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行 (金箍棒不棒)
- 类型:古代架空
- 作者:金箍棒不棒
- 入库:04.09
他才不承认,没凭没据,过去就过去了。
可是暗地里,杜云峰每次看到那盒药,都手痒的去摸一下,真想回身给炕上那位打一支,把少爷变成小宠物,爱怎么捏鼓就怎么捏鼓。
要不是怕他上瘾,杜云峰真是有心闲着没事给他一针。
半个月过去,周澜恢复成半个好人,杜云峰做饭的时候,他能搬着板凳过来帮忙,顺带打发时间。
杜云峰那边米刚下锅,回头看见院子外面的周澜拎着鸡左看右看,手里的菜刀来回的比划,那意思是切脖子好呢,还是划肚子好,或者一刀把脑袋剁掉,边想边摇头。
小公鸡惊恐的嘎嘎叫,周澜拿不定主意。
杜云峰扔下手里的活计,出了房间,从周澜手里直接拿过的小公鸡和菜刀:“去洗洗手,屋里桌子上有梨自己去吃。”
连个鸡都杀不好,杜云峰暗自嘀咕,当初是怎么带人祸害拦山村的?杜云峰手起刀落,想着莫不是手底下的人借了周澜的名头肆无忌惮,也不是没这个可能,反正周澜怎么看都不是个当土匪的料。
想着手底下那帮人,杜云峰血流干净的小公鸡扔在地上,回身去看大锅里的水烧没烧好。
他的小腿基本痊愈,至少走路不瘸了。绺子里的规矩,但凡人马打散了都会有几个事先约定好的碰头地点,每个人知道其中一个,杜云峰知道所有的碰头点。之所以分成几个点,就是因为怕有人被逮住泄密,鸡蛋不能都放一个篮子里。
忙活一阵之后,杜云峰将小公鸡炖蘑菇端上桌,加上其他炒的蒸的也满满一大桌。
周澜如同早前在家里一样,桌边危襟正坐,唯一不同的是没等着杜云峰把筷子递到手里,相反,他拿起一副先递给了杜云峰。
这段时间他一直吃都杜云峰做的饭,非常顺口,以前他不知道杜云峰还会这手。
“我小时候在沧州,有个奶娘照顾我和云海,云海那时候小,吃喝拉撒都需要奶娘,我又成天的在外面疯跑,回家没个准时候,有时连续一两天不着家,后来奶娘就彻底不管我了,我就自己做吃的。”杜云峰扒拉口饭,夹了一筷子烧芸豆,味道不错,马上周澜碗里填了一些。
周澜气色好了很多,脸颊长了一些肉,圆乎了一些,杜云峰盯着他,能下饭似的,两只眼睛笑咪咪的,过一会又放下筷子,往周澜怀里摸了一把。
周澜端着饭碗一躲:“吃饭还闹?”
“不是,我看你胖了没有,别白天天伺候你好吃好喝。”说话间,杜云峰的手在对方的肋骨处捏揉了几把。
周澜看他摸个没够,就放下饭碗筷子,一手抓住对方衣服,一手伸手到对方怀里:“不行,我得摸回来,别白占我便宜。”
他的手伸出去可不是摸的,他清楚杜云峰的痒痒肉在哪,一把就掏了个正着,骚住就不放手,杜云峰被抓了软肋,反倒没力气使劲挣,边扭边躲,嘻嘻哈哈的从凳子上滑下来,往地上蹲,最后扭到了周澜怀里。
周澜坐得稳稳的,两条腿分开,半夹半抱着杜云峰,一手抱着对方后脑勺,一手捏了杜云峰下巴,将对方仰了脸:“小云峰,你下辈子托生个女的,我一定娶你。”
这话杜云峰既爱听又不爱听,爱听的,是娶啊嫁啊一家人的意思,不爱听的,一竿子支到下辈子,这辈子咋办?
他抓住周澜那只手,放在嘴边亲:“不用下辈子,就这辈子,咱俩好好过。”
周澜低头看着他,摸着他毛茸茸的后脑勺就笑:“你就那么急着嫁给我?”
“我都快急死了。”杜云峰低头躬身,一把将周澜扛了起来,驮在肩膀上往往东厢房里钻。
“别闹,饭还没吃完呢。”周澜边笑边捶他后背,可杜云峰不理会他,直接把人撂到床上,然后一个饿虎扑食压了上去。
之前懵懵懂懂的小少爷确实让杜云峰揉捏的挺开心,可是这个有说有笑会挣扎的小青年更鲜活更带味,抓头发、挥拳头,甚至上脚踹,带着强烈的刺激,凡是有刺激性的东西,都容易让人着迷上瘾。
周澜觉得总和杜云峰不害臊的这么闹下去不是个好事,早晚会出大事。
他知道杜云峰想干嘛,他不愿意,坚决不愿意,他不怕死,但他打心眼里怕这事。但其实换个角度说,他冲动的时候真想把小云峰给办了,他回天津时,昏天黑地的胡闹了一段时间,兰生那小兔子他没玩够,种种玩法历历在目,可那是兰生。
云峰是云峰,云峰没试过,所以他不知道这事有多疼。
他往后撤,杜云峰哼哼唧唧的拉扯他,扯开腰带,热热的手掌跟下去了。
周澜想扯开杜云峰的手,拉扯几下之后,手是扯开了,杜云峰的嘴上去了,周澜一哆嗦,不动了。
见对方忽然就老实下来了,杜云峰抬眼看,周澜酥了似的半靠在墙上,微微张着嘴呵气,两手不自觉的抓着杜云峰的头发。
周澜在对方张弛有度的“甜言蜜语”中缴械投降,他喉咙里低低换了声“云峰”,他抓着头发拎起杜云峰,嘴就吻了上去,舌尖探进去,他第一尝到自己的味道。
一个月过去,周澜断了大烟也断了镇静剂,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静谧小院中,旺盛的长骨头长肉。
杜云峰有时候会外出,大多数时候晚上,有时跑得远了就天亮才回来。
李伯年、金小满,还有黑四儿他们都在,他们都在各自约好的“点”等着呢,快两个月没有杜云峰的动静,他逃的时候带伤,那边枪声又密集,都以为凶多吉少,所以当杜云峰大半夜在碰头的旅店出现的时候,他们确定不是见鬼了之后才激动得一拥而上,杜云峰也很高兴,他的高兴是用拳头表示,砸在对方身上,看看是不是骨肉都结实。
他高兴的是心腹还都活着,而且没有自立门户。
杜云峰躲回唐骏荃的小院子,汇集散兵游勇的事由李柏年和黑四儿分别去抛头露面。
他人手不多,好钢得用到刀刃上,他想抢别人山头实力未必够,要打倒胖子自己首先不能太瘦,他没马没枪的,思来想去还是得先从乡民下手。
普通的乡民手里有点粮食就不错了,大牲口都不一定有,所以得找富户下手,动富户就会招惹保安团。
所以他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跑远点,出了本地保安团的势力范围,才能不被捉住尾巴。
这些动刀动枪的活,周澜没必要参加,又危险又添乱,杜云峰不比当初有人有地盘的时候,他现在每干一票风险都大,所以周澜还是等到有山头再出现比较好。
心里算计好了,杜云峰决定就这么干。
初夏,白天长黑的晚,吃完饭杜云峰会陪周澜在银杏树下玩纸牌消遣。
杜云峰没说危险的事,单就说人马快凑齐了,要跑远点砸几个漂亮的响窑,让周澜自己在家安心等,而且唐骏荃估计也快回来了,不担心没人照顾。
“我挺好,不用照顾。”周澜把弄着手里的牌,一边捻一边心不在焉的说。
他养了两个月病,比女人坐月子时间还长,长肉了,人也白了,不是原来那种纸白色,是有血有肉健健康康的白。
手指细长,捏着牌捋过,干净整齐的手指甲泛着粉,小月牙重新长出了几颗,杜云峰给他剪手指甲时就发现了。
他穿一件白色亚麻对襟单褂,一条黑色的亚麻长裤,因为是杜云峰的衣服,所以看起来宽松随意。袖子挽到手肘以上,露出小臂柔和的肌肉线条。
天边有火烧云,将金色夕阳柔化,渲染大半个玫瑰色的天空,二人的轮廓都沾染了这华丽的颜色。杜云峰看不见自己的样子,他的眼里只能看见周澜,蝴蝶翅膀沾了金粉一般,周澜睫毛任何微小的动作都可以叫他心颤。
一如当年周澜带着夕阳,走入家门,一言未发,便将十四岁的杜云峰牢牢的锁在一个无形的圈里。
甩出一张纸牌,周澜长睫毛一挑,抬眼看着对面的人:“小云峰,要不你跟我干一票?”
一个问句,改变了杜云峰所有的计划。
周澜的计划在心里转了好久,甚至早在重遇杜云峰之前就在谋划。唯一不同的是,以前人手不够,所以只想杀人,现在他不仅想杀人,还想要钱。
他花了很多心思在程把头的小妹身上。一个单纯的女学生,对于周澜来说并不难上手,他只需要保持衣冠斯文的出现,以他的模样和谈吐,很快就可以把玩一颗情窦初开的心。
程家是有钱人,程老爷子的大宅在奉天城外百十里的程家屯,程家是真正的深宅大院,深到完全无法通过院墙看到里面的宅子,每面高院墙上都有耸立的眺望楼,眺望搂里常年有壮丁持枪看守。大门是黄铜大钉加固的百年老木,厚得仿佛一个人的力气都推不开,小门倒是能走人,偶尔打开就能看到里面晃悠着几名黑褂子的年轻家丁。
这院子有多大,周澜曾经不远不近的围着走过一圈,小半个时辰,足够让他不动声色的惊叹一番。
和程月芝的聊天里,周澜套出来一些话,那大宅院里,不仅有宅院花园,还有祖宗宗祠,甚至还自家建了偌大的文昌阁。程老爷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做着不显山不露水、但显然是来钱的大生意,光家丁就二三十号,平时门房管得很严,不是自家的人进不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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