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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 (公子于歌)


  剑法干脆利索,带着一分狠厉。但是就在那行尸的头颅落地的时候,又有两个行尸慢悠悠地晃荡了进来。这一次李牧并未出手,看来是行尸群移动过来了。
  李牧退回到屋内,将房门从内上了栓。容探还趴在窗口看着,只见进来的行尸越来越多。
  “没事,行尸群本来就没有目标的瞎晃悠,只要咱们别弄出太大的声响,他们不会发现。”容探将窗户合严,又在地板上坐了下来,只是这一回更小心,拎起旁边桌子上的茶壶晃了晃,然后浇灭了地上的火堆。
  这些行尸的听觉敏锐,他上次犯了回蠢,如今得吃一堑长一智,争取一点声音也别弄出来。柴火燃烧的时候难免会爆火花,还是谨慎一些好。
  只是外头天色本就快黑了,火堆被浇灭之后,房间里一下子变得灰暗起来。容探靠着李牧席地而坐,两人都没有说话,房间里显得极为静谧,甚至能听到外头的雨声。除此之外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呼吸声了。
  也不知道两个人这样坐了多久,困意便袭上来了。他靠着李牧的肩膀熟睡了过去,等到再醒过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月光透过纸窗渗透进来,在地板上留下一道方格子。他轻轻爬了起来,李牧几乎立即就醒了,一把拉住了他的手。
  “我去撒个尿。”他小声说。
  李牧仿佛这才完全清醒过来,松开了他的手。容探将窗户推开一点,偷偷朝外看,却发现外头黑漆漆的,还不如隔着窗纸透进来的那一块方格子亮堂。他正疑惑是怎么回事,赫然发现那窗纸上印着一道黑影,原来他看到的黑漆漆的东西并不是黑夜,而是一个在窗外站着的行尸!
  开窗的声音那么轻微,那个行尸似乎也听到了,歪着脑袋朝窗口看着。月光如银,透过打开的一条缝隙照在容探的眉眼上。


第26章
  看来……只能尿在屋里了。
  好羞耻。
  他回头看了李牧一眼。室内光线晦暗,也看不清楚李牧的脸。紧接着李牧便也站了起来,走到他身后,朝窗外看了一眼。容探默默地走到屋子的一脚,找了个花瓶放在地上,解开裤子撒了尿,连撒尿也是收着撒的,怕尿的声音太大,惊扰了那些行尸。
  也怕尿的太大声,被李牧听在耳朵里……
  不过容探在撒尿的时候一直在想,李牧也是人,总也要撒尿的,但他那人好面子,守礼节,当屋撒尿这件事,恐怕他不好意思干,可是外头行尸还没散去,要出去解决也是不现实的,事从权宜,没必要为了撒个尿还要冒着被行尸发现的危险。
  撒完尿他便又坐了下来,装着很困的样子,靠在一堆衣服上又闭上了眼睛。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迷迷糊糊都要睡着了,突然被一阵轻微的水声惊醒,他眯着眼睛扭头看了一眼,就看见李牧正站在那里撒尿,嘴角便咧开了。
  第二日醒来的时候,外头的行尸不知道何时已经散开了,只东南角落里剩下一个。那行尸似乎已经奄奄一息,瘫倒在地上,一只胳膊在地上划着,似乎在尝试着坐起来,但有些力不从心。他们打开房门走出院子来,今日却很晴朗,雨洗过的阳光格外鲜艳明亮,照着李牧那一身衣裳。
  那男主人的衣服对他来说有点太大了,穿在身上松松垮垮,可是李牧穿上却刚刚好,十分合衬。行尸群已经离开这一带,往外头看,只有路边零星分布着几个。他们得趁机赶紧离开这里。青州城很大,他们要去容氏私宅的话,几乎要穿过整座城,这得花费他们大半天的时间。
  但是走之前,他们得先办一件事。容探回屋看了看床榻上的那对夫妇,就在昨夜,那男行尸也死了。
  李牧在院子里挖了个坑,他们两个合力将那对新婚夫妇给埋了。李牧讲究,还给他们做了一个碑。
  “恩爱夫妻,生当白头,死当同穴。他们夫妻恩爱,却好景不长,希望他们来世能做对长久夫妻。”
  倒是很少看见李牧发此伤感之语,不过也说到他的心坎上。他一直觉得夫妻两个,长久比恩爱更要紧。这世上没有比长久夫妻更深的缘分。即便是兄弟朋友,能长久相伴,也是世上最难得的事。
  容探穿的衣服松松垮垮,他便把袍角塞进了腰带里。以防万一,他们把能找到的吃的都带上了,把能穿的衣服也都带上了。外头日光亮堂,那些衣服也都看的格外清楚,容探一边往包袱里装一边感叹说:“这个男的就这么死了真是可惜,看他穿衣的喜好,竟和你差不多,肯定也是个腹有诗书的礼仪之士。”
  但是这世道乱了,满腹诗书,不如手中一把剑。
  他们从这一家出来,在街边站定。往前看,街上行尸乱晃,即便昨天下了半夜的雨,城里有些火也没能浇灭,焦糊味依然到处都是,可能是烧死了不少人,那焦糊味带着血腥气,极为难闻。容探以手掩鼻,回头看见那倒塌的将军像,竟然有行尸在上面爬。
  青州城的布局极为复杂,不走大路的话,街巷弯弯绕绕,巷内古树参天,地上落叶成片,还带着昨夜雨水的潮气。他们轻声慢行,路过一座府邸,占地之广,修建之豪华,堪称这青州城第一家,隔着院门都能看到门内庭院里立着一尊仙女神像,手执一株蔷薇花,而大门匾额上,写着“凌州范氏”四个字,而凌州正是都城未成帝王所在之都前的名字。
  这是范氏在青州的私宅。
  范氏在青州的私宅原来是五大家族最小的,后来范氏当政,又往外扩建了两条街,规模超过了容氏,成为私宅最大的世家。规模扩大了还不够,这范氏大概是几百年憋屈的太久了,一朝扬眉吐气,就像那乍然富贵的人家,各方面都想高人一等。五大家族中,容氏在东河之地,赵氏在北川,刘氏在南浦,而韩氏在西州,这四大家都有一城作为郡望,城门处都有自家的家徽石像,像他们东河容氏的家徽是牡丹,进城便是城门上的牡丹仙子,街道院墙更是到处都是牡丹徽章,这种家徽除了威慑统辖百姓,增加他们的归属心,提升家主威信之外,还是为了与寻常富贵人家的家徽区别开来。譬如李牧所在的李家,作为容氏上层家臣,也算是书香世家,富贵门第,他们的家徽是兰花,也只能在衣袍或者自家门第上标注。所以家族家徽能遍布全城的,只有五大家族有这个权利。但是范氏有这个权利,却无法享受这个待遇。范氏祖上便是都城人士,都城本是他们家的郡望,但天子脚下,都城自然是天子的都城,所以严格说起来,范氏已无郡望。
  所以范氏当政之后,便在各地私宅的扩建过程中,造了这蔷薇仙子的石像在院子里,要知道其他四大家族在其他城市的私宅,只有家徽,却是不立石像的。
  “早听说范氏的私宅气派,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范氏的大门紧闭,房屋也都完好,里头应该有人。如果老师傅他们也是走的这条路,并且和他们进城时间相差不多,或许也会进范氏私宅里暂时落脚。容探朝周围小心翼翼看了一眼,没看到行尸的影子。他又看向李牧,李牧点点头。
  于是他便过去小心翼翼地叩了叩门,李牧则一直警惕地看着巷子两头。可是他接连叩了好几次门,都没有人应,倒是听见了行尸的声音。他一听到行尸喉咙里的低吼便怵了,李牧将剑从背后拔出来,示意他躲到一边,但是容探一把就拉住了他。
  因为来的行尸不是一个,而是一群,而且巷子两边都过来了。他拉着李牧退到大门口,仔细观察着那些行尸的动向。那些行尸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直接朝他们走了过来,一直走到他们跟前,容探屏气凝神,气都不敢出。这些行尸的听觉如今也太敏感了。
  这群行尸倒不多,只是一小群,依李牧的功夫,未必不能全消灭了它们,只是一旦出剑,恐怕就停不下来了。就在这时候,突然听见一声响箭划破了寂静。


第27章
  容探听见这响箭的声响,心里就是一动,那群行尸纷纷追着这响箭而去,紧接着就又是一个响箭,在这死寂一片的青州城里分外刺耳。紧接着突然一只毛色鲜艳的大公鸡被抛入行尸群里,那只大公鸡咕咕叫着扑打了一下翅膀站稳,三四个行尸一起朝它扑了上去,一下子将它吞没了。
  是他的大将军!
  大将军竟然从那几个行尸的围攻之下逃脱了出来,一路朝前飞奔,从行尸群底下穿行而过,然后扑棱着翅膀,竟然飞到墙头上去了。行尸纷纷寻声而去,给他们留出了一条道。李牧抓着他的手就走,容探急忙朝四周查看,然后在巷口的拐角处,看到了一个人。
  是陆广野!
  陆广野显然也看到了他,只是他们中间还隔着零零散散几个行尸。眼下行尸群虽然聚集在墙头底下,全被大将军吸引了注意,但是只要这边稍微有点动静,就会把它们全都吸引过来,因此即便他们和陆广野中间只隔了这几个行尸,也不能大意。他们沿着范氏私宅的墙壁走,就看见陆广野身后还站着一个人,正是刚才射箭的苏翎。
  他们中间隔了六个行尸,要想汇合,就要同时将这六个行尸全都杀了,不给它们任何攻击的机会。李牧松开了容探的手,回头看了他一眼。容探点点头,拔出匕首来,双手握住刀柄,然后看向对面的苏翎和陆广野。苏翎将箭头对准了最远处的一个,陆广野唐刀在手,已经悄声往前走了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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