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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火 (无敌国外患者)


  “回、回殿下……痛。”
  打着微卷的头发散落肩头,衬得高欢脸小小的。他皱起眉毛:“痛死这种死法,真是一点都不好玩。”
  但他很快又开心起来:“不过,变成小姑娘好像还不错?”
  高欢从小就不像个男孩儿。他身子骨弱,不能跑不能跳,这是先天条件;身边就没有个真爷们供他崇拜和模仿,这是后天因素。按理说,爸爸是男孩儿的第一个英雄,但在高家不成立,高欢瞧不起他爹。崇拜强者是人的本性,高欢喜欢云莅,或者说是疯狂地迷恋。
  他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云莅呢?她美,聪明,漫不经心地残忍,她是高欢的神,他无条件地偏心于她。高欢和她分享一切秘密,他做她的小奸细,利用高承的信任给她通风报信;他偷偷把她的情夫放进来,在他们翻云覆雨时望风。
  不错,他的背叛狠狠伤害了高承。不过高欢已经学会了欣赏别人的痛苦,高承心头淋漓的血,是他最好的投名状。他绘声绘色地模仿高承的狼狈情状,百般挖苦嘲讽,供云莅取乐。云莅笑得前仰后合,高欢也跟着大笑,他发自内心地觉得快活,云莅小小的肯定,对他来说都胜过全世界的花束。
  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了。他把自己打扮成精致漂亮的娃娃,走到云莅面前,献上表演。演出结束,他就该自觉退下,回到他冷冷清清的寝宫里。高欢在那里卸掉面具,回味着云莅的话,她的神情,她的举动。她笑得那么开心,她的注视就像光,把高欢的心照得透亮。
  可他也知道,那双浅琥珀色的,猫儿一样的眼睛,已经望向别人了。云莅有多迷人,就有多无情。他的痛苦她一清二楚,并从中汲取愉悦,高欢是这种罪恶消遣的牺牲品,反过来又将其运用得炉火纯青。
  他越来越像云莅了。
  当时的高欢还对此毫无自觉。捅破窗户纸的是高棣,他不受宠的、阴沉的哥哥。
  高棣嫉妒他,高欢知道,但并不讨厌,适当的嫉妒有助于他保持优越感。他请高棣来宫里玩,用最好的吃食招待,等着看他又羡又恨的眼神,可高棣只是略带拘谨地吃着;他又炫耀华服、玩具、父皇的赏赐,高棣也兴致缺缺。他当然知道高棣是装的,却仍焦灼而挫败,心一横,拿出杀手锏:“想不想骑马?”
  高棣眼睛亮了。
  高欢领他去了云莅的马厩,想偷偷牵走一匹,不料当头就撞上正主了,云莅正喂马吃糖,看见他俩,悠哉哉一挑眉。
  “这位是?”
  高欢道:“是皇兄,昭妃娘娘所出。”
  “哦?”云莅似笑非笑,用马鞭挑起高棣下巴,“我瞧瞧。”
  高棣抬起脸。看到他眼神的那一刻,高欢就知道自己赢了,他清楚云莅的杀伤力,尤其是对于没见过世面也没见过女人的高棣来说。那双眼睛呆呆盯着云莅,她跟他母妃是那么不一样,昭妃目弯似月,她眉峭如刀。
  “有点傻。”这是云莅对他的全部评价。她没再理他,翻身上马,高棣还愣愣地发直。冷不防抛来粒东西,高棣下意识接住,才发现是喂马用的糖,他再抬头看,只剩遥遥一个背影。
  高棣一脸怅然若失,高欢在旁边插嘴:“怎样,我娘美么?”他也很难见云莅一次,却装得像他可以在她怀里打滚撒娇一样,成心让高棣眼红。
  一直沉默不语的高棣冷笑一声,说出了一句让高欢彻底恨上他的话:“你可别学她了。”
  他鄙夷地打量高欢,像看着什么劣质仿品:“学了也不像。”
  高欢无地自容。
  最隐秘的心思被公之于众,比被扒光还让他难堪。他几乎是逃也似地溜走了,但这句话幽灵一样回响在他耳边,搅得他不得安生。
  我……在学她?
  他想起,他在镜子前端详自己的容貌,把头发散开塞进衣领里,打理成短发模样。他很想、很想变成女孩儿。很想做个荡妇,周旋在男人之间,迷得他们团团转,看他们失魂落魄的样子。他勾引到了第一个拥趸,高欢把他压在芍药丛里,亲他的嘴。
  他还记得那男孩儿的模样,远比他有劲,轻轻一掀就能把他推开,是那种真正的男孩儿。
  但男孩儿不反抗,老老实实给他按着。他长长的睫毛一垂,然后抬起来,现出窄窄的,细月牙一样的双眼皮:“小叔叔……”
  奶声奶气,高欢有一点点动心,可云莅不会动心的,她戏弄追求者,嘲笑他们昏了头的可怜样子。
  他把心思掐灭。缙国递来的文书在灯上烧成飞灰,探病期满,而高欢不打算回去。云木就自己在缙国待着吧,为了避免被哥哥抓住阉了,他现在要折腾折腾。
  高欢对着镜子,演练了一下笑容。拘谨又羞涩,标准的乖孩子。
  在挑对象这件事上,他希望云木的妹妹有和她哥一样的审美。


第三十六章 。
  温柔乡是英雄冢。
  “狗子我想吃炒饭。”和玉抱着大厨的腰,厚颜无耻地提要求,“放火腿丁、猪油渣、咸蛋黄,还要撒葱花。火腿丁要炒香但不要焦,猪油渣多做点当零食,咸蛋黄要流油的那种,碾得沙沙地炒进饭里,葱花只要青白相接的地方,不要破葱叶子,能不能做到?”
  手里被塞了锅铲:“您来。”
  和玉连忙讪笑:“来不了来不了,我去扒葱好不好,给你打下手!”
  他嘴上说帮忙,其实全在捣乱,一个厨房不够他闹腾。周容碾完蛋黄一抬头,发现所有的厨具都离家出走了,他转了一圈:“傻东西,我刀呢?”
  正在切葱花的和玉一脸心虚:“啊?”
  刀被劈手夺走,周容打量一眼:“大哥,这刀是切生肉的。”
  和玉嘴硬:“穷讲究什么,不都是刀吗?”
  周容拉过他爪子按在菜板上,作势要剁:“那还切什么火腿啊,这不也是肉吗?”
  和玉吓得啊啊叫,像被拎住耳朵的兔子一样乱扑腾。周容笑得温良:“打一下屁股放你走。”
  磨人精嗷一嗓子,捂着屁股溜走了,周容终于可以消停做饭。料都备完,架火开炒,和玉又蹑手蹑脚进来,在他背后逡巡。周容忙着炒饭没工夫理他,和玉瞅准机会,抱住挺腰一通猛顶,还要得意地叫嚣:“大不大,爽不爽,叫爸爸!”
  周容被堵在灶台前,又抽不出手揍他,又气又笑:“你等我炒完饭的。”
  和玉犹自挑衅:“略略略,你打我啊,干你干你就干你!”一边快速挺腰,一边配音:“啊!好棒!不行了……嗯……”
  饭炒好了。周容盛了,放下锅铲擦擦手,一把把身后的戏精拽过来:“很得意?”
  和玉嘻嘻笑道:“你能怎样,打屁股?”
  周容挑挑眉,目光落在他嘴唇上。和玉嘴角翘翘的,总像带笑,很好亲的样子。
  和玉开始虚了:“干、干嘛……”
  “亲你啊。”
  虽然更那啥的事都干过了,但亲嘴儿还是头一次,莫名地脸红心跳。和玉咽了口口水,秒怂:“大哥你不是来真的吧?”他调头想跑,被周容轻松捉回来,摁在怀里:“唔……!”
  他想吱哇,但嘴被堵住,出不了声。昏头涨脑,骨子酥软,像埋在了全世界最轻最软的棉花糖里,又像被裹在温热的潮水里,飘飘荡荡。双唇分开时,和玉软得几乎站不住,周容一捞就抱在了怀里。
  “等殿下登基了,我想向他求个恩典。”声音搔在耳侧,很缠绵。
  和玉望向他,眼睛汪着水一般,湿湿亮亮:“什么啊?”
  周容抿嘴,垂下眼道:“就是,咱俩总这样也不是事儿,哪有偷偷摸摸的呢……见个面还要批准,像什么样子。而且你也不小了,郡王要催了,还不如找机会定下来……”
  和玉听得一头雾水:“你到底想说啥?”
  “想结婚。”周容像下定决心一样,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咱俩结婚吧。”
  和玉呆住了:“啊?”
  他完全没想过这话会从周容嘴里说出来。他不该是低调的,被动的,藏着掖着的吗?和玉还记得他俩为什么吵架,一次次倒贴,主动找话题,剃头挑子一头热,他最绝望的时候,曾经以为这辈子也焐不热周容的心了,那个轻狂恣意的周容已经死在了三年前,只留下一副世故隐忍的壳子。
  今天他才知道,那个周容没死。他的感情像簇暗火,潜藏着,发出暗红的光,就算看起来熄了,冷了,一见风就能烧起来。
  周容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风起。
  “我终于配得上你了。”
  有杂念的、卑微的我,终于配得上无瑕的你了。
  他不是楚山献玉的卞和,是动了贪心的凡人。明明自惭形秽,却鬼迷了心窍一样,怀着深切的罪恶感把玉据为己有。这么美的玉,值得一切最好的东西,周容不是完美的人,但想给和玉完美的爱情。他的心意不能宣之于口,要等到出人头地才般配;不能利用和玉,感情必须干干净净;现在不能碰和玉,要浪漫、美好的第一次。
  周容常常做不到,所以他总是在忍,总是痛苦。他忍不住凝视和玉的睡颜,又悲哀地发觉,连凝视都是一种玷污。他只能用大把大把的喜欢填补不完美,他是守财奴,和玉就是他的存钱罐,他一天把心意投进去一点,攒啊攒啊,现在他终于觉得攒够了,有了喜欢和玉的资格。他想要一个昭告天下的婚礼,想要光明正大,想要亲友祝福,想要人人称羡,情火烧起来了,炽烈灼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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