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他就备受父皇宠爱,四岁就被立为太子。有了煌夜撑腰,他向来是驰骋宫中,天不怕地不怕的。
但他最近越来越了解到,权力是怎么一回事?因为只要父皇一个眼神,景霆瑞就不会再听他的话了,而且也不会告诉他去了哪里,去做什么,让他非常担心。
“呵,殿下,那些都是公事,身为臣子,替皇上做事,是理所当然的。”景霆瑞微笑说,把爱卿放了下来,伸手抚摸着他的头。
“——那你说,到底是父皇交代的事情重要,还是我?!”
爱卿不知为何很想这么问,但隐隐觉得景霆瑞肯定会选择父皇,因此耷拉下脑袋,沉默不语了。
“对了,殿下,我给您买了糖人。”景霆瑞蹲下身子道。他每次出宫回来,就会带些好吃的东西,像冰糖葫芦,麦芽糖人等等,这些东西在宫里头吃不到。许是宫人们嫌弃做工粗陋,又不洁净吧。
但是爱卿很喜欢,捧着龙形糖人能吃上很久。
“在哪儿?”爱卿听到有吃的,果然又精神起来了,那股活泼劲儿,简直能看到他屁股后头,有尾巴在摇晃呢。
景霆瑞忍俊不禁,捏了捏他粉嫩的脸蛋,“在您的寝殿里,春汐说,您在这儿抄书,所以我放下东西就来了。”
“咳,这么说,你知道我被罚抄书了?”爱卿的脸更红了,虽然不是头一回了,可是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总觉得这种事被景霆瑞知道是不好的。
“嗯。”景霆瑞站起来,牵住爱卿的手,“走吧,您应该还没写完吧?”
“是啊,爹爹这回可狠心了,一下就罚我十遍《道德经》。”爱卿与其说在抱怨,更像在撒娇。
“也好,您的《道德经》不是还没背熟,下次太子师考您默写,就不用我帮您扔纸条了。”景霆瑞笑着道,却惹来爱卿一记拳头。
爱卿回到桌旁,小德子已经铺好一张宣纸,象牙管的狼毫笔蘸饱墨水,就等太子来挥毫了。
“您就站着抄吗?”景霆瑞见太子都没有座位,便问道。
“是啊,今个儿殿下犯了错,抱着公主跌了一跤,皇后可生气了。”小德子极小声地说。
“原来是这样,也难怪皇后要生气了。”景霆瑞转头看着太子,关切地问,“您呢?可有受伤?”
“我没有,唉,总之,我抄就是了。”爱卿瞪了小德子一眼,嫌他太多话,“去,让御膳房准备点心,景侍卫回来得晚,都没吃饭呢。”
“是!殿下。”小德子应命,一溜小跑去了。
爱卿凝神静气,很想一口气把余下的都抄写完,可是之前心里惦记着瑞瑞还没回宫,数了数,从午后到现在,也就抄了四遍,现在瑞瑞回来了,陪着他了,可他又静不下心来了。
眼角不时瞄瞄景霆瑞,他穿着深蓝云纹锦衣,缀墨玉的皮腰带,黑布马靴,腰间除了常年都佩戴的蚩尤剑,还有一块翡翠镶金挂件,这是景亲王府的信物。
爱卿知道景霆瑞虽然是景亲王家的长子,但碍于庶出的身份,所以并未得到亲王府的世子名分,而那些荣华富贵,以及世袭荣耀都将由他嫡出的弟弟,小他一岁的景霆云继承。
尽管景霆云是个好逸恶劳,什么都不会,只有长相可取的家伙。
对于这一点,爱卿一直忿忿不平,还缠过父皇,要给景霆瑞应有的名分和地位。
可是父皇说,虽然在他眼里嫡庶平等,但祖宗礼制不可废,且这是景亲王的家事,所以他无法干预。
至于景霆瑞本人似乎并不在意身份地位,也鲜少回亲王府,不过今天,他的腰里挂着信物,就说明父皇让他去景亲王府办事了吧。
“安妃娘娘还好吗?”爱卿问的是景霆瑞的生母,一位身份低微的歌姬,因长相极美,而被景亲王看中,收为妾妃。
“母亲一切都好,多谢殿下关心。”景霆瑞面带微笑地说,“她也有问起您,还让属下好好地伺候您。”
“瑞瑞,我要是知道你是回王府的话,就不会催着你回来了。”爱卿停下笔,一脸的歉意。
“呵呵,殿下,自属下十岁进宫当您的侍卫,已有九年,早就把这儿当成是自己的家了。”景霆瑞却笑着道,“您不必在意这个。”
“瑞瑞,我会对你非常非常好的!”爱卿却还是皱着秀眉,发誓般地说道,“以弥补你不能归家的遗憾。”
“殿下,您的心肠太好了。”景霆瑞抬手轻抚那张虽然稚气满面,却大有倾国之姿的年少脸庞,“属下反而会担心呢……”
“什么?”那双乌黑澄澈,宛如星空般的美眸,仰视着景霆瑞。
“不,没什么。”景霆瑞莞尔一笑,将太子抱入怀中,低着头,在他耳边说道,“您只要这个样子就好,无需为其它事情烦扰。”
“嗯!”爱卿重重地点了下头,不管是什么事,只要瑞瑞说没什么,那就是没问题的。
“殿下,您累了吧?”景霆瑞又问,“站着抄写多久了?”
“从午后开始,大概……”爱卿顿了顿,“有三个时辰了吧。”
“那真该歇会儿了。”景霆瑞蹙眉道,“不然明日就该腰酸腿疼了。”
“可是瑞瑞,我还要抄六遍呢。”爱卿愁眉苦脸着,估计,得忙活到亥时吧。
“别急。来,让属下抱您。”景霆瑞温柔地说,轻松地抱起太子,让他坐在书案上,两人的目光就齐平了。
“瑞瑞?”爱卿看着景霆瑞,不明所以。
“皇后不准您坐在椅子上抄书,所以才把这里的椅子锦墩都撤走了吧。不过,只要不是椅子就成了,您坐这儿也一样的,剩下的,属下来写就好。”
“这怎么可以?爹爹要是知道了,还不得再罚我一顿!”爱卿连忙道。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这儿又没旁人。”景霆瑞的胆子不是一般地大,微笑道,“小德子也不会出卖您,最重要的是……”
他拿起笔,照着爱卿刚才写的地方,接了下去,“我舍不得您站着抄写,而我都替您抄过七、八回了,对模仿您的笔迹是驾轻就熟的。”
“瑞瑞……”爱卿的脸孔红彤彤的,伸出手,轻轻扯了扯景霆瑞的衣袖,“对不起,我又给你惹麻烦。”
“没有的事,殿下,您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您开心就好。”景霆瑞轻捏了把太子的鼻头,“只是下回,您抱着公主可要小心些,别再摔跤了。”
“知道啦,下次肯定不会了。”爱卿鼓起腮帮子,他可心疼柯柔了,比摔着他自己还疼呢!
爱卿托着下颚,坐在桌上看景霆瑞写字。那真叫一个飞快,而且字迹笔划,根本是如出一辙。
夜越发地深,小德子点燃了更多盏烛灯,而爱卿看着看着,竟然犯起困来,哈欠不断,小脑袋一摇一晃地,不知不觉就靠在景霆瑞的右肩上。
景霆瑞停下笔,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换了左手执笔,然后右手抱稳太子的腰,让他靠在自己肩头休息,就以这种不自然的姿势,花了两个多时辰,他就替太子罚抄完了。
抱着熟睡的太子,将他送回寝殿,叮嘱春汐小心照顾太子之后,景霆瑞便带着那沓厚厚的《道德经》去长春宫,向皇后娘娘复命了。
+++++
“卑职叩见陛下,祝陛下凤体安康!”
正如景霆瑞所预料的那样,尽管已经是夜半三更,身为“一国之母”的柯卫卿还未安寝。
他是大燕第一位男皇后,故宫中不以“娘娘”称谓,而尊称其为“陛下”。
但百官皆知“陛下”是用来称呼皇帝的,由此可见,皇上是多么宠爱柯卫卿,愿意与他平起平坐。
且不但册封他为皇后,就连太子的名字,淳于——爱卿,也是直言不讳地表达出,皇上对柯卫卿的绵绵爱意那是比天要高,比海还要深!
能让大燕帝国的皇帝一往情深的男子,自然不比寻常人,柯卫卿从出生开始就充满了传奇色彩。
他是巫雀族人,一个传说在盘古开天辟地的年代,就已经存在的仙鸟凤凰的后裔。
他们不论男女,都有着让人惊艳的美貌,而且聪慧勤劳,一直在朱雀河谷的广袤山林里,过着自给自足、与世隔绝的生活。
当然,他们的最特异之处,是男人也能怀胎十月、诞育后代,这最让世人惊讶万分。
岁月漫漫,偶尔,也有巫雀族人走出山林,生活在城邑。更有人入朝为官,成为权重望崇的宰相,并与太上皇秘密诞下一子。而这名皇子偏偏又继承了大统,这才招来之后的血雨腥风。
先帝淳于炆,不想被世人知晓他是男人所生。这等奇耻大辱之事,严重威胁到他的权威,因此下令秘密诛杀巫雀全族。
而他的儿子淳于煌夜,却偏偏爱上了巫雀族的幸存者柯卫卿,虽然他当初并不知晓柯卫卿的真实身份,这不得不说是一段旷世奇恋。
三代人的恩怨到了柯卫卿这里,可说是冰释前嫌。巫雀人如今和普通百姓无异,且因为是仙家后代,还备受追崇。
最起码,那些依然反对巫雀族入主后宫的人,在皇上强势的打压下已经落败,暂时掀不起什么风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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