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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行 (金箍棒不棒)


  杜云峰晃悠过去,心不在焉的要了一碗混沌,无所事事的东瞧瞧西看看,最后也没坐下吃,随手丢下钱,迈着大步扬长而去。
  忙得一头热汗的夫妻俩,谁也没发现菜刀不见了。
  步行不远,就到了鼎昌饭店门口,旋转门前,二人停住脚步,周澜转身面对唐骏荃。
  杜云峰脚步不乱,几步顺势进了身边的点心店,在琳琅满目的糕点柜台前来回踱着步子,目光顺着礼帽沿盯着外面的二人。
  他个高腿长,天生走路就是大步幅的习惯,一动一静都很有韧性,像是耐心潜伏在草丛里的独狼,随时后腿一弓就能冲出去咬断猎物的脖子。
  看他起来平静,其实心头有一团火,烧得他穿心烂肺,面红耳赤——心里预演着尾随二人进入房间,挥起菜刀活劈了唐骏荃,然后大卸八块。
  至于周澜,他还没想好怎么办,先不管。
  他解开领口的扣子,快要透不过气。
  周澜面对唐骏荃,双手插兜,即将送别:“唐老爹,你回去吧,我自己上楼。”
  二人没喝酒,唐骏荃也没什么不放心,只是忽然想起周澜前几天在发低烧,刚才又忘了问,突然想这事,就没头没尾的问了一句:“你还烧么?”
  周澜抬手自己摸了摸,眯着眼:“不烧了吧?”他自己倒没什么感觉,冷点热点,他一直都不矫情。
  听到这个疑问的语气,唐骏荃像个老大哥,抬起手,按在对方额头,停留片刻:“好像不烧了。”然后又按到自己的额头上,比较了一下,然后放下手。
  周澜笑笑,向前半步,稍稍仰头,像个看着家长的乖孩子,语气无邪:“好像?那你再试试”,说罢仰着额头迎上去,贴上唐骏荃的嘴巴。
  他不在意自己的温度,他想感受一下对方嘴唇的温度。
  以前贝利神父也慈祥的吻过他的额头,也许父亲的吻就该是这样——他闭上眼睛想了一秒,然后后撤半步。
  唐骏荃不是神父,没有理由吻他的额头,所以,发烧也不是一件完全坏的事情,起码是个好由头。
  也知道自己动作略突兀,马上补了句:“还烧吗?”
  “不烧”唐骏荃也觉得有点奇怪,但同时也觉得没什么,周澜有时候就会冒出些不端不正的气,也有点像孩子气,也有点邪气。
  周澜意犹未尽,忽然张开双臂,把唐骏荃抱了个满怀,抱了一怀淡淡的烟味。
  唐骏荃双臂被他环住,像个没杈的大树。
  “抱一下,别动。”周澜脸埋在他怀里,鼻翼微动,他不知道过了今晚他能不能再闻到。
  有些事,他决定自己去干,不牵扯旁人,只有自己干才能干净利索,不担心秘密露给旁人。
  今晚动手之前,他约唐骏荃吃饭,闲聊之时,他已经将对方刻画在自己眼睛里。
  他今晚很想见一见杜云峰,哪怕远远望一眼,悄悄刻在心里。
  给唐骏荃打电话前,他低着头在宾馆的房间里绕了一小时的圈,地毯踩出一圈压扁的痕迹,思来想去,他还是不允许自己这样做,是对方辜负他,不是他辜负对方。他想念那个鲜活可爱的小云峰,但讨厌那个下流混蛋的杜云峰,一爱一恨绞在心里,他只能选一个,对方那些混账话他不想面对,所以也就不再妄想这个人。
  所以,今夜他只见这了一个人。
  干成了,就跟着唐骏荃北上出发,干不成,自己就埋骨在这个给他所有痛苦记忆的奉天。
  “唐老爹,保重。”他随即放开怀抱。


第16章 失败的刺杀2
  杜云峰看到二人一场亲昵又礼貌的道别——堪称莫名其妙,唐骏荃动作并不多,算礼貌,周澜的举止很亲昵,这才不寻常,以杜云峰的了解,这不是周澜的性格。
  唐骏荃挥手过了马路,唤了黄包车离去。杜云峰略一犹豫,没有去跟,唐骏荃的老窝在那,跑不了,周澜住顶昌饭店的哪套房,他还一无所知,他万一跑了怎么办。
  天色渐黑,周澜推着玻璃旋转门进了灯火通明的大堂,杜云峰大胆的跟了过去,里面亮外面黑,里面看不清外面的情况。
  周澜走到前台,和服务生讲了几句话,然后抓起前台的电话,一手拨号,一手握住听筒放在耳边,微微侧头笑着说了几句,是个热情愉快的模样,可是刚刚放下听筒,脸就冷的和冰一样,然后朝着饭店大门走来。
  和杜云峰预计的不一样,周澜没回房间,他出了饭店,独自沿街沉默行走,几道弯之后,拐进了繁华的奉天街,正是傍晚热闹的时候,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沿街的店家做生意最起劲的时候,傍晚春风吹过,饭店的红色幌子在摆动,美发店门口黑白格招子滴溜溜的转着。
  在最热闹的福隆百货商场门口,周澜停下来,他观察四方,踱着步子走了几圈——这地方他查看过好几次,百货前面有三个小巷子,一直通到平民居住区,百货后面有两个后门,出去也是四通八达。
  无论从哪条路走,都不会有死胡同,今晚人又多,非常好——枪响之后一定会乱,趁乱跑路,应该不会太难。
  按照预定计划,他潜进百货对面的小巷口,那巷子幽深,此刻没什么人,他隐藏在巷口的黑暗里,静静的靠着一侧墙壁,聚精会神的等待,手搭在后腰上,勃朗宁硬硬的枪把给了他无限的兴奋与安全感。
  周澜的举动很奇怪,杜云峰猜不透,但隐隐觉得不是好事,这一带的地形他很熟悉,以前他带周澜过生日就是在这条街上。
  兜兜转转,错综复杂的巷子里,他一步都没浪费,成功的绕到周澜身后,转角处,他微微探头看到那个消瘦的背影。
  远处鼎昌饭店塔顶的钟楼传来厚重的钟声,慢悠悠的敲了七下。
  整点了,周澜手心有汗,在衬衫上乱挫了一把,随即再次握紧枪把。
  一辆黑色轿车响着喇叭,从街口招摇驶来,街上人很多,车却不怎么减速——能开得起洋汽车的人,非富即贵。
  车在福隆百货门口停稳,车外脚榻上站着的两个黑衣年轻人,他们麻利儿地跳下来,打开车门,一席碎花短褂黑裙扎着两条辫子的年轻女孩低头下车,站到街边左右张望。
  另一侧车门,一身缎子长袍打扮的年轻人也下了车,他个子不高,很敦实,毛茬短发,长得无甚特色,唯一显眼的是一条双棱的肉疤从眼角斜过太阳穴,一直刺进发迹。
  他慢慢悠悠绕过汽车,走到女孩旁:“小妹,你约的人呢?”
  女孩轻轻撇嘴:“哥,等一会嘛,他很快会来的。”
  长袍年轻人不耐烦的左右看看:“约我妹妹竟然敢迟到,胆子不小。”
  那两个魁梧年轻人始终一言不发,眼睛四处看着,手插在衣兜里。
  杜云峰一眼就认出了那个长袍年轻人,姓程,具体叫什么不知道。当初杜云峰被困在金矿时,姓程的为日本人卖命,做了大把头,心狠手辣,弄死不少工人,暴动的当晚,工人里应外合的弄炸了矿上的□□库,大乱之际,姓程的领着人马挡住了去路,杜云峰带头扑了上去,一片混战里,杜云峰将对方骑到身下,就在高举起石头砸碎对方脑壳之际,保安团枪声响起,姓程的捡了条命,多了条疤。
  显然,周澜是冲着这个人来的。
  周澜在暗处盯着姓程的,无声的从后腰里抽出□□,贴着大腿外侧即缓缓靠近。
  周澜聚精会神,另一只手作势要去拨开保险。
  忽然握枪的手被人从后面攥住,一只大而温暖的手掌覆在他的嘴巴上,后面有人用整个身躯把他挤向墙壁更浓重的阴影里。
  周澜下意识手肘后戳,狠狠抵到了对方的肋巴骨,后边人吃痛,微微弯腰,却没松手,反而双臂环得更紧
  “小慕安,别动,他们三支枪,你别冒险。”
  周澜一抖,浑身僵住,这耳边的声音太熟悉,这怀抱久违了。
  另一边,车水马龙的明亮世界,程月芝满心欢喜的领着哥哥来见新认识的朋友,这个新朋友名叫陈约翰,大学生,一个月前在教堂认识的,家在关外,来奉天走亲戚。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模样好家世好有文化的陈约翰简直就是模子里出来的标准完美情人,当陈约翰在教会里弹起管风琴时,人生瑰丽的画卷在少女心里有声有色的展开了。
  巷口的黑暗里是另外一个世界,周澜被杜云峰挤在墙上,作为失约的陈约翰,他蓄势待发之际被杜云峰抱了个满怀。他挣扎了几下没挣扎开,便不在浪费力气,而且这个怀抱真的是有些想念了,他甚至下意识的想转过身回抱对方。
  等不到人的程家不一会儿就乘车走了,周澜靠在墙上,杜云峰紧贴着他,一手握着他的枪,一只手仍然覆在他的嘴上。
  杜云峰知道对方不会大叫,但是鬼使神差的就是没松手,他不知道松手之后对方会说出什么,他甚至有点害怕。
  对面的距离,呼吸对撞,隔着一只手掌。
  街上的嘈杂都成了默片,只是模糊的背景,这世界只有两个挨得很近的人。
  周澜拿枪的手被按住,另一只手却是灵活的,只要他愿意,他随时可以抬起来搂住对方,像以前无数次嘻戏那样,抱成一团,严丝合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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