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寒霄 (李无良李先生)
- 类型:古代架空
-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 入库:04.09
沈母临终之际只觉得之后的雷劫也必然也得那般声势,搞的沈宵第一次面对雷劫也紧张兮兮的。当雷霆打在身上的时候,他才发现并没有预想那般疼痛,自己甚至有余力帮旁边的朋友们承担。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传说中的冥灵树,孤傲立于山巅那根又高又直的——
避雷针。
避雷针这个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沈宵在心里暗自夸奖了自已一番。
这一天避雷针如往常一样哼着小曲晒着太阳,遥望山上成片成片青翠欲滴的冥灵木,感慨我族后辈日益兴旺,复族大业指日可待。
沈宵斜跨在自己的一条侧枝上,手里拿着的是隔壁小王写的话本——树灵除了每天努力茁壮成长以外,也是有自己的生活的,比如这位小王就梦想成为冥灵界畅销书作家,并迎娶树花小红——他无聊的时候喜欢看书,看得多了便颇觉得自己肚子里有些墨水,远近的话本都要抢过来评一评,不过最终也真都能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就是了。
总而言之,这一天就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寻常又清闲,本应也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迅速流逝。
不过某件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骤然打破了一千多年的寻常。
回头说道那沈宵正好端端看着话本,只听身后的枝叶突然一阵剧烈地摇晃,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数不清的叶子随着声响哗哗落下,纷纷扬扬落了一地,侥幸留在树上的叶子惊恐不安地抖动着,发出飒飒的声音。
沈宵眉一扬,翻身跳下树去查看,待走近了不由得倒吸一口气——竟然是一条通体乌黑的龙!
冥灵界由于雷劫的缘故,物种稀少——不是被雷劈死了,就是举家移民了——曾经神兽奔飞、珍鸟乘瑞的景象只能在书卷内回味。而如今一个活生生的灵物出现在眼前,沈宵心中自然惊喜难自收。
如果非要做一个比喻便于理解的话,大概就是某地人民见到大熊猫时的感觉。
遍体鳞伤的黑龙在地上不住地翻滚着,看上去十分痛苦。覆盖在他身上的树叶随着他的挪动滚落在地,与大地相融。
沈宵见他难受的模样心中一阵怜惜,想也不想便招来条树枝——那树枝前端盘绕,裹着一个形貌古怪的果子,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冥灵神果了。
手中接过神果,沈宵心中又有些犹豫。
神龙固然珍贵,但也不值得自己付出这样的代价相救。
黑龙渐渐虚弱地没有力气再滚动,安静地躺在那儿,就像个乖孩子,如果不是看它的爪子还在颤抖,简直像是已经死去。
沈宵在心底叹息一声,暗道,天大地大,今日你却好死不死落在我面前,那便是我们之间有缘。天注定要我救你,我自然不能违抗天意。
他从那果子上小心翼翼地剜出一小块,绕到龙的头部,掰开它的嘴投入其中。黑龙感觉到了口中之物清新的气息和极强的药力,下意识地吞咽了下去,然后如溺水之人终于攀上浮木般吐出了一口气。
看他那般狼吞虎咽的模样,沈宵不由得心疼地皱起了眉。
服下那一小块神果,黑龙绷紧的身躯逐渐放松下来。道道白光从它皮肤表面迸射出,在光芒掩映之下,黑龙急速缩小变成一条蜷缩起来的小蛇。
沈宵看着地上小小的一条,紧张又兴奋地眨眨眼。他在旁边观望许久才下定决心,颤抖得伸出手指去戳。
——很柔软。
☆、相见欢(2)
沈宵救下青虫当然不是因为突然善心大发,而是因为,他觉得有一条龙当自己的宠物很酷。
人间帝王有冠冕黄袍,只要穿戴上便威严霸气,举世无双。身为整个山有最具权势地位的树,他自然也需要一些配得上自己身份地位的东西来装点自己。
而一条黑龙——别说是在现在青黄不接的冥灵界,试问整个世界,又有几个人能得到呢?
人有虚荣心,树也不差。于是第二天沈宵便美滋滋地带着小黑龙走亲访友去炫耀了,罔顾它伤势未愈、还在休眠调整。众树一见,果然哗然,沈宵欣喜,来日复游访之。
一连半月,沈宵日日带着小龙到处转。起初大家都觉得新奇惊喜,时日长了便只觉乏味,又不好拂了沈宵面子,只好强颜欢笑。沈宵心知肚明他们不乐意自己再去,他其实也没了滋味,便放弃了这个好不容易找到的消磨闲余时光的乐子。被宠幸一时的小黑龙被他随意放在树根下,他自己又爬回树干看话本去了。
树众乏味,沈宵乏味,龙似乎也乏味了,想换点新花样,于是它醒了,于是第二天沈宵醒来,在树下见到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
男孩约摸十二三岁,眉眼清秀俊朗,眉宇间带着几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沉稳气质,配着那稚嫩容颜更填几分独特的可爱劲儿,十分讨沈宵喜欢。
沈宵醒时他正靠着树干翻阅掉在地上的话本,不知是翻到了什么内容,双眉一拧。
沈宵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脸蛋上飞升的红霞,在心里大声笑了起来。
男孩神情不悦地悄悄将话本放回原处,起身时不经意抬头看见了一脸坏笑的沈宵。于是沈宵脸上的笑立刻变成困顿于迷蒙,还伸了个懒腰以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见了他,佯装惊奇。
沈宵下了树,转着圈打量他一番,啧啧感慨:“奇了,没想到一条大小黑蛇化作人形能这么好看!”
小男孩眉头一皱:“你说我是蛇?”
沈宵有意逗他,疑道:“难不成你是一条虫子?”
小男孩张口欲言,想了想又懒得解释了,解释了他也不见得听懂,何必欺凌乡下树见识短。
方才沈宵未醒时他已观望过周围的环境与灵气波动,大抵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是什么地方,也猜到是这个年轻男子救了自己一命。自己身中奇毒,又被从云端打落受重伤,若不是服用了被尊为至尊灵药的冥灵树果,恐怕必定一命呜呼。
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他可以饶恕他把自己当成低等生物。
他转过身向前走了几步,将双手背在后面。
“我叫苏子煜。”
……
……
苏子煜本来以为沈宵是个蒙昧无知的愚人,相处下来却不禁感慨此人学识广茂,无论谈到什么都头头是道,针对事物的见解也独具一格、引人深思。他喜欢同这个人谈话,如同直接用心交流,不需多少言语便能互相通达,渐渐只觉得高山流水,相逢恨晚。
沈宵的感觉不如他真切,但也是欣赏这种交流过程的。他喜欢听他讲这个世界外面发生的事,那些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却确实存在,但他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的事。
苏子煜同沈宵一同生活了五年,期间形形□□,不一一道来。五年以来,日子虽然平淡,但不乏喜乐,二人都乐在其中。沈宵本以为他会带着小跟宠稳稳当当过一辈子,却不想有一天他会不告而别。
那一天沈宵醒来没看见苏子煜,只道是孩子贪玩去哪儿戏耍了——虽然这个山头也没有什么值得戏耍的东西——可他在树下等了一天依然没见苏子煜回来。他意识到发生什么了,又安慰自己不要胡思乱想,继续苦等……一个月过后,他终于确定那个大概是因为青春叛逆所以每天故意装作成熟端庄的小不点再也不会回来了。
朝夕相处,一时间身边不见了他的踪影,沈宵有些失落和无助。
他用了十秒钟安慰自己,孤苦伶仃过了这么些年了,只不过是再回到过去的生活,没什么难适应的。他以后就如往常一样,看看小同志们写的新话本,帮邻里调节一下婆媳关系,闲的没事还能教给后辈一些做人的道理。
十秒过后,他还是很失落,不仅失落,而且气愤。所以他用了半天骂他狼心狗肺。
不过骂完了还能如何呢?人都走了,或许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从天而降,带给他一时欢响,便已经抵过了他对她的恩情。他有自己该回的地方,有自己应该继续的生活,即使自己救了他一命,也没有权力垄断他之后的人生。
他感慨了一句,树生漫长,注定要学会忍受别离。
不过这次别离还是比较短的,也就是沈宵骂完他第二日再醒来,便看到他回来了。
说是回来了也不尽合适,因为走的是小子煜,回来的却是个大子煜。
大子煜同他打招呼的方式很独特:“你想上天吗?”
沈宵:“冥灵树犯过政治错误,修不了仙的。”
苏子煜:“修是不成的,总有别的法子让你上去——我此番回去朝故友苦苦求了一枚丹,服用后能将灵气伪装成仙气,你吃了它上去,不会被发现的。”
苏子煜伸手,手中果然一颗仙气逼人的丹。
沈宵被这突如其来的邀请吓到,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本来他见苏子煜回来便惊的不浅,看到小不点人高马大地回来更是无法思考,现在他又问自己要不要上天。
亡母在上,他这辈子从来没想过会遇到这么刺激的事。
苏子煜见他犹豫,以为他心系满山无力自保的树,便道:“若你还想为他们挡雷劫,时间到了下来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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