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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行 (金箍棒不棒)


  唐骏荃刚刚有点迷糊,被他这么一叫又清醒了过来:“好啊,只要你愿意,我觉得挺合适。”
  “你肯定比我大,我认你做义兄。”周澜说。
  唐骏荃是一直很喜欢这个周老弟,再说二人也算是有过命的交情,于是翻个身,单手撑着头,侧面对着周澜:“我今年三十六了,你要是不嫌弃,叫我声大——”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周澜的一声“啊”打断,周澜半坐起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那你十七岁都可以生我了!”
  唐骏荃没摸清什么意思,不知该怎么回答,只听周澜兴奋的说:“你这个年纪你早有家室、有孩子了吧?”
  “有啊,家人都在黑河呢,我女儿都十五岁了。”
  “我给你女儿当干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唐骏荃想了几秒钟明白过来,伸手扑棱了一下周澜的脑袋:“嘿,你小子傻呀,有这么自己降辈分的么?”
  周澜思索了一下,慢悠悠的说:“我愿意,我还没个妹妹呢。”然后仿佛铁了心要进人家家谱似的,嗓门一高:“不让认,那我娶她也不错吧,唐老爹!”
  “我女儿可不能嫁你这个大烟鬼”唐骏荃知道对方在开玩笑,就继续和他闲扯,同时,把穿得单薄的周澜往被窝里塞。
  “大烟鬼怎么了?我先生米煮成熟饭,不嫁我,还能嫁谁。” 周澜脱口而出。
  这话很畜生,唐骏荃听着刺耳,心想这孩子怎么一阵阵的冒邪气,说着说着就下道,于是正色道:“你这话说的土匪腔,别不学好!”
  见他有点生气了,周澜小心翼翼的靠过去:“唐大哥,你别生气,我说着玩的。”见对方没动静,周澜干脆心一横,手上一使力气,实打实的抱住对方,小孩撒娇似的趴在对方身上:“唐老爹,你教我,我就学好了。”
  唐骏荃家里有一妻一女,因为跟着队伍抗日,已经好几年没见到亲人,思念艰深。周澜这一声一声的唐老爹就像一只手指头一下下的按他心里的开关。


第14章 黑夜营救
  电话铃响了。
  从周澜来住,就没听唐骏荃家里的电话响起过,两个人同时住手,不再出声音。
  铃响两声之后,一片寂静,唐骏荃披上棉袄跑到外屋,手静静的搭在话筒上等待。
  铃声再次响起。
  杜云峰有了消息,保安团在深山里遭遇黑鹰寨人马,打的不可开交,正请求保安团大本营派人支援。
  黑鹰山深处,一队人马在黑暗中前进,没点火把,只能依靠依稀的月光蜿蜒于山路,仿佛一只迂回前进的蛇。
  和其他人一样,周澜身骑马匹,一身简单的黑衣粗布装束,他的脸上也蒙着黑色的布,长长睫毛下,警惕的目光闪烁。手里紧握一只勃朗宁,是临出发前唐骏荃塞到他手里的,可装七发子弹,与左轮比,这种枪射程更远,威力更大。“你没经验,打起来你远点,别往前凑。”唐骏荃拍着他的肩膀交代。
  唐骏荃虽然是个团长,但秘密抗日几乎耗尽了他的队伍,东北军全军撤出满洲国境内,对游击组织的弹药、人员、物品补给都非常困难,同盟军基本处于边骑驴边看账本,自己想办法抗日的地步。
  为了防止被一锅端,他的游击组织并不聚集于一处,昨夜,用“两响一挂”的电话暗号联络好人员,天快亮时一只二十几人的队伍出发。
  进山里已经是黑夜。
  他们在接近杜云峰所在地点,要在保安团的支援队伍赶到前把人弄出来。
  青黄不接的初春,夜半月圆,深山时不时有哀绝的狼嚎,一声跟着一声,穿透山谷,刺入耳膜,此起波伏的呼应,让人分不清远近。
  唐骏荃的队伍训练有素,静静赶路,只有均匀急切的马蹄声。
  上次遇到狼群的情形,周澜还记得,不仅记得,简直是永生难忘,他抓紧了缰绳——他今天不害怕,人多,枪多,还有成捆未点燃的火把,他是担心。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放鞭炮一般,枪声越来越密集。
  “声音在山那边,别太靠近,看准情况再上!”唐骏荃回身向身后的队伍招手,纵马低身,尽量找着平坦的地界往那个方向奔去。
  身旁的周澜箭一般纵马窜了出去,不等唐骏荃阻拦,他扬起马鞭以光天化日下的奔跑速度远远冲向前。
  一处密林子里,杜云峰居高临下的射击,他处在半山腰的位置,下面是追了他两天的保安团。
  “子弹不多,别乱突突,都他妈的给我看准了打!”他嚎了一嗓子,扯得自己肩膀生疼,血迹从里往外的渗出来,疲于奔命,枪伤一直没好,手里的驳壳□□后坐力很强,每打一发子弹就狠狠的戳他肩膀一下。
  因为一直被保安团死盯,他不能带着队伍出山,山沟里转了两个多月,没吃没喝的时候就去抢别的山头。狗嘴里抢食不容易,他人多的时候狠命的拼能打趴下对方,时间久了,人损失太多,他已经没实力去动别人的绺子,前几天走投无路下山抢乡民,一下就暴漏了行踪,保安团蚂蝗见血一样跟了上来。
  手里的几只枪是上次和保安团遭遇的时候拼命抢回来的,几乎损失了黑鹰山一半的人马,他自己也身中一枪,肩膀几乎废了。
  马匹打死的打死,吃肉的吃肉,他就快吃人了。
  枪在手,有子弹才能杀人。黑四儿手里的枪刚刚打光了子弹,变成了还没木棒子好用的废铁。
  杜云峰子弹也不多了。
  他手里这忠心耿耿的二十几人,没跑没逃没投降,带伤挂彩的不含糊。
  他知道这些兄弟够义气,就算这些人现在跑去把他卖了换活命,他都能理解,仁至义尽,如此足以。
  “分头走,活命机会大,兄弟们各自保重,死不了奉天见。”杜云峰下了命令。
  黑四儿猫着腰奔到杜云峰身边,前边一棵大粗树挡住缤纷飞过的子弹。“大哥我跟你,你那胳膊不行了。”
  “去你妈的,你一颗子弹都没有了,能滚多远滚多远,老子有枪,滚!”杜云峰伸出一只脚,狠狠踹在黑四儿屁股上,一副恨不得崩了他的模样。
  黑四儿一咕噜爬起来,大喊一嗓子:“大哥!”
  “滚!”
  队伍开花了似的,四散奔逃,一大片发射出去,除了保安团的方向没人去,剩下哪个方向都有。
  “给我抓住杜疯子!”保安团长官趴伏在队伍最后喊,擒贼先擒王,几个死土匪不值钱,但匪首杜云峰的脑袋是值点银子的,富户门出钱就是害怕了黑鹰山这伙绺子,只要杜疯子在,这伙绺子随时可以拉起来。
  杜云峰无心恋战,他和保安团没怨没仇,犯不上死磕,他杀人越货为活命,保安团杀他为生计,天理循环,这是世道。
  他用好手拎着驳壳枪,转身猫腰往山上跑。
  夜太黑,所有人背影都很像,分不出哪个是杜云峰,保安团分成了几股子追,其中小长官带着七八个人一路紧追不舍,越来越近,眼看撵了上来。
  山路并不陡峭,可是树多,身后不断有子弹飞来,铮铮打在树上地上。
  杜云峰时不时的停在粗树后,端起驳壳枪射击,他本来枪法很好的,可他的胳膊越来越费力,甚至能感觉到血在衣服里滴滴答答,顺着肩膀胸膛流到腰际。
  驳壳枪很长,木头枪托快要把他的肩骨震碎,枪无论如何都端不平,他顾不上这些,只是打一两枪拖延时间,然后扭头往山上跑。
  他想,也许过了这个山头找到隐蔽的地方就能躲过这一劫。
  山头不远了,子弹却没了。
  扔掉废铁,他抽出腰里的短刀,发狂一样奔跑。
  身后的人见他丢了枪,信心大增,七八个人对一个人,简直是手到擒来,手里没枪,跑得再快都是束手待毙。
  上次饱饭是两天前,杜云峰不觉得饿,但却觉得上坡路跑得越来越气短。
  腿上一痛,他一个踉跄腾空摔了出去,身后的人瞬间逼近,杜云峰回头,几乎看清了那几只黑洞洞的枪管。
  山顶是上不去了,他握紧短刀,恶狠狠回望。
  几只枪管向他逼近,以他为焦点,从不同的角度指向他。
  “杜疯子,把刀放下,留你全尸。”躲在小队人马后面小长官探头喊道,一边喊一边抓起侧面的小兵挡在身前,仿佛杜云峰手里拿的不是刀,是随时能射出子弹的枪。
  “别开枪,我投降。”杜云峰大声喊,手里的刀握得更紧了。
  他躺坐在山坡上,面朝保安团,背朝山顶,
  周围的枪声不断,是保安团分散的人马在追捕逃跑的土匪。
  忽然一声枪响,杜云峰本能的缩了脖子,有子弹从他后方射来,眼看着前面的小兵中枪,一声没吭,闷头栽倒下去。
  杜云峰迅速趴在地上,回过头瞧去,只见一匹白马跃上山顶,一身黑衣打扮的蒙面人仿佛直接从地面跃出一般,凌空出现,手中一点淡淡的火星,第二颗子弹已经射了出去。
  保安团刚才走在开阔地,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剩下的三四个人慌忙卧倒,四处寻找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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