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叶君书感激道:“那我就先谢过明阿姆了!”有大人看着,他才没有后顾之忧。
明阿姆摆摆手,“你快些去吧。我一会儿就过去。”说着,便风风火火的回去屋子。
叶君书将感激记在心里,转头继续赶路。
走在乡间小道上,村里的一草一木一屋一田与记忆里的画面融合,成为眼中的景色。
其实,生活在这里也挺好,青山绿水,天然无污染,这里的人也很好,很安逸……
如果生活质量能再好点就更好了,起码不用担心三餐问题。
叶君书从村民们经常走动的山路上去,山脚山腰外围这些活动密集的地方想看见些野菜野果野菌之类的是不可能的,连枯枝都难捡到几根,这些安全区域早就被村民们搜刮得一干二净。他只得往深山里走。
这副身体向来缺少锻炼,叶君书勉强走一段路,就累得气喘,汗如雨下,他抬头看了看从树冠透下来的灿烂日光,抬起袖子抹一把汗,然后坐到一旁树荫下歇息。
叶君书此时已经到了山林外围内围交界的地方,树林荆棘已经密集起来,连野草都有他身体高,不常走路的小道杂草丛生,深的地方能没过小腿。
叶君书等身体缓过来了才继续往前走,他取出背篓里的砍刀握在手里。
深山野林还是存在几分危险,在这个野物不禁猎不禁活动范围的年代,他说不定会有幸遇到些曾经的国家保护动物。
有阻挡视线碍着走路的树杈藤条,叶君书要么拨到一边,要么把它砍掉,还顺手隔一段距离在一些显眼的地方做个标记。
第一次深入内围,还是这么容易迷失方向的地方,他还是得谨慎点。
叶君书一边开路一边警惕的望四周,顺便找一找有没有什么可吃可用的东西。
一路上他看到好些色彩鲜艳的不知名果子,但是他两份记忆里都没有食用过这些果子,叶君书便没去采摘。
又走了一会儿,他总算看到曾经阿父阿姆从山里带回来过的野果子,村里都喊乌肚子,记忆中这种小果子挺好吃,生津止渴,回味甘甜,虽说吃了后舌头和牙齿都会染成紫黑色,但还是很受欢迎,毕竟是甜的。
不过现在是九月底快到十月份,已经过了果实最后成熟的季节,好几棵长在一块儿的树上能吃的乌肚子已经不多,大多都因长期无人采摘导致果实变憔变皱,没有水分,而且很多已经掉到地上。
叶君书挑了几个能吃的来吃,一个个十分小巧,像只缩小版的酒杯,果实是浓郁的深紫色,他将上头花瓣一样的东西摘掉,一口一个,甜甜的味道在嘴里迸发,估计因为长得更久,比记忆中更甜。他连吃十几个,才将剩下的摘下来用宽大的叶子包好放进背篓里,准备带回去给孩儿们解解馋。
叶君书继续往里走,再进深处,已经看不见有路,他等于是自己开路,挑好走的地方走,怕找不到来时的路,他刻标记刻得更密集。
此处的树木高大浓密,日光照不进来,他此时已经完全感受不到热气,山风吹过时,草木沙沙作响,叶君书感觉凉飕飕的。
偌大的一座山仿佛只有他一个人类存在,一个人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整个空间氛围都挺压抑的,如果叶君书只是个单纯的十二岁少年郎,恐怕此时已经顶不住这怪异的氛围打道回府了。
不过此时的叶君书内里好歹是个成年男子,所以他一派从容的继续往里走,只是精神高度集中,警惕四周。
进入深山虽说有几分风险,但收获也是巨大的,大山对自然的丰富馈赠,总是不期然间带给人们惊喜。
叶君书一反进山之初的一无所获,整个人好像打通某个关节,运气直线上涨,他不时能挖到一些可食用的野菜,发现一株株可食用野菌菇,摘到能吃的野果,没多久就装满背篓。
可惜的是一路都没遇见只活物,不知该说是幸还是不幸。
叶君书看看天色,不知不觉他在山里已经混了一个下午,此时光线暗了许多,感觉丛林开始热闹起来,看不见的深处不时能听到归鸟的叫声。
夜里山里的危险程度比白天高好几倍,他该回去了!
叶君书果断原路返回,迅速下山。
半途中,他突然听到某种十分熟悉的动物叫声,叶君书瞬间眼睛一亮,拨开草丛往声源处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叶家长,叶君书,汉子,12岁
叶老二,叶君山,汉子,8岁
叶老三,叶路,哥儿,5岁
叶老四,叶勤,哥儿,3岁
叶老五,叶君为(第二声),汉子,10个月
叶老六,叶径,哥儿,10个月
没错,取名就是这么简单,直接就叫书山有路勤为径,是不是很好记?
叶*奶爸*君书:哥哥我还没处过对象就先过起养娃的日子了,怎一个苦逼了得。
叶老二:大哥,勤哥儿摔倒啦!
叶老二:大哥大哥,五娃六娃拉粑粑了!
叶老二:大哥大哥大哥……
奶爸家长:来了来了!
第5章 第五章
茂盛隐蔽的草丛里,一抹艳丽的色彩若隐若现。
叶君书眼神清亮,果然是野鸡!
可惜他手头没什么趁手的武器,想要捉到这只肥大野鸡,很有难度。还好叶君书本身对此没报多大希望,能捉到是好事,没有也没什么损失。
况且他想的是,这只野鸡的窝明显就是在这附近,他可以找找看,说不定能找到野鸡蛋。
但是这么一只引人注目的活物在眼前晃,不试一下运气太对不起自己,于是叶君书低头寻找武器,然后在离脚边几步远的距离捡到一个拳头大的石头。
叶君书掂掂重量,刚刚好,可以造成一定的伤害。
他屏息轻手轻脚的过去,不过这只野物警惕性挺高,才靠近一点点,它就好似觉察到不对劲,昂起头左顾右盼,还不安的来回走动几下。
叶君书衡量了下,这个距离也可以,于是他瞄准方向,将石头狠狠投掷过去。他的准头不错,打中了野鸡,不过这个力度并不能对它造成致命伤害。
壮硕的大野鸡咯咯咯尖叫着拍打翅膀迅速逃离,叶君书见它受了伤跑的速度并不快,忙追过去。
野鸡逃跑的时候都不用绕路,遇到草丛密枝直接穿过去,叶君书得越过障碍才能追,不时被阻挡下,竟没追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食物咯咯叫着越跑越远,眼看就要看不见,这时,一支木箭咻地飞过,准确的射中那只野鸡。
随着一声不甘的鸣叫,野鸡挣扎几下,咽下最后一口气,然后不动了。
叶君书抬头望去,繁茂的草木枝丫被拨开,一个高大壮硕的汉子走了出来。
来人一身精简短打,腰上别着一把刀,挎着一个箭筒,手握一把弯弓,他皮肤黝黑,有着农家人的粗犷,五官不扬,但一双黑黝黝的眼神无比锐利。
此人正是村子里唯一一个猎户,姓李,十几年前孤身来此落户,到现在已经三十多还是一人,独来独往,但人缘在村里意外不错,因为他时常将多余的猎物半卖半送的卖给村里人,吃人嘴短,村里人自不好说他闲话。
“李叔?”叶君书直起身子,“你怎么在这儿?”才刚问出口,叶君书就懊恼自己问了个白痴问题,李叔靠打猎为生,进山里,肯定是来打猎了,不然还能有什么事?他远远就闻到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显然收获颇丰。
叶君书低头一看,李叔后边不远处堆满猎物,野兔野鸡甚至连狍子都有,显然是因为发现他这边有情况,才扔下一堆猎物过来,然后射出那一箭。
李叔走到叶君书面前,低头打量他几眼,反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叶君书坦然回道:“我来找找有没有可以吃的。”他家里如今的情况,村里人谁不清楚,没什么可回避的。
果然,李叔不再问,低头看了眼他的背篓,说了句,“一个人不要随便进深山。”然后弯身捡起那只刚被一箭射死的野鸡。
“我知道了,李叔。”叶君书没什么躲闪,老老实实的应声,他知道李叔是担心他一个人会遇上危险。对于李叔将那只野鸡占为己有的行为没有任何意见。虽说是他先发现的,可如果不是李叔,这只野鸡早就逃走了,他一样得不到。
不过,看着李叔将那堆猎物捡起,挂满全身,叶君书有个小小的纠结,他不知该不该帮忙拿一点,万一被误会想讨要怎么办?叶君书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又看看虽说挂满猎物,走路仍健步如飞的李叔,颓丧的叹气,算了,他背个背篓都觉得沉重了,还是有点自知之明为好。
叶君书跟在跟在李叔后面一起下山,勉强跟上脚步,他还很有闲情逸致的想,李叔这是练过的吧?感觉好厉害的样子,不知如果他向李叔讨教打猎的技巧,会不会答应……
单设陷阱的话,貌似有点不现实,哎,不知这里有没有传说中的武功,如果他能学学就好了,练些拳脚功夫,不说身体会更健壮,起码更有安全保障。
李叔十几年都往深山里钻,对这片山林不说了如指掌,但也熟悉的跟自家后院似的,他没按叶君书刻了标记的路走,而是自己抄近路,感觉没走多久,眼前的视野就开阔起来,远眺过去,还能看到村落的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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