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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情人 (誓月)


作者有话要说:  
微博名:@晋江誓月
群号: 262356400
新文链接:恋爱直播系统(GL)
新文需要养肥,有兴趣的小伙伴去收藏一下咯~
ps:这是小说,不要代入现实生活啊~这两天忙得头疼,没更新,等待的小伙伴们久等了,么么哒一个~

  ☆、逃离(二更)

  
  李若轻最近总有些心神不宁, 总会做跟白净有关的梦,但那梦境很奇怪, 她总是梦见白净被关在一个很小很小的地方, 在梦里她都能感受到那种逼仄狭窄的局促感。
  一开始的时候李若轻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里, 很多人做梦的时候也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梦境的。
  她只是随着自己的想法,想要叫醒躺着的白净, 但似乎并不得其法。
  后来, 她在入睡前就告诫自己,如果今天晚上做梦梦见了白净,一定要提醒自己这是梦, 或许是白净给自己托梦呢。
  终于, 有一天她在梦境里面突然想起, 白净已经去世了, 这是她李若轻的一个梦境时, 她突然不想叫白净了, 她走到旁边的门里面, 将其拉开, 走了出去。
  但走出去之后, 她却发现,外面是一个又一个嵌套的房间,她走入了一个房间,拉开门,再走入下一个房间,慢慢的, 她又忘记了自己在梦里了......
  醒来的时候,李若轻浑身都疼。
  但更疼的却是那颗思念白净的心。
  是不是白净觉得,躺在墓地那块小□□仄的地方里面的小小方盒子里,很辛苦?白丰盛为什么不给她找一块大的地方呢?
  自己要不要去将白净的骨灰盒子给挖出来?
  一想到这个,李若轻突然觉得这还可能是个可行的办法,自己的房子虽然小,但白净的骨灰放在这儿,应该不会有那种逼仄的局促感了吧。
  吃了早餐,拿了包下楼,却见着那个天天来装作偶遇的萧依枫。
  萧依枫今天骑了辆自行车来。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头发高高地扎了一个马尾,看上去颇为清爽。
  “今天,我们也来低碳生活一番吧!”萧依枫说道。
  李若轻既没睡好,梦里还是那样的一番景象,心情着实不美丽,只给了萧依枫一个假笑。
  “你这一辆自行车,总不会让我坐你后面吧,我还是去坐公交吧,阿枫你可以再运动一下。”
  萧依枫露出一个撒娇般的表情来,“我特地去买的自行车,坐我后面没关系吧,我骑车很稳的。”
  “还是算了吧。”李若轻说道。
  萧依枫干脆过来拉李若轻,然后拍了拍座椅,“试试嘛,这会儿早高峰,我保证你不会迟到。”
  李若轻摇摇头,坐上了后座。
  最近的萧依枫似乎有向小孩迈进的感觉呢。
  叶夕这两天有些烦躁,日历里面显示,白净的“忌日”到了。
  骆萩胳膊才好,就投入到了水深火热的拍摄当中,连叶夕这个投资商的妹妹都觉得,果然是优秀的敬业的演员。
  将心疼都抛到脑后去吧,漂亮的画面才能卖得上座。
  傍晚,她让保姆炖了汤,提着保温壶去了片场。
  骆萩正在拍一场撞车的戏。
  她被威亚吊在半空中,后面是一大块绿幕,她就被拉着做出被车撞的动作,还要在半空翻腾一番,整个一空中飞人。
  终于,拍摄结束一个段落,骆萩下来,看见了叶夕,便朝着她走了过来。
  走过来的时候,骆萩下意识地捂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叶夕蹙了眉头。
  骆萩笑了笑,眼睛看向叶夕旁边的保温壶,“呀,给我带什么好吃的来了?”
  叶夕抱着胳膊没好脸色地说道,“哟,您这女金刚终于肯从自己的大荧幕前走下来了,还知道喊饿啊。”
  骆萩用受伤的胳膊使劲,吃痛,改换了另一只手拧开盖子,一股香味飘了出来,她忙不迭地要喝,受伤的手却因为使不上劲儿导致保温壶倾斜。
  叶夕虽然嘴上损着,但还是眼疾手快地上前托住了那保温壶。
  “怎么的,女金刚成为独臂大侠了?”
  骆萩扯出一抹笑来,“所以叶总是要当小龙女吗?嗯,姑姑?”
  叶夕翻了个白眼,“别跟我拉扯辈份,姐姐还没这么老。”
  骆萩端着保温壶就开始喝汤,入口的温度正好,疲惫了几个小时的她喝到热汤的感觉是很爽的,心情很爽,感觉受伤的胳膊都不怎么疼了。
  叶夕瘪了瘪嘴,从兜里拿出纸巾来,给骆萩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骆萩颇有些得寸进尺,还将另外一边的脑袋别过来,笑嘻嘻地说道,“还有这边还有这边呢。”
  叶夕嫌弃地用了点力气擦了擦,“好了,擦干净了。”
  骆萩干脆坐下来,抱着保温壶继续喝。
  叶夕其实还蛮心疼她受伤的胳膊的,但看骆萩这个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嘴上说出来的就是,“瞅瞅,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哪个女明星像你一样。”
  骆萩刚咽下一口汤,抬头就回道,“哪个女明星像我一般的,文能演穷摇,武能花木兰的,你看看,整个演艺圈都找不出来第二个吧。”
  “呲~”叶夕一副嫌弃的模样,“找不出第二个?你也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吧。”
  两人在这边打情骂俏,却没发现,片场某个地方正有一双眼睛,不住地盯着他们,偶尔在隐蔽的时候,将两人的画面拍了下来。
  “喂,叶夕!”骆萩似乎是喝完了,将保温壶一放,语气开始严肃认真起来。
  两人熟悉也挺久了,现在也算是没有公开说明的恋人关系,叶夕倒是知道,骆萩一旦露出认真严肃表情的时候,就是她真的要说什么认真严肃的事情的时候了。
  “嗯?”
  “我陪你去一趟xxx陵园吧。”
  “去那儿干嘛?”叶夕别过头去,似乎并不想提这件事情。
  其实从她的心底来讲,白净对她来说,是一个很复杂的人。
  可能混杂了包括亲情、友情、爱情里面,她对白净的感情,像是一种复合体。
  她承认,她对白净有着非常强烈的占有欲,这种占有欲强烈到她可以用自己的身体与感情去交换的程度。
  一切的一切,都源自于那一年,所有人都排斥她叶夕,只有白净犹如天使一般地出现拯救了她。
  叶夕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不受女生们待见,估计是因为她长了一副妖艳的模样吧,不过叶夕有的时候看镜子,也没发现自己哪儿妖艳了。
  小朋友有的时候是很残忍的一群生物,从众,以排斥他人取乐。
  而叶夕好死不死,就是那个被排斥的对象,同时,还是男生们展现自我雄风的战利品。
  只有白净,整个人干净而纯粹,既不会因为她的形象而排斥她,也不会因为害怕而在她遇到危难的时候逃避。
  这样的一个人在身边,叶夕觉得很安全。
  渐渐的,叶夕也从父母那里,从自己细心的观察里面发现了白净家庭的特别之处。白净的父亲有强烈的暴力倾向,那个老头子,从小就在街头混迹长大的,据说小的时候,差点儿将父母都给气死。
  叶夕自己整理了一番那个老头子的发家史,简直就是一部血腥的上位史啊。
  白丰盛年轻的时候,正赶上国家改革开放,他早早的就跟着别人混迹在了东南沿海的城市,跟着“大哥”们偷鸡摸狗,投机倒把,本质上来说,就是一黑涩会的小弟。
  那个时候,得了钱,自然是四处玩乐,夜总会什么的,都是他常去的地方。
  后来据说因为在夜总会帮了老板一什么忙,估计是有人闹场子,血气方刚的他就上去动手了之类的,就被夜总会的老板看上了,招揽他帮忙打理夜总会。
  那个年代的夜总会,基本也跟黑涩会没什么区别,做的都是各种偏门的生意。
  白丰盛好勇斗狠的性格,在这里当一个看家护院的打手,简直是如鱼得水。
  后来,慢慢的,他成了老板的左膀右臂,也攒了些钱,自己也开始做一些生意了。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据说他曾经因为和人火拼受了很严重的伤,腿断了,好像特殊部位也有损伤。
  年轻的时候就一瘸一拐的走路,到了老了,就只能拄拐杖了。
  关于他特殊部位有损伤的这件事情应该是真的,因为,白丰盛那样一个人,按理说是不会遵纪守法的,他应该会有不少非婚生的子女出现,但现实呢他只有白净一个女儿,还是在四十岁的时候生下来的,一生下来,他就娶了白净的母亲,好像就为了感谢她生下了女儿一样。
  但叶夕听父亲说,白净的母亲好像以前是个大学生,那个年代的大学生可不得了呢。至于她为什么会跟着白丰盛,还给他生了个女儿,最后自己不但瘫痪了还得了精神病,就不得而知了。
  估计是因为这样的家庭情况,白净从小就显得很孤僻。
  白净的孤僻在他人看来是高冷,是敬而远之。但在叶夕这儿,就是满满的心疼。
  一则想靠近白净获得安全感,二则想靠近白净让她快乐。
  叶夕的情感着实复杂,复杂到后来,初心都变了,她开始以占有欲为先,抢夺剔除白净身边出现的所有人,只想让白净身边只有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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