西,周景都是自己包圆,还能给他哥吃。
  “不用了,那半只鸡换了点糙米,我煮了米饭,我吃米饭就行,鸡腿你吃吧!”沈墨推拒道:“你身体还没好,吃个鸡腿补补。”
  糙米饭这种农家人平日的主食,在周家饭桌上出现就是奢侈的。平时吃不用菜,沈墨只吃米饭就能吃饱,现在有鸡肉摆在眼前一比,就没滋没味了。
  “我是当家的还是你是当家的,让你吃你就吃,不然我可生气了。”
  话虽然这么说,可沈墨知道他是好意,并不怕,反而心里暖滋滋的。
  沈霖赶紧道:“我可以只喝米粥,把鸡腿给我哥吧,我不吃了。”
  农家吃饭,不干活的时候两顿,一顿干,一顿稀。周家两顿稀得都吃不上,好不容易换点糙米回来,也只舍得做顿稀得。
  “你也给我吃,半只鸡呢,一人都吃点,咱家都需要补。”
  “真给我吃?”沈霖有点不相信,虽然野鸡是他和他哥一起弄回来的,但周景从来不承认沈霖做了多少活,都骂他吃白食。有点好东西都自己一人可劲够,谁也不给。
  周景笑骂道:“再墨迹,就别吃了。”
  “我不墨迹了。”沈霖到底不敢挑大块肉吃,撕了一个鸡翅膀。
  鸡翅膀肉少,在农家算不得好东西,只有大块肉吃得才过瘾。
  沈墨自己吃了一个鸡腿就不吃了,沈霖挑肉少的啃了一个鸡翅膀,半个鸡头,半个鸡脖子也不吃了。剩下最好的那一大块鸡胸脯肉都给周景留着。周景叹口气,把剩下的鸡肉分了,沈墨最多,且肉最好,沈霖和他都差不多。
  “快吃,不吃,以后都别吃了。”周景威胁道。
  沈墨明白周景的心意,知道这个时候接受才是最好,否则就矫情了。当鸡肉吃在嘴里时,心底那种暖暖的感觉,是久违了的温度。
  周景这个一家之主反而是吃肉最少的那个,泡了肉汤解馋喝了两碗粥。
  周景饭量大着呢,四两饭可以吃两份,不算菜。现在吃的少,底都没有。但统共家里粮食就没多少,都稀着煮,全都吃不饱,他当然不能敞开了吃。否则沈家两兄弟就没得吃了。
  赚钱……赚钱……这是眼下迫切的大事啊!


第6章 上山
  将养了一个月左右,周景的身体总算勉强恢复到前世的状态,虽然和前世巅峰的时候不能比,仍有那么点外强中干,但也马马虎虎能用。
  近段时间的生活都是沈墨和沈霖上山挖菜,山里有什么就吃什么。运气好挖的多,就勉勉强强能吃的有点底,运气不好就是维持不被饿死状态。
  来到这里一个月了,除了吃了睡睡了吃,周景就没做过活,可人却日渐消瘦。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
  周景吃过算是早餐的米汤,看了一眼米袋子,只剩下最后一小把的糙米粒,要是不抓紧赚钱,估计明天开始就又要断粮了。
  对于那半只鸡换来的三斤多糙米吃了近一个月,周景只觉得不可想象。正常情况下一个三口之家,一天三顿米饭,两天吃近一斤很正常的量。而现在前世吃六天的量竟硬被他家吃了一个月,可想而知这一个月家里过得都是什么日子。
  幸而这个季节是五月份中旬,山上的东西都能吃了,换成冬季穿过来,不冻死也得饿死。
  周家小的可怜,一个孤零零的一间小茅草房,灶台和睡觉的屋子连堵墙都没有。
  院子最多十平方米,也不知道是不是家里的农具根本没有,所以院子里干净整洁的什么也看不到,显得有些空落。
  “咱家院子虽然小但也可以种点菜,省得要吃点蔬菜全靠买。”周景和沈墨说道。这事周景不擅长,他不能说是五谷不分,但出生在城里,还真没种过地。大多种子都不认识,但成熟的作物倒是能分出来一些。
  沈墨这些日子偶尔会做点针线活贴补家用,但农家人家家户户谁不会做针线活,就是汉子有的也能缝补两针。所以接到的活也不多,只有那些出来单过,小媳妇月份大了,随时要生产的,还不会过日子的人家才能接到那么一两家。好的时候一个月能赚十个铜板,不好的时候一个铜板都赚不到。
  沈墨将收来的衣服缝补上最后一针,道:“我正有这个打算,可咱家现在家什统共五个铜板,不够买种子的钱。”
  “其实许多农家人种子都是前一年留下的,缺少的几样几家人家相互换换或者要点也够了,但咱家是要不到的。”
  一个是周家穷,别人家不愿意沾上他家,怕沾上了就甩不掉,时常被打秋风。二就是因为周景了。以前的周景不学无术,游手好闲,脾气暴躁,同村的叔叔婶婶见了就没有说话的。说话就是争吵。肯定不是那个婶子多瞅他一眼瞧不上他了,就是那个婶子说他不姓王姓周,骂他是克父克母克全家没人要的野孩子。
  典型的自卑人格作祟导致的神经兮兮,觉得全世界的人每天啥也不做,就盯着他讲究。
  这些事情不用沈墨明说,周景心里已经有数了。别的不说就说这几天在村里来回溜达锻炼身体,偶尔和几个老妇人和颜悦色的说几句话,那几个老妇人要么受宠若惊,要么觉得周景定然事出反常即为妖的远远躲开了。总之没一个态度正常的,他就大致猜到了。
  周景点点头,“没事,一会儿我和你一起上山,看看能不能在山上逮到点什么,和村里人换点菜种和粮食。”
  “你要上山?”沈霖瞪着周景道:“你除了那次非要上山给那个馋嘴婆子猎野猪肉吃,不是一步都不肯进山吗?每次叫你去都说我们不安好心,想叫山上的东西害死你!”
  原主这是什么胆啊!也当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一直觉得上山就会被山上的东西给祸害了,果然人生中第一次去了,就死在那里了。
  周景道:“浪子回头金不换,提以前做什么,一会我和你哥去山上,你在家里守着知道吗?”
  沈霖噘嘴道:“你这破家有什么值得被人惦记的,还需要人守着。”
  “破家值万贯,你懂什么!”
  “万贯,一个破茅草屋,最多二百文钱。”
  “小弟,听话,你就留在家里看家吧!”沈墨最后拍案定板。
  沈霖不服气地嘟嘟囔囔道:“大哥他就是报复我,因为我揭露他胆小如鼠。再说从前你走哪都带着我,自从这家伙受伤后你就变了,什么都听他的了。”
  沈霖孩子气的话语竟给沈墨弄了大红脸。
  “我……我把衣服给人还回去。”沈墨慌慌张张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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