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衣妹子惊讶,“之前的事情都想不起来?那……你和锦瑟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汗,医生和药罐的关系?冰块和暖手宝的关系?还是攻和受的关系?
尼玛自己到底在想什么。
“我……我不知道,我都忘了。”
这种事情还是忘了好。
“你喜欢锦瑟?”
路遥差点噎住,“咳咳咳,我怎么可能会喜欢那个变/态!天大的误会!”
妹子你一定要相信我是个直男啊!
紫衣妹子看到他极度蛋疼的表情,噗嗤一声笑出来,“饼还有,慢慢吃。”说完又递过去一个。
啧啧啧,原来是锦瑟单相思么,如此有意思,不如利用来……
想到此,她露出一个微笑,明眸皓齿,一派天真无邪,“那你还记得你叫什么名字么?我叫苏盈盈,是灵隐教的龙女。”
路遥看得心一阵蹦跳,荒山野岭,二人身处洞穴,他从未和一个妹子走得如此亲近。他觉得手心都紧张得沁出汗珠,支支吾吾地说,“记得……我……我叫路遥。”
第三十四回 要人
落花谷内
锦瑟一出手便足足打了六只兔子,俩人连续吃了三天的烧兔肉。
这两天晚上,锦瑟只要一闭眼,脑中便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在波光粼粼的溪水边,路遥在他身下脸红的样子……
只要想到他浅浅的喘息,心就随之砰然而动。
他第一次辗转反侧,整晚失眠睡不着。早知道这么难受,那天拼着和孔雀撕破脸也要捉他回来。
第三日晚饭后
锦瑟吃饱喝足,打了个哈欠,满意地躺在一边。此时他一身男儿装束,衣带系得很是随意,领口松垮地露出一片光洁的肌肤,隐约能看见隆起的肌肉线条。一头白发在脑后绾成一束,发尾如水银般笔直地倾泻下来,蜿蜒了一桌子,长长的腿踏在椅子上。
他懒懒问道,“明天咱们吃什么?”
“烧兔肉。”
“哈?又吃,能换点别的吗?”
“兔子汤。”
“……还有吗?”
“谁叫你打了那么多,不吃完要干嘛?”孔雀把洗好的碗垒成一叠,放在架上晾干。他一回头,顿时又气从中来,拔出雀屏抽了锦瑟一屁股。“给我从桌子上下来!”
“疼疼疼!”锦瑟抽了口气跳下桌子,“椅子又不能躺……”
“你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吗?在边上乖乖站一会会死啊,要躺去卧房躺着。”孔雀皱眉,拧了一把抹布开始抹桌子。
“一张桌子要擦三遍……你累不累啊。”
“你管我。”孔雀白了他一眼。
“天色这么早,这刚吃饱,我才不要去躺。”
“怎么最近都不炼丹了?”
“嗯?”锦瑟一愣,确实,最近这几天他都有点魂不守舍,心不在焉的。“不想炼……突然觉得好像没目标了。”
孔雀惊讶的抬起头,“发生什么事了?”
“石青的方子已经成功了啊,那我还炼什么。”锦瑟踱到一边,一屁股坐上灶台,眼角扫到孔雀那倒立的眉毛,又好似被烫到一样弹开。
这家伙,实在是非常不自觉。
“成功了……什么时候?”孔雀手中的抹布掉了下来。
“我上次要说,你不让我说。”锦瑟看了他一眼,“被苏盈盈劫走的那个人,就是吃了丹的南宫路遥。”
“啊?”孔雀大惊,“他没死吗?怎么可能。”
“却是非常奇怪,丹药中的毒性并没有减少也没有被压制,但是确确实实毒被解了。”锦瑟皱眉。
“有没有可能……弄错人了?毕竟长相变了这么多。”
“不可能,我细细检查过他的经脉,脸会变,奇经八脉的分布是不会变的。况且血液的味道也一样。再说,一个毫无武功的人若是进了落花谷,你又岂会不知。”
孔雀细细想来,觉得所说似乎无差错,忽然想起某事,道“糟了,他就这样落入龙女手中,恐怕凶多吉少……”
锦瑟叹了口气道,“我事后也想过,但是若那天追上去,以盈盈争强好胜的性格,搞不好当场便会拼个玉石俱焚。这样装作漠不关心,反而他才能更好的保命。”他目光一闪,“反正,我一定会拿回我的东西。”
“哼,那个狐狸精,脱胎换骨成了那张脸,苏盈盈八成……”孔雀冷笑。
锦瑟伸手在他头上敲了一下,“你懂什么,我打算明天一早回灵山,摩睺罗伽八成知道盈盈的下落。”
“你……”孔雀正要发作,忽然神色一变,“有人来了,而且……很强。”
“是他。”锦瑟眯起眼,“这么快就找到这里,看来,紧那罗可是找了个不得了的靠山啊。”
话音刚落,门便一脚被踹开,屋外只站着两个人,却仿佛连整个落花谷都溢满了杀气。
先前一人,衣着华贵,相貌丰神俊朗,面色和神情却是极冷。孔雀只与他目光短暂相接,便感到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挟带着浓浓的杀意扑面而来。他身后站着另一人,黑衣劲装,腰悬长剑,神色淡淡,似乎对一切不甚关心,恰是这种捉摸不定的感觉更让人觉得深不可测。
屋内的气氛一时压抑得骇人,孔雀手心沁出了汗珠,这来头,一看就不好打发。
“居然能避开入谷机关直达这里,看来杜烟可是提供了不少情报啊。”锦瑟先开了口,一扫之前的慵懒,灰白色的眼瞳中闪起戒备的光泽。
“南宫路遥在哪里?”
孔雀感觉皮肤都起了一层栗子,这个人,不但外表是冷的,连说出的话都如三尺冰封。理智告诉他绝对不要同眼前的人作对。
“他……”
“他不在了。”锦瑟打断了孔雀的话头,果断地说。
“什么意思?”声音一震。
锦瑟眯起灰色的眸子,皇甫倾城的来意很明显,就是要找到南宫路遥,那么只要告诉他人已经被苏盈盈劫走,皇甫倾城便八成不会找他们的麻烦,至少也可以保住性命。
但只要那么一想,他便从头不爽到脚,他发现自己很讨厌皇甫倾城那冰冷的目光,因为那一片深寒之下,是掩饰不住的炽热。一想到他也许也用这么一双炽热的眼看过南宫路遥,他就忍不住想发狂——那是属于他的东西,不许别人觊觎,特别是,特别是比他强的男人!
他毅然抬起头,毫不退缩地直视着皇甫倾城的眼睛,“我把他毁了,你认识的那个南宫路遥,已经不在这世上……”
话音未落,皇甫倾城身形止不住一晃,孔雀拉着锦瑟及时跳出身后的窗户,喀嚓一声,他俩刚才所站位置的地板被打破,整张饭桌连同旁边的凳子都化为碎片,屋内,木屑四散纷飞。
锦瑟摇头,“你看,都跟你说了,桌子没必要擦三遍。”
孔雀咬紧牙,“你干嘛不告诉他?”
不想告诉他啊,为什么,我要把那个人拱手送回他的身边?
他轻声说,“孔雀,这是男人间的事情。”
“你真当我是小孩子吗?你又不是不知道!”孔雀愤怒,“你在找死吗?”
“也许吧,”锦瑟笑了一下,“你先离开这里,他与你无冤无仇,不会对你怎么样的。至于我……打不过还能跑嘛。”
孔雀大怒,“放你一个人在这?你以为你能跑掉吗?”
屋内,皇甫倾城冷冷地站着,此时他的思绪也一片混乱,那个聪明狡黠的‘女子’就这么……死了?不,他绝对不相信!
第三十五回 芜雪雀屏
立在一边的越剑笙见皇甫倾城久久不动,低声说,“王爷,这里交给我就好。”
语罢提剑而上,跳到屋外。
锦瑟抬手,弹指射出银针,越剑笙舞起剑光打落,紧接一剑刺向他咽喉,他凝神避过,双掌翻飞,掌风凌厉。
孔雀在一边看着,见二人斗得兴起,彼此不分上下,稍稍放下心来。
越剑笙的剑技与皇甫倾城师出一人,为昔日宫廷中第一大内高手风吟雪,曾经以一手芜雪剑法叱咤江湖,后来机缘巧合结识了南秦前任皇帝皇甫临坤,居然激流隐退,专心做起皇宫侍卫,还顺带帮忙调教几个小皇子。对于这一点,当时江湖里也是各种流言不断。
说里边没有点基情应该没人相信吧。
但风吟雪教来教去,也只有皇甫倾城、陪练的越剑笙和另一个小郡主算得他真传。
芜雪剑法由越剑笙使来飘逸灵动,剑势波波相连,后续杀招百出,如漫天大雪延绵不绝,这便是此剑法的精髓。
锦瑟小心应对,越剑笙几次长剑递出,都被他以空手荡开,越剑笙心中暗暗惊讶,对招之时感觉他的手掌之中白光隐隐,似乎有什么东西?居然能挡下剑刃?
他的剑虽然不是什么神兵,也是名家所铸的利刃,但见锦瑟一无手套,二无兵刃,就以一双肉掌三番两次格挡剑锋,毫发无伤,不禁啧啧称奇。
锦瑟也是许久未遇到如此伯仲之间的对手,他将白毫扣在双手之中,这白毫是万年玄冰糅合水锦纱锻造而成,极其柔韧,刀削不断,配合掌风卸劲,便能挡下越剑笙的剑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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