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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郎在异世 完结+番外 (后来者)


  沈墨道:“可是,咱们家这几天香肠压了不少货,一天的量就是五百五十七文,六天的量就是三两多银子,咱们手里也没多少钱了。”
  周景道:“咱们吃的好穿的好也不是说要大吃大喝,只是不亏待自己的身体,要是因为勤俭弄到动不动就晕倒的营养不良的地步,岂不是得不偿失了吗。”
  沈墨想了想,道: “也是,但也不能太过。”
  很快沈墨沈霖就不纠结此事了,现在他们已经意识到香肠生意是多么赚钱的一个营生,只想赶紧吃过晚饭继续做香肠。
  沈霖道:“大哥,哥夫我去做饭,一会咱们吃完饭还要做香肠呢。”
  “行,你去吧。”周景答道,“像我平时那样做菜,不要舍不得放油。”
  “知道。”
  “明天咱们回来,要去买些笔墨记账了,不然时间久了,咱们账就乱了。”
  “你还识字?”沈墨万万没想到周景这般有本事,竟然还是一个识文断字的。
  周景道:“你也不要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在我们那里几乎人人都识字,十年寒窗的大有人在,根本不算什么。不过,我看油纸包上那几个字和我们那里的不大一样,我还需要重新学习。咱家以后要做生意了,你也得学,最起码看个合同记个账得没问题。”
  “我,我也可以学。”这年头,把读书看做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甚至学堂里都是汉子,不允许姑娘和双儿入学的。
  愿意花钱给姑娘双儿读书的都是大户人家,农家人认为只有钱烧得大户人家才会做愿意做这种浪费的事。
  “当然,咱们要做生意,请夫子恐怕没时间了,那么我去买本启蒙读物,问问识字的童生怎么念,用我们那里的字标记出来,慢慢就会了,你跟着我一起学。”
  “嗯,我一定会用心。”沈墨想到什么吞吞吐吐道:“那小弟呢,他可以一起学吗?不用麻烦你,我学会了可以教他。”
  “当然可以,他学了以后也有用,就是找了夫家也能被高看一眼。”周景从铜板中数出二十文,“我打算给小弟一天二十文的工钱你看怎么样?”
  周景本以为沈墨会想也不想就同意了,没想到沈墨却摇头道:“不怎么样。小时候也就罢了,只他和我两个,我吃亏他占便宜的就算我做大哥的责任。但现在我也成家了,有了当家的,那么不管遇到什么事就都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了,而是这个家。我可以吃亏,因为他是我弟弟,可你对他并没有责任。现在他住在咱家吃咱家的,一切费用都是咱家的,难道不应该为咱家出出力嘛?”
  沈墨能这样为这个家想,周景并不觉得他是心胸狭隘或者不友爱兄弟,相反真的很开心,这说明他并不是后世那种可怕的伏弟魔。
  周景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不过这工钱还是一码归一码,咱们照顾他那是亲情,他要是感恩会记着。如果这样我们更要给他工钱了,就算帮衬他也好,他自己手里有钱,想要做点什么也方便,以后嫁人了有银子傍身在夫家底气也足。而且总让人白做工,时间长了,就是在深的亲情也会有想法。”
  “就好比村里好多没分家的人家,家里都由婆婆管钱,哪家私下里没意见,搞不好,本来挺深的感情,也磨淡了。”
  “可,现在他还是由你养着呢!”
  “这便是亲情了,以后他回报给咱们的也会同样是亲情,不能混为一谈的。”
  沈墨想了会,点头道:“好吧,就听景哥的,我相信我辛辛苦苦照顾大的弟弟不会是白眼狼的。”
  沈霖做好了饭,进屋喊人,沈墨把周景要教他读书和给工钱的事说了。
  前者沈霖乐得直拍手,后者却说什么也不肯要。
  两人推拒了半天,不知道最后沈墨怎么劝说的,沈霖终于答应收下。
  周景做菜向来油水足,调料丰富,沈霖跟着看,也肯学,会了七八。
  这一餐做了三菜一汤,一个溜肥肠,一个木耳炒肉丝还有一个煎鸡蛋。汤是骨头汤,和周景学的也放了枸杞和大枣。
  “嗯,味道不错,虽然不如我做的好,但是已经学会了精髓,慢慢练练就好了。”
  沈霖道:“学你的做法味道的确大不同,但是就是太浪费了,这些调料不顶饿不顶饱,却要花不少钱。”
  周景道:“小弟你就记得,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才受穷!”
  沈霖没吱声,觉得周景自有一套支持‘败家’的歪理。不过,他也看出来了,周景能败家的程度和他能赚钱的程度是成正比的。既然周景不会苛待他哥又能吃得好,他就没什么要说的。
  吃完饭,周景就开始张罗着做香肠,沈墨和沈霖依旧给他打下手。剁馅的时候轮流着来,周景寻思着这样不是个办法,打算明天收摊顺便去做个绞肉机。
  第一天出摊三人都格外累,躺下就立刻睡着了。


第28章 被鸭子啄了(修改了单位,不用重看)
  等到了第二日就有慕名寻来的客人了,生意从早市开始就忙碌,到午市散,人群就少了。周景便趁这个时间去买了笔墨纸砚,又花了十文钱,在私塾外寻了一个小童问了几篇启蒙读物,用现代字在旁边标上。
  晚上回去后还抽空教了沈墨沈霖乘法口诀表,背熟了那个,在算账简直有如神助。
  等到十几日的时候,就是五十斤的香肠他们也能轻易卖完。这天由于头天领小孙子买香肠的老者带了几个朋友过来,一下就卖出了十五斤,所以午市一散,香肠就卖光了。
  散的早,周景就提议把柜台装到骡车上一起寄放到驿站,他们可以四处逛逛。
  沈霖这几日虽然跟着在镇上卖东西,但除了集市那条路就是去吴屠户肉铺的那条路,根本没逛过,听见周景的提议异常开心。
  因为香肠加大销售量,肉铺也给得便宜,短短十几日他们就净赚五六两银子,沈墨便也乐意沈霖涨涨见识就同意了。
  沈霖自己有工钱,周景便只给了沈墨一两银子。家里的银子虽然沈墨在收着,但白天卖香肠的钱一直是周景拿着,沈墨怕人多手杂在他身上在被别人摸了。
  几个人走走逛逛,大多还是买些吃食,在一家布铺门前,周景停下脚步。
  “咱们几个身上的衣服都补丁摞补丁了,以前屋里屋外干活倒也没什么,但现在还要在外面卖货,这么穿不大好看,咱们买几尺布料做衣服吧!”
  “行。”沈墨点头。
  三人进了布铺,沈家兄弟直奔最便宜的粗布跟前。本来就是粗布,又是最便宜的那种,质量肯定不好,布上染的花色十分难看而且土气。这时候染色技术本就不成熟,在加上便宜,鲜艳的颜色简直不能看。
  沈家兄弟就想选几尺暗色的,周景不同意。
  “年纪轻轻的整天穿暗色死气沉沉的都没有精气神了,更何况小弟还没夫家,还是穿着精神的颜色才好。”
  他指着一匹蓝色布料和一匹浅绿色布料道:“你们两个穿这种就好看。”
  掌柜忙道:“客观好眼力,这两种颜色正是今年双儿中流行的,一尺布十二文。”
  “太贵了,给我来七文一尺的布就行。”沈霖马上道。
  “都听我的,咱家现在不差这一尺几文的价格。”转身对掌柜道:“这两种款式给我扯二十尺一人给他两做一身,另外那边那个天青色的给我扯十尺半。”
  周景另外还买了细棉布,棉布在这时候就是好料子了,柔软细腻,都是镇上中等人家才能穿起的。周景给三人一身做一身是为了之后有什么场合穿,免得到时候摸瞎。平时干活还是穿粗布就好,但他们买的粗布料子却是粗布中织的最好的那种了。
  付账的时候沈霖想花钱,可他的铜板根本不够,就是付他自己的都不够。周景买的棉布是上好的料子,贵着呢!便也只能作罢。
  由于周家三人都要做买卖,起早贪黑的两个双儿谁也没时间,做衣服的事情便只能托人做。
  沈墨道:“不如交给沈大娘吧,她当家的没得早,是她一个人把家里小子拉扯大的,家里一直过得紧巴巴,也就这几年他儿子大了,家里才能吃口饱饭也不容易。而且沈大娘人品不错,做活针脚也密,不会偷奸耍滑。”
  “可以。”周景道:“你和她讲清楚,粗布咱们干活穿,都做短打,而棉布是留着充场面的,咱们要做成长衫。至于样式这几日在镇上你也看见许多富家公子穿了,你画几个好看的告诉他怎么做。”
  “行。”沈墨答应着,送布的时候却偷偷将周景做衣服的两件料子都留下了。
  沈霖奇怪道:“大哥,你偷留它们干什么啊?”
  沈墨不好意思道:“咱们村里但凡有夫郎的汉子,哪里有穿别人家夫郎做衣服的道理,我想让他穿我亲手做的衣服。”
  “可你天天要跟着出摊,哪有时间啊?”
  沈墨道:“我针线活快,虽然长衫费事,但短打好做,两件加一起也就三天,明天我就随便寻个不舒服的理由,在家躲几天也就做好了。”
  “那好吧。”
  他们到了沈大娘家就沈大娘自己在家,他儿子王大力去镇上扛麻袋了,一天能赚三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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