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爷也要跟着一起去西北吗?”陈达想了好一会儿,突然问道。
陈嫂子也突然双眼发亮,是啊,授命镇守西北的只有穆当家一个人,小沈是他的夫人,肯定是要跟着他起去的,可作为弟弟的穆瑾,却不定会跟他起去,不如说,一般这种情况,做弟弟都不会跟着去,除非他也想进入军营。
“瑾弟?”沈景黎捏着下巴思考起来,说起来,他好像没有问过穆瑾这个问题?
“小沈,你该不是还问过王爷吧?那月儿呢?你该不会也没有问吧?”陈嫂子有些惊讶,在她看来,沈景黎是个很厉害的人,什么都懂,又识字,厨艺又好,又会做生意,基本没有不会的东西,他居然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沈景黎摇摇头,他这几天忙着处理府里和铺子的事情,根本没想起这个事情,而且穆瑾住在书院,认真准备科举考试,他们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
陈嫂子叹气,小沈在这方面还真是迟钝,难道他母亲从来没有教过他吗?
“月儿的亲事,你还没有打算啊?”这个时代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沈月儿的父母都不在京城,没办法为她做主,只能是沈景黎这个哥哥帮忙操办,总不能让她个姑娘家,自己做主把自己嫁了吧。
“我让她自己相看,看中了谁就告诉我,我去帮她操办。”
还有这种操作?陈嫂子被沈景黎的大胆吓到了,哪有姑娘家会自己相看未来相公的?这简直……
“小沈,你可别害了月儿,哪有姑娘家自己相看未来相公的,这若是被别人知道,怕是有损月儿的名声”嫂子别担心,月儿她自有分寸,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
”沈月儿若是那种固守陈规的人,就不会抛头露面出去做生意了。“
听到沈景黎这么说,陈嫂子也不好多管,毕竟这是别人家的家务事,于是又说起管理铺子的事情。
经过一下午的商谈,陈嫂子夫妻终于答应替沈景黎管理铺子,解决了这个事情,沈景黎松了口气,就开始着手准备行囊。
一个月后,穆琛一家人正式启程前往西北,跟着他们起来的仆人有金嬷嬷、李琦、年华、大吉大利、常来、胡厨娘一家,还有沈月儿。
金玉因为有婚约,不久后就要成亲,所以选择留在京城,而穆瑾则说要独当面,不靠穆琛的帮忙,参加科举考试,从而进入朝堂,所以也留在京城。
“你真的要跟我们去西北?”沈景黎看着坐在一旁做针线活的沈月儿,他实在没想到,沈月儿居然会放弃京城的一切,跟他们一起去西北。
“都到这个时候了,四哥你怎么还说这种话?”沈月儿扬起手中的绣帕,看到上面走形的图样,沮丧地叹气,她真的没有刺绣的天赋,那么好看的图样,经她的手绣出来,居然变得这么难看。
没办法静下心继续刺绣,沈月儿就将绣坏的绣布扔回篮子里,拿出个布偶来缝,刺绣她做不来,缝布偶还是不成问题的。
“那你的烤鸭店怎么办?”
“让宁馨帮忙打理。”沈月儿端起泡好的茶来喝,“我打算在西北也开一家烤鸭店,西北肯定没有烤鸭这道菜,说不定会很好卖。”
沈景黎见她信心满满地规划未来,明白她是真的想跟他们去西北,也没多说什么,不过,常来居然跟着一起来,还是挺出乎他的意料的,他还以为……嘴角微微扬起,沈景黎掀开帘子,欣赏外面飞速而过的风景。
一个半月之后,他们到达了雁门关。
“这就是雁门关?”难以置信和嫌弃的语气。
“是的,雁门关的平沙城。”无比骄傲的神情。
“这么荒芜?”不会吧!这是座城,怎么安静得像一座废墟?灰白的石墙抹上掺了糯米水的石灰,垒垒石块十分壮观,还有几块石块突出墙面,被投石器投出的石弹撞出的凹洞有用粗糙手法修补过的痕迹,眼望去便能瞧见令人鼻子一酸。
不是说打仗很好赚钱吗?怎么这座城修建得跟难民营一样,是真的穷,还是吝啬?省银子省到这种地步,一件体面的衣服是做人的门面,城墙亦然,起码弄得好看点,让过往的商旅看得赏心悦目,认为这座城还有希望,并不颓败。
啊,这里估计没什么商旅经过,看看他们走了大半个月的那条不成路的路就知道,有一条这么难走的路,谁愿意来啊?要想富先修路,路好走,才能吸引远方的商旅,才能带来商业的繁荣。
不过意外的是,里面的大比这座城要有生气多了,明明常年面对战争,却有颗热情地心,对生活有着无比的激情,只不过人太少了,就算有精神,也没办法让整座城热闹起来。
“这里的百姓很热情,有黄沙万里的雄壮。”
“是啊,黄沙拌饭,吃在嘴里满口沙,你的牙口这么好,估计就是在这里练成的吧?”沈景黎满是鄙夷,
原以为能在这里过些轻松的日子,结果,说不定比京城还要累,天呀,他是天生的劳碌命吗?
第291章
穆琛在平沙城很有威望,这里的百姓都很爱戴他,知道他这次带了妻儿回来,都纷纷上门探望。
沈景黎每天都能见到很多陌生的面孔,这里的人非常热情,哪怕刚刚经历了大战,面对他的时候依旧笑容满面,穆琛的到来似乎为他们带来了希望,那风干的脸庞、长满老茧的手,以及空洞的眼神顿时有了活力。
这是座没有死透的城,沈景黎突然有了希望,也许经过他们的努力,几十年之后,平沙城会成为大燕数一数二富庶的城池。
沈景黎住进平沙城的将军府后,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对平沙城以及平沙城周围的情况做了一个调查。
平沙城地大人少,如同二十一世纪一个县城大的地方,只有上万人口,而且这里跟他所知道的沙漠地区不同,这里只是风沙大,很多地方沙漠化不严重,可以种植耐旱的植物,而且有部分绿色用地可以种植粮食。
平沙城的百姓非常的淳朴,生活过得很简单,他们过着半牧民的生活,到春天的时候,一些没有荒漠化的土地,可以种上耐旱的粮食,而牧民们则去放牧,他们年的粮食就看这季,把牛、羊给养肥了,到了酷寒的冬天才不会挨饿。
这里因为经常战乱,道路又难走,所以很少有商旅往来,哪怕最近跟大齐签署了和平协议,允许两国友好通商,依旧没什么商人来这边寻找商机。
了解了这些情况之后,沈景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建城门和铺路,好的门面就是好的开始,城门修好了,路铺好了,他就不相信没有人过来做生意,一旦有人过来做生意,平沙城的经济好起来,这里的百姓生活也会好起来。
城里的百姓知道沈景黎修城门和铺路都是为他们好后,都非常高兴,纷纷回家扛着工具来帮忙,连几岁的孩子,也跟着父母起,在路边捡石头。人多力量大,才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就拾掇出一条通往三水镇的大道,以及宏伟壮观的城门。
看到那焕然新的城门,沈景黎升起股满足感,他抱着荀儿,站在城门上,看到那条宽阔的大道,露出满意的笑容。
“高兴了?”宠溺的声音,穆琛怀里抱着三儿子,伸手扯了扯荀儿被风吹的猎猎作响的衣摆。
“高兴。”平沙城焕然一新,大部分都是他的功劳,他怎么可能不高兴?
“接下来还想做什么?”明明刚到平沙城的时候,满脸都是嫌弃,结果,住了没几天,就兴致勃勃地说要改造这座城,要将这座城改造得比京城还要繁华。
京城的繁华可不是时半刻起来的,不过看到沈景黎雄心壮志的模样,穆琛没有将这句话说出来,否则,他接下来一个月,就只能吃糠咽菜了。
“还在考虑。”设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他可没有那么太的能耐,能将自己的想法全部实现,
“你觉得呢?要怎么做,才能让平沙城富庶起来?”
“如你所说,如今战乱平复,两国和平通商往来,平沙城是两国往来必经的之地,如今城门和道路都修好了,若是制定律法,鼓励经商,不久之后,这里便会打造出别具格的商业城。
“允许经商,并不是简单的事,大燕立朝以来,一向秉持着重农轻商的观念,想要说服皇上鼓励经商,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
不过,在京城的时候,他跟靖王以及许彦林提起过这个事情,农业是国之根本,可是商业却是国家强大的根基,大燕若是想成为屹立不倒的大国,就不能忽视商业的发展。
靖王虽然没有立即答复他,可是从他的表现来看,他是很认真地在思考这个事情,待靖王登基之后,就可以全面推广商业,而如今,就只能靠他们步步的努力了。
“想要打造商业城,首先要改变人们对商人的看法,以及国家对商业的限制。”说起来容易的事情,往往做起来很难。
“不急,可以慢慢想。”他们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规划,只要他们不放弃,终有一天,能将平沙城变成个富庶的城。
沈景黎回了头,见穆琛嘴边噙着笑意,如阳光般能照亮前方的路,对啊,他们还有很多时间,慢慢思考,慢慢努力,总会看到开花结果那天的。
相似小说推荐
-
贵族庄园 (客年) 晋江2018-03-31完结我知道自己性情乖戾也知道没有人真的爱我即便孤独无比我依然骄傲贵族的骄傲西方罗曼骑士...
-
重生之君臣 (桥半里) 2018.3.28完结睡榻上的顾缜此时不像是帝王,手指拨弄着那颗夜明珠,有些聊赖,像是一只慵懒的大猫用爪子拨弄线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