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的庄子是他十岁左右得到的,花光了自己从出生就开始积攒的零花钱,因为有大半的地都是沙砾,肥田不多,所以相当的便宜。
之所以买了这个庄子,还是楼沂南想要一个清静地,天知道十来岁的孩子有什么清静想要的。
庄子旁就有几座荒山,前段时间他也一并买了,现在那一片地便是他一人所有,地广人稀,他在那边捣鼓些什么都没有人知道。
这不,他从兴固县带回来的人都安置在了那儿,人不多,他的小队人数也才二百来人,但人不在多而在精,经过不断的训练、删选留下的人那可是以一敌百的好手,就连父亲也不知道他的小队强悍到何种程度。
上一世也正有了这一支小队,他才在家破人亡后振作起来,在烽烟四起的大陆上站稳了脚跟。
而今世,楼沂南的经验更加丰富、阅历更加深厚,仅仅几日的训练,就让这二百多人提升了一个层次。
这个二百多人的小队名唤鹰隼,楼沂南希望他们凶猛而勇敢,如鹰隼一样在天地之间翱翔,成为自己最有力的臂膀。二十一人为一个小队,每队一个队长,一共十个小队,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来命名,其中“甲队”人数会有变动,其他人数固定。
鹰隼灵活机动、战斗力强的优点,每个队员都精干强悍、机智勇敢,能够识文断字,熟练掌握各种武器,最最重要的便是忠诚,绝对的忠诚,不畏生死、为楼沂南可以赴汤蹈火、死而后已。
能够训练出这支队伍,绝对不是他一人所想出来的,而是从一本书中得到的启发,那本书在皇宫的藏书阁里找到,为他开启了一扇练兵用阵的新大门。
说来还要感谢太子,因为太子性子弱,姑姑就叫他到宫中多陪太子玩耍,企图让太子受他影响变得刚强活泼一些,但太子不喜欢玩闹,小小年纪就喜欢窝在藏书阁看书,看的还是四书五经,难怪越来越迂腐。楼沂南也不耐烦陪着太子玩,能够在藏书阁安安静静的看书,他也省心,看着看着就翻到了一本堆放在角落发霉落灰的书。
此书更像是一本日记,乃是大齐朝一位大人所写,详细的讲了特殊部队的练兵之法,还有众多的用兵之法,他就是用这些方法助当时的皇帝开疆拓地,让大齐朝成为万邦之国。
但那人总有一些可惜,许多练兵之法并不能运用到实际之中,于是写就此书,如有后人因缘际会得到,那么希望他能够将书中所写发扬光大。
楼沂南得到的时候,封面都已经霉烂,书页也有着破损,带回家后好生修复、誊抄、保管。楼沂南那时候还小,有很多内容还无法运用,但并不妨碍他理解,结合父亲、夫子所教,楼沂南竟然摸索出了自己的用兵之道,还小规模的进行尝试,效果很好。
上一世鹰隼成为让人闻风丧胆的部队,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时间回到现在,鹰隼规模初具,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楼沂南会给他们时间,让他们成长,最后成长为一把利器,而他就是掌利器之人。
通州的庄子不是沙砾地便是山地,那几十亩的肥田产出也不是很多,楼沂南是个大方的主人,田地的产出有四成都留给了佃农,遇到灾年甚至将产出都留给佃农的都有,因此佃农们对楼沂南十分的感激,尽心尽力,在他们眼中楼沂南就是他们的再世父母,是要用生命来看待的人。
佃农中也有青壮年十分合适参军,近段时间他在观察,是否将他们收入鹰隼。
之前说过,鹰隼的人在精不在多,但楼沂南心里面最满意的人数是五百人,而不是现在的区区二百人,想要凑齐五百人谈何容易。
“少爷,前面就是了,我们去了那儿后先吃午膳,表少爷需要休息。”石墨赶上楼沂南的马,声音被风击碎,散乱的进入楼沂南的耳中。
楼沂南淡然的点点头,表弟在军中几年也锻炼出来了,但依然无法和他们这些军人比,等会儿下马估计两条腿都软乎乎的使不上力气。
正如楼沂南所想,荣意为了赶上他们的速度咬紧牙关的骑马,下来的时候基本上是被人抬下来的。楼沂南挥推侍从,无奈的将他的胳臂搭到自己的身上,半抬着他往里面走,“你啊需要多练练,不然以后行军打仗怎么办!”
“我,咳咳,我是个,大夫。”荣意喘着粗气,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
“作为我们鹰隼里面的大夫,适当的时候也要上战场,你不能够打仗,但要学会最快的逃跑,行了,看你这个德性,从今天开始加半个时辰的训练,然后看情况再加到一个时辰。”
荣意好不容易坐到椅子上,觉得自己不在马背上被颠得五脏错位,听到这个消息却是肝胆俱裂了,哀嚎,“不要啊。”
楼沂南不理他,哀嚎的时候能够这么大声,一下子加一个时辰都够了。
庄子上的饭菜不精细,但绝对的原生态,粗狂中带着原滋原味,充满了农家特色,全鸡做汤、板鸭红烧、酸菜黑鱼、油焖猪蹄、猪杂煲煮、山珍清炒,还有几种时令蔬菜,楼沂南最满意的还是清炒南瓜片,因为祁承乾喜欢喝南瓜粥,这个南瓜清甜清甜的,炒起来吃脆脆的,就是不知道煮了粥后味道会怎么样。
“今年的南瓜做粥好吃吗?”楼沂南开口问道。
庄子上的管事是个种田的好把式,为人精明却也诚恳,为楼沂南将通州的庄子打理得井井有条。因为常年劳作,管事面色黝黑发亮,精神却很好,看着就满面红光,与主子对话也没有其他人的害怕,却也带着农家的憨厚和些微的拘谨。
“回少爷,今年的南瓜好,吃起来清甜清甜的,做了粥更是甜口香软,很好吃。”
“嗯,给我准备十个南瓜备着,还有捡一些别的东西,今天的鸡鸭就不错,鲜鱼就算了,不好带。所有的东西准备两份,我走的时候带走。”自家留一份,虽然后日便是娘亲寿辰,家里准备了很多吃食,但他庄子上的东西不一样,那可是他的孝心,可以留着自家吃。至于另一份,当然是给祁承乾的,好东西都要给他留一份。
楼沂南也考虑到目前京城的形势,侯人、送东西都做得隐秘,并没有多少人知道,按着他的性子,他恨不得告诉全天下祁承乾是他的,可惜现在还做不到。
“少爷,庄子上做了咸鱼,味道也很好。”
“那就也备着,东西你看着办就行。”楼沂南大手一挥,全权交给管事打理,“对了,送来的银钱可够用?”二百多个壮小伙子,光是饭食就不是小开销。
“够的,够的,少爷你送来了很多,尽够用的,他们还帮着干活,庄子上大小都轻省了很多,很感激他们。”
“这就好,如果不够,尽管和石墨、松烟说,我自会派人将银钱送来,对他们不能够有任何的短缺。”他的精锐部队,吃穿用住、武器装备都十分的精良,前期的投入大不要紧,只要成效好就行。
☆、第一四章
练兵绝非一日两日的事情,而且要劳逸结合,天天高强度的训练只会让人厌烦,这个道理楼沂南还是懂的。
鹰隼的二百多名人员并没有记录在正式的军队编制之中,真正说起来只能算是楼家的私兵。私兵的数量只要不超过一定的数额,国家是允许私兵的存在的,拥有私兵的数量必须上报朝廷,当然上报的数目肯定和实际不符合,这些真的不是说管就可以管的。
二百多人年纪都在二十岁上下,都是年富力强、热血勇猛的时候,年纪最大的是甲部的队长,现年三十一岁。
年轻就是好,有干劲、有活力、有冲劲,被大姑娘小媳妇看两眼还会脸红,真是洋溢着青春的时候。昨日还被训练得要死要活,觉得自己就要死在这深山老林里面,回来后一碗热汤、一碗好肉、一小盅好酒,再加上在柔软的被窝里面睡上一觉,第二天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今日上午只做了简单的训练,绕着山负重跑三十圈,又做了一些基本的强度训练就完了。然后便是帮着耕种,近百亩的良田被犁得平平整整,现在正在种秋粮。他们中有人来自于贫寒之家,有人来自于富裕之家,从小生长环境、受到的教育不同,但来到了鹰隼之后,他们就被打碎重新捏过,变成了真真正正的汉子屹立于天地间。
别看种田容易,只是简单的劳作,但一天干下来比跑圈还要累,种地还能够磨练性子,有那急躁、耐不住的也慢慢的被磨得有耐性了。
楼沂南来地里看看,走在田埂上走走停停,还亲自平整了一下地,和属下们说说话。楼沂南生性高傲的同时也能够放下架子、变得亲和平易,只要他愿意,和普通士兵、佃农在一起,丝毫不会让人赶到威慑力,很能够融合到大众之中,赢得士兵们、佃农们的好感。
“队长。”
一见到楼沂南,大家纷纷立正恭敬的喊道,每到一块地方都是这样,整齐有序,只有等楼沂南示意让大家随意,才会重新做起手上的事情。
尊敬、敬畏还是需要的,保持一定的距离感才能够让人真正的信服,真的和大家厮混在一起,没大没小,那这个队伍楼沂南也不要管了,御人之术、上位之道,楼沂南玩得炉火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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