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抠门夫夫种田记 完结+番外 (蔻红)


  沈老大一直是把他当小子养的,想到自己被归类成“泼妇”,沈慕真是浑身难受。
  不过也幸好他是个哥儿,要他是个女娃——到不是说女娃不好,但即便是像他娘这样知书达理识文断字的女人,在爹死了之后也慌了手脚,若他也是个女儿,两个女人还不得被老宅搓磨死。
  他一点也没有一个身为小哥儿的自觉。要不是怕被老宅的人糊里糊涂的随便嫁给别人,他真的想自己过算了。他又不是不能挣钱养家,地里的活儿他干的也不比别人差,还识字,能抄书,养活自己和他娘两个人都不成问题!
  这样想着,他更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手上麻利的把饭做好:热孝期间也不用吃什么花样,一锅糙米粥,一碟子咸菜也就够了。
  刘氏喝了两口就喝不下了,愁眉苦脸的盯着沈慕。沈慕被她盯得头皮发麻,也搁下筷子看过去。
  刘氏重重的叹了口气。
  沈慕:“……”到底怎么了,有话你倒是说呀。
  虽说亲事不该跟没出阁的小哥儿商量,可这家里就剩两个人了,不跟沈慕商量她也没得人商量。刘氏不是很有主意的人,让她自己做主,她心里总是有些没底。
  “慕哥儿啊,这今天王媒婆来家里你也瞧见了,村里也有一些传言……”刘氏犹豫了一下,“你的亲事,你心里有没有什么想法?”
  终于来了!沈慕心里砰砰地跳,面上却不动声色,道:“娘是有什么打算了吗?”
  刘氏犹犹豫豫的点了点头,把下午和王媒婆的谈话跟沈慕大致说了,只是把王媒婆提出的几个不靠谱的人选都瞒了下来,只用一句不合适带过。“我想着,王媒婆有一句话倒是没说错,这种情况下,左右都是不好找人家,不如就招个婿回来。”如今沈慕娘家没依仗,要是嫁了不好的人家万一受欺负呢?还不如招赘一个,性子挑个软和的,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他不敢太放肆,其他都可以慢慢条教。
  沈慕没想到刘氏自己就想通了同意他招婿,心里高兴得都要飞上天了。也不吃饭了,把饭碗一撂,跑到刘氏跟前蹲下抱着刘氏的腰撒娇:“就是就是!我才不要嫁出去呢,爹已经离开了咱俩,我只有娘了,我不要嫁人和娘分开!”
  刘氏眼眶热热的,摸了摸自己儿子的脑袋,叹了口气:“娘也舍不得你啊……只是这招赘也不是容易的事儿啊。”刘氏有些为难,“早知道当年我就不跟你爹打别了,他在的时候给定下来就容易的多。”
  可谁能长前后眼呢若是沈老大还在,沈慕也不至于非要招赘;若是沈老大还在,更不用担心老宅逼嫁了!
  可哪有那么多如果,沈老大已经不在了。刘氏忧心忡忡地跟沈慕盘算了半天村里合适的小子,只是看来看去也没有合心意的。能让自家小子入赘到别人家的,要不是好吃懒做,要不就是家贫孩子又多的,家里人际关系复杂,说不得将来还要帮衬自己兄弟。
  原本没有个具体的目标也就算了。如今把这些人和自己家哥儿在心里配上对儿,真是一个也配不上自己哥儿。
  刘氏想要把眼光放在外村的小子身上。可是她一个妇人,也没个娘家人打听,一来也不认识几个外村的人,二来对并不知根知底的外乡人也不敢轻易招回家,唯恐她们母子二人镇不住。说了半天也没个头绪,刘氏头发又愁白了几根——她当家的死的时候,刘氏就几乎一夜白头了。
  沈慕安安静静的听着,趁着刘氏发愁的时候试探着跟刘氏说:“娘,我知道之前你跟爹为我攒了一笔婚嫁银子,有多少?要不……要不我们去镇上买个人回来吧?”
  “啥?买人?”刘氏吃了一惊。
  沈慕连忙安抚道:“娘也知道村里的流言了……咱们实在是没多少时间。要是二叔说通了爷爷奶奶趁着热孝随便把我嫁了……咱们还得先下手为强才是。不然万一老宅那边真是不要脸面强行把我嫁了,捆了人送去别人家,咱们孤儿寡母的能打得过?到时候盘算再多也白搭。”沈慕道。
  要说王二麻子这招也真的是高明了。因为沈老二的人品着实不好,村里人竟然没人怀疑这事儿不是沈老二做得。或者是觉得,就算现在沈老二没做,将来也是要做的。
  “不……不至于闹到那一步吧。你爷爷也是村里有点脸面的人啊。”刘氏原本也是书香门第出来丫鬟,识字懂礼,虽说在村里也住了十几年,但仍是难以想象这些野蛮之举。
  “我刚才从县里回来,听几个大娘说赌坊的人又去老宅闹了,说是拿不出钱来就要把地抵了,还把沈老二的三个孩子给抓走了。那么多钱呢,怕是连人带地抵完了也不够。还有赔给咱家的三十两银子,赌坊能白出?肯定要算在沈老二头上问老宅要……”
  人被逼急了还要什么脸?
  买个夫婿,听起来好像有点惊世骇俗,但有人买媳妇,怎么就不许他沈慕买汉子?买来的汉子卖身契捏在自己手里,到时候也不怕他不和自己一心,欺负他和他娘什么的。
  这比仗着什么长辈名分,世俗法理来弹压人保险多了。
  为此沈慕今天就是偷偷去县里的人市打听,买一个人得花多少银钱的……
  刘氏初闻买人虽然一惊,却很快平静下来:她自己就是丫鬟出身,被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亲爹娘的人卖给人伢子,又被夫子一家买了回去当丫鬟。所以对于买人来说,刘氏反而比沈慕接受度更高,她甚至都不觉得这在村里多么惊世骇俗。
  在贫穷的村子里,历来只有卖人的,谁家买得起人呢?
  见母亲对自己的提议没太大意见,沈慕高兴极了,一高兴就嘴上没个把门的:“我今天下午就是偷偷去县里的人市看了的,最便宜的人只要三两银子就能买一个,还能帮着给家里干活……”


第9章 三十两银
  “你下午自己去了县里的人市?”
  刘氏的脸又转黑了,三两银子,价值三两的能是什么好人?当年她才十一岁,就卖了四两银子呢!三两银子的成年汉子怕不是有点残疾就是年纪不小了做不动体力活儿了的老叟。
  刘氏很铁不成钢的看着沈慕。自己这个哥儿什么都好,就是对这婚嫁之事也太不上心了,也都怪她家那口子把他从小当小子养,养得这孩子都不知道汉子对于一个哥儿是怎样重要的存在了。
  人家小哥儿十五六岁就知道打扮爱俏了,瞧见英俊的汉子就知道脸红,自己小哥儿十五六岁跟着一群小子爬树捞鱼,比小子还皮!
  “你居然一个人跑到人市上去了?你一个没出门子的哥儿自己跑去相看人像什么话?再说了,要买也得买个好的,知书达理,相貌英俊,性情乖巧,嗯……年纪小点也行,回来咱们自己教养着,守个三年孝正好成婚……”刘氏陷入幻想。
  那种白白净净的小子上午沈慕今天就见着一个,是预备卖给读书人家做书僮的,都得要十好几两,沈慕可舍不得,买个那回来能干活吗,那不是浪费吗?于是辩道:“哪有那么巧就遇上个四角俱全的了?再说了咱家哪有那么多银子?要我说挑个便宜实惠的最好了……”
  沈慕抠门的脾气又犯了。他想买个夫婿,归根究底还不是为了省钱保家产?花最少的钱实现利益最大化!
  要是他嫁人了,配送的嫁妆就都到了夫家,太亏了;要是他找个普通夫婿上门,万一那人回头要补贴自己家,岂不是更亏?
  还是买一个无牵无挂的人回来最好,卖身契在手这人本身就是他的财产,给一口饭吃还能干活,惹自己不高兴了就,就卖掉再换一个!
  对于沈慕来说,买个人回来只是为了保住家产,夫婿什么的只是一个名头。他根本不懂夫妻/夫夫之间是怎么一会儿事儿,完全没有要和对方共度一生的自觉。
  爱情是什么,喜欢又是什么,沈慕活了十七年还没体会过。
  刘氏恨铁不成钢,一个指头戳到他头上:“你懂个啥?贵有贵的道理,那是你得过一辈子的人!钱的事儿你别操心,再不济还有你爹那三十两银子……”
  沈慕就知道他娘会把心思动到那笔银子上,心里老大不乐意了,“那可是爹的命换来的,不能动。”
  “为啥不能动?该用也得用!就是你爹在天有灵,也愿意你后半生陪着的是个好人。”刘氏想起自己男人,心里又是一阵难受。“行了,去把这碗筷收拾了,明天一早咱俩一块儿上镇上瞧瞧,这挑人可不能马虎了……”
  刘氏在心里盘算着家里的银钱,想着明天去镇上给沈慕买个好夫婿。她可是知道,有些官家犯了事,家中未满十四的小公子也会被卖掉。当年她被卖的时候在人市就遇见过,听说都是知书达理识文断字的,瞧着样貌也都极好。虽然年纪小了点儿,好在沈慕年纪也不大,况且沈慕还有二十七个月的孝要守孝,先把户籍过了,等孝期过了再圆房那不是正好吗?这几年还能和沈慕培养培养感情。
  唉,人家都说这姑娘、哥儿到了年纪就该思、春了,连她当年在夫子家,见了沈老大也春、心萌动,怎么沈慕这个孩子都十七了,还跟块儿木头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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