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还没好全, 何淳便拖着病躯开始办公。他作为左仆射,平日里甩甩锅也就算了,到了这种关键时刻,决不能松懈半分,若是被魏宁这个毛头小子比到地里去了,被皇帝责骂事小,降职发配事大。
而魏宁成为右仆射也就这两年,为了能够保住自己的位置,或者说,为了自己能够高迁,他必须表现得更好一点,有左仆射带病为公在前,他哪能有半点懈怠。
因为公务繁忙,连着好几日,都没有回去陪徐元嘉吃饭,临到休沐日,他也把一些不大重要的闲杂公务带回家处置。
毕竟有些东西是十分私密的,若是被他人盗取,后果不堪设想,便是他为尚书省的第二长官,在这种事情上还是相当谨慎。
吃饭的时候,好不容易回了家一趟,魏宁也是把自己关书房里的,亲热是根本不可能的,每天忙完手上的事情,就想躺在床上睡过去,铁打的身子都受不了这种强度,哪有精力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
徐元嘉比他略清闲一些,但也没清闲到哪里去,他要看名下铺子,宅子的账本,安排对十来个管事的奖惩,还不忘温习功课,练自己的书法。
当然,除了这个之外,他还一手包揽了魏宁的衣食住行,当然饭菜不是他自己做,衣服也用不着他来洗,但菜谱每日都是他安排的,看魏宁哪个吃少了,他就往魏宁碗里夹几块,美其名曰对身体好。
除了这个之外,他还每日都要花一个时辰以上练字,吊着重重的铁块在胳膊上锻炼臂力,但又不能运动过度,免得胳膊的肌肉过于发达,穿着轻飘飘的大袍子不显,脱下来又突兀,显得不够美观。
其实徐元嘉的字已经十分好看,至少内行人一看,绝对说不出半个丑字来。
可魏宁先前说他的字不够内敛,这官场上一个个都是成了精的老狐狸,见字如见人,一看徐元嘉这锋芒毕露的书法,便知道他的野心。
年轻人有野心固然好,但也容易让人产生危机感,而且徐元嘉长了一张无害的脸,就应该把这种长处发挥到极致。
要知道上辈子的徐元嘉,就是这么一个笑眯眯把人卖了,别人还能帮他数钱的人。
不过上一世魏宁同徐元嘉接触的时间也不算很长,有时候看看略显青涩的徐元嘉,他也会想,提前把徐元嘉救出来,是不是一个错误。
毕竟徐元嘉的心机深沉,不仅仅源自于他本身,还得益与生活给他的磨砺。
再纯洁的女子,入宫之后,要么死,要么直接从内里坏掉。同样,在被老天爷磋磨了那么长时间,只有内心纯善的人才能坚持自我,徐元嘉这种,从头到尾和纯善沾不上边的就算了。
这么一分析,魏宁便觉得,果然这一世的选择还是十分正确的,要是上一世那样的徐大人,那他应该是从一开始就不会给对方信任,他只会提防徐元嘉会不会把他给卖了、
合作都没有信任的基础,谈何说放心地把秘密和后背留给对方。
“你又在想什么,饭菜都要凉了。”
徐元嘉看着夹着菜半天没动的魏宁,忍不住出声提醒他,他用汤勺舀了一勺腌笃鲜到魏宁碗里:“这是府上新厨子做的菜,说是江南那边的名菜,你尝尝看喜欢不喜欢?”
笋用的是新鲜挖出来的冬笋,咸五花肉片是前些天腌制风干的,鲜猪肉则是今儿个早上送来的。
魏宁看了眼桌上的饭菜,忍不住皱起眉来:“怎么又是鱼?”
魏宁受王氏的影响,是个不主张浪费的人,徐元嘉吃不完的饭菜,基本都是进了他的肚子里。像小厨房做饭菜,都是掐着他们的份量来,要是魏宁吃的不够,吩咐丫鬟一句,厨房保证马上能迅速给他们端上一盘新菜,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多做。
徐元嘉吃的不多,所以大部分饭菜都是魏宁管,这几日魏宁吃了许多的鱼,鱼头豆腐汤,水煮鱼,咸鱼干,炸鱼排,豆豉蒸鲈鱼……他对鱼肉其实没有多大喜好,翻来覆去的吃,即便已经是变了法子做,在这些做饭翻了一轮后,他还是觉得有点倒胃口。
“吃鱼明目,子规这几日实在辛劳,我担心你熬坏了眼睛。”
其实并不是,如果魏宁仔细观察的话,就能发现他吃的鱼多数为草鱼、鲈鱼还有鳝鱼,这都是补肾益精的东西。
谁让魏宁每日回来都一副被掏空身体的样子,虽然他也没整日想着那种事情,而且上次吃了苦头之后,也有一段时间刻意避让,但清心寡欲成这种样子,徐元嘉简直要怀疑魏宁是不是个正常的男人。
像什么虎鞭,鹿茸之类的 ,这些东西一看,魏宁就知道是什么,关键是也不好吃。
至于壮阳酒,为了时刻保持清醒,这些日魏宁滴酒不沾。
暗示的太明显,那就和直说没有什么区别,经历过第一回 的事情,徐元嘉已经不太想明示了。
“就这么简单?”魏宁瞧着对他微笑的徐元嘉,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但哪里不对,他又说不上来。。
魏宁动手夹了几块鱼肉到徐元嘉碗里:“元嘉也同样辛苦,更应该多吃。若是熬坏了元嘉的眼睛,那是伤在你身,痛在我心。”
徐元嘉吃完,他又给对方夹:“过些时日便要秋闱,元嘉还得为此做准备,再多吃一些。”
“倘若我没记错,子规过些时日便要陪同今上秋猎,没有一双好眼睛,如何能够瞄准猎物。”徐元嘉也跟着夹了一大筷子到魏宁碗里,“说起来,我许久没吃过野味,还等着夫君带一只回来给我尝尝鲜。”
春日没有人会打猎,因为要让山林中的野兽休养生息,但每逢季秋,皇帝便要率领文武百官进行围猎。
《礼记》有云:季秋之月,天子乃教于田猎,执弓挟矢以猎。
一般是默认放走幼兽,十分有灵性的就带回去圈养,但大部分长得膘肥体壮的,都会成为皇帝以及大臣们的盘中餐。
魏宁笑眯眯地夹过去更多:“这个元嘉就无需担心了,我每日都有辛勤练习箭法,马术也不曾懈怠半分,倒是元嘉,身体还是羸弱了些。”
因为魏宁热情夹菜的举动,当天绝大部分鱼肉都进了徐元嘉的碗里。
补了这么一段时间,每天都坚持练武的魏宁倒没觉得有什么,反倒是徐元嘉,燥热了好几个晚上。
虽然魏宁最后主动帮他平息了那种燥热,但徐元嘉觉得自己的举动实在是丢脸。
之后那些带有特别功效的鱼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出现在他们两个的菜谱里,一直到魏宁打算动身随君主秋猎。
徐元嘉的秋闱,要比魏宁的秋猎晚上一个月。
祭祀的官员算好了良臣吉日,徐元嘉为魏宁整理衣物,准备护身符,他收拾的时候,看了眼某个小盒子,最后把那个永结同心的小金锁也给拿了出来。
送行的时候,他也不忘叮嘱:“这秋日桃花都已经谢了,夫君可千万莫要违逆天意。”
言下之意,就是不要给他招惹什么乱七八糟的烂桃花。
魏宁自然一口应允下来,他本来也就没有招惹什么烂桃花。再说了,与君主同行的都是文武百官,他对那些满脸褶子的糟老头子可没有什么兴趣。
徐元嘉又把那个永结同心的小金锁给魏宁带上:“这个是护身符,你记得平安把它带回来。”
魏宁故意问他:“是把锁平安带回来,还是把我平安带回来?”
徐元嘉踮起脚尖,亲了魏宁一口:“是把你平安带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开了一辆小车车
第57章
与徐元嘉分别之后, 魏宁就骑上高头大马,随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前去狩猎的地点, 武公白虎寺。
齐太祖靠武官打下江山, 却十分忌惮这些陪他开疆扩土的官员, 学着史上某位皇帝, 杯酒释兵权。
而几朝下来, 皇帝一个比一个重文轻武。原本齐太祖喜狩猎,在位期间少说也进行了百来次,到齐文帝这里,狩猎几乎变成了一种固定的形式,一年也就那么一两回。
许是因为次数稀少,齐文帝还是颇为重视每年的秋猎, 官员们也十分爱在这个时候在皇帝跟前表现, 博得皇帝青睐。
每逢这个时候,都是武官扬眉吐气的时候,文官中,绝大部分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 像魏宁这样文武双全的是极少数。
从京城到武公的路程便有三天三夜,路上休息的时候,何淳便凑到魏宁旁边:“魏老弟, 这次咱们尚书省可又要靠你争光了。”
他们老胳膊老腿了,骑射功夫算不得好,虽然君子六艺中包括这些,可这都什么年头了, 皇帝都重文轻武,武官再怎么战功赫赫,也没有文官上下嘴皮一碰来的升官快。
年轻有些人还会学一学,像他这个年纪,早就把当年的骑射功夫抛到一旁,如今拉开弓都觉得费劲,剑法,更是不堪一击。
平常魏大人魏大人的叫,现在倒是来同他称兄道弟,早知道何淳的小儿子都比他年纪大了。
魏宁翻动着手里的烤兔:“何大人谬赞了。”
被洗干净剥皮的野兔在火苗中被烤出金黄的色泽,油滴出现在酥脆表皮的同时,还散发着十分诱人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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