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满天下的剑客,理应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来搭配,但是别人看见沈昀手里所拿的,永远都那么不起眼,甚至连剑鞘都锈迹斑斑,连最普通的门派弟子,都不会用这种剑来当武器。人人都瞧不见他的剑,连带瞧不起他的人,他们觉得,真正的大侠就应该配一柄真正的好剑,拿着这样的武器,对敌时就已经输了三分气势。
或许名兵利器真的能衬托出一个人的身份地位,但是,那个人绝对不是沈昀。
他活在道德之内,却又不受世俗所束缚,他所追求的自由,是他人穷极一生都无法达到的目标。
酒已经喝完了,沈昀准备走了,他没有忘记自己来无锡城的目的,离传剑大会还有三天,他希望能在这之前抓到“草上飞”朱霸。萧沉看了他一眼,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四尺余长的木匣递上去:“它放在我这里快四年了,现在该是物归原主的时候。”
看到这个木匣,沈昀的眉头已经皱起:“你就不怕我将它拿去换酒喝?”
萧沉不跟他玩笑,只道:“那朱霸诡计多端,身手不弱,你且小心一些。”
沈昀叹气一声,只得将木匣打开,取出里面的东西。
那是一柄剑,一柄属于他的剑,一柄由萧沉亲手锤造的剑。
通体乌黑的剑鞘毫不起眼,细细看去又似乎有暗光流动,沈昀将它抽出,寒光涌现,在锋刃划动的瞬间形成一道飞虹,刺破了那一缕从窗阳投进来的晨阳,剑光映出沈昀眼中的惊叹,纵然它已经有四年没有出鞘,却依旧凛若秋霜,丝毫不减锋芒。
沈昀感叹地说道:“这理应是你的剑。”
萧沉道:“它早已经属于你。”
沈昀叹道:“你若不再铸剑,便更应该留下它。”
萧沉平静地说道:“我即不再铸剑,何必再留下它?”
沈昀眼中充满惋惜,没有人知道,曾经名噪天下的铸剑世家萧氏一族的后人,会居住在无锡城这偏僻的小巷里,更没有人知道,萧家后人所铸造的最后一把剑,会在他手里。
二十七年前,铸剑居在一夜之间忽然人去楼空,萧家人从此在江湖上销声匿迹,江湖传言这是因为他们惹下了西域魔教,为避祸头才选择隐居世外。这么多年来,无数人想要找到萧家的踪迹,以为自己的江湖之路求得一柄神兵。据说由萧家铸造的宝剑,皆可吹毛断发,若能得之,便是如虎添翼之事。但是萧家从不轻易铸剑,即便有人出千两黄金,也同样会被拒之门外。
沈昀认识萧沉的时候,并不知道他是萧家后人,他只当他是跟自己一样落魄江湖的浪子,便用身上仅剩下的一两银子买了一坛酒,两人席地而坐,饮了个痛快。这一坛酒,让沈昀结交了萧沉这位生死相交的兄弟,也让他在三年后得到了这柄剑。
那一日萧沉将剑送到他面前,只说了一句话:“这是我铸的第一把剑,也是萧家所铸的最后一把剑,从此以后,江湖上再也没有铸剑居。”
也就是那日沈昀才知道,空置了二十七年的铸剑居已在一场大火为化为灰烬,而这放火焚炉之人,就是萧沉。沈昀没有问他为什么,亲手毁去传承百年的基业,若没有决绝之心,又怎能做到?
沈昀收下这把剑,却又把它留在了萧沉身边,因为这把剑是在铸剑居的烈火中诞生的,对萧沉来说,它的意义远胜于任何东西,他把它赠给沈昀,就是对沈昀最大的信任。正是因为如此,沈昀才会选择把这柄剑留下来,如果这是铸剑居最后的痕迹,它理应留在萧沉身边。
四年过去了,这柄剑又再次回到沈昀手上,而萧沉的神情依旧如同四年前那般坚决,只因他知道,这柄剑唯有在沈昀手上,才不会辜负萧家铸剑的初衷。
这次,沈昀没有再推托,他将这柄刃如秋霜的宝剑横于身前,说道:“既然如此,你便为它取个名字吧。”
凛凛剑光映出萧沉平静的双眸,他伸手缓缓抚过剑身:“剑本无名,何需有名?”
沈昀眼神一亮,将剑高举起来说道:“好,从今以后它便是无名剑了!”
沈昀从不在意兵刃的好坏,因为他不需要靠兵刃来制敌取胜,但是他在意与萧沉的情谊,更情楚这柄剑对萧沉的意义,他收下它,仅仅只是因为萧沉对他的信任,就算萧沉现在赠予他的是一块尚未开磨的铁条,他也会让它成为最无敌的武器。
萧沉眼里流露出欣慰的神色,他什么也没有说,只郑重拍了一拍沈昀的肩膀。两人双手交握,任何话在此时都已变得多余。
剑无名,人有情,风云万里,恩仇快意,这,才是江湖!
传剑大会将至,无锡城的大街小巷已随处可见手持兵刃的江湖人士,他们或二二两两聚在一起交头接耳,或站在不起眼的角落警觉地打量着周围,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兴奋与戒备,只等着五天后的传剑大会一睹赤霄剑的风采。
做为无瑕山庄的镇庄之宝,几乎没有人见过赤霄剑的样子,更不能确定那传说中的宝藏是否存在,令江湖中人趋之若鹜的,是对名利的渴望,至于真假已并不重要,因为赤霄剑的存在本身就足以引起轩然大 波。无瑕山庄如今正处于漩涡的中心,自然不会太平,周围暗里明里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看着,现在就算有只虫从里面飞出来,都能够引起一番猜测。为了避开那些人,沈昀还特意绕了路,远远经过无瑕山庄时,他看见那些躲在墙角偷偷摸摸张望的人,不禁失笑。
赤霄剑尚未出现,他们便已经如此迫不及待,等到了传剑大会之际,又如何能太平得了?
沈昀只向那处望了一眼,便已如寻常路人那般离去。
他本就是路人。
一个与赤霄剑无关的路人。
他要做的事与赤霄剑无关,他要去的地方也与赤霄剑无关。
他要去的是无锡城中最奢靡的地方——长乐赌坊。
在无锡城中,有两个地方是男人最喜欢去的,一个是销魂噬骨的快活楼,一个是挥金如土的长乐赌坊。
快活楼是温柔乡,长乐赌坊是销金窟,柔情似水的美人自然令人流连忘返,但四方桌上一掷千金时的豪爽与痛快同样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虽然很多人因此倾家荡产,流露街头,但依旧有无数人源源不绝跳进这个火坑。
长乐赌坊大门口不停有人进进出来,两名身着短打的壮实汉子守在门口,满脸都是谄媚奉承的笑容,偶尔有人赏下几个铜钱,那更是点头哈腰,恨不得将对方供起来。沈昀掀开帘子走进去,喧哗声钻进耳朵里,堂中摆的几张长桌已围满了人,个个满头大汗,有急红了眼的,有笑开了花的,有大声吆喝的,也有愁眉苦脸站在一旁干瞪眼的,伙计们端着茶水在堂子里跑上跑下,好不热闹。
沈昀锐利的目光在堂子里扫过,在引起打手注意之前,他已经隐去了眼里的审视,换上一脸稀松的表情,走向一张赌桌。
来赌坊的人都是为了钱财,而他却是为了找人。
他要找的人,自然就是“草上飞”朱霸。
那朱霸不但好财好色,更加好赌,他不会放过赤霄剑,也不会错过长乐赌坊这个地方。在这些人当中,沈昀并没有发现朱霸的踪影,他抬头看了一眼二楼,沉吟片刻,拾步走向楼梯。
拐角处站了两名黑衣打手,伸手便将他拦住:“这位兄弟,对不住了,楼上是雅座,您请下面寻乐吧。”
这在赌坊里来往的人,皆生了一双势利的眼睛,看人只看钱财,像沈昀这样落魄的人,钱袋估计比脸还干净,哪里会像在雅座里一掷千金还面不改色的富商巨贾?沈昀倒是一点也不恼怒,笑了一笑转身准备离去,一个清脆的声音却在这时在他身后响起:“沈公子请留步,我家主人有请。”
第8章 噬血美酒
站在楼梯上的是一名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子,着了一件樱红色锦缎罗衣,乌黑的秀发里簪着一枚镶金点翠玲珑钗,肤若凝脂,眉目如画,举止间温婉如水,柔情脉脉,叫那两名打手看直了眼睛。她向沈昀欠身说道:“请公子随我来。”
即来之则安之,沈昀举步走上台阶,那两名打手再不敢拦他。那女子在前面领路,莲步轻移,衣袂飘飞,颇具几分灵气,沈昀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脂粉香气,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美人总是赏心悦目的,他从不吝啬欣赏的目光,他看她们就像在看独一无二的艺术品,纵然不够完美,却活色生香,是这世间最美的景色。
那女子走到一间悬挂着“紫气东来”匾额的屋子前,伸手在花棂门上敲了一敲,才将它推开,躬身说道:“公子请进。”
相比吵杂混乱的大堂,这里显然要安静许多,进门铺着一张红色毡毯,上面用金色丝线绣了无数个大大小小的福字,意为“百福纳祥”。红木嵌大理石圆桌摆在厅中,紫砂茶具一应具有,桌后是四面绢素屏风,分别绘有不同的吉祥图案,那一层薄薄的绢布后面,隐隐可见一道修长的身影。
沈昀脚步一顿,过了片刻,才绕过屏风走了进去。
里面的布置要比外头简洁许多,赌桌居中摆放,牌九与骰子整整齐齐置在上面,靠窗放了一张供人休憩的软榻,那少年支手斜靠在上面,墨发倾铺在榻上,白色锦袍逶迤拖地,衣摆上绣着艳丽的桃花,襟口微敞,露出半截绯色中衣,似笑非笑的眉目里带了几分慵懒与讥诮,似潋滟水光般向沈昀望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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