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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报仇,十年靠脸 (莲中来)


望着烛光下倦怠的面容,夏荣劝道:“万岁爷早点歇息吧,您最近瘦了一大圈,晚上又睡得不安稳,太医那边已经备好药了。”
梁焓头也不抬:“等朕批完这本。”
夏荣忍不住又多了句嘴:“这说话也快过年了......要不,您给燕帅多回两句?”
梁焓蓦然抬眸,目光锐利:“他是把劲儿使到了你这儿不成?!”
夏荣吓得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老奴不敢!老奴绝不是替外臣传话......只是,这么冷着那人,受折磨的还不是您自己?老奴瞧着心疼啊!”
梁焓望着御案上的信,长长一叹:“燕重锦擅权独断,致使达靼和亲失败。此事......朕亦有宠信过度之责,权当自惩吧。”
他也不想两厢折磨,可只有疼得厉害,对方才会吃一堑长一智。多回两句话,那个聪明的家伙必能捕捉到自己的情绪,万一又在塞外翘起尾巴怎么办?
燕重锦是握着兵权的大将,掌着几十万人的生死,肩负着一个国家的安危,再受宠信也没有公私不分、恃宠而骄的资格。如果放任不管,就算日后入了宫,也八成仗着自己的荣宠徇私干政,这早晚被人扣上祸国殃民的帽子。
他自认不是唐玄宗,所以也不想让对方落个杨贵妃的下场。
再者说,红人遭人妒,宠臣遭臣恨,这朝堂之中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池寒如今是远东王,燕重锦手握重兵,燕不离又攥着整个中原武林,燕家的势力已经大得令朝臣都忌惮了。他作为皇帝,怎能不懂得制衡?
此番削侯剥爵,将人远远踢到塞北。一来为了警醒,二来也是保护对方。只有让对方远离朝堂中枢,让所有人都觉得这人失宠了,燕重锦才能安全。
梁焓站起身,推开了窗户。寒风卷着雪花吹了进来,激得人一阵清醒。
他望着外面深沉的夜色,苦笑道:“身为皇帝,朕连用膳都菜不过三匙,又如何能把心爱之物终日捧在手里?那样的话,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他摔碎了。”
因为喜欢,所以不能太过喜欢。即便太过喜欢,也不能让这种喜欢害了对方。
夏荣深深垂下头:“老奴明白了。”
吹了会儿冷风,心境平镇了许多,梁焓合上窗子,转头吩咐道:“你备些裘氅和皮靴......”
夏荣精神一震:“老奴遵旨,明日就派快马送到关外!”
“不。”梁焓摇摇头,“送到燕府,以燕家人的名义...送过去。”
半年时光匆匆而过。燕重锦驻扎在白沙堡,一边练兵一边修筑防御工事,联合镇守阳门关的楼家,在塞南和塞北部署了两条防守战线。
太和六年春,达靼王以王储报仇为名御驾亲征,倾举国之力,点百万雄师,东征大淳。
一望无际的血潮汹涌澎湃,从西向东,越过泰尔拉山口,横穿沙漠,在夏初之时杀至阳门关下。
由于提前得了朝廷的警告,塞南各城镇的百姓早早进入关内避难。楼连海还阴损地用了一招坚清壁野,令达靼人在塞南连口干净的水井都没找到。
巴勒孟甘也不是傻子,塞南不好啃,自然就带着兵往塞北来了。反正进入草原之后照样可以南下,无非是绕点远路。
比起阳门关这种堪比鬼门关的艰难险阻,塞北的防御要弱上不少。三大世家的民兵也不如楼家兵强马壮,只要集中兵力,不怕他这么多人马啃不下区区一座白沙堡。
更何况.......王驾上的男人眯起金棕色的鹰目,遥遥望着远方一片亮眼的白沙,嘴角忍不住勾了起来。那枝小梅花他可还记着呢,二十多年前没能吃到的肉,现在再吃也不迟。
达靼骑兵皆着褐衣红甲,几万先锋杀过来也声势浩大。地平线的尽头先是卷着滚滚烟尘,随即便是一条越扩越大的血线。红色的潮水从天际奔涌而来,黑头鹰旗在狂风里猎猎招展,达靼大军很快冲到城下......
然后就中了神机营出品的连环地雷阵。
轰隆的巨响震得大地摇颤,铁砂雷接二连三地在马群中炸开,惊得群马嘶鸣。黑色的浓烟夹杂着血雾,在达靼骑兵阵上空升腾而起。
还没进入白沙堡百丈之内,达靼先锋队伍已经乱了,后方的主帅立即鸣金后撤。
白沙堡主殷梅雪站在城头上,一双凤眸眯成了弯月。
他笑着拍了拍燕重锦的肩:“你这雷阵若是早几年出来,塞北的沙匪也清剿干净了。”
“义父谬赞了。”燕重锦道,“这都是皇上和神机营的工匠研制出来的,我哪有那个本事啊?”
“没事,儿媳妇也不是外人嘛。”
“......”
巴勒孟甘也没想到白沙堡竟制备了那么厉害的火器,见先锋受挫重,士气严低落,他一时有些犹豫是否该继续进攻。
旁边的大惕隐司哲别乌谏言道:“汗王不必忧心,只需赶一批马过去,将沙中的火雷引爆,我骑兵勇士便无人可挡。”
巴勒孟甘点点头:“就如卿家所言,赶马排雷,先锋殿后!”
然而,淳兵在白沙堡百丈之内都布满了铁蒺藜,一蹄子下去,马腿都废了。
任身后的骑兵怎么赶,那些马都停滞不前,被抽急了就当场撂蹶子,将后面的人踢了个七荤八素。
这下哲别乌也没辙了,只能胡诌今日不是进攻的吉时,不如择日再战。
巴勒孟甘见天色已经偏暗,便干脆将兵撤了回来,在距离白沙堡十里之外驻扎大营。
宽阔的毡帐里,羊脂灯跳跃着昏黄的光。
削瘦的男人倚靠在皮榻上,单手托着俊美的脸颊,迷迷瞪瞪地打着瞌睡。听到帐帘掀起的声音,鞑琮沾玉睁开眼,动了动微微泛紫的唇,低声唤道:“大王......”
巴勒孟甘解下散发着寒气的披风,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托起他的下巴吻了上去。
觉察到对方的动作比往日激烈,鞑琮沾玉放松了牙关,任由那条舌头在口腔里驰骋肆虐,只是最后还是忍不住咳了起来。
“忘了你还病着。”巴勒孟甘意犹未尽地放开对方,“你身体不好,还随军长途跋涉,哪里吃得消?”
“跟着大王,我不怕吃苦。反正病了这么多年,也习惯了。”鞑琮沾玉阳抬眼望着他,恨声道,“我会活下去,亲眼看着淳国皇帝死去,看着那些杀了鸠日的淳人被达靼铁骑踏成肉泥!”
提到儿子,巴勒孟甘也面色一冷,安抚道:“放心吧,我会为鸠日报仇的。”
鞑琮沾玉垂下墨玉一样的眸子:“我相信大王的决心,可听将士们说......今日初战,先锋营碰了个小钉子?”
巴勒孟甘神色肃然地点了点头,将首战受挫的情况告诉了对方。
鞑琮家族曾潜伏塞北上百年,对塞北其他三个世族格外了解,鞑琮沾玉听完白沙堡的布防便皱了眉头。
“殷家哪有实力部署雷阵?而且这么严密的防守,绝不会出自殷梅雪那个无脑堡主之手,只怕他背后有高人。”
巴勒孟甘苦笑一声:“你还对小十二这么忌恨?”
鞑琮沾玉不满地道:“怎么?你还将他当作雪王妃不成?殷梅雪早就成亲了。”
“自然不是,本王在他身上吃的亏够多了,哪能在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巴勒孟甘笑道,“殷雪梅就算跪着求我,我也不会再娶他做王妃了,顶多当个玩物。”
“哼,这不还是过不了他的美人关!”对方负气地背过身,“反正沾玉如今也伺候不了大王,大王去找别人好了。”
鞑琮沾玉有着令人欣羡的美貌和逢迎之术,在床上亦是个外冷内媚的尤物,颇得达靼王的喜爱。
他如今已是十八男妃之首,在王庭里一向受宠。即便是达靼王后,也不敢和他争风吃醋,生怕此人哪天心血来潮地想当男后。
只是巴勒鸠日死后,鞑琮沾玉就没了子嗣的依仗。加上心疾之故,他已经无法承恩。如果巴勒孟甘再和殷梅雪那个旧情敌擦出什么火花,他的下场只会比死了还要凄凉。
这个时候,自然要使出拈酸吃醋的性子严防死守,牢牢握住丈夫的心。
巴勒孟甘早见惯了这人的小把戏,甚至心里已经开始厌烦。可鞑琮沾玉跟了自己二十年,也算忠心耿耿、听话乖巧,如今又卧病在榻,他不得不耐着性子哄对方。
“沾玉,我说笑而已,你别生气,不然心口又要疼了。”他俯下身吻着对方的鬓角,忽然在一捧青丝之中,发现了一根醒目的白发。
鞑琮沾玉再怎么精于保养,如今也年过四十了。皮肤不再和多年前一样玉嫩细腻,眼角也开始出现皱纹。还有这具柔韧有余的身体,多多少少呈现了老态,下面更是松弛得让人缺乏**。
对于巴勒孟甘这种下半身的生物,守着鞑琮沾玉几乎等于禁欲。他完全是靠二十年相守的情谊在维持,只是连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耐心还能维持多久。
唤了几声,鞑琮沾玉还是不肯扭身,巴勒孟甘心有不悦地叹了口气:“既然你睡了,那我出去了。”
刚站起身,腿就被人抱住。鞑琮沾玉像猫一样蹭着他的腿道:“大王这是想找谁去?”
“你别那么多疑好不好?我只是想和哲别乌谈明日攻城的事!”
一听对方口气发冷,鞑琮沾玉心里咯噔一紧,连忙谄媚地笑道:“哲别乌要有好法子,早就巴巴地献给大王了,大王还不如和沾玉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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