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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剪秋 (酱咸菜)


  听到被子里传出的声音,朝歌的心激动的突突直跳。他已经喊了很久了,叶剪秋都没理会。
  朝歌耐心道:“放心,我只说你不太舒服,需要好好休息。农场的麦子快要收割完了,我已经安排准备播种秋季作物。”
  “朝歌,你知道怎么下种吗?”
  朝歌坏坏的地一笑道:“当然!下种嘛,我在你身上已经学会了……花生是足墒播种,玉米是种子和肥料一起播种,但不能播到一个仓眼,肥料在要种子底部,棉花和大豆正常播种就可以了……”
  “那浇水呢?”
  “花生是先浇水再种,而其它作物可以浇‘蒙头水’。”
  “呵!行啊!”
  叶剪秋夸奖。
  “那冷库的进程如何?”
  “过几天就完工,正在装石板。”
  “银子够吗?”
  “够!”
  “我……我没上班,工友们没说什么吧?”
  “没有,大家让你好好歇息。”
  “那就好。”
  某人终于放了心,像蜗牛般地又缩回壳里,伸出小手将被角悄悄地盖严。
  朝歌暗笑,人都这样了,睁开眼还是先想到农场。
  当朝歌看到某人昏睡时就出了门,结果发现有“好心人”早就烧好了热水,还有“热心人”煮好了红豆粥,甚至还有“老实人”体贴地送上了各种药膏,更有“厚道人”主动安排工作生产……
  既然农场有那么多“好人”为他们创造两人世界,那就好好的享受吧!
  朝歌将那团鼓鼓囊囊的被子抱在怀里,温柔地道:“秋啊,我带你抓黑虎鱼吧?我肯定会给你抓最大的一条,随你怎么玩……对了,我教你骑马吧,我们一起在草原上纵马狂奔,谁输了谁翻五十个跟头……”
  叶剪秋无声的叹气,这还是那冷面无情的朝歌吗?简直是温暖的小情人啊!那一声声的“秋啊”,和姑姑叫他的时候一模一样!
  于是,他悄悄地掀开被角。
  他第一眼就看到朝歌那只缠了纱布的手。
  朝歌的手型很漂亮,白皙纤长,骨节有力,但是中指和食指都缠了纱布,粗砺的虎口处也有细小的伤痕……叶剪秋心里一酸,也不知道这双手给他洗了多少次衣服,做了多少次饭,还做了小棉锤……也许一直守在自己身边的,才是最好的。
  当看到一个黑发凌乱的小脑袋从被窝里又慢慢地钻出来,露出一张粉扑扑如海棠花般的面容后,朝歌满意的微笑。
  这个叶剪秋,其实很好追!只要一锤定音,万事皆开!
  叶剪秋伸出胳膊一把将强壮的朝歌捞在自己怀里,郑重地道:“朝歌,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我会对你负责的。”
  高大的朝歌小鸟依人般的偎在对方怀里,忍不住想笑:“嗯。”
  怀里的朝歌有种烟尘俱净的美,粉嫩嫩的脸蛋儿,长长的睫毛根根分明,眼睛幽黑纯净,乌墨般的长发高高束起来,如同一幅最完美的水墨丹青……多么可爱听话的朝歌啊,自己一定要对这个美人儿好才是!
  “我会对你比亲哥哥还要好。”
  朝歌紧咬嘴唇:“嗯。”
  叶剪秋长长的松口气:“以后你要乖乖听哥的话。”
  “嗯,都听你的。”
  叶剪秋感动的将朝歌那结实的胸膛抱在怀里,轻轻的拍打他厚实的肩膀:“那就好,跟着哥哥我过日子,一定不让你受苦。”
  说完,还心疼的拉住朝歌那只缠着纱布的手在嘴边吻了吻。
  朝歌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将头深深地扎进被子闷笑,笑的床都在颤抖。
  ——这个叶剪秋啊,有时候是兄长是朋友,有时候又像孩子般天真!
  当朝歌笑意盈盈地抬起头后,就拉起叶剪秋的手腕,给他戴上了一个凉凉的东西。
  “这里什么?”
  “西瓜碧玺。”
  只见这个手链特别漂亮,就像一圈红绿相间的小西瓜牙儿,红绿色分界明显,色彩透明艳丽,晶体通透无瑕,具有很强的油润质感。
  “喜欢吗?”
  “很喜欢!哪儿来的?”
  看着叶剪秋开心的将手腕放在眼前不停的欣赏,朝歌捏了捏对方那饱满光洁的耳垂儿,低声道:“在临月城抄贪官家的时候发现的,想着你会喜欢,就悄悄藏起来了。”
  叶剪秋感动极了,没想到朝歌在临月城抄家杀人的时候还想着自己:“朝歌,你真好。”
  “傻瓜,现在才知道!”说完,朝歌用下巴轻轻磳着对方的鬓发。
  傻瓜呀,我再也不用在你注视着别人时,我却偷偷看着你!
  傻瓜呀,你就是最美丽的花儿,面对那些非人类的生命,从来没有想到过斩杀,而是救赎……
  傻瓜呀,世人都在追逐名利,我却想带你隐居……
  温暖的拥抱中,叶剪秋猝不及防的被覆上了温热的唇,美好的触感就像甜甜的蜜一样在唇齿间漾开……朝歌就像深海的鱼,嘴唇有种寒凉的冰牛奶的感觉,凉凉柔柔,丝丝滑滑……
  “坏了!赵鸣岐该来接我了,我失约了怎么办?”叶剪秋却突然掀开了被子,一把推开朝歌,着急地道。
  看着坐在床上那毫不遮挡的玉肌仙体,如水中梅花的某人,朝歌的鼻血差一点又流了下来!他捂着鼻子道:“放心!放心!知道你不便出门,他早就走了!”
  …………………………
  东方露白,繁星隐灭。
  农场帐篷前那棵最大的梧桐树上,一袭黑影从夕阳斜挂时就无声无息的落在枝头,又高又瘦的身影从浓雾中静静的等到黎明,又从黎明渡过漫漫黑夜……当太阳从东方快要露出红色的光芒时,那熟悉的筚篥声再没有响起。
  农场的大铜钟又照常“咣咣”的敲响,听到起床的号令后,工友们打着呵欠,三三两两的从帐篷出来。他们不禁惊讶的发现,那棵大梧桐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烈火焚成了一根黑炭!
  

  ☆、一百一十八

  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薄薄的雾气像一只神奇的手,轻轻抚摸着绿色田园。
  一个人影正蹲在蓄水池边忙碌,不时地传来“哗哗”的水声。
  叶剪秋将拆洗完的被褥,衣服等物一一晾晒在绳子上后,又将一双双刷好的靴子斜放在地上控水。
  等所有东西都洗完,叶剪秋将手里的脸盆放到一边,坐在一个小石板凳上懒懒的伸开双腿,靠着身后的大树休息。
  此时,天色灰蒙蒙的,空气仍有些湿润,脚下的小草也湿漉漉的,远处传来此起伏彼的公鸡打鸣声,那高亢悠远的打鸣声,连山谷里都有回音。
  其实满腹心事的叶剪秋早就醒了,一直忙碌到现在。
  他从怀里摸出根香烟低头点上,抬起头缓缓地喷了个烟圈。
  刚才洗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朝歌的。
  朝歌的被褥早就该拆洗了,如果叶剪秋没去整理他的东西,不知道他还会用多长时间。还有那个枕头,竟然和赵淳一样也是用的荞麦皮枕头。他并没有追问朝歌和赵淳的事,对朝歌来说也许是个伤痛,朝歌若不说,他永远也不会开口。
  朝歌的东西很少,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和铠甲兵器外,再无其它。就这样拎着一包少的可怜的行李,将一个人带到了自己身边。
  两个人决定在一起生活时,并没有什么举行特别的仪式,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海誓山盟。而是将两个人的东西放在一个帐篷里,就这样简简单单开始了新的生活。
  李婶子明显不太满意,她觉得朝歌不够稳重,也觉得叶剪秋太过草率,更觉得连个两个人连个婚礼都没有太过委屈……但是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表情有些失落。而静石先生,从头到尾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用沉默表示抗议。
  但是李婶子还是选择尊重两个一脸幸福的人,主动帮叶剪秋将他的帐篷重新打扫了一番,又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一套崭新的大红褥子拿了出来,送给叶剪秋当贺礼。
  那是一床大红色的鸳鸯合欢被和双栖并蒂莲枕头。
  叶剪秋心里明白,李婶子本来是给他和司徒瑾准备的东西,没想到用到了他和朝歌身上。
  不得不承认,一腔热血的朝歌不管不顾,猝不及防的闯进他的生活,是非常直接有效的。
  叶剪秋抬起胳膊,看到手腕上那串色彩鲜艳的西瓜碧玺手链,不禁弯起了嘴角。
  其实他并不喜欢太过鲜艳的东西,但是他更爱一颗真诚的心。
  他可以确定,朝歌真的很喜欢他。虽然朝歌年纪小,但就是因为年纪小,这种由心而发的感情才更为纯粹——只是为了喜欢而喜欢,只是为了爱而爱。
  叶剪秋望着远方茫茫的雾气感慨万千。不管他愿不愿意,这个世界他真的已经离不开了。
  此时,听到远处有人说话的声音。
  只见从薄雾中走来几个巡逻的工友,老木拿着已经熄灭的火把,老胡拎着长刀和几个人说说笑笑的走到叶剪秋面前打招呼。
  “叶管事,怎么不多睡会儿?”
  叶剪秋笑道:“睡不着,事情太多。”
  “朝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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