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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爷留下买路财 完结+番外 (梵甄甄)


  得亏顾晴之停住的及时,不然只怕那火焰会撩到他身。
  幸好应宝虫并不需要消耗他太多的本源力量,只是少了莹白色的光亮,顾晴之有些焦灼。
  再次没了判断方向的依凭,顾晴之顺着刚刚应宝虫飞行的方向走远了些,离刚刚那道显得有些宽的地裂更远了一些,方才重新掐了法诀,用本命蛊又分了一只应宝虫来。
  即使消耗再小,到底也是本命蛊的本源,这次顾晴之就小心了许多,操纵着应宝虫飞到了他头顶的前方带路。
  总之一路磕磕绊绊,应宝虫总算将他带入了一个宛如地穴的环境之中。
  顾晴之因为在药王谷的遭遇,本身是很厌恶呆在类似于密室的环境之中的,更不喜进入山洞或是什么地穴。
  所以看着应宝虫飞进了一个深不可测地穴之中,顾晴之显得很是犹豫。
  然而他心里又莫名奇妙的生出一个想法。
  这个世界到处都是黑的,在地下和地似乎也没什么区别,将整个三仙界看做一个密室也没什么说不出去的,他随身并没有带多少食物,这地方他更看不出来有什么能吃的。
  现在回去的路又彻底因为他召唤应宝虫带路的行为给彻底模糊了,他似乎没有别的退路可走了。
  这个地穴很黑,并没有火焰冒出,看着确实像适合某种生物居住的地方。
  顾晴之小心翼翼的攀爬下去,因为什么都看不清着实糟心,便在手中聚起了一道白光当做照明。
  地穴里显得有些阴冷,顾晴之一边走着一边微微发颤,越走进去似乎这种感觉越来越大,君篱看见顾晴之手中的白光映照在旁边的石壁,微微泛着荧光,料想这里已经结冰了。
  其实他已经预感到后面会发生的事情了。
  这里似乎是他的巢穴。
  他生活了数千年的地方。
  可是他怎么完全不记得这个男人了。
  君篱看着眼前熟悉的环境,一时竟有些难以辨明真假。
  “烛龙,你莫不是用这个什么顾晴之的记忆和我的记忆融合了,想弄出什么来骗我?”君篱皱眉,冲着半空中喊道。
  烛龙的声音带着嘲讽,“你觉得我能骗得了你?你都不记得的事情,我如何能造假。”
  就在他二人对峙的时候,顾晴之已经深入了地穴,走了很远,在熟悉了这里的构造而跟着应宝虫走了许久都没有遇到什么之后,顾晴之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环境。
  他居然找到了几分之前在那个地方的感觉。
  他索性直接将应宝虫摄到了自己的身,飞速的在地穴之中穿行着。
  这里有的地方很宽敞,有的地方则纯粹是通道的作用,虽然一直在拐弯,但是从头到尾都只有一条道路。
  顾晴之正在飞速在通道之中穿行着,面前突然绽放了一道妖异的红光,紧跟着属于顾晴之的视野彻底一黑,君篱感觉这段只有黑暗的记忆之中,顾晴之似乎被压倒了一般原地翻滚了几圈。撞到一边发出一声闷哼。
  然后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哟,这是哪儿来的小虫子,居然敢打扰我的沉眠。”然后君篱凭借着声响推断出顾晴之似乎被强自抬起了下巴。
  “长得还是不错,”轻佻的话语之后,君篱听到了深吸了一口气的声音。“居然是个人类,你身体里竟然有神的味道。”君篱听着那道自己熟悉万分的声音,心里一万个质疑。
  自己真的认识这个叫什么顾晴之的人,可是他完全没有印象。
  之后的记忆就跟顾浅生当初梦到的没什么不同了。
  囚禁,折辱,心怀愧疚,讨好,到两情相悦。
  郑翊居然带着不喜黑暗与殷红的顾晴之离开了三仙境,去往灵力与神力都相对稀薄的东莱,更一同游历山水。
  而在顾晴之的记忆里,在他们二人离开三仙境之前,郑翊不知道忙些什么,总会时不时消失许多天,但是他将自己不日将带着他重回他熟悉的世界的消息透露给他。
  而已经适应了在三仙境生活的顾晴之心情有些复杂,他不知道自己回去能做些什么,已经过了两百多年了,当初他是为了救人而来的这里。
  可是这么多年了。
  那个男孩儿还能活着么。
  他又该以什么样的心情去见昼呢或者,昼又是否活着呢。
  顾晴之之所以能活着,是因为郑翊每隔五十年便硬逼着他喝一次他的血。
  顾晴之先开始被囚禁强迫的时候,真的恨不得死了了事,可是郑翊却从来不会离开,他根本找不到机会,更何况他还分蛊施咒弄出来个小叛徒。
  想起那只人参娃娃,顾晴之就恨的牙痒痒。
  而现在顾晴之和郑翊关系好了,便总拿那只人参娃娃打趣顾晴之,“这小娃娃便是你替我生的儿子吧,只可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这么白白胖胖的,若是以后不慎叫小猫小狗给啃了便不好了。”
  这日郑翊回来之后,心情显得很好,抱着人参娃娃逗弄的他咯咯笑。
  顾晴之神情清冷的坐在床边,一双眼睛略带无奈的向他看过去,“今日怎么这么开心。”面无表情做的久了,他便不习惯笑了,更何况他也懒得笑。
  郑翊这些年自觉心中有愧,所以从来不在意顾晴之对他什么态度,能主动搭理他他开心都来不及。
  人参娃娃挥挥小手,俏生生的叫了一句爹爹。
  “明日我便带你离开这里,我倒要好好逛逛,晴之你长大的地方。”
  顾晴之闻言愣了一下,“人类的世界,也没什么好逛的,到处都是一个样子。”他竟然难得想跟郑翊多说两句,“人类世界也是一样的,也是黑的,只是这里,黑的是天地,那里,黑的却是人心。”

  ☆、第一百九十二章 回到东莱(第一境)

  不得不说。
  君篱看着这一幕幕,心里登时出现了一种熟悉的愧疚感,这个人,他当年真的曾经爱过么,他也如同自己一般,投生转世了。
  君篱思及此又皱了皱眉,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应该啊。
  若是他没看错的话,这些年他一共给顾晴之喂血四次,而他喂的根本不是普通的血液,而是他自己的本源。
  所以他的本源才会是残缺不全的么。
  君篱微微皱眉。
  如果顾晴之身体里既有神血,又拥有他的本源血脉之力,本该与天地同寿才对,他不应该死的,而且居然到了转世投胎也只剩下了封存的记忆的地步。
  这意味着,即使顾晴之的记忆在顾浅生的记忆之中醒来了,也再也不是他自己了,他们根本已经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了。
  对于顾浅生来说,顾晴之的存在仅仅是他白捡来的一段时间的阅历罢了。
  君篱为此微微皱眉,现在他看的极度认真,毕竟是跟他有关的。
  这日,顾晴之和郑翊以及变成了一个小娃娃的人参娃娃一行三人一路游玩,居然到了当初顾晴之居住的地方。
  而出乎他预料的。
  两百年了。
  他的小屋居然仍旧如之前一般的整洁,而且经过明显的修缮,似乎还有人时常来此打扫,顾晴之四处张望了一遭,伸手推开了屋门。
  “怎么你一定要求要害这里?”郑翊眼神宠溺的看着顾晴之,小娃娃在屋门一打开便嗷嗷叫着冲进屋子里,到处跑闹。
  顾晴之看着院落和屋里熟悉的一切,莫名觉得有些感动,会帮他把这里仍旧料理的这么好的,只怕只有昼了吧,他还活着。
  顾晴之觉得有些欣慰。
  然而仅仅是欣慰罢了,不敌他对于郑翊的感情来的复杂,他该是恨这个人的,但是两百年的时光,超过他自由时间的六倍,整日与这么一个人朝夕相对。
  即使是仇人,也早被磨去了想要复仇的爪牙。
  日久生情。
  呵,连仇人都可以实现这四个字。
  顾晴之又开始发起呆来了,郑翊看着他又愣神了,便如同在三仙境一般从背后将人抱住圈在怀里,微微侧头将嘴唇贴近顾晴之的耳旁,“饿没饿,我去给你买些吃食怎么样?”
  听闻郑翊的发问,顾晴之才回过神来,低声应了一声,末了又加了一句,“我要喝酒。”
  “好嘞。”郑翊笑着,爽快的应和了一声。
  而在郑翊刚刚驾云离开,顾晴之便感觉自己腰间被烫了一下,他皱眉伸手将烫了他的东西拿起来,攥到手中。
  竟然是当初昼留给他的玉佩。
  此刻剔透的玉石竟冒出火焰一般的红光,这样的异样是之前这块儿玉石从未有过的,顾晴之皱着眉,看了一眼在屋中独自一人玩的正开心的小娃娃,自己攥着玉石出了屋门。
  那玉石竟似在指引方向,玉石上的火焰顺着一个方向流动着,顾晴之犹豫了片刻便朝着那个方向走了过去。
  君篱的眼神微微一凝,这块玉佩在接收了这些记忆之后,他几乎都忘了。
  是了,这里还有昼这个烦人的存在。
  难怪当初他这么讨厌这个人。
  原来竟因为顾晴之是属于他自己的,君篱已经难以抑制的生出一种顾晴之属于自己私有的感情,所以直到他此刻可能是为了见昼才出来的,顿时整个人都感到了难以抑制的怨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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