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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猎户的小夫郎 (黑子哲)


  李瑾蹙了下眉。
  阿福喃喃道:“我怎么觉得他在向你释放杀气!公子他不会嫉妒你比他还要好看吧?”
  卓文清耳力好,听到阿福的话,狼狈地移开了视线!
  嫉妒个屁!
  李瑾总觉得这人怪怪的,阿福说的他自然不相信,难不成无意中得罪过他?脑袋清醒前他不是在竹溪村就是在赵家村,按理说不会跟这人打过交道才对,“他是宿源镇上的人吧?”
  阿福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不是,他才来到这里两年,桃园就是被他一手创建起来的,一炮走红后,就成了宿源镇最受欢迎的戏班子。”
  两年?
  李瑾脑海中闪过什么东西,却没来及抓住,就见到顾子玉从门口走了出来,“李兄先进屋歇歇吧,等会儿咱们先听戏,听完戏再谈事情。”
  李瑾笑道:“不用进屋了,就在外面等吧,今天天气挺凉爽。”
  “行,快将藤椅搬出来,让李兄休息一下。”顾子玉特意交代了一句。
  藤椅是他的宝座,他一向宝贝的紧,甚至舍不得给他哥坐,也就让他娘和舅舅坐过,小厮们见自家少爷对李瑾如此重视,对李瑾更加恭敬了,还有个机灵的没等吩咐就跑去给李瑾倒茶去了。
  顾子玉今天起的挺早,溜了会儿鸟,就将人把戏班子喊了过来,看向阿福时,眼眸微微眯了下,漂亮的桃花眼,像是会放电,“比你家少爷好看?嗯?你倒是说说好看在哪儿?”
  小阿福缩了缩脑袋,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少爷又偷听他说话!
  坏人!
  怕被他收拾,阿福忙不迭地逃了,“我去喊大少爷和舅老爷。”
  “滚回来,等你喊黄花菜都凉了。”顾子玉早派了人过去,算算时间也该到了。
  见少爷好像动怒了,小阿福缩成一小团,整个人都显得可怜兮兮的。
  李瑾忍不住笑了笑,这主仆二人有时真能将人笑死。
  顾子玉被他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气不过,伸手拧了一下阿福的耳朵,“真是反了天了,连少爷都敢打趣!如果不是李兄在,看我怎么收拾你!”
  现在也没放过我!
  小阿福一张小脸苦哈哈的,特别会装可怜,“疼疼疼。”
  顾子玉哼了一声,松开了手,忍不住看了一眼卓文清,不过一个唱戏的,再好看能有他好看?真是养了个白眼狼,好吃好喝的供着,反倒只会向着外人!
  他愈发不爽了,踢了阿福一下,“去,回屋练字去,今天不许听戏。”
  阿福一副天塌下来的神情,眼巴巴看着李瑾,想让他帮忙求求情。
  李瑾笑得没心没肺,正准备说什么,郑泽跟顾子华一起走进了院子,看到这一幕,郑泽失笑摇头,“就会欺负一个孩子,出息,阿福你去帮我买几壶好酒去。”
  阿福屁颠颠跑了。练字的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阿福无比地希望舅老爷能多呆几天再走。
  等阿福抱着酒回来时,大家已经在听戏了。
  他蹭到他们少爷跟前,讨好地给他捏了捏腿,顾子玉哼了一声,权当没看到,阿福十分愉快地留下听戏了。
  小家伙特别得寸进尺,看着看着,就将他们少爷当成了靠背,手上的动作也停了,小脑袋搭在了顾子玉腿上。
  被顾子玉狠狠敲了一下脑袋才老实蹲好。卖力地又捏了起来。
  ——
  戏台上唱的什么,李瑾几乎没听懂,只知道一会儿高亢激昂、气势磅礴、一会儿如泣如诉、惟妙惟肖,虽然听着挺好听,架不住李瑾对戏曲完全没感觉。
  其他人却都听得很陶醉,等他唱到动情之处,众人都忍不住拍手叫好。
  顾子玉也不怎么喜欢听戏,他舅舅却很喜欢,本以为李瑾也会喜欢,见他同样在神游,忍不住掩唇笑了笑。
  “李兄也不爱听戏?”两人离得挺近,顾子玉直接侧头问了一句。
  “谈不上不爱,就是不知道他唱的是什么。”说实话咿咿呀呀听得他头都大了,真是一句听不懂,很难融入感情。
  “这是时下最流行的越曲,乍一听确实很难听懂。”
  越曲是岭南一带的本土歌曲,长于抒情,声腔清悠婉丽优美动听,极具江南灵秀之气,卓文清却又唱出了另一番滋味,连郑泽都忍不住拍手叫好。
  听完戏。
  郑泽对卓文清满是好奇,“你们宿源镇还真是藏龙卧虎。难怪老爷子对这里情有独钟,我都不想离开了。挑大梁的叫什么名字?”
  顾子玉冲阿福招招手,“我记得叫卓文清,舅舅若喜欢,我让阿福把他喊过来,让舅舅认识一下。”
  郑泽阻止道:“下次有机会吧,比起这个我更好奇李小公子脑袋里的奇思妙想。”
  “行,那我们进书房聊吧。”
  李瑾本就对戏曲没兴趣,对卓文清也没什么好奇的,自然没有意见。
  进了书房后,李瑾就将怀里的宣纸掏了出来。
  几千字有不少,乍一看厚厚一叠,郑泽拿到手里翻了一下,纸上的字逐渐映入眼帘,他的眼睛猛地亮了。
  这字迹笔走龙蛇,入木三分,端的是矫若惊龙。
  郑泽拍案叫绝,“真是好字!比之前京城的大师都丝毫不差,李小公子当真是才高八斗、风华绝代,叫人佩服至极,我从四岁就开始练字,日日坚持,竟不及你半分风骨,说来惭愧。”
  李瑾也觉得姐姐写的好,忍不住笑得露出一口小白牙,“这是家姐写的,我可当不起如此称赞,郑爷无须自谦,我的字才叫惨不忍睹,还有不少不会写,姐姐觉得我的实在拿不出手,才出手帮了帮忙。”
  郑泽微微一愣,完全不敢相信,“这么有风骨的字竟是出自女子之手?”
  顾子华也接过去看了看,眼底浮现出一抹赞赏,“当真是好字,令姐定是心胸豁达之人。”
  李瑾笑了笑。
  意识到当着弟弟的面夸他姐姐多少有些不好,顾子华将这摞纸又递给了郑泽。
  郑泽翻起来看了看,越看脸上的神情越是惊喜,等翻到打造品牌时,眼睛更是亮的惊人,他越看越激动,恨不得立马跑过去实施一番!
  郑泽之所以能被封为皇商,靠的不仅仅是家族力量,跟他自身所具有的经商天赋密不可分。
  他眼光独特,总能先别人一步发现商机。换成另一个人看到李瑾写的内容都未必会像郑泽这样激动。他这次之所以想往江南亲自跑一趟就是为了寻找商机,现在看到李瑾写的一个个奇思妙想,立马打消了去江南的想法。
  “李小公子果真是个人才。”难怪子玉对他赞不绝口,郑泽只觉得找到了知己,整个人也豁然开朗起来,恨不得马上飞回京城。
  李瑾不在意地摆手,“这算什么人才,郑爷叫我李瑾就好。”不过是借用后人的智慧罢了,根本不值得被夸奖。
  这副不骄不躁的模样落在郑泽眼底,让郑泽对他更是赞赏不已。


第38章 揪他眼睫毛!
  大致翻完,郑泽对李瑾真是愈发佩服。
  他笑道:“如果你不嫌弃我就喊你一声瑾哥儿吧。这几个想法都很不错,如果一起实行,肯定会顾此失彼,效果定不如逐一实行的好,我们不如先选两个,慢慢来,火锅适合各个阶层的人,而游乐场比较适合富人消费,不如我们就先实行这两个?”
  顾子玉:“夏季天热,火锅既然是又辣又烫的东西,未必适合,不如再换一个。”
  听到天热两个字,李瑾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他自己不怕热,却忘记了天热对其他人来说多难以忍受。如果能有冰块……
  李瑾恰好知道冰块的制法,若能将冰块推广开又是一个生财之道。有了冰块,不仅可以降温,还可以想办法做冰激凌,冻酸奶什么的,天热时吃一个,想想就十分凉爽。
  李瑾之所以知道制冰的方法跟小时候的经历有关。
  当初在孤儿院时,李瑾有两个关系特别好的朋友,一个是赵毅,赵毅比他大两岁,他脾气好,动手能力十分强,有什么重活都是他抢着干。
  另一个朋友是文祥外号蚊香,还是李瑾给起的。
  蚊香十分爱看书,跟李瑾就爱搜集美食和机械书不一样,他什么书都看,上到天文地理,下到小说传记,就没有他不喜欢的。
  孤儿院生活条件很一般,夏季自然没有空调,他们在最全国最炎热的三大地区之一,每逢中午孤儿院里就像个大蒸炉,能将人热死。他们当时年龄不大,也没钱买冰块。
  蚊香是三个人里最怕热的,他喜欢动脑筋,就从书上找了找制冰的方法,书上有记载,唐朝末期人们在生产火药时开采出了大量硝石,发现硝石溶于水时会吸收大量的热,可使水降温到结冰,这才掌握了制冰的方法。
  书上也只有这么笼统的几句,为了翻出具体的步骤,蚊香还特意喊着他们一起查了查制造火药的方法,然而硝石却不是说发现就能发现的,为了制造出硝石出来,蚊香翻遍了孤儿院的书,最后找出一个可以尝试的方法。
  说出来方法挺恶心的。
  书上记载硝石多产于污秽之地,如粪坑附近,还常覆于地面、墙脚或岩石的表面。他们先试的孤儿院的墙角,结果失败了,为了弄到硝石,最后又捂着鼻子去了粪坑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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