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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报仇,十年靠脸 (莲中来)


梁焓的法子还是以蛮治蛮,立古尔班为新汗王,重新确立达靼政权。
这点子倒和燕重锦不谋而合。
因为曾被巴勒孟甘抛为弃子,这三万人对巴勒王族皆无好感。再加上他们在大淳放了两年羊,见识过猪肉的各种做法,已经被驯化成相对亲汉的温和派教徒,对于向异族称臣并不抵触。
古尔班一夜之间咸鱼翻身,从俘虏奴隶变成了新汗王,心中可谓惊喜万分,对淳国皇帝和燕重锦感恩戴德,直呼淳军乃仁义之师。
为了向宗主国表忠心,他用三万旧部迅速整顿了王城内外的治安隐患,手段之狠厉,比淳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西达靼在巴勒孟甘的号召下,终于凑够七万骑兵,浩浩荡荡地向东达靼杀来。
古尔班忽然感觉王座有点烫屁股。
他下意识地向燕重锦求助,对方却淡淡回了一句:“达靼是尚武的民族,汗王这王位来得便宜,百姓难免心有不服。依我看,不如就趁此战立个威,将所谓的黄金家族打趴在地,也利于你日后统治。”
古尔班听着颇为认同,但自己手里满打满算也只有三万兵马,难免有点心虚。燕重锦沉吟片刻,又调了五万燕字军给他压阵,这才令新汗王有了和旧主一博乾坤的底气。
巴勒孟甘没想到和自己对战的是古尔班。
他们君臣二人协作多年,对彼此的战术知根知底。几轮交锋下来,竟死伤对半,打了个平手。
鞑琮沾玉被从塞北接过来时,见到的便是两队达靼人互相厮杀。人和马的尸体遍布草野,无数勇士的血汇成小溪,将澄清的河水染成了红色。
同族之间的自相残杀,是他最不想看到的场景。
“大帅,明日对阵,我可以去吗?”
燕重锦从马上回过头,不解地道:“你去做什么?战场上杀戾之气太重,对身体可不好。”
鞑琮沾玉叹气道:“达靼既然已经输了,没必要继续挣扎下去。我......我想劝劝巴勒孟甘,让他投降。”
“呵,你觉得那种人会降么?”
“就算不降,也总有和谈的办法。大不了分疆而治,总比自相残杀好。”
让达靼分裂成东西两部,自己人互相怼,倒也算是一个从内部弱化异族的办法。大淳可以扶植一个古尔班,又为何不能扶植一个西达靼王?反正梁焓认的儿皇帝已经够多了,不在乎再添一个。
想及此,燕重锦同意了对方随军出征的请求。安全起见,他也携了亲卫军同行。
三日后,两军隔着两百丈远的距离,对阵在达靼草原上的母亲河——阿赫吉河畔。
巴勒孟甘接受了东达靼的谈判,他一身褐衣金甲,骑着一匹乌黑的骏马,独自出阵而来。
鞑琮沾玉的身体状况根本无法独自御马,燕重锦只好和他共乘一骑,停在巴勒孟甘五丈之外,将人放了下来。
看到自己的男宠从敌将怀里下来,巴勒孟甘心里有些憋不住火儿。
“大王......”鞑琮沾玉往前走了几步,向他跪了下去,请求道,“不要再打仗了好不好?达靼人的刀不该砍向自己人......”
“住口!你这个叛徒!国贼!贱人!”巴勒孟甘愤愤道,“如果没有你,我二十万达靼男儿岂会葬身雪山?!达靼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你难辞其咎!还有脸劝本王不要自相残杀?”
鞑琮沾玉惶然摇头:“我没有背叛达靼,我也不知那是假情报。”
“没有?”对方冷笑着看了燕重锦一眼,讥讽道,“那汉人技术好吗?能满足你么?”
鞑琮沾玉脸色一白,结结巴巴地道:“沾玉...也从未叛过大王。”
“哈哈哈哈哈......”巴勒孟甘仰天长笑,“鞑琮沾玉,别装了。我看你是人尽可夫,人尽可主。说你是狗,你都没有狗忠诚!”
“大王如何骂我都好,但求大王能够接受和谈,与古尔班划河而治。”鞑琮沾玉咬牙道,“达靼人......真的经受不起任何战火了。”
巴勒孟甘冷哼一声:“一个叛徒要与本王和谈,另一个叛徒要与我平起平坐。淳人究竟给了你们多少好处?一群背祖忘宗的东西!”
“大王...”
“滚!”
他们说的是达靼语,燕重锦听不懂。只是瞅着两人交流的样子有些不对,怎么也不像能和谈成功的。
正欲催鞑琮沾玉起身,突然看到巴勒孟甘从腰后掏出一支小巧精致的弩,朝自己瞄准过来!
燕重锦反应迅速地向后仰倒,堪堪避过一支擦面而过的弩箭。
紧接着,又是一声破空之响,第二支箭也射了过来。
却不是攻向他。
“沾玉!”
一见鞑琮沾玉栽倒在地,燕重锦惊怒地拔出枪,砰地一声将巴勒孟甘击下了马。
后方大军一见两边人都遭受到袭击,当即擂鼓摆阵,如巨潮狂浪般杀了上来。
燕重锦跳下马将人抱了起来。看着那枝插在胸口的利箭,和对方惨无人色的脸,他一时如鲠在喉,一个字也吐不出口。
鞑琮沾玉望着坠下马的巴勒孟甘,低声咳了咳,口中溢出一缕殷红的血。
“我这...二十年......到底算什么啊。”他惨笑起来,笑得泪流满面。
眼见这人活不成了,燕重锦却不知该说什么,唯有尽量抱紧对方。他知道人在濒死之际,哪怕身处烈火之中,也会感到彻骨的冰冷。
视线渐渐发黑,鞑琮沾玉强撑着最后一口气,断断续续地道:“燕重锦,我给你...最后一个忠告......”他用力抓住对方的衣襟,声音颤抖,“千万...千万不要......做男宠。”
以色侍人,色衰则爱弛。做一个侍奉君主的男宠,永远也得不到对方和世人的尊重。这世上最善变的是人心,最薄凉的是帝王。年老色衰之时,一旦行差踏错,就是遭人厌弃的下场......
燕重锦,不要重蹈我的覆辙,不要把自己关入情爱的牢笼。比起奉迎争宠,你更适合比草原还要广阔的人生;比起皇宫深院,我更愿你在战场上的天空,自由地飞翔。
脚下的地面微微震动起来,紧抓着自己的手,终于无力地滑落下去。
身后的骑兵如风潮一样从两侧奔过,扬起大片黄色的沙尘。
看到有尘土落在那张睡颜安详的脸上,燕重锦伸手帮他拂了拂,又用袖子擦去对方嘴角的血迹。
这人一向喜欢干净,没道理灰头土脸地离开。
“大帅,达靼王负伤逃跑,可要追击?”金眼雕问道。
燕重锦蓦然抬头,眼神锐利:“他没被枪打死?”
“似乎没有,卑职看他被亲卫扶上马,往后阵撤走了。”
“那还愣着做什么?追!”
巴勒孟甘伤重坠马,西达靼的军队也没了抵抗的勇气,和古尔班的人马几乎一触即溃,很快像惊弓之鸟一样,分两路往西逃窜。
燕重锦下令金眼雕追击其中一路,又亲率五千精骑咬上了另一路逃兵。
达靼人箭术娴熟,可以一边退走一边向后方追兵射箭,所以燕重锦始终和对方保持三四十丈的距离。敌疾我快,敌缓我慢,但只要达靼人想停下休息,淳军就立刻开始进攻。
如此追追停停了两日一夜,双方人马都到了精疲力尽的极限,也跑到了西达靼的边缘地带。
草原的西面仍是一片干旱的沙漠。
然而,和塞北沙漠不同,这里的沙大多是流沙。莫说人,连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进去也得沉。
见达靼人纷纷惊惧地勒住马,燕重锦也下令大军停在原地,不明白这群人为何突然不跑了。
那颗子弹射穿了巴勒孟甘的精铁铠甲,击中了他的腹部。虽然外面经过包扎,但枪伤造成了腹腔出血,再加上连日以来的颠簸奔逃,这位达靼王已经成了强弩之末。
他面如烫金地支撑在马上,喘着粗气对身边人道:“你们不要和淳人硬碰硬,分散向南北两处逃,总有人能活着逃掉。”
“大王,我们跟着你。”达靼勇士们非常坚决。
“呵呵,本王要进沙海,你们也跟?”
“那大王您走好,愿真主保佑您。”
眼看达靼兵开始四散奔逃,燕重锦立即下令包抄围剿。
混战之中,他看到那抹金色的身影纵马跑入沙漠,当下一磕马镫,急追上去,身后的亲卫紧随其后。
巴勒孟甘见对方上钩,便加快马速向沙漠中央逃去。
“砰!”又是一枪打中肩头。他闷哼一声,连忙俯低身子,掏出匕首扎中了爱马的屁股。
马儿一声嘶鸣,当即拼命往前狂奔。
燕重锦自然舍不得扎焓焓的屁股,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跑出了手枪的射程。
待他们拐过一座巨大的褐色山岩,视野里忽然出现一片亮蓝,那是沙漠里的海子。
看到巴勒孟甘竟坐在海子旁的沙丘上,燕重锦御马行了过去。等离近才发现对方没了双腿...不,是腿陷入沙子里了。
“糟了,大帅,这是流沙!”
身下的马匹惊鸣起来,然而它们越是四蹄乱动地挣扎,身体就陷得越深,马上的人很快被埋到腰际。
看到一众骑兵惊慌失措,巴勒孟甘哈哈大笑起来。
“姓燕的,你不是能耐么?不是想杀本王么?来啊,快游过来啊!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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