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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杯酒不曾消 (戏言如誓)



沈星辰的神情冷淡下来。半年前最后一次任务,按理说是没有危险的。几个小走私犯,即便抓了,又不是贩毒,也砍不了头,何至于闹出如此大的动静。突然发生的船舱爆炸,炸得他猝不及防,以至于被震上码头栏杆的最后一刻的意识还是——“哎呦卧槽,什么情况?”是要毁尸灭迹,还是要他的命?如果是跟他有仇,又是谁这么清楚他的习惯,知道他下令收队之后会回身继续清查一遍?是谁要下此狠手,置他于死地?

一躺半年,脑子都昏昏沉沉的。沈星辰摇了摇头,忍住阵阵发作的头痛,不放心又摸摸自己的脸,所幸没被火烧到,只是被震翻了,又受到撞击,没破相没把脑子震坏就好!沈少爷平时最爱惜的就是自己的脸和脑子,他一直认为自己到现在找不到女朋友的原因就是没有女人能容忍他比自己长的还好看,而到现在也没找到男朋友的原因就是没有男人能容忍他比自己还聪明。

沈星辰打开了床头柜抽屉想拿手机,他知道在罗文的医院里,她肯定会把一切都安排好,只等自己随时醒来。也许,哪怕自己一辈子都醒不了,她也会等着吧。

沈星辰在抽屉里摸索着,突然碰到一本书,拿出一看,居然是自己在出事前看的一本小说,还没看完就挨炸了。随手一翻,发现有一页里夹着一片书签,印着美国队长的振金盾牌。但他隐约记得自己当时刚打开这本书,还没看到五页纸,而书签这页已经快到两百页了。

“这也太贴心了,”沈星辰心想,“果然好白菜都容易被那啥拱了。”难怪自己在昏迷时总觉得做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梦,敢情是受了这些情节的影响。他拿出手机,在群里发了一条短信“我醒了,队里怎么样了?”

消息刚发出去,群里就炸开了锅,只有5个人的群里顿时热闹的像个菜市场。

“沈队,你终于醒了!”
“沈哥,现在怎么样了,一切正常么?”
“能活动了么,能不能下地?”
……
沈星辰顿时头都大了,在群里发了一条“你们要刷屏么?!”......刹那间,手机静止,四处无声。

自从大学毕业被分配到这个偏远到鸟都不来这生蛋的缉私队,沈星辰的仕途可谓是一帆风顺,五年时间当上了支队长。当时在学校因为分配的事,跟领导大吵一架,闹着要去分局刑侦,以他的成绩,分局应该抢着要才对,结果,领导以他成绩太好为由,要他去加强边防力量。

刚到单位,沈星辰一肚子怨气,进不了刑侦就无法调查父母失踪的事情,还要被发配边疆混吃等死。于是,他一直消极怠工,全队都觉得他这人阴沉,但碍于他是高材生下放,又都不敢惹他。尤其是眼睁睁看着相交多年的损友楚青阳继承了他的遗志进了分局刑侦队的大门,他的怨气简直要冲天了。但楚青阳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立功可以申请调职。所以想进刑侦并不是没有机会。从那天开始,整个缉私二队的人都以为沈星辰鬼附身了,就像输血输错品种一样成天忙前忙后,就盼着辖区出现一个大毒枭或者走私大鳄。

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几年里还真给他等到过几起不大不小的案子,这不要命的精神倒还真让他立过两回功。到了第五年,可能领导觉得再不给他升职,他都能激进地把自己玩死,于是…成功当上了队长。

这下沈星辰可开心坏了,职也升了,功也立了,总能调动了吧。为了去刑侦上手的更快,他还特地回公安学校读了个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生。但是他太天真了,好不容易培养出的队长,怎么可能拱手送人?!于是…一次次申请,一次次驳回…

沈星辰在队里的脾气也出了名的越来越坏,对谁都不苟言笑。久而久之,大家也都习惯了,知道沈队这是工作严谨不爱笑,其实私下对下属都非常关心。

他记得刘毅的胃病,常年监控着队里大办公室的药箱,胃药那格一空,他就会及时补上。他还告诉刘毅是罗医生老妈子病太严重,经常往他口袋里塞胃药,自己又不吃,只能塞进办公室的药箱。他记得赵雨桐的生理期,每次到了那几天,就不让她出外勤,每天早上还会给她带红糖姜茶。他告诉赵雨桐自己喜欢喝红糖姜茶,网上一买一大堆,回回喝不掉就过期浪费了。他记得张鹏远在偏远山区的父母,时常自掏腰包以队里的名义给他们汇钱。他告诉张鹏队里有帮困指标,不汇钱的话人家会以为他贪污的。他记得韩无清爱喝黄山毛峰,韩无情抽屉里的茶罐就没有空过。他告诉韩无清那些毛峰是自己在黄山种茶的亲戚每季都要按时进贡,直接邮寄,拒绝无门,自己又不喝,只能让他清仓。

几次之后,全队人都知道沈队长是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也逐渐摸清了他的脾气和相处之道,一如既往的爱戴他。


沈星辰发现群里半天还没动静,只得继续发信息“还有喘气的么?”

“有!”
“呼——”
“喘着呢,沈队。”

望着手机,沈星辰不自觉笑出声,“事无巨细,汇报!”

“沈队,我们下班去看你。”
“就是,当面汇报!”
“沈哥,我们想死你了。”
……
手机又安静了,沈星辰把手机放回抽屉,想下床活动活动,扶着柜子,扶着床沿,扶着墙壁,一步步挪到病房门口,才发现自己的腿伤的真的有点重,连路都走不稳。

走出病房的那一刻,突然左腿一软,整个人就要摔倒在地上。刹那间,一个身穿白大褂的男人接住了他,看样子是这个医院的医生。男人将他扶起,那一刻他们的脸只相隔五公分。就算来不及细看,沈星辰也发现这个男人长的非常精致——眼睛不大,但是很亮,睫毛很长,嘴唇清薄透红,映在白到几乎透明的脸上显得特别的…娇嫩。

沈星辰自认长的已经很漂亮了,就差每天早晨被自己帅醒,但是在这个男人面前,自己显然被比的黯淡无光。有那么一刻,他差点没忍住想要就近吻上眼前那俏白的脸颊,好在那个男人及时把他扶起,对他说:“32床,你腿有伤,别乱跑。”

沈星辰回过神来,发现这个男人站直了竟然比自己还高了好几公分,身材挺拔,虽然纤细,但是看着很有力量,并不柔弱,简直是个绝版了的衣架子。想到自己刚才差点闯祸的冲动,恨不得扇自己两个大耳光。当然,后来还是把责任都怪到对方长的太漂亮像个女人,而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直男。

“哦,我想活动活动。”沈星辰看着他,微笑着说。

“你刚醒,罗医生会安排你的活动。”那个医生说着,就把沈星辰往病房里拖。

“哎哎哎——”沈星辰想挣开他往门外走,“我还要找护士呢。”但他腿有伤,又显然没有对方有力气,于是…挣脱以失败告终。

“你找护士干什么?”医生几乎是半扛着他进的病房,把他放在床上,盖好被子。

“我想找护士要支笔,看书要作笔记不啦?!”

“小说还要做笔记?”医生随口嘀咕了一句,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口误,立刻低下头避开沈星辰的目光,“我去给你拿,你别动。”

“等等…”沈星辰叫住了转身要走的医生,愣了十秒,开口说,“我就要你那支,你口袋里那支。”

“我……”

“就要你那支!”沈星辰语气强硬,朝他伸着手,掌心向上,侧低着头不看他。

那人无奈,将插在口袋里的蓝色水笔递给了他,转身就走。

“等等…”沈星辰把笔攥在手里,眉头微皱,“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

“我在这工作好多年了,” 医生停住脚步,却并未转身,背对着他,淡淡地说,“见过也正常。”说完便疾步离开,带上了房门。


晚上六点半,罗文带着一保温桶的小排汤来到病房,推开房门:“十四,吃——”
话没说完,她看到沈星辰侧躺在床上,双眼紧闭,眉头紧皱,一只手露在被子外,还紧紧的攥着拳头,好像陷入了沉睡,却被梦魇缠着。

她轻轻走上前,把保温桶放在床头柜上,仔细打量着眼前的人,犹豫着要不要把他从噩梦中唤醒。昏迷了半年的沈星辰,已经消瘦的快没了型,半年前还像个小豹子,生龙活虎的能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两颊都是透着健康的红晕,如今却像一只没有吃够母乳的小猫,蜷缩着,苍白,单薄,嘴唇没有一丝血色,好像电风扇的风都能把他吹倒。

她不知道沈星辰是怎么想的,女朋友都还没有,不要命的成天想着赚钱,又不见他存起来,攒一阵子钱就拖回来一个大件,不然就是捣腾他的房子,好像自己是个随时都要丧命的神秘组织成员,连窗户玻璃都要装防弹的,家里的电器都是智能的,连门都要新装个带瞳孔识别的指纹锁的。如果他不这么折腾,一份政府部门后勤的工作足够他安安稳稳的过下半辈子,又何愁娶老婆养儿子。

罗文伸手摸着沈星辰的脸颊,觉得这样单薄安静的沈星辰其实也挺帅的,跟自己早已习惯的那个张牙舞爪的无赖一点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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