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抠门夫夫种田记 完结+番外 (蔻红)


  两个师哥松了一口气。连忙表示,如果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来找他们。虽说他们只是家境殷实些,并没有什么势力,可他们还是有膀子力气的,至少可以替沈慕打人。
  沈慕有些嫌弃,“就你们俩连我都打不过。”
  两个师兄:“师弟QAQ”
  “行了行了,不和你们扯了,我得回家赶紧抄书了。等我这几本抄好了还要再来的,咱们有的是工夫唠嗑。”沈慕摆了摆手。
  其实他嘴上不在乎,可两个师哥的话还是种进他心里了,心里头挺不舒服的。
  最近宋柏想起来的事情越多了。沈慕越想越觉得担心——宋柏家好像很有钱,好像比上次想纳他做小侍的财主老爷家还有钱。
  比赵师兄和钟师兄家有钱。
  毕竟他有那样认识红菇的本事,在哪儿赚不来钱?赵师兄和钟师兄都有通房,他会没有吗?
  沈慕毕竟不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哥儿,他从小被当小子养,混迹在这些书生中,有意无意的总能听到些荤话。通房是什么,他心里清楚的很。
  一想到宋柏和别人有过什么,沈慕心里又难受又烦躁,简直想把背篓里的东西扔到地上狠狠踩几脚泄愤。
  ……不行,不能踩,那很值钱。沈慕理智的想。


第35章 沈慕有特殊的出气技巧
  理智的沈小慕沉着冷静的走到路边挖了几颗野草, 再狠狠摔在地上, 又过去重重的踩了几脚, 最后重重的吐出一口气。
  路人:???
  见过摔杯子摔碗出气的, 没见过摔野草出气的……这人怕不是有病吧……
  沈慕没病。不但没病,他还觉得摔杯子摔碗出气的人才是真有病好吗?本来就很生气了,再损失一个杯子一个碗, 心情岂不是更差了?
  不过此刻,沈慕已经顾不得路人的眼光和想法了了……拿野草出过气之后,沈慕的心绪总算平静了一些。
  也……也不一定会有通房吧。宋柏什么都想不起来,自己在这里瞎猜, 倒是自乱了阵脚。
  不过依然很忧愁。根据宋柏之前零星的记忆, 宋柏家里父母尚在, 只有一弟一妹——弟弟也是个哥儿。他两个师兄说的有一句话他倒是很赞同的:宋柏看起来,确实像个少爷,至少也是有些家底儿的。
  有些家底儿的宋柏是家里的独子,他的家人能同意他入赘到别人家吗?
  万一他的家人不同意他入赘呢?沈慕不想宋柏的家人因为入赘的事情不喜欢他。他不想宋柏作难。
  ……话说回来,家中的独子真的会二十几了还没成亲吗?
  这个念头就绕不过去啊!想来想去,又回到这上头了。
  虽然有入赘的文书在, 他们的关系是有保障了的。但现在沈慕的心态变了。原本他只是喜欢宋柏,却没喜欢到非他不可的地步。亲事到底还是为了保家产,只是人选上宋柏优先。
  按照刘氏的想法,二十七个月考察下来宋柏要是不合格, 未必不能换个人选。沈慕也觉得有道理, 三条腿的□□难找, 两条腿的汉子还不满大街都是。
  可现在,他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宋柏啊,不想换人呢。阿娘让他放心,说有文书在,就算宋柏成过亲,至少沈慕也是个平妻——当时不觉得什么,现在却让他心情更不好了。
  他不想和任何人分享宋柏。
  现在又经过师兄们的提醒,他也明白了,年纪到了,有钱的人家可能会给少爷们买通房丫头,教导他们房中事。
  宋柏都二十四了……他会不会有通房丫头?如果有,他会如何处置她呢?像师哥说的用过就发卖,还是留下来做妾?
  沈慕心揪了一路。
  以前爹死沈老二夺家产的时候,沈慕的处境也很难。那时候他虽心痛,却有着一股狠劲。
  可现在他的心痛,却像是一颗心泡在了酸水里,酸痛酸痛的一点劲儿也使不上,也不知道该往何处使劲儿。
  另一头,宋柏在沈慕走后,也趁着天还没大亮就出了门。这事儿得做的隐秘些,早出门不容易被村里其他人瞧见。
  上山走了半个多时辰,宋柏才找到记忆里的那颗大树。
  那是一颗榕树,非常大,便是在这山里也是少见的,宋柏觉得说不定能有上百年了呢。
  忘了带工具了。宋柏盯着树根的位置有些后悔。没办法,只得找了一根木棍当工具,蹲下开始挖。
  往下头直挖了一尺多深,宋柏终于见到了熟悉的布料——玫红配嫩绿,上头用橙色线绣的一朵看不出是什么品种的花。
  这死亡配色,多看一眼都令人感到窒息。
  那是他小妹亲手给他绣的一个荷包。倒不是他小妹多么爱他这个哥哥,纯粹是家里每人都得到了一个。他们家其实并没有要求哥儿和女儿一定要做女红。他爹向来任他们自(ye)由(man)生长,想学什么学什么。
  但可能是天性使然,他小妹长到十岁左右,忽然热衷起做女红。
  不过也就新鲜了一个多月便撂下了。但这一个多月来,也产出了几样作品,样样都十分难看,即便布料非常的好,也可以看出来他小妹完全没有刺绣的天分。
  没人被配发了一个,家里其他人都嫌丑,就算再不想伤小妹的心,也是不好意思戴出去的。只有宋柏,舍不得花钱再买一个新的,也舍不得浪费了被他小妹祸害的好布料,坚持使用他小妹绣的这个丑的。
  不过无论这个荷包外表有多丑绝人寰,也挡不住它是个有内涵的荷包。
  打开来看,里面整整齐齐放着两千两银子的银票。这些银子是宋柏带了北边的货物到南边卖得的。原本他打算拿这些银子在丰水县再采购一些南货带回去——丰水县相较泽州府之于兴安县来说,既是南方有南货,路途又不算遥远。
  可惜还没到丰水县,就遇上了土匪了。宋柏害怕自己被土匪追上钱财被夺了去,躲在山上的时候就把钱偷偷藏在了这颗树下。到时候就算被土匪抓到了,也找不到他的钱。土匪又不知道自家资产,哭一哭穷说不定最后花个百十两就能赎身,更说不定他这么机智,能全身而退呢。
  所以沈慕捡到他的时候,他才会身无分文,浑身上下只有一张证明身份的路引。
  幸好自己想起来了,要是失忆个一两年,这荷包这银票不都得朽了……
  宋柏心想,自己的思维还是不够缜密啊,怎么就没考虑到失忆了该怎么办呢,差点把银票都弄朽了。
  以后还是要更谨慎才是。
  感叹了一会儿,把挖出来的坑给填好了,荷包揣进怀里,悠悠达达的往山下回。
  有时间还是得去一趟镇上。遭了劫匪这样大的事情,他又失踪了有段时间,两个家仆肯定已经回家报给他父姆知晓了。唯恐父姆担忧,还是去驿站托人捎个信儿回去才好。
  至于他自己,却是先不打算回家了。毕竟他现在已经进了沈慕家的门的,感情还没培养到十分好呢,暂时不打算离开了。
  沈慕回到家里,宋柏已经回来了,在厨房给刘氏打下手。
  沈慕站在门口看着他们,一时间都看愣了,连背篓都忘记取下来了。
  那小小的一间厨房一个灶台,旁边围着他此生唯二的亲人。
  “回来了?”宋柏瞧见他,便过来帮他把背篓取下来。看到背篓里头放着的纸,笑道:“看来挺顺利。”
  “嗯,”沈慕应了一声,瞧见刘氏也往这边看过来:“多亏了周叔叔帮忙呢。周叔叔还说,娘的字也很好,可以一起来抄,打发时间也好呀。”
  “你周叔叔抬举我。我都多少年没正经写过字了。”刘氏感叹道。她看书看的多,写字是真不多,家里有沈老大,用不着她动笔,也就在旁边帮忙磨个墨。“别再把纸糟践了。”
  “试一试嘛,不试怎么知道?”沈慕劝道。其实他也知道周夫子的意思,刘氏和沈老大感情那么好,忽然丧偶,怕她心里头过不去。
  但其实刘氏根本没他们想的那么脆弱,或者说她已经找到了一种平衡的方式,就是对着牌位说话。现在她感觉沈老大并没有离她而去,所以心情也没有太不好。
  反而刘氏想到自己儿子抠门的性格,以为沈慕想要两个人一起抄书快一些,赚钱也多一些。“好吧好吧,待会儿我做好饭就去试一试。不如你和小宋先进屋去抄吧——小宋也是识字的,应该也会抄吧?”
  宋柏身体一僵。还没答话,沈慕已经牵着他的手去堂屋放下纸,又去刘氏和沈老大的屋里找笔墨。
  宋柏摸了摸沈慕领来的纸:“……这纸,摸起来挺贵的。”
  “是呀。我爹在的时候,都不舍得买这么好的纸自用呢。这是要装订成书的,自然是好纸了。”
  宋柏默默把手缩了回去。
  等到拿起笔,沈慕才算是知道为什么宋柏磨磨唧唧了:在沈慕眼里什么都会、无所不能的宋柏,的字,………………有点难看啊。
  说难看都是给宋柏留面子了,简直是狗爬啊。
  宋柏自己也有些沮丧。“我读书不行,我爹原本还想让我考科举呢,结果夫子说我实在不是那块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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