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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成长手册 (我即江湖)


如今看来,竟然是为了赵静!
是了,赵静并没有出现在第一次秋狩里。依她的任性,只怕连国君都管不了她,那些人没料到她竟不在,等他的人接手防备,一时又撤离不了……若他们知道……不,他们已经知道王姬在营地了。
他转头问甲逊:“那些人可招了?”
甲逊摇摇头:“要防着他们自戕,就不曾下狠手讯问。”
赵谌沉吟:“我倒有个猜测,若是对的,那些人不说也无所谓。”他吩咐下属:“林子里还有四个同伙,或许不止,丁方带人再次搜山,只是莫要打草惊蛇。乙簇的人分两队守山谷,甲逊护卫营地,丙仞你去见王姬,单独守着她!”
四人单膝跪地:“喏!”
赵谌独自一人回去,他脑中千头万绪,却在看到山壁一侧时停下脚步。那里垂下几株翠绿的植物,结了朱红的莓果。他小时候吃过这种果子,秋天成熟的时候有丰厚甜蜜的汁水。于是他从怀里掏出一方帕子,摘了几串果子小心包了起来。

第32章 姜汁鱼

立春坚持要伺候赵元洗澡,赵元拗不过她,最后裹着小毯子坐在罗汉床上时,脸蛋还红扑扑的。他百无聊赖地抠着自家白胖软嫩的脚丫,立夏站在罗汉床后头拿着巾子给他擦头发,案几上摆了饭菜,就等着某爹回来开吃。
赵谌走进帐子,正看见儿子抱着自己的脚丫,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咬一口。赵小元小时候大部分时间都不哭不闹,最爱干的事情就是躺下啃脚趾头,他曾听吕慧打听的方法,在儿子的小脚趾头上抹了点麻籽水,结果被儿子呸呸了一脸口水,后来倒是真的不啃了……
他走过去握住某只小脚丫:“都这么大了,还一堆小毛病?”爱吃甜,睡觉要摸着衣带子,爱啃脚趾头,胆儿小,事儿精……可爱虽然可爱,怎么长不大呢?
赵元嘿一下爬起来就要扑他爹,赵谌急忙伸手挡住他,板着脸道:“阿父身上脏,你老实坐着,自己先吃饭。”他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放到赵元跟前,径自去了内室,立春已经叫人打了水,备好了浴巾子和澡豆。
“什么东西?”赵元嘀咕,打开巾帕,然后不由睁大眼睛。巾帕里装了好几串满满的野果,看起来像小小的草莓,因为挤压渍了些汁子出来,这块光滑的丝绸帕子便不能再用了。
他伸出短短的小手指,捻起一粒莓果塞进嘴里,轻轻一咬,甜蜜的汁水溢了出来,一路甜到了心里。
第二日围猎照常举办,在林中被杀的是鸿胪寺卿府中一个下仆,甲逊处理了一下尸体,跟他们说不幸遇上猛兽,又甩了一头死老虎过去算是交代,鸿胪寺卿虽然怀疑,也只能摸摸鼻子认了。
除此之外,无人察觉这场秋狩里潜伏的危险。反而因为有了前头猛兽伤人的例子,围猎范围缩小,分去林子里驱赶猎物的人接到消息,更加警戒,围布里大多是林子外围活动的狐狸野兔狍子,最大的猎物不过是一些野鹿。
赵元昨天刚在林子里受了惊吓,睡了一晚又活蹦乱跳,一大早就在赵谌肚皮上打滚,终于如愿以偿地跟着上了马。
赵谌不放心,叫人把赵元绑在了自己胸前,给他扣了一顶盔帽护住脸和脖子:“不能摘掉,否则树枝子会划破你的脸。”
赵元连忙扶住过大的盔帽,他对于自己的容貌还很在意,要是毁容了,以后官都做不成了呀!他每次对老爹谄媚都说要当老爹身上的挂饰,这下好了,真成了固定挂件了。
某爹对于身上多了二十斤的负重毫无感觉,一手握住缰绳,一手护住儿子,踩着马镫翻身就上了马,周围人声鼎沸,各个家族里的男丁凡在十五岁以上都上了马,还有些武官家的娘子也在其中。
代表秋狩开始的鼓声越来越密集,马匹都开始躁动不安,赵谌却控着马来回踱,并不急着往前冲。
“阿父,咱们快到前头去!”赵元急死了,艰难的仰头挠他爹的下巴。
赵谌淡定自若,反而慢慢驾马去了右侧人少的地方,等到最后一声鼓点停止,所有人都驾马冲入了围猎场,他才一夹马肚,轻咤一声,跃入了林中。骏马在赵谌的驾驭下,灵巧的在树林里辗转腾跃,避开低矮的枝条藤蔓,旁人的喧嚣离他们越来越远,在掠过耳边树枝的唰唰声中,赵元甚至听到了清凌凌的水声。
到底要去哪儿啊?
过了约莫半柱香的功夫,眼前重重的树影陡然一片光亮,密林甩在了他们身后,一个小小的瀑布出现在眼前,瀑布落入碧绿的湖水里,这里小而幽静,颇有一种秘密桃源的意味。马匹的突然闯入,惊扰了一些正在湖边休憩的小动物,它们反应迅速悉悉索索地钻进灌木从里去了。
赵谌托着儿子下马,解开缠着两人的布条。赵元顿时欢呼一声跑到湖边,回头看着某爹,凤眼亮晶晶:“阿父,这里是你的秘密基地吗?”
“秘密基地?”赵谌大步朝他走去,脸色露出愉悦的笑容,“这说法倒有趣……算是吧。”他自成公登位,每年都要跟随秋狩,第二年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处地方。
赵元蹲下来低头看着湖水,水色青碧,但相当干净,可以看见浅浅的湖底里一层圆润可爱的石子,中间更深的地方还有不少鱼游来游去。
赵谌在他旁边坐下,握住他的小手往水里探:“你往下伸手试试看。”
“水是热的!”赵元惊讶的转头看他,小小的手掌在水里张开,一条半透明的鱼从他手心里悠然自在地溜了过去。
赵谌深褐色的眼睛里倒映着儿子吃惊的小脸蛋,原本凌厉的浓眉低敛,显出很少露于人前的温柔来。“对,底下的水比上头的热,到了冬天,水温会更好。”
“那不就是温泉?”赵元兴奋道,“那冬天咱们能来泡泡吗?”
赵谌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现在就可以泡。”
他只脱了护甲外衣和寝衣,穿着贴身的长裤下了水,赵小元仗着自个儿年纪小,直接遛鸟呦呵一声跳进了水里,咕噜噜沉了底,又被某爹捞了起来。
赵谌抱着胖嘟嘟的儿子放在被太阳晒得暖暖的浅水里,小心叮嘱:“就在这里玩水,阿父给你抓几条鱼烤着吃。”
赵小元举双手赞同。他看着赵同志在阳光下反射水光的结实肌肉,挺翘的窄臀,不由流口水:这就是赤裸裸的湿身诱惑啊!
赵谌干的事情却和诱惑没半点关系。他过了数年的军旅生活,常年行军教会他一个贵族子弟绝不会接触到的东西,上树摸蛋,下水逮鱼,辨识草药,甚至是那林子里甚样的虫子甚样的根茎可以充饥,他可以装出气度和优雅,但内在其实早就和军中那些军汉没什么区别。
他张着手臂一动不动地站在水里,在鱼游到范围内里的一刹那突然出手,一条鱼转眼就抛到了岸边,甩着尾巴挣扎。赵元张大嘴,就看着他爹维持那个姿势,隔几分钟出一次手,然后一条鱼扔了上岸,不过一刻钟,岸上已经有六条鱼在蹦跶了。
赵谌随意洗了洗手,上岸穿好衣服,用自己的寝衣一把裹住赵元抱到岸边一块石头上。太阳暖洋洋的照着,赵元从他爹的衣服里伸出脚丫,很快就晒干了。他光着屁股自己把衣服穿上,那头赵谌已经生了两堆火,四条鱼用树枝插起搁在火堆旁烤,还有两条洗剥干净,丢进了盔帽里煮汤。
赵元圆溜溜蹲在旁边,捡起地上一个小布袋子看了看:“这是盐巴?”
某爹用树枝搅拌鱼汤,随口道:“盐巴和胡椒,你自己撒一点在烤鱼上吧。”赵元凑上去闻了下,打了个打喷嚏,嘤嘤嘤地跑去湖边洗眼睛去了。
赵谌摇摇头,起身走到林子边缘,在一片草丛里找了找,挖了一块姜根出来。他用随身的匕首切了些细姜丝扔到鱼汤里,没一会儿便飘出了辛辣的香气。
这一顿午饭虽然是赵元投胎五年来吃得最为粗陋的一餐,却也是吃得最幸福的一餐。因为无论是烤得偏焦的鱼还是调味简单的鱼汤,都是他的阿父亲手所做,这在当世之时,可以说是很少见的。
至少无论是原珏还是臻铖,他们的父亲都不会像赵谌一样,亲手做一顿饭,像这样处处宠他至极,爱他至极。
赵谌带着赵元回去的时候,赵元心里充满了幸福感。他知道这一段时间以来,阿父一直很担心他。
自从他进学以后,再不能龟缩在内宅,以后也势必要面对绛城上流社会对他的审视。如果他不知晓自己的来头,也许就会在去范家真正了解到庶出和嫡出如同深渊鸿沟一样的天差地别之后,变得胆怯卑微,就会在发觉范氏对他疏远之后,心生畏惧怨怼。
阿父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制造他们父子之间的回忆,告诉他,即便他是庶子,也是阿父最重要的儿子。
可是赵元更清楚,他甚至连庶子都不是。
赵谌驾驭马在林中慢慢走着,轻轻蹭着儿子毛茸茸的脑袋:“阿奴,你要乖乖的,以后再不要乱跑,也不要离开阿父的视线,记住了吗?”
赵元点了点头:“嗯,儿记住了。”
“以后要想去哪里,就跟阿父说,阿父带你去。”
“儿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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