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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和魔王的幸福生活 (寒江.妃子)


  很多地方,抓住窃贼的唯一刑罚,是割去用于握刀拉弦的拇指。
  那样的人,即便乞讨,也不会有人施舍他半块骨头。
  “不是的!”阿依朵一颤,立刻再次抱住了少年,“巴伦尔没有偷!巴伦尔一直是好孩子!”
  “好孩子?”男子轻蔑的笑声更大了,凌玉城分明听出那声音里有些心虚,是要在贵人面前摆脱围殴一个少年的罪责:“你看看他怀里揣的是什么!你问问他,他到底有没有偷!”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少年胸前。不管是方才被几个大人围殴,还是此刻被贵人询问,少年一只手始终掖在怀里,紧紧捂着什么东西。看到女子明亮的目光落在自己胸口,他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始终挺直的脊背也慢慢地弯了下来:
  “姐姐,”他低低的声音里满是痛苦,“我真是偷了……”
  “啪!”
  一记耳光毫不犹豫地摔到了脸上。出手打人的阿依朵反而比少年更疼了几分,狠狠把少年推倒在雪地上,眼里泪花乱转:
  “你怎么能!巴伦尔,你怎么能!”
  “姐姐!”
  巴伦尔跪着膝行上前,想要拉住女子的衣袖,才碰到衣角,又被她重重一把搡开。这一次,他摔倒在雪地上,手掌努力一下一下撑着,却总是撑到半截便再次摔倒下去。
  贵人在前,这样的举动原本十分无礼。然而元绍看得津津有味,他不呵斥,旁人谁也不好抢着开口。眼看那少年最终无力地伏倒在雪堆上,凌玉城凝眉沉吟片刻,踏前一步:
  “你偷的是什么?为什么偷?”
  声音里既无斥责,也无轻鄙,仿佛就是再正常不过的发问。巴伦尔动了动,视线从乌黑的靴子尖端慢慢上抬,最终迎上了一双无波无澜的黑眸——他一直想拥有的、却求而不得的黑眸。
  他的手慢慢从怀里抽了出来。乌黑肮脏的手指,紧紧握着一个草编的小袋:
  “阿嬷不行了……我只想,给阿嬷吃一顿饱的……”
  立刻有人躬身接了过去。不到半斤重的小袋子在贵人们的注视下打开,倒出来的,是一捧干瘪皱缩的黑豆黄豆,其中还掺杂了大半的麸皮,以及散碎粘结的豆粕。
  “是马料。”捧着草袋的金吾卫副将低声道。众人不约而同地回头,马嘶声隐隐传来,记得,少年就是从那里被一路追打过来……
  而少年冒着被殴打和被人永远轻鄙的风险偷这一小袋马料,听起来,只是为了让一个老妇人,在临终吃上一顿饱饭……
  所有人都沉默了。夜风中,只有阿依朵低低的啜泣声连绵不绝。
  良久,元绍做了一个手势,立刻有人快步上前,把少年用大氅裹了起来,带入了金吾卫的队伍当中。
  “让子民偷马匹的口粮果腹,是朕的过错啊。”元绍沉痛地叹了口气,转向奚王世子:
  “营地里可还有多余的牛羊了?”
  “回禀陛下,营中存羊,足供三月之粮。”奚王世子连忙跪了下去。开玩笑,每次碰到这种大雪,要命的都不是羊肉不够吃,而是牛羊死完了明年怎么办好吧!一开春冰消雪融,肉这玩意儿又不好久存……
  元绍抬手示意他起来:“朕已经下令关内加速运粮,只是风雪阻路,一时半会儿还到不了。这么着——”
  他踱了两步,举起手臂,在身前画了一个大大的圈子:
  “金珠玉帛朕这儿还有一批,先买下这些存羊,发给子民食用。开了春,你们手里有金银,也好向商人购粮,岂不是两下便宜?”
  “臣谢陛下恩典!”奚王世子泪流满面,一头磕在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让子民偷马匹的口粮果腹,是朕的过错啊。”
  小凌:(默默扭头)陛下您做戏能再做像一点成不?这个演技不过关啊!


第144章 鸤鸠反哺向鹊身
  圣命既下,哪怕是黎明前最黑暗寒冷的时刻,众人行动起来也快速得很。金吾卫、羽林卫士卒分出一半守卫御营,另一半以小队为单位,四散而出。却不找各家有头有脸的贵胄,而是逐门逐户找上那些最贫苦的自由牧民,而后是最底层的小贵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虽说是买卖,可元绍的口谕放在这儿,哪个脑子进水的家伙敢捂着羊群不放?所幸元绍事先下了严令,金吾卫、羽林卫给的价钱都是优厚得很,不至于让苦哈哈们有被抢的感觉。奉命出来谈生意的禁军士卒一路走,一路就有人扶老携幼地出了帐篷,颤颤巍巍地在路边跪下磕头。
  一个个帐篷被打开,一头头在漫长冬天里掉了大半肥膘的绵羊被赶了出来,大群大群地集中到专门辟出的屠宰场。当天中午,看着桌上香气扑鼻的手抓羊肉、干炸羊排、羊血汤,元绍摇了摇头,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他们动作还挺快啊。--你的人呢?也不去跟着帮忙?”
  “臣的人还是不要添乱了吧。”凌玉城耸了耸肩,给自己夹了一块羊肉,慢慢用小刀切着。北凉的菜肴尤其粗犷,特别是手抓羊肉这类的本族菜肴,哪怕在宫宴上也不改本色。
  凌玉城到现在都记得,第一次跟着元绍出席大宴,端到眼前的盘子上盛着整整的一扇羊肋排,七八根肋骨连在脊骨上,另一端,还凝着足有半个巴掌厚的肥油……
  正不知道该拿这玩意儿怎么办,就看见元绍轻描淡写地拈住一根肋骨末端,用小刀流畅地划开肋骨之间的羊肉,而后双手轻轻向外一分。“咔吧”“咔吧”连响,一根根连肉的肋骨就这样分离开来,直接蘸了碟子里的粗盐,抓着就往嘴里送。
  对了,还是粗盐!
  凌玉城想到就悲愤,好歹也是国家级的宴会,您就不能上碟炒得细细的椒盐吗?那种板结成一团,绿豆大甚至黄豆大的颗粒,吃到嘴里真的不觉得咸吗?
  幸好是出兵放马惯了的,他也很快习惯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拿小刀现削现吃的饮食方法。此刻一刀刀落下,刀尖顺势一挑,薄薄的肉片落在盘子里,自然铺出一个完美的扇形。刚放下刀,元绍的筷子就伸了过来,在他盘子里毫不客气的一卷,瞬间就去了一小半。
  “……”陛下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懒!
  “真不去?”羊肉片得甚薄,虽然一口塞进去了小半盘,元绍倒还能说话,只不过声音未免有些含含糊糊:“好歹也混个脸熟啊,你不是还有商队走这条线么?”
  “这是陛下的恩典,臣的人,还是不要去掺合了吧。”凌玉城到底做不出边嚼东西边说话的动作,飞快地咽了两片羊肉下去,然后才一边保护自己盘子里的肉片,一边回答:
  “让金吾卫和羽林卫的人忙活就好了,等开了春,臣再派商队过来就是……”
  “然后再把朕今天花掉的钱赚回来么?”
  “难道臣的商队就不带货物去了?”
  明明是毫无意义的口水话,两个人却都讲得津津有味,一点也不嫌厌烦。说着说着,外头一声通报,金吾将军雷勇大踏步地走了进来。
  “忙完了?”元绍头也不抬,手里的羊腿骨点了点,算是招呼。“坐下来吃!”
  “谢陛下!”雷勇躬身一礼,在餐桌下首斜签着身子坐了。元绍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了一盘子干烤羊排,喝掉了两大碗奶酒,才含笑问道:
  “外面怎么样?”
  “回禀陛下,全都走遍了,挨家挨户都送了肉。那些牧民感动得很,知道是陛下恩典,都跪在雪地里,朝着金帐的方向磕头呢。”
  “辛苦你了。”元绍点头赞许,“大半天的工夫要办好这么多事,实在是不容易——对了,今天带回来的那孩子呢?”
  “已经给他吃饱了饭,也收拾干净了。”雷勇知道元绍问的是那个蓝眼睛的奚王庶子,老实说,他对孩子也很同情。一样都是王爷的儿女,那十几个绫罗绸缎的在王帐侍疾,这一个只因为长了双蓝眼睛,就被糟蹋到如此地步。
  人送到手里,雷勇火速让人把孩子洗刷干净,找了件暖和衣裳给他换了。左右小皇子这次出来带了八个伴读,总有身量合适的衣服穿。“只不过……这会儿,怕是不适合面圣。”
  “哦?”
  “一直照顾着他的老妇人死了……那小子哭得厉害,闹着要给老人家穿孝。”
  “胡闹!”
  元绍眉头大皱。不亲不眷的,奚王的儿子,哪怕是个庶子,怎么能给仆妇穿孝?
  “这孩子呢?叫他过来!”
  如果是一天之前,奚王的某个儿子非要给仆妇穿孝,元绍根本睬都懒得睬。人家有亲爹,有准备承爵的世子大哥,谁来管教都是名正言顺,要他这个皇帝多事作甚。
  可现在,孩子是他们带回来的,是金吾将军吩咐人去照顾的。奚王世子的手都伸不到金吾卫来,这孩子有什么不恰当的举动,那还不都是皇帝教唆的?
  再想深一层,亲爹躺在床上眼看要断气,做儿子的就提前穿上了孝服。这是皇帝看不惯奚王,借小孩子的手,诅咒自己的重臣快点去死哪?
  所以,当巴伦尔被带到面前的时候,元绍压根就没有给他好脸色看,直截了当地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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