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朱权,这时候还不逼宫,怕是苦熬着等老皇帝咽气,就为了不摊上谋逆的罪名。却不知道名声,都是自己做出来的而不是等来的。肖想着皇位的人,到头来沦为了全别人名声的工具。何其可笑,又何其悲哀。
“你看来是真的不想活,这时候了,还在操心别人。”赵礼转了回来,嗤笑一声,敛了眉,静静看着赵祎道。“朱权还没逼宫。”
“嗯?”赵祎忽然一愣。不可思议看着赵礼。“兄长是何意?”
“他还没逼宫,宫外的人便暂时不会动。更不会来迎你称帝。我挖了条地道,通向一条街外。运气好,你还能跑的掉。”
只不过时间不怎么够罢了。朱权不是耐心的人。估摸着,老头子死不死,朱权最多只会等到后半夜。送个人上路,也是送一杯酒,杀几个人的事儿。那阉人临了还想挣一把光明正大,殊不知,偷的抢的,永远不可能名正言顺。
“你真的要放了我?”赵祎瞪大了眼睛,紧紧看着赵礼,下意识咽了口口水。
他不想死。可他是个聪明人。他若是不死,赵礼便名不正言不顺。便是做了皇帝,也不会安稳。只要赵礼一日没有摆脱钳制,只要背后那人觉得赵礼不好控制。他就有可能被自己换下来,换句话说,自己的存在,就是日后这位天子头上悬着一把剑。
“趁我还没改变主意。”赵礼笑笑。看着他这个惊慌失措的皇弟,眨眨眼。
………………
雨还未停。这火,也不知道烧不烧得起来。赵礼随手踢碎了院子角落里的一盆已经被雨水打的垂了头的菊花。啪嗒一声,惊了周围的人。
“您不该放他走。”身后的人一挥手,片刻后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潜进来的暗影小心翼翼散开去,在这府里倒上准备好的油。然后,执起火,让这漆黑的寒夜里蹿出一条条夺人眼的火蛇。
火光里,赵礼沉寂得像是一块院子摆的石头。安稳地立在这儿,平静地看着这最后一座王府即将被付之一炬。
朱权在等这一天,王执在等这一天。他,又何尝不在等这一天?
这个一飞冲天的机会,哪怕粉身碎骨,也要登上那个位置,成为人上人。
“这是我的事。”院里没了别人,赵礼才乍然出声,聊聊道。
“他母妃是王执的亲妹。若是被王执找到,后患无穷。”背后那人不死心,仍然伫立在他身侧沉声道。
“别傻了。就算是王执的妹妹,那孩子做了皇弟也活不了多久。”赵礼看着不远处冲天而起的火光,淡淡道。
他似乎听到了远远的救火声。那声音隐在滚滚雷声里,藏在亮红的火光外有些听不真切。
没关系,一会儿就大了。只要让所有人看到听到。这盘棋,还是能盘活。无论鹿死谁手,他要让天下人都知道,那谋朝篡位的,连最后的王爷都不肯放过,他要逼着他们拿起自己作为最后的遮羞布,来将自己送上那个位置。
“优柔寡断,您就不怕即便上去了那个位置也坐不稳吗?”身后那人皱了眉。泠然道。身子一闪,转身而去。
方才幽静清雅的屋子被大火舔过,渐渐崩塌。听到气急败坏的救火声越来越近,赵礼再次回首望了眼火光里的静王府,叹了口气,眼眸深深。
“做人,真难。”
与此同时,乾清宫。大太监朱权在殿里焦急走来走去。夜色渐深。那皇帝口不能言,身不能动,尚且还瞪着眼睛不肯去。真是愁坏了人。老不死的,眼看着时候没了,偏还回光返照了。
“要不,一杯药灌下去?”身旁的小太监犹犹豫豫,贴近朱权耳朵,小声建议。
“大胆,弑君,犯上作乱。”小太监还没说完。朱权已经一个转身,一手掴小太监个耳光。
指着小太监,眼里寒光一闪,尖细的声音传遍殿内。“来啊,将这犯上作乱的狗东西拖出去砍了。皇上宾天。”
说着,手一挥,狰狞着脸,看着手下太监将只剩一口气的皇帝一被子捂死。长出一口气,拿了早准备好的圣旨,急忙出了殿,迫不及待要出去宣读。
“大人,大人。静王府走水了。”
殿外不远处火光冲天。在阴阴夜雨下像是一只肆无忌惮嘲笑他的大嘴。
“快。找人。救火。”朱权翘着兰花指,煞白的脸看着远处的火叫嚣道。
…………
丧钟方鸣,伴着大火响彻宫城。
透不过光的阴云之下,王执瘦削的脸上一派凝重,望着那突起的火光不语。
突如其来的火,若是去救了,就功亏一篑了。若是赵祎死了,仍旧功亏一篑。可若是这时候不攻进去,朱权。。。。
“攻。”王执唰地拔出手里的剑,凝着眼神,指着宫门口,高喊道。
不管这火是谁放的。静王赵祎再无用的可能。与其救他,不如和朱权一般,顶着骂名,迎接明日的权利。
前提是,不能让已然谋权篡位的朱权活过今晚。
不知不觉,雨仍旧没停。宫里沸反盈天。不知多少户人家关了门,听着那动静,惴惴不安。
变天了,变天了。这天,是真的变了。
一夜喧嚣,待到天晴之时,早已经风平浪静,改了时局,换了主人。唯有宫门口混着血的通红雨水知道,那漆黑的夜里有多残忍血腥。
没人知道,有人在皇宫最高的城楼之上,迎着雨,吹了一宿儿风。亲眼看着那些汲汲营营的谋权者们各自厮杀。
待到他们偃旗息鼓地时候,乐乐呵呵地下了城楼,做一个快乐的得利渔翁。准备迎来自己偷来的成果。
第2章 我喜欢男人
宇光元年,春日来的时候,京城总算尘埃落定了。新皇登极御宇,普天同庆。丞相王执诛杀乱臣贼子朱权,迎新帝。先列三公,再封王侯。连带着无数升天的鸡犬弹冠相庆,王党之势蔚为大观。
初春时节,乍暖还寒。西戎群起,让方太平的王朝再次荡起波澜。新出炉的北平侯王执身在朝堂之上运筹千里之外,出尽了风头,朝堂之上无人敢出其右。
于此同时,一纸密函随着快马送往洛阳。洛阳府尹关了门,躲在书房里拆了密件,略一皱眉,眼里阴云密布。
江山不尽闲风月,春日正好。今日月半,洛阳书院准许书生们下了学,出学府。穿着月白院服的书生们像是一尾尾的鱼,一齐涌出了学府,撒欢儿地散落在洛阳城的角角落落。
洛阳城最大的青楼,醉云楼里,二十两银子一匹的红绡被当做红布挂了满堂。绣了金线的红锦地衣铺了满地,这里里外外的喜庆红生生将站在正堂中间少年们的月白衣服映成了的淡淡的云霞色。
云霞色里,烟云层层袅袅,宾客妓子书生小厮将原本日日空荡荡的醉云楼撑得满满当当。
万众瞩目里,王昉深吸口气。伸出手,指着三楼的赵礼。清越孤拔的身形里洋溢藐视一切的冷漠与不屑,冷笑着,仰头望着他。“我心里有一个人,莺莺姑娘就是再清姿夺魄,在我眼里,也不如他一分一毫。”
王昉斯斯文文地站着,清雅的脸上漾着笑,回望着俯视他的赵礼。单薄的声音穿透内外,却吓得一群起哄的公子哥儿们噤若寒蝉。
王昉王少爷,活了十六年便得了十六年的自在。天生的清贵,最不缺的就是别人的阿谀奉承,最擅长的就是满口的胡言。
却是从没想过,自己会在青楼里,对着一个陌生人,道出自己最温柔诚挚的真心。
只可惜,没人会当真罢了。
…………
事情还要从他刚进醉云楼说起。
这个世界上有比我中意你,你却不中意我更可悲的事情吗?
有啊,我中意你,你却中意个傻逼,而那个傻逼却要嚷嚷着嫁给我。
王昉木着脸盯着柳莺莺的时候,心里颇有些五味杂陈。
“妾心付几许,莺莺得遇良人实是幸事。妾不求举案齐眉,只希望公子看在与莺莺月前之约的份上,给莺莺个去处。”
王昉到现在都还没从柳莺莺方才的话里缓过来。
醉云楼的花魁自然是漂亮极了的。尤其是这花魁今日大红着锦,一双秋波还在盈盈切切看着你,欲语还休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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