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糙汉子之间也是有话题的,混迹在市井乡野之中,听着他们说着八卦,还是挺有趣的一种体验。
只是男人间嘛,除了聊些外头的事,就爱开些黄腔了,没多久他们的话题就转移到哥儿身上去了。
叶君书在一旁听得面红耳赤,虽说自认年纪大了,但他还没有过对象,那些事他只是知道个理论,没实践过。
不过说真的,他的确有几分好奇,这里的……咳,嗯!
汉子们一看叶君书面嫩,就知道是个雏儿,于是说得更欢了,美其名曰传授传授叶君书经验。
叶君书被侃得快要冒烟,偏还装作十分淡定的样子,最后听不下去了,忙拱手要告辞。
走之前得先把买的猪手带走,雷叔将叶君书要的称好,还多割半掌瘦肉搭送。
叶君书想起自己要送的东西还没给,便从背篓里取出一只兔子,“平时您每次少收这么多钱,小子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这次我打猎到一只兔子送您和盼哥儿尝尝鲜。”
“这……雷叔怎可收你这兔子?往酒楼卖可得不少钱,快拿去卖了。”
雷叔后面每次少算一点肉钱,不过是可怜这个孩子无父无姆的生活不易,虽然知道舟小子是个有能力有出息的,但在雷叔眼里,还是个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孩子,哪能占这个孩子的便宜呢?
雷叔是坚决推拒的,但叶君书口才比较好,三言两语就将雷叔说得没了拒绝的理由,不过这次的肉钱是执意不收了。
于是最终叶君书送一只兔子出去,收了一整个猪手的回礼。
虽说时辰还早,叶君书已经准备回去了,在县里没什么事可做,还不如回去陪陪孩子们。
他买了些零嘴,正准备打道回府。
“子舟!子舟……”
身后传来喊声,莫名有点耳熟,他回头一看,秦耀良正一边挥手一边朝他跑过来,神情十分兴奋。
叶君书停下脚步,师兄?
见到熟人他挺高兴,没想到临走前就碰见了。
秦耀良跑到叶君书面前,拍拍他的肩膀,兴高采烈道,“我看到你的背影就觉得是你,没想到真是!子舟,我正要找你呢!”
“找我?什么事?”
秦耀良十分宝贝的将怀里的一本书拿取出来小心翼翼地递给他,然后十分期待的说道,“你看看。”
叶君书接过来,但没有立即打开来看,他看了看天空,十分火热的太阳还高高挂在天上,顿时有些无语道,“你要我在太阳底下来看?”
秦耀良也看了看日头,然后颇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拉着叶君书就近进了一家店。
他殷勤的端茶送水,伺候着叶君书坐下。
叶君书喝了口水,擦擦汗,歇了会儿,才慢里斯条的打开书本,当做没看见秦耀良的紧张期待焦虑不安。
这一看下去,叶君书的感官情绪竟被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吸引了进去。
叶君书没想到师兄的故事叙述能和串联能力竟然还真不错,他断断续续写的那些梗,前后顺序不搭。
秦耀良竟然将它们捋顺串联起来,而且故事的发展,还和他写的具体内容大致,并且还扩展开来。
他没看过白蛇传的原著,记得的剧情都是从电视上看来的。所以他不知道这本书的剧情内容和原著有几分相似,但是在叶君书看来,这本书不比原著差罢了。
他想,说不定秦耀良还真有成为一代文学家的潜质。
见叶君书细细看了前十几页后快速翻阅浏览后面的内容,秦耀良的一颗心七上八下的,不知叶君书会给出什么样的评价。
等他看一段落,秦耀良不自觉握紧双拳,期待地问,“怎、怎么样?”
叶君书看秦耀良半晌,在对方亮晶晶的目光下,最后点了一下头。
给出三个字评价,“很好看。”
秦耀良似是没有反应过来,整个人呆住了,直愣愣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叶君书眨眨眼,师兄不会是吓傻了吧?正想喊他回神,秦耀良猛地蹦跶起来,还一边笑一边跳,“我就说!凭本少爷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写不出好看的话本来?让你小瞧我!”秦耀良握拳朝虚空挥几拳,整个人昂奋得不得了。
叶君书扶额,看着秦耀良颇觉无奈。
秦耀良激动过后,扑过去抱着叶君书的头狠狠啾一口脸颊,叶君书拼命抵挡都挡不住。
他笑得像个傻子,“子舟子舟!多亏了你的故事!不然我还真写不出来,等将来咱出名了,你就是最大的功臣!”
叶君书不停地抹脸,满脸嫌弃,不是说古人都很矜持含蓄的吗?亲什么脸,以为自己是白白嫩嫩可爱可萌的小孩子吗?
“你准备将这话本卖给谁?”他们县城偏僻,学子不多,想造成影响力推广什么的都很有难度,再好的话本,也得有读者会欣赏啊!
“书肆那老板有门路,卖给他就好了。”秦耀良扬眉,而后双手叉腰,下巴差点仰上天,“不过,本少爷可没那么容易就卖与他,让他当初看不起我哈哈哈……”
叶君书:“……”
算了,他这个担心十分多余,先生在县城开私塾教书二十余载,肯定有他不知道的关系网,师兄知道的绝对比他还多。
秦耀良已经在畅想书肆老板如何向他低声下气如何奉承他了,不枉他连续半个多月挑灯夜战,哈哈哈哈……
叶君书拍拍他的肩,“你加油!”而后背起背篓,“我先回去了,等出书了记得给我一本。”
秦耀良点头,他已经迫不及待想去找书肆老板了,便没挽留,抄起宝贝话本塞怀里,兴冲冲地跑出去,走得比叶君书还快。
被留在原地的叶君书:“……”
算了,习惯就好。
时辰尚早,叶君书没找到顺风车,又不想等,干脆自己走路回去,反正他脚程快,也已经认识路了,还能省个钱。
而叶君书不知道的是,他前脚刚走,一辆豪华自己的马车在两侧快马伴同下急速向丰城县城门方向驶来。
马背上的人皆同一护卫装扮,腰间跨刀,眉宇间带着一股戾气。
一行人在灰扑扑城门口停下,赶着马车的其中一个矮胖的汉子一看这破旧的模样,顿时苦了脸,但还是迅速跳下马车,弓着身子朝马车里的人恭敬道:“二爷,丰城县到了。”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二爷, 丰城县到了。”
马车里迟迟未有反应,矮胖大汉却丝毫不敢有其他动作,身板躬得更低,额头汗水滴落, 也不知是热的还是其他。
半晌后, 一只手搭在车门边, 一名男子摇摇晃晃地出来,站在车门前,他穿着名贵绸缎绣纹繁复的衣裳,前襟微微敞开, 略显凌乱,看上去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汉子, 长相平凡,然而他双眼萎靡,眼眶青黑,唇色无华, 一副长期纵欲过度的模样。
矮胖汉子殷勤地凑过去,“二爷,您看……”
“这什么鬼地方?”被唤做二爷的男子,原本漫不经心地,等看到不远处一片贫瘠破旧的所谓城门, 浑身戾气顿起,还一脚踩上一旁凑过来的胖脸,狠狠一踹。
矮胖子顺着力道唉哟一声往后仰, 还顺势倒地滚了滚。
“爷要回去!”
矮胖子忙爬起来舔着脸谄媚道:“二爷啊!相爷花费心思将您送到这里,肯定有相爷的用意,您就顺着点他老人家,在这儿待个十天半个月的,等相爷气消了,肯定会召您回去。”
“还十天半个月?爷一刻都待不下去!”这什么鬼地方?如此贫瘠之地,他生平第一次见,还是县城?平民窟吧!
“二爷您息怒,相爷这不是为了您吗?如今上京情势紧张,那些人死缠着您不放,让您避开,相爷才好放开手脚博弈,您可不能辜负相爷的良苦用心啊!”矮胖子劝道。
二爷余愠未消,让他离京可以,但要他待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不可能!
“二爷,相爷这次是铁了心要您修身养性,您这段日子就委屈一点儿,等相爷看到您的表现,一定很快就派人来接您回京。”
“爷堂堂朝廷相爷之子,当今最得宠明贵妃之侄,还得在这穷乡僻壤的破地方龟缩起来不成?”明二爷语气不善。
“瞧小的这张嘴,真不会说话。”矮胖子自打嘴,“小的意思是……”
“行了行了!”明二爷语气不耐,他行事不慎,惹出大麻烦,使得父亲大怒,还给父亲和贵妃添了麻烦,自然知道父亲让他离京是为避风头,他们才好反击,自己还没这么没脑子,真要回上京。
想到此,明鹏鹍微微眯眼,想他明二爷纵横上京十几年,谁人敢惹,广安侯那个老匹夫,就因为亵玩了他下属的一个小哥儿,就死攀咬着他不放,爷看上那小哥儿是他的福气,谁让他自杀了?不识好歹!
还有皇后一脉,在一旁煽风点火推波助澜,弄得父亲和贵妃焦头烂额,最终将他赶来这个穷乡僻野的地方思过!
明鹏鹍从小锦衣玉食受万千宠爱长大,父亲权势滔天,小叔明贵妃荣宠在身,在上京之地,连皇孙贵子都要避让三分,何曾受过这般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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