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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的江湖 完结+番外 (九邶)



  “为什么?”我问,对这个人的印象始于初见,狡黠如狐,一身贵气,怎么看都是薄情模样,一身游戏人间的浪荡气息,从我收到的诸多消息和这个人的往来中,我发觉胡安的确是个薄情性子,鲜少执着,只爱看热闹,兴致来了就掺和进去,以着微妙的旁观立场看戏,奈何他身上打着两易庄少庄主的名号,胡安又晓得拿捏分寸,不触动他人底线,再放下引人主动上钩的利益,他总能游走在危险的边缘,安然地全身而退。

  “倒霉孩子,你怎么那么多事。”他笑,抚过眼角自下而上斜斜划过去的那道红线,挑眉问我:“喂毒了吗?”

  他的手指危险地搭在我脖颈上,只要我说有,他就该胁迫我拿出解药,我摇摇头,道:“没有,没有,我可是正人君子,没有那毛病。”

  “你小子只是嫌麻烦吧。”胡安翻了个白眼,嫌弃道。

  “啧你一直在偷窥我吗?”我打掉人的手,抱着手臂摆出瑟瑟发抖的姿态来,我和他不是什么熟人,他知道的未免太多了些。

  “楚歌跟你一个毛病,他嫌麻烦,觉得自己一不小心把自己毒死这件事未免太惨了些,好了,江湖再见,有朝一日就算你死了,挖地三尺我也会找到你的尸体,你欠我的玉佩,我自会讨回来。”他甩甩袖子,眨眼间就没了人影。

  我叹口气,折膝盘腿坐下,想知道这个人跟了我好些天,怎么还是这般精神?何况这人比我还晚了几个时辰,怎会这么快就能赶上来?我一直以为胡安胡少庄主是个只能动口不能动手的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就是个摆设,这些年来,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胡安把能动口就不动手这句话贯彻得彻底,我未曾听闻胡安胡少庄主跟人打斗之类的消息,或许是有,可两易庄的人把消息拦截封死了。

  我这些天使靠着醒魄草才勉强提起精神的,那胡安胡少庄主呢?为了甩开他我就没按照正常作息睡过,不惜半夜三更爬起来赶路,披星戴月,运着轻功一路逃亡。

  我盯着人离去的方向一阵,捞了捞袖子里的鬼工球,听着沙沙的声响,掂了掂重量这才安心,鬼工球要是不在了,我和师兄的兄弟情可就能轻易打水漂了,我和他都是在老头子教出来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翻脸比翻书还快,只留了一点深情,难以轻易交付他人。

  白江清在我师兄心尖尖上的位置,和他相关的,半分玩笑都开不得。

  我嗤笑声,觉得世事太过无常,在有生之年里,我还能见到我师兄身上安着情深两个字的一天啊,我本以为他会那样浪荡一辈子呢。

  而今离终南山,也只差两天的路程了,阳光自高空跌落,摔了我一身,我只觉得暖和得很,醉了一样想要去睡,我咬咬舌尖下压着的最后一点醒魄草,觉得自己的确是天若水教出来的,这败家的程度跟人有一拼,醒魄草能续人半条命,使人神志清醒,若是经由歪门邪道之手还能成上好的促进内力大涨的药丸。

  我已经付出这么多代价了,已经没有回头的余地了,若是败了,大概我会被我师兄还有一整个花镜宫追杀的吧,而我手上的鬼工球要是让旁人知道了,更是一场灾难,我怕是会被半个江湖追杀的。

  我戚戚然地想着,继续赶路,把自己当做一段朽木,不近人情,不知疲倦为何物。

  荆轲刺秦王大抵不上因为满腔孤勇,只是因为没了退路,他是被大义和侠义之名逼的,而我不是,我自觉踏上这条不归路,不肯回头,搭上满腔可笑的少年锐气和意气风发,搭上我一整个年少。

  我苦苦熬过了没有醒魄草支撑的两三天,虽说我是个败家,可我咬着的醒魄草不过是无用的根须,那点根须没了,我只能咬死后槽牙撑着,好不容易到了终南山,天杀的是我师兄在山脚附近设下了不少陷阱,光是山脚下的毒蛇就够我受的了,这也的确是我师兄干的出来的事,明知自己师弟要来却不提及一句和陷阱相关的,正确的道路也不肯说。

  我走出陷阱便见自己师兄懒洋洋地躺在竹椅上,手里握着一卷书在读,刚看见人时还以为是自己错觉,定睛细看——这的确是我那天杀的师兄,只是他变化太大,我险些认不出来就是了,见我狼狈的出来,他勾唇一笑,还是浪荡风流的模样,嘲笑我那一切都是我错觉。

  天青的衣服大多是杏子红,我偏爱烟灰色,我师兄楚歌单单爱黑色,他喜欢穿黑衣的理由再简单不过了——其他衣服容易脏太麻烦,黑衣还能当做夜行衣穿。

  他穿黑衣是极好看的,黑衣白肤衬得一张脸更白,恰到好处地压了几分那双桃花眼的艳色,收敛了一身的轻薄孟浪,而今他懒散地握着一卷书,穿着竹子青的衣服,袖口压着一圈银色云纹,头发潦草地束着,脸颊边落了缕发,扫到下颔,线条断的利索,那双桃花眼眼尾上挑,颜竹子青那寡淡的颜色根本压不住,反而使其不减反增,灼灼如艳丽桃花,他抬抬眼角,是张扬得过分近乎逼人的艳,将一身的轻薄孟浪气发挥到了极致,我竟觉得自己这不着调的散漫成性的师兄是个人物——还是王侯将相那类的。

  我盯着他良久,总觉得那竹子青的衣物眼熟,后来才惊觉——那时白江清的。

  “你太迟了。”他起身,抬手,我下意识想打掉人的手,又被他不由分说地按着肩膀,择掉一根草叶,他促狭着眼问:“你是在草地里滚了一圈吗?”

  “啧啧啧,拜你所赐啊,我的好——师——兄。”我咬牙切齿道,看着人拿了铁扇逍遥,故作风流地唰的一声展开,半张脸藏在铁扇后,笑意盈盈地看过来,眼角有着绚烂得灼灼逼人的桃花颜色,那眼却再也不是了。

  昔日他抬眼笑时眼底水光潋滟,深不见底,是一泓盈盈动人的秋水,十里烟柳繁华般透着盎然生气,而今那秋水枯了,徒留桃花眼粉饰出灼灼逼人的颜色,免得教那干涸河底露出。

  “师兄,你还真是——痴人一个啊。”我感慨出声,他笑着那扇子敲我脑袋,力道控制得恰到好处,把我额头敲得发红又没有太痛。

  “说得就跟你不是似的。”他嘲讽地勾着唇角,我没说话,免得让他说我反驳是因为他说的是对的,我不说话是我在磨人,在嘴皮子上,我向来是及不上我师兄的。

  我向来都不是痴人,只是个傻的。我们三人里,我最愚笨不过。






第66章 从头到尾,全是算计

“喏,鬼工球。”我把那东西抛给他,居高临下地扫人一眼,疲倦之余,怒火蹭蹭蹭地往上涨,我师兄举着那鬼工球细细地看,百无聊赖地转了转,我抬脚踢踢人竹椅,冷笑道:“你是不是因为我要来,加大了这机关的难度?嗯?”

“是又怎样,这可是费了我不少力气的。”他转转那鬼工球,外面是镂空的双龙戏珠的图案,象牙颜色已老,经由岁月冲刷出温润质感,里面那被称为人鱼殇的珍珠在阳光下流光溢彩,宛若血泪,随着我师兄的把玩,泄出一抹妖异的红,这颗鬼工球是由有名的匠人雕刻的,加之内里罕有的人鱼殇,这一颗不过十层的鬼工球,便成了无价之宝。

可它也的确担得起无价之宝四个字,毕竟是名满江湖的封家家主之物,得到鬼工球的人,便能号令隐于深山的封家,封家向来都是认鬼工球不认人的,而褚杨和陈茗这两人也在两易庄放出消息:“只要有人能寻出鬼工球,我们二人便会实现那人提出的要求,无论那要求是否违反江湖道义。”

我疑惑着我师兄想做什么,不知他为何心心念念地求着这东西,就算是封家,名满江湖的褚杨和陈茗二人,也救不了白江清的,白江清身上的长生蛊近乎无药可救,那些药草寻着太艰难了,就算是寻到了也无用,只有隐居于终南山的墨不染能救人——可没人能找得到墨不染,墨不染早就断了尘世牵绊,和落发为僧也没什么差别。

我正思索着怎么安慰他,我师兄便起身,手里的囹圄挥了几下,动作流畅如行云流水,他的剑招太快,动作太利索,我意识到他做了什么后飞起一脚,劈头盖脸地骂:“你这个败家玩意儿——”

我师兄耍杂技一样跳到在椅子的一个角上,脚下的竹椅转啊转的,他那剑拨开破碎的象牙,那名为人鱼殇的珍珠被他的剑一挥,刚好朝他的方向飞过去,他顺手捞过,一脚踹开竹椅,那竹椅直直冲我飞去。

我挥动手里的浮生,三两下便把那竹椅破成碎片,我师兄在碎片纷飞里懒懒地站着,甚是闲散,我恨不得扯着人领子骂一顿,可我能拿他怎么样呢?毕竟这个人脸皮比城墙还厚,而且还不听人话。

“啧,脾气真大,这的确是封绮的鬼工球,你是从哪里得来的?”他笑吟吟地开口,手指一用力,那人鱼殇裂开,他的大拇指食指再用力一搓,得,彻底成了粉末,腥红的粉末一层层向下落,闪闪发光,在阳光下蹁跹飞舞,该是破碎的星辰粉末,我握紧浮生垮着脸,只觉得自己师兄真是个败家败得彻底的,你都知道这是封绮的鬼工球,却还要当着我的面把他弄成粉末,师兄你脑子真的没进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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