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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香 (果子)



童将军其实是个挺古板守旧之人。但意外的,宁馥的这个办法他也觉得十分可行。或者说不是可行与否让他觉得认同。而是这种解气的感觉让他觉得心中畅快。毕竟沓赫人之前的勾当实在是太过阴损毒辣。如果不是宁馥和沈晟倾他们及时发现,大恒将会有如何后果都在未知。他相信宁馥对大恒的忠心赤胆,一个制香师都有如此抱负,他身为堂堂一国将军,武将之首,岂有不热血沸腾之理。

因此思虑了片刻,童将军回道:“回万岁,臣以为,宁公子此言虽然有些偏激,但也是可行之计。不说那烧粮草下毒的法子。只说对方攻来,咱们还以颜色,这没什么不对。更尤其即便是烧粮草下毒也是古来有之的计谋。前朝还有两军对战之际,直接在地方水源中下鹤顶红的先例。宁公子也只是说了迷香软筋散,性质已经温和许多。可见宁公子是善良之人。”

皇上也不好在这个场合笑出来。他看得出来。这位童大将军也同自己一样,对宁馥这个小子十分欣赏。若是换个旁人说出这种画来,估计免不了一顿呵斥。“既然这是宁馥的主意,童爱卿也觉得可行。按这件事就交给你们去讨论吧。朕不管你们如何行军布阵,只要能减少我大恒将士的伤亡,能给以沓赫人最严厉的惩罚警告,其他细节,你们自己看着办。不是有句话叫‘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吗?朕允你阵前自己斟酌。”

童将军一听,立刻跪倒在地:“臣接旨!那不知……可否让宁公子随臣一同赶往边关?有这样的军师和制香师,对此战有百利而无一害。”

“这个……”旁的都好答应。可宁馥手无缚鸡之力,现在更是一条胳膊毫无知觉。从这里到边关,如果随大军而行,最快也要两个月的时间,那还得星夜兼程。看宁馥那身子骨儿,皇上可不觉得他能挺得下来。“他如今的身体,怕是顶不下来吧?”

童将军一想也是。但他仍旧不想放弃:“可皇上您想。这主意他出的,阵前还有他担忧的夫君在。沈晟倾和他手下的一群能人均是武功高强之人。宁馥的法子也需要这样的人来协助才可完成。况且制香师不在,那毒从何来,香又从何来?还望皇上明鉴。”

“此言虽然有理。却也不一定非要宁馥不可。举国上下那么多制香师,会制毒的也不是宁馥一人。不过这件事既然因他而起,真也尊重他自己的选择。若是他愿意前往,朕派现在为他医治的三位太医随行。也可为边关将士出力。若是他觉得自己无法担当重任,你们也不要加以勉强。朕还要留着这样敢想敢说的人,偶尔听一听这不一样的见地呢。”

慕容锦心中苦笑。那孩子之前就说过,他想去阵前找沈晟倾。现在有童将军这么一提,本就有主意的人那就更有主心骨儿了。不过也罢。皇上说得也对。到底也是他自己的事。只要他想去,那便去吧。阻拦下来,也无非是让他在京中继续担忧而已。

斗香 第289章

第289章

宁晓枫见到童将军有些意外,但听童将军说完之后,他顿时两眼放光,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为之一变。“当真?皇上真的说只要我同意就行?也能按照我说的法子打仗?”

见到这么活泼,这么干劲十足的年轻人,童将军也跟着亢奋了起来。“你只要愿意同本将一起到边关,你便是参军一职。可随本将阵前参与战事商议。但不能你说怎么打就怎么打。这打仗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也是几十万个将士的生命责任,不是儿戏。所以你可以提出意见,听不听,可不可行,还在于商讨的结果。”

这就已经让宁晓枫很开心了。“我知道自己打仗是个外行,能让我提意见就行。我去!我肯定去!”

一旁的慕容锦还是舍不得的。“馥儿,你可要想清楚。光是这一路的颠簸和无法好好休息,你这身体就够受的了。更何况两军阵前瞬息万变,随时都有可能有危险。”

宁晓枫知道慕容锦担心,他却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小爹爹,儿虽然还有些用处,但几十万大军儿郎,哪一个不是家中的儿子或夫君?若是人人惜命,这家国该如何保护呢?别人能去,我自然也能。而且我还有自保的方法。童将军不是说三位太医会一同随行吗?我相信自己不会这点儿辛苦都挺不过去。”

话都这么说了,慕容锦本身也不是想阻拦他,现在更不可能再多言:“那你一定要多加小心。不过这件事我觉得你还是要写书信给沈家。毕竟沈家家大业大,你和沈晟倾都去了边关,沈家的产业也需要有人打理。”

宁晓枫一拍脑门儿:“还是小爹爹您想得周全。我差点儿把这件事给忘记了。我这就写一封家书,派人连同印信连夜送回下茂。童将军,咱们大军什么时候启程?”

童将军回道:“这个不会太快。朝堂上那些人还没吵出个结果。太后的寿诞之前也不宜发兵。不过这仗是势必会打。所以皇上已经吩咐我可以暗地里分批向麓西派兵。你可以跟着随意哪一拨队伍一同走。路上应当会路过下茂,你倒是可以趁机自己回去一趟。也免得家中长辈只见书信不见人那般担心。”

慕容锦一听大军会路过下茂,也觉得此法更好:“童将军所言更好。这样一来,也免去了你沈家印信万一不慎落入旁人之手的麻烦。”

这话说的别有深意,宁晓枫瞬间就懂了。其实要不是事情太多,他们关注的事情也太大,宁晓枫肯定不会把这么要紧的情况给忽略了。那沈晟涛居然在这么多人的监视下逃跑了。最可恨的是,钱二发现人已经找不到的时候,也趁着武合他们忙着斗香时候去将沈晟倾和武合住的地方翻了一遍。并没有找到那本香谱。虽然宁晓枫现在也不太在乎那个东西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可沈晟涛此人能在这样的情况下逃跑,还带走了那香谱,可见其一定还会想要搞事。这就不得不防。

“我估计那沈晟涛拿走了香谱,应该同还没有抓住的那些人有关。这次的御宴之后,说不定就能有他的线索。此人不除,终究是个祸害。”尤其是对自己和沈晟倾而言!

此时的沈晟倾却是完全没有心思去思考沈晟涛那样的小角色如何了。他被洪途“招揽”了之后,一路在山中穿行,很快就到达了沓赫的和大恒的边境线。而这条路虽然崎岖难走,却要比沈晟倾他们原本预计的行程要快上许多。

这一路上,山林里野兽毒虫众多,沓赫人大部分都生活在林木茂密之处,自然也更懂得如何驱虫避毒。这一行人里狩猎高手有之,武艺高超者也有。但洪途还是觉得,黑奎和他这几个兄弟功夫更高。他手下这几个高手遇到了狼群,还是黑奎他们几个救下来的呢。

说起来那狼群救人也是逼不得已。沈晟倾和沈七他们几个倒是想见死不救,可他们也在狼群的攻击范围,不伸手死的就不只是这些沓赫人了。不过由这件事沈晟倾也看得出。沓赫人的功夫跟他们的完全不是一个路子。他们是在深林野地里练就出来的应对野兽的功夫。虽然与人对战者也相当不俗,却远比不了沈晟倾他们这些人的路数。

有了这点认知,对此次沓赫都城之行沈晟倾他们自觉的安全性更高了一些。

初入沓赫都城弗安,只觉得这里看起来也挺繁华,并不像以前所想的那般。这里街市上也是商铺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完全看不出是会因为衣食缺乏而要去大恒掠夺财物的样子。

“大奎,你看着弗安城如何?”安全回到自己的家乡,洪途长出了一口气之余也十分兴奋。更是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自己这位新收的栋梁之材对此地的看法如何。

沈晟倾有感而发,实话实说:“弗安如此富庶,并不比大恒的都城逊色多少。而且街市上男女都可经商,倒比大恒开明了许多。”

洪途大笑:“在咱们沓赫,女子可不比男子差。有一些女子的弓箭可比男子还要精准。我沓赫还有一只女子军,里面的女子个顶个武艺了得而且箭无虚发。”

沈晟倾虽然心有感慨,觉得沓赫这一点的确不错。可那不是他原谅这个国家人行事如此恶毒的理由。更何况敌就是敌。彼此明明和平共处即刻,沓赫却如此卑鄙。身为属国以下犯上,灭之也不为过。

太祖灭掉前朝之后,周边小国也曾多次趁机来犯。太祖御驾亲征,第一个打服的就是沓赫。当时的沓赫大军不足十万,却因为善于林中作战,几次搅合得大恒边境百姓和军兵苦不堪言。据说当年太祖就是将大恒军队兵临到弗安城外。那是沓赫的皇帝为了保一条活命,甘愿认大恒为主,亲自奉上顺表,承诺日后岁岁称臣。太祖也并非狠戾之人,摘掉沓赫百姓他们大恒人很难管理,而且当时初建国不久百废待兴,他也就没有坚持一定要灭掉沓赫。甚至还在沓赫降后三年的时候准许其与大恒边境贸易。否则沓赫人久居山林,哪里会有如此繁华的景象。

如今沓赫依然只能称王,却已经有了不臣之心。虽说早晚都会如此,可行事手段如此卑劣阴毒,着实让人意料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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