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一声巨响, 火光冲天, 山石崩塌,小东山一阵隆隆巨响,烟尘漫天, 树木连根倒地, 远处的人群中爆发一阵惊吓声。
杜仲搓一把胡子,有些惊讶地对身边的李成明说:“哎, 夫人从哪里的弄来的火药,这威力可真大。”
李成明点了点头,保持沉默。
李成明不理他, 杜仲也不恼,他又转过头看向一边的玄深:“欸,你说说,你们夫人究竟用的是啥火药,这么好用,也给我们瞧瞧。”
玄深看都没看杜仲一眼,忽然就从人群中走了出去, 往那还是烟尘漫天的地方去了。
杜仲在后面叫了半天你往哪去,都没叫住玄深。
玄深也不知道沈清用的是什么炸药,当真将小东山夷为平地,虽然小东山是小了点儿,但毕竟不是平地。玄深走在那断裂的碎石中间,偶尔,地面上还有狭长的裂缝或是倒塌的树拦住他的路。
他捂住口鼻,烟尘还未平静下来,呛人的很,他走了很远,才到那山脚下,却不见沈清的人影。
四周依旧是灰蒙蒙的,远处是辨不清人影的,玄深四面转了一圈,最后还是没发现人影。玄深咳嗽了几声,烟尘还是呛到他了,他的眼睛都迷出了泪花。
正在这时,他的身后却传来脚踩着石块的响动声,一只手伸向他的后背,玄深立时弹起,反身掐住那只手的命门。
“欸?”沈清一脸无辜地看着玄深,我只是看你咳嗽得厉害,想帮你拍拍背……
玄深立时尴尬地松开手。
“咳咳……”
“灰尘这么大,你就别过来了。”沈清是找好地方躲好的,何况他还戴着口罩,他拍拍玄深的背,把自己的口罩脱下,“戴着吧,我们先出去,这里灰尘太大了。”
玄深接过口罩戴起来,他的眼睛雾蒙蒙的,全是呛出来的眼泪花儿,他大大咧咧地用手取蹭眼睛,沈清一看,拦住他:“欸,你别……手上有细菌,会越蹭越红的,你拿我的手巾去擦。我们出去后,你再用清水洗洗。”
玄深答应了一声,懵懵懂懂地问沈清细菌是什么。
“呃……这个呢,手上是有细菌的,弄到眼睛里,眼睛会疼,吃进肚子里,肚子也会疼……”
玄深警备,竟然有人能在他的手上下毒:“这是什么毒物,无色无味,竟然能不被我发现?”
沈清转头便看到玄深煞是认真严肃的表情,噗呲一声笑了。
“细菌不是毒,这只是一种很小很小小到你看不见的脏东西。”
“哦。”玄深脸一红,又是他大惊小怪了。
“你仔细点,这里的路不平,碎石很多,小心别磕着了。”沈清走在前面,时不时会回头看看玄深的状况,他走路的动静太小,不细听的话,仿佛走在软泥上,一点声响都发不出。烟尘之中,玄深的身影隐隐绰绰,依稀不可辨清,偶尔一两声咳嗽,才能让沈清确认他是跟在后面的。
沈清道:“我拉着你吧。”沈清伸出手,玄深却只伸出左手拉着他的衣角,沈清低头一看,会心一笑,“走吧!”
两人慢慢地走在碎石满地烟尘呛人的路上,沈清在前,玄深在后。玄深的手指动了动,心里想,其实他一个人走得可稳了。
走到人群之前,玄深松开了手,心里却空落落的。
杜仲一看到沈清的身影从灰蒙蒙的烟尘中一走出来,便笑着迎上去。
“有劳夫人了!”
“没事。”沈清摆摆手,掸了掸身上的灰尘道,“有干净的水吗?”
“有的,有的。”杜仲叫下面的人拿来水囊,问沈清,“夫人是口渴了吗?”
“不是我。是我这小兄弟迷着眼睛了。”沈清解释道,取了玄深攥在手里的手巾,浸了水,敷到玄深的眼睛上。玄深接过,照沈清的吩咐轻轻地擦拭着。
“哦哦,是这样啊。”杜仲虽觉得哪里怪怪的,但并不知道到底哪里怪哉,再说,他这一心只想知道沈清用的是什么炸药呢。
“夫人,您用的究竟是什么火药,威力甚大呀!”杜仲套着近乎。
沈清便知道杜仲想套出这个,可是他也没办法呀。一是沈清对如何制造确实一窍不通,二是即便懂,现在的生产力也是无法完成这种现代社会的科技的。
“杜知府,你就莫要再问了。这是我从海外得来的‘混天惊雷’,威力甚大,数量稀少,我也是存了很久,留到现在才舍得用。”沈清想了个一听就是唬人的名字胡乱安上,扯个借口就要糊弄过去,“好了,现在就是开工干活的事了!”
“混天惊雷”,这名字一听就是骗人的。
杜仲也知道,多半是得不出什么答案来的,他就是这么一问,沈清不说也没关系。
“时间紧迫,就几个月时间,也不知能不能赶在雨季之前完成。”一想到只有几个月时间,杜仲原本还能开开小玩笑的心情便沉寂了下去。
李成明依旧四平八稳的说话,不急不躁道:“按照一般计划,是需要个一年半载,如今只能靠人多取胜。”
年前修河道有个大麻烦就是冷,下水尤其冷。能下水清理泥沙的,都是一个家庭里最有力气身体最强健的人,沈清的工钱也给得尤其高,才让这些人愿意下水。沈清是给他们准备好了足够的防寒措施,下了水需要穿上防水的油纸布做的连体衣,规定了每次下水最长的时限,上了岸,立马准备好了烧好的火盆、保暖的大袄和温好的热酒茶饮。
挖上来的淤泥,是很有肥力的,他们也不浪费,全运到地里肥田去了。
沈清是照例每日都去巡视一遍的,不仅为了第一时间能够掌握摸清整个工程施工情况,同时也是给这些役人精神上的支撑,往大了举例就好比古代皇帝御驾亲征,给士兵鼓舞士气是一样道理。
青州人民,上至八十老汉下到三岁小孩,对沈清都很熟悉,杜仲走到街上尚且没有多少人识得呢。杜仲常常略有些心酸地沈清道:“夫人可比我这个知府有知名度多了!”
沈清和他笑笑:“都是乡亲们抬爱,我毕竟在青州待的时间比知府你久些。”
杜仲摇摇头,“不不不,不是这个原因。我看啊,都是因为夫人您相貌好,您瞧瞧,连小娃娃都愿意和你笑,我一过去露脸,准把人吓哭。”
杜仲说的颇是严肃,下巴的络腮胡一抖一抖,更显得凶神恶煞。
果然有妇人抱着小孩从他们身边经过,猛一看到杜仲的络腮胡子脸,脸一皱就要哭,妇人慌忙安抚小孩,一脸歉意地朝二人笑笑,福了福身,抱着小孩紧跑几步走远。杜仲摊手,示意沈清,就是这种情况,怪不得他都而立之年还讨不到媳妇。
不过杜仲转头看到沈清之后,便安慰自己,将军也二十好几,才娶得这么个俊俏的夫人。听说将军天下第一丑,这么说来,他杜仲也不是很差嘛,杜仲摇头晃脑想,漂亮媳妇会有的。
河岸上,来来往往地除了干活的,还有些小摊小贩推着小推车停在附近,卖的大多是抵饿管饱的东西,也有些卖小吃零嘴的。买上一点,解解馋,给淡出鸟的嘴巴来点味道。上面发的伙食管饱,可大锅饭从来就没什么好味道,哪怕沈清他是开了好几家酒楼的人也一样。
好在大家都不挑,沈清算是很大方了,菜里面油水都是足足的,还备着有滋有味的胡辣汤,大冬天的来一口,又辣又过瘾,要知道好些人家,过年才沾一点荤腥。
有七八岁的小孩从不远的摊子上跑过来,手里抱着一个油纸包,在沈清还没反应过来时,二话不说就塞到怀里,然后又跑了回去。沈清抱着那纸袋望过去,只见小孩的母亲正站在一个小摊前,正向这边点头示意。
沈清解开油纸包,正是一袋炸过的芋头丸子,备了几根牙签,估计用来叉着吃,裹着面粉炸得金灿灿的芋头丸子上面撒着黑白芝麻、青绿的小葱和红色的辣椒面,一打开辣味就扑鼻而来,沈清又抬头望过去,那小摊上果然好多人哈着气呼哧呼哧咬着。
沈清想不起是几时接触帮助过那对母子,但心存善念救人一时,他日,或许就有这样一袋热乎乎的小吃被塞到他的怀里。
“吃吗?还热着的。”
沈清举着纸袋对杜仲和玄深道,杜仲连忙摆摆手:“人家母子给你的心意,我就不必了。差不多到时辰,我也该回衙门去了,夫人再会啊。”
沈清不拦他,拜别之后,见着地上的大石块干净便坐下来,又看向玄深。
“怎么不说话?”
玄深也面对着他坐了下来,摇了摇了头。他只是想起了自己也曾有过一段饥寒交迫的生活。
玄深对从前的事,已经记不起来,他大概还有点印象的是,落入水中,后来被一条渡船的人救起,之后他带着小宝,一路走到了这青州。
他没有记忆,但青州却让他感到熟悉,冥冥中,他也不知怎么就走到了这里。
仿佛被神明指引一般。
第27章
金铺屈曲贝阙珠宫的大殿上, 一身洒线绣龙袍的长庆帝正托着下巴,意味兴然地看着阶前, 跪在地上的两位尚书。阶前挂着厚重的金色帷幕,一身白衣的道袍打扮的男人隐在帷幕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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