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菲尽 (北境有冻离)
- 类型:古代架空
- 作者:北境有冻离
- 入库:04.09
冬日寒凉,人便慵懒。怀里揣着个裹了皮毛的汤婆子,往炭盆旁坐着,似乎拨弄拨弄炭火,小憩一会儿,这一天就过去了。慵懒着,日子匆匆,一醒神时,竟是冰消雪融,春色撩人。
春日的风,柔缓里还带着几许寒峭的意思,却已送走了故人。
突厥使者在元宵过后便带着陆博容回突厥去了,陆博容走的那一日,陆开桓亲自登了城墙,站在高处看着几行人骑马渐行渐远,最后消失身形聚成几个黑点,消失在远方——马蹄哒哒,归处是朔风呼啸,风沙漫天。
陆开桓眼底掠过几丝复杂神色,最终化为一潭无波的净水。
去突厥过的是什么日子,没有人会比他更清楚了。
当陆开桓骑马至东宫前时,他自己都不由一怔——不,不是东宫,这座昔日门庭若市的宫殿,如今却是一处人人避之不及的祸地了。
此时,朱红大门突然从内打开,一个孩童从里蹒跚迈出,一双鹿眼湿漉漉的,明显是哭过了。他见了陆开桓,便上前低声问道:“小哥哥,你知道我父王什么时候回来吗?”
陆开桓听见父王两个字,便猜出这孩子是谁了。他们兄弟三人,只有陆博容和陆远达有名号,陆远达还尚未娶妻,那么这个孩子只能是陆涣。
他微微蹙眉,心想你这辈分实在是差得远了些,叫三叔还差不多。不过转念一想,陆涣自小身体就弱,非重大宫宴陆博容都不会带陆涣去,而他在那些宫宴上存在感也许还不如一名舞姬,陆博容骄傲自满,又从不带这皇长孙来认他这个低贱如泥的三叔,不记得倒也是正常,于是耐着性子回这个还没他膝盖高的孩子:“不知道。”
陆开桓说完便要上马离开,袍袖翻滚间,突然被人拽住了衣角,有个声音怯怯地道:“哥哥,我好饿。”
陆开桓:……
上京从来都是最见风使舵的地方,这地方暗流涌动,多少人在这里起起落落,就有多少人来来去去。
太子被废,一朝凤凰落成鸡,甚至连人都丢去了突厥,丞相被拘,连带一些和太子走得最亲密的臣子都被打压。那些原本太子一党的臣子见势不妙,皆作鸟兽散,纷纷另寻出路。这些人里,大多数都投入二皇子的阵营,甚至还有几个臣子,悄悄来了陆开桓的府邸递了拜帖——其中深意,自不必多言。
至于皇长孙如此落魄的缘故,是前些日子,太子妃曾带着陆涣进宫,跪在雪地中求一个免陆博容远去突厥的恩典。但莫要说求到恩典,那薄情帝王甚至连大殿的门都没有让母子二人进去。太子妃也是个倔强的性子,竟带着孩子从烈阳灿灿跪到星辰满天,直到最后陆涣发着高热,昏倒在雪地中,才抹泪离去。
经此一事,谁都知道太子是彻彻底底惹怒了皇帝,这份怒火,已经牵连到皇长孙。即便孩童无辜,皇帝每次见到他还是会想起太子的私兵,于是干脆厌烦地连看都不愿。太子胆大包天,做出如此不忠不孝之事,确难宽恕,可这一份错事,连累到家中妻儿也一并被世人视为瘟病,荒凉得可怕。太子最亲近的几乎都被打压,那些原本便动摇的人更是不会在此时帮衬这对母子,到最后竟落到连饭都吃不饱的地步。
“哥哥?”
陆开桓回过神,叹了口气,将孩子抱上马。
“以后不许叫我哥哥了,要叫三叔。”
【闹市】
“你慢点吃,”陆开桓垂下睫毛,向一旁的小二道,“再来一碗好消食的粥吧。”
他也不知道怎么哄孩子,上辈子虽然有几个儿女,但与孩子们走得都不近。作为皇帝,他做到了河清海晏,可是作为一个父亲,他却是极差。
陆涣唇角沾着些肉包蹭上的油,他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肉包,看得出是真的饿了。他吃着吃着,忽然落下两行泪来,看得陆开桓一时也怔了。
从前娇生惯养,众星捧月的皇长孙,竟会为了几个街头的肉包,一碗清粥落泪,这像是说书人嘴里才有的段子。
这个孩子,他的记忆实在是模糊。
太子落败,陆开桓登基时,这孩子十一岁。陆涣命短,还没活到弱冠就生了场大病夭折了,他当时没有去看,随手打发了些祭品便过去了,因此确实不太记得他的模样。
“以后我会差人去你们府里送些银两衣食,”陆开桓低头啜了口热茶,“若是真的遇到什么难事,来我府上来找我便是了,我的府邸在……”
陆开桓看着陆涣吃完,又命小二用油纸包了些包点,放在陆涣手里,让他带给母亲。
他虽然厌恶陆博容,但稚子何辜,他又何必将这些仇怨放到下一代身上。
更何况……他以后应该不会再有孩子了,陆涣毕竟是陆家的骨血,他待陆涣好,也算是为陆家留存皇室血脉吧。
——————
孟笙在等人。
百无聊赖之际,他坐在石凳上,拂开几片花瓣,拾起桌上一片薄如蝉翼的诗笺,喃喃着念出上面的句子:“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
一声轻笑从背后传来,接着是珠帘被拂开的声音,一个温润的嗓音道:“你识字?”
送去宫中做阉奴这等下人的孩子,一般都是家中落魄,实在贫穷,才将孩子卖到宫中换钱,谋取活路,这些孩子里很少有人上过私塾,更不必说请教书先生了。
“郎大人,”孟笙连忙起身,放下那张纸,睫毛抖动几下,“是奴才冒犯了,不该妄动……”
孟笙的还没说完,就被郎雨华挥挥手打断了:“诶,什么妄动不妄动的,这不过是昨日去了淳安寺,见着寺外桃花树都开了,回来信手写的两句话罢了,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郎雨华也是新官上任,没什么官架子,骨子里仍是文人做派,带着十分的风流潇洒,他抬头问道:“殿下让你来……?”
“殿下差奴才来送信,”孟笙从怀中摸出一封信,放在桌上,“殿下说不必回信,但请郎大人仔细看清。”
“哦,”郎雨华反应不咸不淡的,他撑着下巴,看着孟笙,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等等!”
孟笙回过身来,一张明皙的面容在明媚春光下更添三分生动明丽:“大人?”
郎雨华没答他,径自跑进屋里,不多时出来,手里握着一只桃花。那桃花开得早,枝上几朵全部吐蕊盛放,花瓣粉里透红,极为艳丽。
“这个,昨儿个去淳安寺,从外折了一枝,本打算插在瓶里养着,但突然觉得此花更配你,就给你罢,”郎雨华见着他面上浮现犹豫推辞之色,抢在他前头道,“这就当我谢你那把雪天里的伞了,你若是不收,那就是拂了我的谢意。”
孟笙暗暗叹口气,只能接了。
“如此便多谢郎大人了。”
阳光下,郎雨华眯起眼,目送着这个清瘦的青年远去。
第二十三章·婚宴
孟笙微微弯腰,为陆开桓的腰间系上最后一枚玉佩,他的腰极细,弯下去的时候,腰带束着就更明显,似乎是一条随风摆动的柳枝。
“好了。”
陆开桓拂开衣摆处的褶皱,微微皱了眉,有些无奈地道:“都说了这些小事让其他下人来做就好,你起这么早做什么,多睡一会儿多好。”
“想睡多久就睡多久那是主子才能享受的权利,”孟笙垂眼,末了用极小的声音接了一句,“我也是自己想来……他们做这些,我不放心。”
陆开桓唇角难免得意地弯起来,他低咳一声,道:“时辰不早了。今日误了时辰可不好,这就走吧。”
他们此行是去参加陆远达的婚宴。
陆远达与户部尚书的嫡女,婚约就定在这一年的四月初八,是难得的吉利日子。虽然之前陆远达惹得皇帝不快,但成婚大事却是不能推迟的,定下的吉利日子,若非遇到大丧,无论如何都是要进行的。
马车宽厚的木轮轧过街上的石子路,车身颠簸了些,陆开桓掀起帘子朝外望去,遥遥就望见那烈如焰的红,绵延一片,在骄阳灿灿下,烧得人眼睛都开始作痛。
愣神间,便已到了肃王府,陆开桓下了马车,身后的孟笙将贺礼捧出来——那是一尊汉白玉雕的送子娘娘,是方先生特地寻来的。
王府的小厮自然是认得三殿下的,忙将他迎了进去,引至上座。王府内处处挂着喜庆的红绸,贴着精巧的双喜,来往宾客人流如织,照理说这应该是极为盛大热闹的场景,陆开桓却无端感到了一种空虚的悲凉,被深深的掩盖在这繁荣下。
陆开桓在见到陆远达本人时,终于确定了那种悲凉从何而来——从陆远达那笑不达肉的面庞上,他深切地感受到了一种难过。
身旁是纤细美貌的新婚妻子,可陆远达看起来,笑得那么勉强。
陆开桓收回视线,端起面前的茶盏轻啜一口。
他来是吃酒观礼的,至于其他的,陆开桓没兴趣。
礼成,新娘被送入洞房,今日的新郎官下来与来客饮酒,陆远达越喝越多,越喝越凶,喝得面上泛着浓色红潮,揽着他人的肩膀笑得眼角湿润。众人皆以为肃王是娶得美娇娘心里开心,笑着恭贺,却无人知他心里那汹涌的痛楚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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