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起身,从他的果盘里选出一颗最大的仙桃,咬了一口:“我说八百次了,她对我有心结,而我比她多了三十年的记忆,我们俩在一起就是互相折磨。”顺便把核吐在了果盘里:“我累了,比谁都累。。。”没有人懂我在五指山受过怎么样的痛苦,就像选择这种二百五永远不懂孙悟空为什么会那么爱他一样。
“那苏谣怎么样,啊?”玄奘眨巴眨巴眼:“人主动把兜率宫和外交部揽在身上,还不是为了和你扯上关系,多痴情,啊。”
“啊个屁娘炮。走了,拜。”
据说就因为我骂玄奘是“屁娘炮”,他就把我拉进黑名单,国庆餐会都没名字,连化名都没有。可见这人有多小家子气。
这是大半年前的事情吧,自从我和玄奘分手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天界。只是开着车在各处晃荡,一日一日的看落日、观长河。后来看中了不周山旁边的一处临湖的果园,便买了地在那儿安定了下来。每天都过着不用说一句话,不是钓鱼就是烤鱼或者喝酒睡觉的闲散日子。
直到有一天,只有一只翅膀能飞翔的麻雀啄我的眼睛,我气恼的睁开眼,说了那个星期的第一句话:“我操,不疼啊。”
JUDI瞥着嘴,看着我:“听说你在修身养性,没想到这么幽静的地方你还是个暴脾气。”
我打了个哈欠:“啥事儿?”JUDI和我的熟悉程度那简直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
他又在他胸前掏啊掏啊掏的,才从绒毛里掏出一小管布条扔给我。我卷开那卷布条,上面几个龙飞凤舞的狗爬字:我和韩笛将于明日下午举行婚礼,你必须来——健美男。甚至还有狗爪印一个。
“就为这事儿?”我扬了扬手上的布条:“没路费,没礼金,不去。”说着就又进屋躺着去了。对于这三年来我居住地唯一的访客,我并没有给什么好脸色,经过了那么多事情,我习惯了一个人的独处。
JUDI却并不理会我这纯纯的女儿心肠,他眼疾手快的扔出另外一管布条:“韩笛让我扔给你的。”
上面用我不熟悉的字体写着几个字:田道长,记得你可是欠我的。
。。。。。。我为什么总是欠人东西,为什么欠着的人总不会忘记。。。在无聊的时候还会特别提醒。
生平我就参加过两次婚礼,一次是冯安安的,一次就是这次。导致我对于婚礼这件事就没什么好感。就像许多人不愿意去葬礼一样,我也不愿参加婚礼,总觉得这种事情特别会触我霉头,让我发生些衰事。
健美男果然是个好逸恶劳之徒,选了一个风景特别秀丽得像电影特效做出来的山坳安家。我捧着刚刚从刚山用重金砸回的tufu之玉小心翼翼的跟在JUDI的后面,走过一座小桥、两座小桥、看着他和面孔陌生的人们热情的打着招呼。他那七大姑八大婶和人大声笑小声说“对对对,她就是田一,就是那个连名字都不能说的人”的嘴脸让我觉得无比尴尬和无聊,于是就专心的研究那包被服务员包得鬼魔鬼样的结婚礼物,以至于不小心的撞到了旁边的人。
又或许,那人就是因为看见是我才急急忙忙的和我撞满怀的。
“你怎么不看路。”她质问我。
“对不起,对不起。”我把眼神从那块玉处收回,然后就再也挪不开:“冯安安。。。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不能来?只有健美男才是你朋友?”她凌厉的怒瞪我一眼,我巴普洛夫般的有些哆嗦。
幸好这么些年来都在诵读了不少次《心经》,还能装得挺淡定的说:“我只是问一问罢了。”然后笑了笑,走开。
似乎只要是在地球上,不会有人抢婚不会有人悔婚不会因为房产证到底上面写几个名字的婚礼都千篇一律。每个人都鼓着腮帮子笑得二逼二逼的听着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健美男作为主讲人讲到和我分道扬镳处还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然后语气激昂的说:“就是因为我没参加天界的那场旷日持久的大战,所以我收获了我的爱情,我无悔,我无怨,我呜。。”他的嘴巴被泪流满面的韩笛堵住了,现场潮水般的涌起“伸舌头,伸舌头”的声音。
我偷偷的在饭桌下对健美男比了个中指,离开了那到处洒满烟花的婚礼现场,顺便带走了一瓶好酒。
到底谁才是人生赢家?
这件事在我们还很年轻的时候,在师父还没死的时候,在我们三个特别寂寞也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时候,我们就讨论过三天三夜。结果没讨论出个所以然。而之后有人为了理想英勇的献出了生命、有人稀里糊涂的干了一件看起来很不得了的大事却并没有得到什么;而健美男却真正勇敢又冷静的去用心追求了一个人,现在抱得美娇娘归。
而前两位只得到一座孤坟、一个衰人。思绪繁繁杂杂,我不得不又举起了顺来的好酒,咕哝咕哝的喝了一大口:“哎,好酒。”
“你这是装酷还是真酷还是真讨厌啊”有人在我背后这么说。说话声音太熟悉,听得我膝盖一酸,中箭无数。
我没转身,看着黑色的天空上的云朵被一阵又一阵的烟花砸出一小颗一小颗的洞洞,拉长音调:“我不酷啊,你认识我那么多年,我哪次又酷过?”
冯安安不理我,只是凑过来坐在我旁边,掏出了一颗烟,点上,抽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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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冯安安不理我,只是凑过来坐在我旁边,掏出了一颗烟,点上,抽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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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就结局鸟。
啊,珍惜和大家相处的时光。
90、最后的最后 ...
“干嘛抽烟。”我习惯性的伸手把那颗烟扔进了湖里:“好女人不抽烟的。”
她看着我这浑然天成的动作,又拿出了一颗,又点上:“苏谣还不是要抽。”
反正我们俩在不在一起,她就是不要我好过就对了。
婚礼还在不紧不慢的进行着,那些年我以为永远都见不到的人们互相的恭喜、拥抱、甚至亲吻,每次看到这种幸福的场面我都惶恐,怕下一秒一睁开眼睛,还是我熟悉了三十年的石壁,石壁上流下来的水有很重的硝的味道。
“喂。你在想什么?”我的背被冯安安戳了起来。
“没想什么,能想什么。”我看着在那大湖上空乍放的烟花喃喃的说,哟,那朵还是菊花造型的,难道是为了拍当今西方极乐掌权者玄奘的马屁?
冯安安忽然抓着我的两边耳朵的头发,把我仰望的脸拉到了看她的角度:“看着我!我们大半年没见面了!”这语气似乎在诉说着气急败坏。
“嗯。大半年没见了。”自从我最后一次见到冯安安后,我开始了闲云野鹤般的生活,而从各种小道消息里得知的全是冯安安又为了白骨洞干嘛了,又在为白骨族争取什么权益了,又去政府抗议了,而我和她的关系就这么悬而未决着。这让我看似淡定的心里装满了空虚寂寞冷。
可以预见的,冯安安就是下一个白小花,而我则在师父那角色上做生不如做熟。是不是也要等到我死了她才幡然大悟跟着我一起死一死才好?
一次酒醉后,在JUDI的怂恿下,我气沉丹田的写了一封“长信”给她,上面只有两个硕大的“拜拜”两字。我以为她至少狗急跳墙心疼我那含泪又颤抖的书法,拜托我这千山万水的追了她这么久,总有某一刻想傲娇一下有人哄吧。结果她宁愿关心全球变暖问题,也要把我冷着,所以我们至此之后再没联系。一百七十二天,直到现在。
她见我还是装聋作哑,非常不满的推了我一把,我没有站稳的摔进了湖里,冯安安这种小儿心性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站在湖里面生气,决定换个地方呆着。还是家里好,虽然家徒四壁,但也不用和这家伙纠缠不清。
“你要去哪里?”冯安安站在岸边着急了。以我这吐槽帝的性子,被她这么折腾必定要咒骂她到天荒地老,可是我毫无和她谈恋爱的欢喜冤家的自觉只是抖了抖身上的水珠,兀自往岸上走。
我头也不回的道:“回家。”礼金也送了,酒也喝了,难道还继续和前女友纠葛,这显然就不是我的风格。
“回你家还是苏谣家?”她纵身跳入湖中,抓着我的手咬牙切齿又冷得打颤的游到我旁边。
这时候我有些呆了:“呃?”
“说不出话吧。你以为我不知道,我有什么事情不知道,这半年你们来往得可密集了,你以为我不晓得,上个星期她还在你家住了三天是不是?上次你给我写拜拜两个字就是因为和她上床了对吧。”
这哪儿跟哪儿啊。
“我没有和苏谣在一起。”酒精被湖水一激,消失了一大半的我心平气和的对她说。
冯安安才不管这些:“如果你想和我分手,拜托你有点诚意,最好到白骨洞来和我秘书预约一个时间,我们坐下来你好好告诉我你不爱我了,作为你前女友,我一定会给你祝福。你何苦躲着我用一大卷状似卫生纸的宣纸写两个字把我打发了,就躲起来?我会纠缠你么?田一,难道在你心里我就这么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