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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宫华 (xixikamaka)


  他忘不了他走前最后一句话:“你我皆是男子,怎可长厢厮守?”
  这句话,折磨了他四十年。
  他游遍四海七国九州,却始终无法释怀。
  最后他,花了十年的时间去寻找师弟。
  等待他的,却是一方低矮的坟墓。
  师弟死于四十年前。
  他没有娶妻,没有回家,他飘落在异乡他国,寒夜病逝。
  师弟曾经说过,他先天不足,患有顽疾。
  但师弟为何下山,为何流浪,为何死亡,他还是不敢猜测。
  他明明知道答案。
  他结束了这荒唐的自我放逐,回了流云观,他发现了师弟遗留的书卷。
  可那卷竹简,却没有一个字。
  他一夜白头。
  他本是不老容颜,却渐渐老态。
  他遇到了成为乞丐的朴儿,他被重新任命为观主。
  可他还是不明白这个世界,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会是这样的结局。
  知道,那个十三岁的男孩成长为大人出现在他面前。
  他忽然明白了。
  他被两人的深情意重震撼。就在见到他们的一瞬间,无须解释,无须深知,他就忽然知晓了一切。
  顿悟,就是一瞬间。
  他放下了对师弟的耿耿于怀。
  他不是听天由命,而是从此坦坦荡荡。
  君在与否,我自不离。
  不是每个执念都将灰飞烟灭。
  不是每个执念必将走火入魔。
  “易损易逝,却难变难移。”
  这就是人,这亦是命。
  荆轲有些小激动,这是他第一次执行任务。
  在十八骑大本营里游手好闲了这么多天,连他自己都怀疑十八骑的实力和任务了。
  任务很简单,就是拦住从秦国通往赵国的暗使,抢夺密函,当然,杀了那暗使也是必不可少。
  据老大罗十二讲,在赵国卧底的朱雀得知秦赵勾结,另有图谋。所以要去看个究竟。
  与其他任务相比,这个确实相当轻松。可这毕竟是刚刚出师的荆轲第一个任务,想到这里,他就难以抑制心中的欣喜。
  不过……让高渐离这个家伙来干什么啊?!
  “小柯,别太激动,小心乐极生悲。”高渐离笑嘻嘻的半倚在树上,玩味似的看着一脸兴奋的荆轲。
  荆轲撇嘴,幽怨的看着吹着口哨的高渐离,一脸不满:“月狐,你执行任务能不能认真点。”
  高渐离懒懒的晃动着食指:“错了。”
  “什么错了。”
  “要,喊,师,叔。”他半眯起眼睛,狭长的双目尽显风流不羁。
  高渐离确实很美很美,但他再怎么美,也无法让荆轲放下砸死他的念头。
  顾念着和盖聂的关系,而且也知道自己根本打不过他,荆轲按下手背上的青筋,想了许久,才哼哼唧唧含糊不清的说了声:“师叔。”
  “乖。”
  高渐离笑了,眼睛弯成了月牙儿,美得摄人心魄。
  荆轲看着美成一朵花的高渐离,蓦然回想起了两人初见的情景。那人一袭月华色的长袍,青丝飘然,飞扬灵巧的手指在琴上翩跹舞动……他记得自己当时把那神仙一样的人物当成了女子,还是绝色倾城的女子。
  但是,他还是想打他。
  “小柯,不许腹诽师叔。”高渐离伸了个懒腰,悠哉悠哉的正了正身子。
  神了,简直神了。
  “哪有……”荆轲吱唔着,用颤抖的视线看着他。
  他忽然拔出佩剑,寒锋一闪,一声剑啸。
  “你的所思,皆在脸上。”
  减人映得高渐离温润的脸上有了几分孤冷:“你可听见马蹄声?”
  荆轲确实没有听见,但他知道暗使要来了,也立刻抽了剑,警惕的注视着西南方向。
  “东北。”
  “……”
  荆轲刚刚扭过身子,就听见了马蹄的踏踏声。两个人一个在灌木旁,一个在树后,屏息凝神,注意者身边的动向。
  终于,一个人影从山坡上出现了。
  那个人穿着青色短衣,夹着匹棕色的马飞快的奔驰着。
  “你动手。”高渐离打着手势暗示荆轲。
  在那个人的眉眼逐渐清晰时,荆轲从树上跳了下来。
  斩马腿,一剑封喉,掏出前襟的木筒。整个流程迅速顺畅,一气呵成。
  行云流水的让高渐离心中赞叹。
  “不过你听声辨位的功夫还是差了点。”趁着荆轲在小心的擦拭那把剑,高渐离不紧不慢的说。
  “但你小子的剑,却快的无出其右。”
  荆轲将剑收回鞘中:“可这不是师父希望我练出来的。”
  高渐离打开木筒,放荡不羁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联赵图燕。”锦帕上绣着四个字。
  荆轲也傻了,手中刚刚擦好的剑掉到了地上。
  然后,荆轲便被一股大力甩出,整个人摔到了地上。
  “啊——”
  推他的不是别人,就是高渐离。
  他本是稳稳的站着,此刻却是摇摇晃晃,快要倒下。
  是他救了自己!回神后的荆轲明白了。可是,他受伤了吗?
  高渐离点了自己几个穴道就瘫坐到了地上,力不从心的喊道:“出来吧,毒娘子李连雪。”


第27章 番外,连城冰雪,渐行渐离
  那年窗外又是漫天飞雪。
  高渐离苦笑,眼前又浮现了那人清秀的脸庞。
  高渐离最喜欢的便是雪。
  初见那日,正是飞雪之时。
  五年前。
  那时的燕国,遭遇了建国以来最大的创伤。十八骑的前首领披甲上阵,战死沙场,旧朱雀柳月儿殒命别国,葬重伤残废,燕国损失十几座城池……高渐离看着这漫天的冰雪,愁苦不堪。
  何以解忧?
  那年,雪下了三天三夜。
  整个燕都都是一片的冰天雪地。
  长街萧瑟,冰雪连城,加上战事失利,天地是一片惨淡的苍白。
  高渐离披上外衣就要出门。
  “主上,您要去哪里?”那是绛玉的嗓音还稚嫩的很。
  他对她微微一笑,就匆匆出了门。
  于是绛玉明白了。
  高渐离一直就是个不得安生之人,他大冬天的一个人去了粗野喧嚣的肆市之地,找友人喝酒。
  那些友人,被世人鄙弃,被认为成不学无术,粗俗鄙陋的人。可高渐离知道,这些人,却是一些才华横溢,气度不凡的奇人。因为生于乱世,家世低微,困于现状,只好以疯癫为掩饰,在这落拓之地与友人高谈阔论,得以抒发不得志之苦。
  不过高渐离忽视了一点,肆市的酒铺全部关了门,这天寒地冻的,昔日的友人也不见了踪影。
  “看来我,还是高估了他们。”
  他相貌超凡,能力极大,难免少不了清高和孤芳自赏。
  这天下之大,竟然寻不到一个知己?他倍感落寞,在市中狭长的街上漫无目的的游荡。
  “消愁问杜康,飞雪何沾裳!”
  窄巷尽头,竟传来飞扬的歌声。
  他循声而去,终于在那尽头偏僻的一隅看见略那个人。
  那人歪斜的趴在酒桌上,一头灰白色的长发,青绿布衣,手持酒具,恣意痛饮。
  最令人吃惊的,是那个人竟然打着赤脚,脚随意的半埋在雪中。
  他的脚十分红润,看样子已坐了不久时日。
  那人畅饮的身姿成了高渐离此生最难忘的风情。
  “不知阁下大名?”
  那人回头,一张嘴梦迷离的脸对着他浅笑:“鄙人姓李,名连雪。”
  高渐离本以为那会是一个中年人,没想到却是一个长得俊俏清丽的年轻男子。
  他不禁心生好感,虽然莫名悸动,也是回了一笑:“在下姓高,名渐离。”
  “渐离?这名字好啊。”他的眉毛一弯,“这几日连日冰雪,在下一人独饮,好不烦闷,不知渐离兄可否愿意与在下小酌片刻?”
  两人相见恨晚,把酒言欢,没几日就成了知己好友。
  “渐离可知道我是谁?”一次大醉之后,他搂着渐离的肩,将脸靠近他,“我是李连雪,毒娘子!”
  路长路短,缘深缘浅,看见便好。洒脱了二十年的高渐离,终于羁绊在了一个名叫李连雪的家伙身上。
  高渐离是侠士,而李连雪是浪子。
  自幼漂泊江湖,居无定所的浪子。
  对于“毒娘子”这个名号,高渐离早就听说过他的鼎鼎大名。
  用毒高明,心狠手辣,诡计多端,面相凶狠……便是江湖人士的评价。
  见过他用毒的人很多,但不过都死了。
  见过他的人也不少,但活着的都未见他用过毒。
  他没有料到,毒娘子会这么年轻,而且会是一个如此好看的男人。
  “没想到,你竟然会告诉我你的身份。”
  连雪把玩着酒杯:“缘分啊,我可从未主动告诉过被人我的身份名号。”
  他就这么,认定了渐离。
  而渐离,相比连雪的坦诚,却是隐瞒了太多。他本就是一个被束缚了的人,十八骑,他不可能告诉别人。
  对于他,连雪是透明的。
  对于他,渐离是朦胧的。
  李连雪第一次,为一个人停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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