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暗想怪不得大巫的中原话里有明显的天都口音。
“我回到草原,不再找人比武。不是因为心灰意冷,而是因为终于想到了取胜的办法。我输,不是输在武功招式和应对急智上。你想我年纪轻轻走遍中原,所见所闻自然不少,我不是差在招式,而是差在功力。同样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他的内力比我浑厚的多,简直就像是个练了几十年内功的宗师一样,这个怪物!”
大巫看着允笑了,“没错,就跟你现在的功力相差仿佛。我唯一能想出来的办法,就是再苦练二十年,再找他找回场子……”他又喝了口酒,“不过找你找回场子也是一样的,一样的,哈哈哈!”
他哈哈笑着,但是笑声里却毫无欢喜的味道。语气说是在笑,倒不如说是在哭。
允和弘瀚对视一眼,不知道该怎么劝这位老人家。弘瀚默默拿走大巫喝干了的酒囊,递上自己的酒囊。
他的酒囊装的不是草原的奶酒,而是从马家堡带来的好酒。大巫一喝就觉察到不同了。“哦?这个酒好!小伙子你不错啊!”
大巫再转头看了看允,道:“你也很不错,你们这一门的武功,简直恐怖!”他突然停下来,仿佛悟到了什么,“不对,不对不对……”
他突然站起来,在狭小的帐篷里转了几圈,定定的看着允:“不对,你看起来还不到二十,但是已经武功大成。他当年也不过二十出头,也已经武功大成。通常深厚的内功要练个三五十年才成,但年岁一长,身体的耐力敏捷都下降了,一涨一消,均衡的很,这个是天道。所以年轻人擅外功,争勇斗狠的多,年老的武者大都是内家高手。但是,你们居然能集两者一体,年纪轻轻达到巅峰,这不符合天理!”
弘瀚翻个白眼,忍不住说:“怎么就不符合天理了!”
大巫一拍巴掌:“事出异常必有妖!”
弘瀚忍不住了:“你才是妖!你全家是妖!”
大巫继续无视他,十分认真的对允说:“小伙子,我劝你练功以后悠着点。你们中原人常说,物极必反。这样的功法没准有损身体,说不定……说不定辛……”
允垂眸答道:“我知道了,谢谢您。”他当然知道炽焰的功法有损身体,即便天子福寿绵长,每一代的影也是命都不长。
弘瀚不高兴了,一把抢回自己的酒袋,道:“打不过就打不过,这还诅咒上了。大巫原来就是干这个的啊!”
允想起什么,转移话题道:“您的药,对马有效吗?” 他举举剩下的药包。
弘瀚问:“你的马怎么了?”
“受伤了。”
大巫登时就生气了,“我是大巫!不是兽医!那药你爱浪费就浪费,别问我!”他夺过弘瀚的酒袋,失魂落魄的走了。
允去看自己的马。他的伤都是些外伤,不严重,养养就好了。但是他的马却比较严重,有一支箭射到了马腹,伤口虽然不大,但射的比较深,箭□□之后流血不止。有经验的人看到就摇头,告诉这孩子说这匹马不行了。
但是允不肯放弃,给它涂了金疮药,用布条将马腹裹起,慢慢的牵回来。籍坎看他这样做,就只能叹气。到了晚上,这匹马终于站不住了,曲腿卧在了地上。
允去看它的时候,它挣扎的想要站起来,却没有成功。允快步走上前,摸摸它额头。马温顺的拱拱他的手,就像往常一样。
这匹栗色的马从出了圻山就归他了,鼻梁上有一条白,性格十分温顺,跑的也很快。允给它起名叫做小栗。如果说马也可以做朋友的话,小栗是他走出圻山之后的第一个朋友。
弘瀚对他来说是主人,并非朋友。
而荆曲江、籍坎、十三叔,都是后来才渐渐熟识的。
从圻山到御城,从御城到北关抵城,直到穿越草原,一直是小栗陪着他。最孤独的时候,只要摸摸小栗的额头,就能得到一点温暖的慰籍。
但是现在,小栗站不起来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马都是站着睡觉的,如果趴下起不来,就是真的不行了。
“放弃它吧。”弘瀚蹲下来看着允。“给它一个痛快。”他从靴筒里面拔出一把匕首,递给允。
允没有接,而是看着自己的马。马的眼睛很漂亮,食草动物的眼睛都很漂亮,水润明亮,睫毛很长,善良无辜的样子。马也看着自己的主人。
“它哭了。”允说。即便是也夜里,他也能看到马的眼睛渐渐湿润,就好像知道自己会被主人放弃了一样。
弘瀚耐心道:“如果你不给它一个痛快,明天它也走不了,只能留在这,慢慢的等死。要么被野兽吃掉,要么自己死掉。就算你留在这里,也不过是陪着它慢慢死掉罢了。你还是什么也做不了。”坐骑总是会死的,早晚得过这一关。
“给它一个痛快,之后将它的肉吃掉吧。”弘瀚建议道。
“吃掉?”允少见的露出惊讶的表情。
“这样它就永远和你在一起了。反正不是被你吃,就是被野兽吃。”弘瀚狠心道。
“我可以把它埋了。”
“那不过是给地下的虫子吃。没有两样。”
少年看着马,马的眼睛湿漉漉的看着少年。他对马悄悄说:很抱歉,让你疼了这么久,但是马上就会好的。
弘瀚没看清他是怎么动作的,匕首已经准确的刺入了马的心脏。允是有匕首的,平时藏在左臂。他只看到少年抱住了马头,然后马头一点点的沉了。弘瀚去拉允,惊讶的发现。允哭了。
他从没有见过这个少年流泪,无论是在御城,还是在北关,无论是垂眸忍耐,还是重伤将死,他从没见过这个少年有过多的表情,更没有流过泪。
现在,一匹马死了。允哭了。
允一边流着泪,一边按照弘瀚所教的方法,将死去的马分割。然后他亲手燃起一堆篝火,将马肉烤熟了。
一匹马是很大的,一起来吃的人很多。有十三叔,籍坎,荆曲江,侍卫们所有人,还有好多叫不上名字的人。
有肉吃,但大家都很沉默。没有人笑,也没有人闹,他们默默的喝酒,吃肉,就像是举行一个仪式。
“回头,我再给你挑一匹好马,良种马,跟我的马一样好。”弘瀚说。
允没有答应,片刻之后,才低声道:“小栗是我第一个朋友。”
“小栗?”弘瀚才发现这是马的名字。“不是说不要给马起名字!”
“没有名字,就会忘记了。”
“忘记了又怎样!”弘瀚放下酒囊,他常在马上征战,会对马匹非常在意非常好,但从来不会给马起名字,因为负不起这个债。
允突然抬头。他眼眸湿润清澈,直直望向弘瀚,他以前极少这样直视。
他慢慢的说:“我的名字叫允,我的姓氏是玘,我叫玘允。
弘瀚想,原来他有姓氏,是天下最尊贵的姓氏,是皇族的姓氏。
第18章 鹰
草原上的篝火狂欢进行了整整一夜。次日清晨,各部落便收整人马,陆续离开了。
双方的约定已经十分清楚,也确定了各种细节。雁鸣关何处开市,何时交易何种货物,各自是否有上限,是使用金银购买还是必须以货易货,哪个部落何时轮到交易,种种细节,都一一敲定。
于是这一场对峙,劫持,要挟,谈判,到达成协议,就这么顺利的完成了。前后不过用了一日的时间。
胡尔特带着各部头领离开的时候,面上爽朗客套,心中却暗自打着小主意。姑且先与南人做交易,待过得十年八年,我部必然强大,一统草原,再回头去啃中原的肥羊。
弘瀚整队待发,和几个部落头领告别的时候大力拥抱,简直亲热的如同兄弟。转头却想着,先和北边搞好关系,励精图治个十年八年,西炎国必然强盛,称霸诸侯,到时候再回头去北方打狼。
众人各自心怀鬼胎,面上冠冕堂皇的称兄道弟,盟约友好,话别不提。
大巫也来找允话别。他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从狼皮坎肩里面掏摸半天,摸出一个狼牙挂坠。据说这是巫的信物,以后拿着这个来草原,各个部族都会对他友好客气。
允十分真诚的向老人家道谢,可惜自己身无长物,没什么可以送给大巫。
大巫哈哈一笑,并不在意,道:“草原有句俗语,能为了马哭泣的孩子,都有一颗柔软的心。以后常来草原玩!”
允也想邀请大巫去中原,但自己身份只是个影卫,也并无固定的落脚之处,这话就说不出口。
这时候弘瀚凑了过来,勾着允的肩膀,十分豪爽大方的道:“大巫也可常来炎城做客啊!在下不胜荣幸!”
老人哈哈大笑,“你小子讲话没几句真的!”
弘瀚不干了,“我可是一言九鼎的西炎伯,诚心诚意的!”
“狗屁。你小子会诚心诚意……”大巫看看黑衣少年,“就和他会撒谎一样不靠谱。”他摇摇手,拄着歪歪曲曲的拐杖,赤着脚,向草原深处走了。
允牵起自己的新马——是四王子胡尔特送的。胡尔特虽然曾被允用匕首指着,于乱军之中被擒,却不是个小气的人,酒宴之上哈哈一笑抿了恩仇,还特意让人牵了一匹好马送给年轻的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