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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他怀了龙种 (小文旦)


  剩下的人一出生就被脚心的红痣定下命运,在产婆的推波助澜下,沦为权贵的所有物。
  楚淮引第一次站在孟侜的立场回望过去的所作所为,原来从始至终小猫担心的,是他不曾想过的黑暗。他一直让孟侜相信他,不要跑,认为自己可以替他揽下一切风雨,却忽略了整个大魏风气带给孟侜的不安。
  “等我们回去,立新法。”
  陛下金口一开,君无戏言。
  “真的?”孟侜灰头土脸,脸上蹭了悬崖上的青苔,黑一道青一道,眼里迸发的光芒却亮得惊人。
  楚淮引看着,心尖忽地一疼,“抱歉,我早应该想到。”
  他怪过孟侜任性地出逃,却没有想过,任谁活了十八年,突然得知怀孕,都得吓傻。行走官场志在凌云的孟侜,接受能力已经算好了。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只怕会比孟侜更极端。
  但一个人离开怎么说都不对,下不为例。
  老婆把篮子里的熟地瓜递给孟侜:“我看你长得讨喜,跟你多说两句。村里也不安全,你们还是换个地方呆,别再这磨蹭,天一黑就看不清路。”
  看来上一个怀孕的公子给村里带来的麻烦真的很深,心软如婆婆,也不愿留人。
  孟侜掏出最后一锭碎银,感谢老婆婆的地瓜,再和她换了一些干粮,便和楚淮引重新上路。
  昨夜在崖壁上,孟侜想方设法给楚淮引减负,把靴子袖子里藏的银子一股脑全扔了,想着到崖底再捡也是一样。
  以上,理想情况。
  现实情况是孟侜最后只捡回了一块碎银,对丞相大人来说,简直心如刀割。
  楚淮引安慰他破财免灾,就当掉的是邱合璧的银子。
  这个说法遭到了孟侜反对,经了本官的手,银子怎么还能姓邱,统统姓孟,都是他的传家宝。
  楚淮引被传家宝这个说法逗笑,“朕记住了,以后不能不能让你去户部。不然国库都要姓孟。”
  他又道:“朕的江山以后都要传给我们的孩子,不差这点。”
  孟侜觉得自己被鄙视了,皇帝了不起啊,本官就不能攒点家底给孩子当老婆本吗?
  他眼睛一眯,突然不怀好意地问:“陛下带钱了吗?”
  楚淮引:“……”一文钱难倒英雄汉,陛下出门真的不带钱。钱袋子季炀这回没跟上。
  孟侜眼角弯弯,从邱合璧那儿坑到的银票他都随身携带,毕竟这辈子第一次赚这么钱。
  “谁有钱,听谁的。现在开始到卫队找到我们为止,本官才是一家之主。”
  一家之主,首先是一家。
  孟侜嚣张地抬着下巴,楚淮引心痒地伸手勾了勾,好笑:“朕什么时候没听你的?”
  孟侜歪着脑袋一想,床上的时候。
  以后这个也由本官做主。
  楚淮引看着他精打细算的样子,很想幕天席地来一发。
  “刚刚那老人家说,官兵是州里来的,似乎是安庆王指使的。”孟侜又渴又饿,坚持自己走路,两只手抱着地瓜啃,一嘴黄灿灿,“我们应该是到了庆州地界。”
  安庆王是先帝的弟弟,天元帝容人之量不高,即位后把这个皇弟打发去了庆州当闲王。虽然没有实权,但大魏总共没剩几个皇亲国戚,衬托之下,也是个高贵的王爷了,一州之长见了他也得恭敬地行大礼。
  孟侜想查这位皇叔的意思太明显,楚淮引不赞同也不反对:“走一步看一步。”
  他们的最终目标是安然回京,路上不能再耽搁了。
  “我想救他。”孟侜直言。
  “……也行,但我们得先到庆州,还要和卫队集合,只有我们二人的话,你什么闲事都不许管。”楚淮引道。
  陛下除了答应还能怎么样,总不能让他一直惦记这件事回京。
  恰好庆州也算回京必经之路,在那里等季炀也好。
  陛下和丞相失踪的事定然不能外泄,楚淮引没有子嗣,这消息一传,指不定又有多少牛鬼蛇神蠢蠢欲动,甚至可能给他和孟侜引来杀身之祸。
  楚淮引从那位逃跑的公子身上得到教训,孟侜这肚子太过显眼,长得又讨喜,免不得要被人觊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陛下倾情推荐:“不如爱卿扮成女的吧?”
  孟侜:“其实还有别的选择,比如一个大腹便便中年发福的商人。”
  但是陛下不想亲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当众舌吻听起来很变态。
  孟侜:“那你为什么一定要当众!”不亲不就没事了。
  “不行,爱卿太可爱,朕想随时随地都能亲。”
  “你这样有伤风化。”
  “亲自己媳妇天经地义。”
  孟侜反抗,他才不想穿女装,会让他想起第一回见面时的那场即兴“春宫”表演。
  不堪回首。
  就因为这个,陛下每次上床都有很多借口。比如“爱卿为什么不叫出来,那次朕不想听,你不是还故意换着花样叫给朕听”,“朕想看你穿嫁衣,然后自己把衣服拉下去”……
  真是够了。
  “我现在才是一家之主!”孟侜一字一顿强调,“你要听我的。”
  “驳回。”陛下轻飘飘落下一句话,“圣旨回京补。”
  孟侜炸毛,愤愤地把啃了一半的地瓜塞给陛下:“吃不下了你吃。”
  你这种以权压人的,最多只能吃剩的。
  楚淮引从善如流舔了一下孟侜的唇角,“这里还有。”
  作者有话要说:
  钱能买到地瓜,却买不到地位。——孟侜


第69章
  待卫队和季炀解决完缀在身后的疯狗, 立马返回村子找人, 眼前却是一片冲天火光,从村口一直烧到村尾。间或有一两条狗从火场里冲出,立刻被暗卫砍杀。
  这些狗不知怎么养的,只只眼珠赤红,放出去只会伤到过路人。原本就毁坏地差不多的小客栈被烧得一干二净。
  “清点人数!暗卫分为四队, 陛下昨晚往东北去,你们三队去这个方向, 剩下的一队其他方向都找一遍。陛下带着丞相, 定然不会挑一些诸如荆棘丛的小路。立刻行动!”
  季炀吩咐完这头, 对卫队道:“被咬出伤口的立马请柳太医医治, 万不可掉以轻心。其他人分成两队,一队随我进村看看,另一队重整仪仗, 稍后继续上路。陛下没有找到之前, 任何人不得声张,违者杀无赦。”
  暗卫一一排查楚淮引可能的离开方向, 因为采石场以石块居多,不像泥土地, 容易留下走过的痕迹。
  季炀站在一片灰烬前,这里是他们下榻的客栈,大量文书和行礼挥之一炬, 幸好和奉国签订的条约一直由他随身保管。
  显然,客栈是被村民故意烧毁的, 脚下还落着一根未燃尽的火把。但昨夜风大,小客栈的烈火瞬息之间蔓延到了隔壁,再席卷到整个村子的茅屋。
  四周倒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多数是被烟呛死的。
  “倒是死得痛快。”季炀踢开一具焦尸,谋反刺杀,不千刀万剐难泄心头之恨。
  李氏祠堂也被烧得光秃秃,地上建筑消失,露出一个巨大的窟窿。季炀往下探头,被里面阴沉腐蚀的气味惊到。这是一个至少两层楼深的地下室,空间宽敞,终年不见天日。墙上三分之二高的地方嵌着长条食槽,每条食槽都架着一个长梯连接地底。
  可以判断,村民们每日把食物倒在食槽里,圈养在底部的大型犬想要获得食物只能通过长梯,久而久之熟能生巧。底部还有几只被分食的狗尸,说明食物并不是准时到来,在某些时刻,它们互相残杀,慢慢狂化成恶犬。
  在阴暗的地底,视力不再那么重要,嗅觉和听觉大大提升。含有特殊气味的食物、和村民倾倒食物的声音,二者成了恶犬们最大的生存依赖。因此,当入住客栈的人沾了同样的味道,就成了被精确攻击的对象。
  “顾公子,你记性好,不如帮我看看,这村里的尸体有没有少。”季炀眼神晦暗,李家屯的人,一个都不能跑。
  “行。”经过一晚上的心惊胆战,顾连珠颇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庆幸他们陛下是个爱民如子的好皇帝,在昨晚那种危急时刻,竟然不是让卫队保护陛下撤退,反而惦记着客栈里的无辜之人的生命。
  大魏之福,生民之幸。
  “清点之后,人畜尸体都扔进这个坑里,浇上火油,烧个干净!”自作孽不可活,愚蠢恶毒,人性泯灭,做人不为善反做恶,那就跟着这些恶畜一起入轮回道,下辈子当畜牲!
  季炀见了好人他便是好人,见了恶人他就比他们更恶。
  寻找陛下的暗卫找遍附近山头都没有看见人影,采石场的悬崖空荡荡的,暗卫来了两次,探出头才发现侧壁上有一大滩血迹,触目惊心。
  “快、快看!”第一个发现的暗卫花容失色,他们心里陛下武功天下第一,一开始压根不觉得陛下会被逼到悬崖,可是这滩血……
  “镇定,是狗血。”
  另一个暗卫惊了一瞬,但他视力比较好,看见血上面黏着许多杂色狗毛,一看就是狗撞上去的。如果是我们主子的血,应该沾着金光闪闪的龙鳞才对。
  他同情地拍拍兄弟的肩膀,让你不要晚上看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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