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柏搂了搂沈慕:“先敬罗衣后敬人,本就是一句讽刺之言。只是这样的人渐渐多了,才成为一句无奈的感慨。你没有错。”
错的是那些逢高踩低,门缝里看人的肤浅之辈。
沈慕笑了笑,说出了宋柏话中的未尽之意:“可是世人皆如此,我们没有办法改变世人,是吗?”
“可是如果你因此而不开心,我觉得并没有必要为了世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宋柏认真的看着沈慕的眼睛。
这是他的夫郎,他自会爱他护他,让他一辈子不受别人的轻视。就如今天这般,自己有钱有能力,还怕不能打脸对方吗?
只要沈慕不喜欢,他就会努力赚钱,努力提高自家的社会地位,让所有人都不敢小看他们。
世间人就是这样。沈慕穿普通棉布衣裳会被人看轻,若是皇帝穿棉布衣裳,还会有人敢看轻他们吗?
汉文帝穿草鞋上朝,龙袍破了让皇后补一补继续穿,自己日常穿粗布补疤的衣服,皇后亲事农桑……又有谁敢小看他?只会赞誉于他!
“好,等柏哥生意做大到无人敢轻看我们的时候,我再恢复本心,穿自己喜欢的衣服。”沈慕帮宋柏把眉心的郁结揉开:“不过现在,还是做一些改变吧。”
“因为虽然穿贵的衣服会让我心痛,但如果被人小看,我也会不开心。”
而连累你或者师兄等这些我在乎的人被人看轻,我会更不开心。宋柏说想要自己活得自在,不要在意世人的眼光,可这世上有谁能真真正正完全不在意外人的眼光?
太难了。既然无法超俗,便在世俗之中做个俗人吧。
“也不是日日都穿啦。”沈慕笑了笑,安抚着宋柏的情绪:“在家就做自己,出门在外穿好些就行了……我也不是总出门的。”
“好吧……”沈慕做了决定的事情,宋柏都由着他。
不过决心虽然下了,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选起布料来,沈慕还是一样一样的问着宋柏价格,力争挑出来性价比最高的料子来。
宋柏趁机敲边鼓:“我们还是买几个下人来吧。这样还可以让他们给你做衣服,不用上外头找人定做了,多省钱。你也不会舍得,老让娘来给你做衣服吧?”
“娘给你做就算了,我总不好意思也让娘给我做。况且,老做针线多伤眼睛。”
“就算别的不买,至少也得买个门房吧?像今天,日后若是咱俩出门谈生意,难道让娘开门?”关键娘还不太敢开。
沈慕犹豫了一会儿,想起来在钟家见的那一串串的仆人,最终点了头。
现在毕竟不像以前在村里,只有个小小的院子。院外喊话屋里都能听见。现在他们也算得上家大业大,虽然对富裕没有具体的概念,但他隐约觉得,自家好像比钟家有钱。如果富人的标配都该是这样,自己至少也得做个门面工夫。
沈慕从小就是个争强好胜不服输的性子,好端端的,他不能接受被人无缘无故看不起。
宋柏非常高兴。他也不是喜欢使唤下人的人,但总想让沈慕和刘氏清闲些。像自家买的这个大宅子,不说别的,打扫卫生就得花上大半天的工夫,这还只住了两进。要是四进都用上,沈慕和刘氏一天啥也别干,光打扫卫生就累的够呛了。
“也别买太多,咱们以后不是还要回村子里么。”沈慕别别扭扭的开口。从无产阶级到可以买下人,这个跨越有点儿大,沈慕努力在接受,但还是有点费劲。
“当然当然。”宋柏也知道一口吃不成个胖子,沈慕能松口已经是个大进步了:“就跟在兴安县时一样,院子里两个小丫头打扫卫生,顺便让她们做做针线,平常还能陪娘说说话。再加一个门房。三个人如何?”
择日不如撞日,吃罢了午饭,两人就往街上去了。这次沈慕长了记性,特意翻出来两身在兴安县时做的绸子衣裳。
如今买人都不必去人市,街上到处都是卖儿卖女、自卖自身的人。价格都便宜得很,卖儿卖女的还想落点儿银子,自卖自身的基本上主家保证给口饱饭吃,就能跟你走。
两人衣着华丽地走在街上,就不断有人拦路求卖,沈慕本就不习惯穿绸子,此时被扰得不胜其烦,有些后悔,小声道:“早知道不穿成这样了。”
宋柏也跟着小声凑到他耳边:“你要是不穿成这样,人家还怕你出不起米粮,不敢跟你走呢。”
这话倒是真的。特别是那些自卖自身的人,也是挑主家的。生怕被哄骗了去,再转手被卖掉。
“二位爷,瞧瞧我这闺女吧,会下灶,会做针线,地里的活儿也能干,模样还俊俏。”一个干瘦的女人怯生生的拉着自己的女儿像宋柏介绍:“只要四两银子,或一石大米。”
沈慕一怔:“如今粮价已经涨到了四两一石了吗?”
太平年间,一石粗粗磨过的大米只要一两银子,精米也不过一两六钱银子一石。
宋柏听着女人的介绍,倒是有些满意:“会做针线,还会做饭,挺合适的。你觉得呢?”
沈慕把目光挪到那小姑娘的脸上,有些犹豫:“她……长得有点儿好看。”
吃完饭洗碗的时候,刘氏知道他们要出去买人,特意把沈慕拉倒厨房一阵叮嘱,不让买好看的小姑娘、小哥儿回来。
“虽然小宋是个好的,但那些好看且自知的人呐,多半都有些心大。虽然也不是说人人都这样,但咱们把苗头掐死在摇篮里,不更好吗?”
刘氏皱着眉道:“要是你俩成亲了,我也不说这话了。可你离出孝期还有段时间呢……”弄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小哥儿在跟前晃荡,就怕本来没事儿也给拱出火了。
母亲的教导,沈慕铭记于心。
宋柏好半天才明白沈慕的意思,不禁失笑道:“有我好看吗?”
“啊?”沈慕瞧瞧宋柏的脸,再看看那个小姑娘。虽然衣裳打满补丁,头发却梳得一丝不苟,一张瓜子脸也洗得白白净净的。算得上是小家碧玉。
不过和宋柏昳丽的盛世美颜相比,却差得多了。
“当然没你好看啦,你最好看了。”沈慕不明白宋柏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那就行了。要是比我好看,我还怕你这个小花痴只看她,不看我了呢。” 宋柏笑着捏了捏沈慕的脸:“你的眼里只能有我一个人。”
“同样的,我的眼里也只有你一个。”宋柏道:“我此生除了你,绝不会有其他人,心里眼里都只有你一个,别人好不好看和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大庭广众之下被宋柏这么表白,沈慕的脸有些红,不自在道:“那……那你觉得合适,就买吧。”
谁知旁听了整个过程吃了许多狗粮的干瘦女人却拉着女儿后退了好几步,讪笑道:“二位要不还是再多看看吧。”
沈慕:“??”
宋柏:“……”
开玩笑,自家这么漂亮的女儿,又特意收拾的这么齐整,难道真的会做个普通丫鬟吗?她们家想的就是送女儿去做妾,这样除了眼下的一石大米,日后还能接济接济娘家。
你们不打算纳妾的人家凑什么热闹呢。
“……行吧。”宋柏耸耸肩。他们也不是非这个小姑娘不可的,街上这么多人,再看看就是了。
最终沈慕还是很满意的买到了一对样貌普通的姐妹。大的十三岁,小的才十一岁,两姐妹都会做饭,姐姐针线好一些,妹妹虽说做不得成衣,鞋袜荷包还是会的。两人被父母所卖,因为样貌普通,价格比之前小姑娘便宜多了,两个人花了四两银子。
门房则买了一个自卖自身的老汉,五十岁了,家人都在洪灾中去世,也不要钱,只要主家给吃饱饭、给个地方住,就跟着走了。
一行人签订了卖身契,便跟着宋柏和沈慕回了家。才拐过街角,却远远的看见大门被几辆驴车围的水泄不通。
第104章 粮草来了
宋老爷和薛白终于带着大批的粮食到了。
“你俩可真行啊。”宋老爷挥着袖子擦额头上的汗:“过来多少天了, 这么大个院子竟然一个下人都没有?你是打算自己把粮食扛进屋还是让我和你阿姆,你丈母娘一起扛?”
他和薛白通过宋柏在驿站留下的地址找上门, 没想到开门的却是亲家母,更没想到家里除了亲家母,一个人都没有!
要说这一路也挺不容易的。他们把驴车和粮食一起装在空间里, 出了丰水县驿站才取出来。可就从驿站到山脚镇不长的一段路, 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们呢!
好容易到家了,居然还要自己把驴车往院子里赶, 真是心好累。
新买来的三人很有眼力见, 连忙前去帮忙。可是他们老的老幼的幼, 又饿了好些日子了, 也没什么力气。宋柏摆了摆手, 制止了他们的行动。
“小慕,你先带着他们安置一下,把晚上的饭做了。”宋柏把沈慕和新买的下人支走,才回宋老爷的话:“慢慢来么, 小慕还不适应使唤下人。今日能买下这三个, 我都做了好久的工作了。”
“这下人倒不是说你要怎么使唤怎么偷懒,是少了人做什么都不方便啊。”薛白道。他也是村里出身的, 早先也对买人觉得不自在, 可是日子久了,生意越做越大, 人手就是不够。“像这回, 没有下人帮着搬东西, 就咱们三个,真搬得搬到什么时候去?不真搬吧,你能瞒得过小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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