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对不同人的视线位置,什么时候可以直视, 什么时候要低头看纽扣, 其实也别有讲究。
而更意外的,是他真的是颇懂风雅。
剧组里的好些道具,都被他亲手改过——
折扇原本是空白一面, 准备拜托人写两个字了事。
但是他笔走龙蛇,画了潇湘碧竹晴时雨, 还教江绝怎么拍烘竹骨洒金粉的过程。
再比如那皇室里屏风的位置,蜡烛灯盏的高低,也全都被亲自一一调整, 同时还解释许多对应的知识——
省时省力又省心, 当真是典范般的存在了。
戚麟本来好久没接触电视剧, 之前拍的都是电影,这回真是得了乐子。
他喜欢这个剧本,更喜欢《夜宵与他》的这本小说,没事跟花慕之一块喝茶小憩的时候还会催更。
江绝被自家爱人撺掇着也准备谈小说的版权问题,但还没想好到底是电影还是电视剧。
《夜宵与他》这故事不长不短二三十万字,已经全文完结了,但是收藏也飚过了五万,还签了出版和各种事项。
趁着副导演带B组拍追逐戏的时候,他去临都宫里找了一趟花慕之,和他谈有关的事情。
此时的宫里正在举办宴会,穿着华丽的男女们都风姿绰约,还有侍从们穿梭往来,晚香玉的淡淡清幽也闻着让人放松。
江绝差点走错了路,迷失在这偌大的宫廷里,有那么一瞬间真觉得自己是穿越了。
太子刚招待完客人,找了个侧厅请他小坐,听他说完了来意。
“其实……我还有个想法。”
花慕之思忖道:“你愿意演水仙吗?”
江绝怔了下:“水仙?”
一个好的编剧,在遇到一个接近全能的制作团队时,会被激发出无限的潜力出来。
他之前就有想过这种梗,但是没有想好写还是不写。
所谓的水仙,引申的故事是古希腊的美少年对着水面顾盼,因爱上了自己最终无法自拔。
“我想过一个故事,如果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发现另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呢?”
江绝忽然意识到这个故事的精彩之处,拿了平板过来,记录他说下的信息。
花慕之其实并没有准备,可是竟然能够张口就说出来对应的人设和情节。
一旦能够确认主演就是江绝,性格和身份的塑造也变得颇为简单。
一个是投行里干练又冷傲的精算师,另一个是大洋彼岸的知名摇滚乐手。
长着一样的面孔,拥有一样的眼眸,去过同一个城市,甚至喂过同一只狗。
“摇滚乐手这个设定,”他看向江绝,有一些犹豫:“你是不是不太方便?”
江绝颇为淡定:“我现在考完了钢琴十级,《钟》也能弹完全篇了。”
“贝斯如果实在学不会,做键盘手也成。”
花慕之也取来了纸笔,在白纸上画了个地球,给他看那两个人交错的轨迹。
一个回国内演出旅游和迷路,一个去国外误打误撞的听演唱会。
后来认识了对方,一起约定去旅行,然后再慢慢地产生情愫。
他们仰望着山海与悬崖,站在最高处感受着渺远的长风,谈论着彼此截然不同又处处吻合的人生。
等旅行结束了,他们两也相继分离,试图重新回到固有的轨迹里,就当是多了个朋友。
江绝沉默了片刻:“可已经没有办法做朋友了,对吗。”
“嗯。”
花慕之的笔尖虚点,又画出几条单方向的轨道来。
爱,意味着有所求,有所愿。
他们都曾想要牺牲些什么,去进入对方的生活。
可是在牺牲之后,又无可回避的想要索取些什么。
他们因为一模一样的面容和截然不同的性格对对方产生兴趣,同时又被职业家庭和旧有观念约束着。
因此每一次的见面,每一次的失控拥吻,每一次想要离开却不断破功,都在变得越来越激烈。
最理想化的爱情碰撞到最现实的情况,一个做不到放下乐队来到陌生的城市,一个做不到放下多年的职位和他去过流浪诗人一般的日子。
“……最后呢?”
花慕之想了一会儿,还是开口道:“意外死亡吧。”
“死去一个,被上帝赋予新生的双生子就孑然一身了。”
江绝想了一会儿,长长的叹息了一声:“也该这么写。”
强行大团圆,强行让他们能突破一重又一重的障碍走到一起,也太理想化了。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
这些冲突、矛盾、求而不得、贪嗔痴,其实都在无形当中加深两人的情感和互动。
这份爱充满了茫然、激烈,最后只剩下沉默的绝望。
“你觉得……这个设定,你演的好吗?”花慕之抬头看向他:“会不会有点太复杂了?”
他不仅仅要驾驭两个性格和背景截然不同的人物,而且要演绎出一个孤独许久的灵魂,遇到另一个截然相同的存在。
一模一样的人触碰着对方,甚至试探着亲吻对方,绝不是寻常演员能表现的出来的。
那不仅仅是在亲吻一面镜子。
“我可以。”江绝站了起来,收好了平板看向他道:“你打算给这个剧本起个什么名字?”
“《水仙》。”
这个花的花语,意思是多情、孤独、期盼爱情,与想念。
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越亦晚回过神来,把蝴蝶结和缎带的位置又调整了一下。
他隐约发现一些问题。
这个运气单双号——好像真是在哪方面都很通用啊。
单号的时候,麻将打什么都是点炮,吃口肉都能塞牙好久,剪刀太锋利直接把布料裁的太过,再或者是热熔胶怎么都不肯好好配合。
到了双号的时候,又事事大顺,抽卡就是SP稻荷神御馔津,吃饭能碰着店家新买回来的极品牡蛎雪花牛肉,去参加比赛的时候也算得上是心想事成,一路顺风。
这还奇了怪了啊。
在上一轮的十五进十四里,他做了一条法国学院风格的连衣长裙,直接拿下了最高分,看着旁边的选手都若有所思。
结果拍摄十四进十三的时候,节目组搬来了随机布料卡,自己一抽就是死亡组合,简直跟拿着抹布和雨伞做衣服一样,但还是凭借着意识流裁剪风格强行苟进了下一轮。
比赛本身是赢是输,他确实很在乎。
赢了之后,他不仅可以去高奢品牌的总部进行访问学习,而且还会开辟一大片国外的市场,拥有比奖金更加昂贵的资源。
不断上升的知名度,以及大众对他的好感,也是在无形宣传着VIOLET这个品牌。
打从节目开始起,他上镜的时候穿的就是自家门店的衣服,上身效果确实好看,还有幕后的工作人员问在哪可以买得到。
不过……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十几天没有看见过慕之,更没有和他打过电话了。
他现在在做什么?
节目组早就提前规定过,在录制期间为了保密性和隐私性,手机一律上缴保存,而且全程只能和家人打三次电话。
越亦晚其实在参加第一场比赛的时候,就很想打电话听一听他的声音,或者给老爸哥哥打个电话问好。
他的太子,现在是在剧组里,还是又去哪里访问交流了?
最近自己老是打喷嚏,是不是他在想我?
也就在这个时候,节目组那边有人敲了敲门,一脸的好奇。
“什么事?”
十三进十二不是明天才拍吗
明天刚好还是个双号。
“节目组这边陆续收到了几封信,好像是……你丈夫寄过来的。”
“哎哎哎??!!”
“我们一开始还以为是垃圾邮件,但从信封和邮票上来看,确实讲究而且别致,不像是一般的推销广告。”编导也很为难:“但您这种情况,我们以前确实没有遇到过。”
如今已经是2032年了。
电子邮件都在被新生通讯方式不断替代,古老的手写信简直是电视剧里才有的东西。
怎么还会有人愿意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下记录,把感情和愿景遥遥千里的投递过来?
“节目组商量了很长时间,决定在中期和尾声,给你两次单独的读信环节,至少在镜头前念出一两段来,可以吗?”
“可——可以!”
越亦晚都快笑成小傻子了。
这事儿只有他家慕之干得出来。
“您爱人的字可真好看啊。”
“那是!”
第68章
这信当真是一封又一封的寄了过来。
他要在摄制组里呆一两个月, 每周竟都能收着两三封, 而且还会附带些点心或者糖。
这事儿一传出去,好些人都不信。
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爱人, 又是写信又是寄零食的, 才分开两个月都在乎成这样——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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