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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当捕快 番外完结 (thaty)


  虽然卢斯既没杀过人,也没把人搞残过,但他为人处世实在是太邪乎了。刚来惠峻时因他的年纪和长相而轻视于他的人,现在已经是一个比一个老实了。
  “壮班里有个捕快叫秦归的,师弟可知道?”
  “秦归?那个传言命太硬的?”
  “是。”
  秦归大冯铮四岁,今年二十有三了,放在现代这是一朵花,放在这时代就是妥妥的大龄剩男。这人的命运也极是坎坷,他满月那天,他爹因为吃他的满月酒太高兴,喝的太多,一觉睡下去,就没起来。他娘守寡,靠着给人洗衣裳换点钱一个人拉扯他,可在他十四那年,在河边洗衣后站起来突然头晕,一头栽进了河里,让人救上来的时候已经咽了气。
  原本他爹死的时候,就有人传言他命硬,所以爷奶都不待见他,亲戚也没人愿意养他,这回他娘一死,连街坊四邻都逼他如蛇蝎。秦归这人也老实,就靠卖苦力赚钱糊口。三年前出事之后,衙门招捕快,秦归一咬牙宁愿改成贱籍,也投身了捕快这个行当。
  秦归不喝酒,不赌钱,没有任何不好的嗜好,为人少言,但心里自有一杆称,曾经也有捕快因为他的名声排挤欺辱他,可是不知道让他幕后使了什么手段,那些人就躲着他走了。说明这人不懦弱,够硬气。
  “这人不错,可他有那个意思吗?”卢斯摸着后脑勺。
  “他不提你提不就行了吗?”
  “对!多谢铮哥,这事上是我愚了。”他总想着这事情女方提不好,要等男方主动开口,否则女方面子上不好看。如今冯铮一提,想想之前主动来的,那些乌七八糟的臭肉难道就有面子吗?“要是再不成,干脆给我姐招赘。”
  冯铮看着撂狠话的卢斯,按在腰间铁尺上的手,紧了一紧。
  卢斯年纪渐长,原来的鹅蛋脸越发棱角分明,眉毛和眼睛略略拉长,浓眉似剑,凤目上挑,鼻挺唇薄,不笑时看起来便是个极其符合此间审美的白面书生。一笑起来却再也不见当年的阳光,反而邪气得很——他那痞子气终归是从皮囊里透出来了。
  又有男要俏一身皂的说法,这皂就是黑色,皂吏的服色。卢斯这三年里芝麻杆一样抽起了条,原本比冯铮要矮快一个头,如今两个人已经是并肩而立了。就是抽条抽的太厉害,看起来消瘦了些,端的是仪表堂堂。
  “师弟,你自己呢?”即便是凶名在外,凭着这一副好相貌,卢斯依然能引来无数狂蜂浪蝶,就说他俩如今这一边巡街一边说话,两头来往的路人眼珠子就都止不住的朝这边看。
  “我自己?”卢斯这边叹了一声,三年前就认准了的老婆,本来想着当年两人间就有诸多暧昧,要不了多久,就能水到渠成,一切自然发生了吧?可谁知道,三年前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的,曾经的那些小暧昧都变成了喜闻乐见的平常事,他们俩好像就是交情很好的哥们兄弟而已。
  “可有心仪之人?”冯铮低着头,看着脚尖的一块石子。
  “有一个。”卢斯点点头,看了冯铮一眼。
  冯铮一怔,眼睛盯那石头盯得更死了,根本没看见卢斯的那个眼神:“是哪家的姑娘,可要师兄帮你?”
  “不是……”
  “冯捕头!!!卢捕头!!!不好啦!!出人命啦!!!”
  后头传来的一声喊,打断了两人的话头,师兄弟二人转身朝着府衙跑去。
  三年来,他们这里并非没有出过人命,但民不举官不究,即便是传疯了的“谣言”,只要没有苦主告发,官府就不会管。可真要是闹出来了,还一路闹到了知府衙门,那就是大事。果然,从传讯的周二口中两人知道了来龙去脉。
  这不但是个大案,还是个让人发指的大案——天水县二牛村有个猎户进山布置陷阱,结果挖出来了一具小儿尸骸。
  二牛村算是中上等的村子,虽村民不是太富裕,但也民风淳朴,这几年收成又不错,没有溺死或丢弃小儿的恶习。猎户以为是临近村子的小儿让大畜生叼上了山,一时恻隐想把尸骸挖出来,带下山区,谁承想,这一挖,挖出了第二具、第三具,乃至于第四具尸骸!
  饶是这猎户胆子大,也被惊住了,当即不敢再动,跑下山之后,报官去了。
  天水县县令命捕快上山,挖出来了九具小儿的尸骸,更加丧心病狂的是,这些孩子的尸体,都被开膛破肚,挖出了心肝。查了五日,什么都没查出来不说,又有人在河沟里发现小儿的尸骸了,这次更多,一共十二具,都被装在了麻袋里,该是从上游丢弃,顺水漂下来的,且同样被开膛破肚挖出了心肝。
  天水县人心惶惶,天水县的县令当天就直接让人传信到知府衙门,同时请求帮助了。


第51章
  这县令还算明智,这事情发生在他天水县地头, 他这一届的官评别想高了。他要是死命按着, 一旦闹到人尽皆知, 他乌纱都别想戴了。如今干脆利落的上报,虽然还是要吃瓜捞, 但责任已经压在知府的头上了。
  到了衙门,只见捕头们除了两个外出办案的,其他都被召集来了。胡大人穿着常服在院子里一坐:“事情你们来的时候都听说了,如何,有哪位捕头愿意前往?”
  “……”没人说话, 虽然希望能在知府大人跟前出头,但这案子太大,也太惊悚, 稍有不慎就是要把自己折进去。
  “我也知道这案子太过骇人听闻, 这么说吧。办案的人我给十日的期限, 不是查出罪魁,但只要能给我个线索,便可以继续查下去。”
  下头卢斯和冯铮对视一眼,齐齐迈出一步:“大人, 属下愿往!”
  钱老头年岁越来越大了, 他们俩早就该从老头的翅膀底下钻出来了。
  这案子太邪乎,别人都不敢伸手,他俩伸手了,那就没人多言了。胡大人不是耳聋目盲的糊涂官, 这些年惠峻多少有些案子,这两个少年人都能快速破案,他并不因卢斯的年岁和白无常的狠辣名声而疏远,相反,很是信重这个少年人。
  两人收了胡大人的手令,告辞回去收拾东西。但到了门口,卢斯突然停住了脚步:“铮哥,你先回去帮我收拾一下,我去找一趟秦归。”
  “现在就去?”
  “嗯,赶早不赶晚。”卢斯摊摊手,一脸生无可恋的转身回去了。
  尼玛他真不是做媒人的料啊!他先是让柳氏帮红线留意的,柳氏这些年来已经好很多了,可一把这事交给她,柳氏当天就病了。大夫来了一看,忧思成疾。卢斯表示“这事不用你管了。”转天就能下地喝面汤了。
  卢斯也曾私下里暗示红线可以“自由恋爱”。却惹得红线大哭,后来差点找根房梁上吊——其实已经吊上去了,多亏玲玲发现得早。那之后,卢斯再也不敢多嘴了。
  壮班的衙役干的时候击鼓排衙,掌刑打人的营生。所以若是有人过堂,都会给这些人递上一个红封,以求安稳。要是没人过堂,壮班的日子就惨了点,他们就去守库,跟库丁干一样的活。
  卢斯找着秦归的时候,他正守着火盆烤饼呢。看见卢斯进来,秦归赶紧把插着饼的火筷子扔到火盆里,站起来拱手作揖,道一声:“卢捕头。”
  “秦大哥快别多礼,我这是……打搅你吃饭了吧?”三班衙役,都是老头调教出来的,冯铮和卢斯也跟着搭把手,所有都认识,也都知道这些人性格怎么样,可是卢斯除了冯铮之外,还真没仔细打量过谁。
  “没,一会再吃也一样。”秦归脸上没什么表情的说。
  卢斯心说:原来是个愣子。不过,这位愣子的衣着打扮很干净,也很整齐。
  他特意仔细看了看秦归的袖子边,还有绑腿。现在正是隆冬时节,卢斯偶尔都会打个喷嚏喷出鼻涕来……他爱干净,随身带着手纸,可许多衙役却没这良好的卫生习惯,有鼻涕了拿袖子一抹便罢。还有那吃饭之后,擦嘴也用袖子。衙役的衣裳是箭袖,也即是窄袖的,于是袖口让他们的鼻涕弄得锃光瓦亮的。
  至于绑腿……很多人是几年都不洗绑腿的,还有人弄丢了一根绑腿,就随便找一根,反正那就是两根布绳子。绑腿要么是脏成了混沌色,要么是左右颜色不一,大多数人是两者都有。
  秦归的袖口和绑腿都很干净,比不上卢斯的,但反正不埋汰。
  “秦大哥,你这衣服可都是自己清洗的?”卢斯坐下,又看一眼插在火筷子上的杂粮饼子,这绝对是真全麦的,明显看见麸皮。卢斯随手把饼拿起来了,麸皮比重挺高的竟然还不散,摸着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硬邦邦的,“这饼子也是大哥自己做的?”
  “是自己清洗,也是自己做的。卢捕头要是饿了,能给小人剩一半吗?”
  卢斯顿时就笑了,愣子有愣子的好处啊,直肠子,不作伪,虽然穷点,但等回来把他调到快班,他和冯铮带着,总少不了一口嚼头:“秦大哥,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娶我姐吗?”
  “啊?”秦归张大嘴巴,大概是这辈子头一回遇见说话比他还直的,直接就懵逼了……
  卢斯吹着口哨,回到了家里,但推门的手突然又有些犹豫——好像这么快下决定也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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