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赵忠认出了他,所以这一日晚上的晚饭可比前一天强上许多,不仅做了他幼时最爱吃的几个菜,甚至还有两样小点心。杨中元这一天办下许多事情,晚上吃食又这样丰盛,他高高兴兴吃了饭,在西厢的小天井里散了会儿步,便回到屋里歇下了。
这一夜并无人过来,他一宿睡到天亮,第二天早早就醒来,精神得很。
说起来这样的日子可比宫中清闲多了,以前都要寅时正便起来,早早安排一天的膳食,虽说宫里主子不多,也就六个人,但诺大大御膳房里要操心的事情却不少。
现在能这样睡到自然醒,还真是享受。杨中元十分留恋地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直到外面太阳打头,才从床上爬起来。
这时已是七月末,天气越发炎热。他一共也就带了两身衣服回来,还都是最普通的杂锦,一身碧色一身蓝色,都很简单。
他如今也算寄人篱下,杨府除了管他一日三餐,其余是都没有的。
杨中元也不在意,他早上去厨房取饭,又被赵忠安慰一句事情已经安排妥当,这才放心回来用过饭,整了整衣裳又出了门。
今日他要去的,正是昨个人牙陈说的那个铺子。
他记性很好,丹洛城如今的地理位置他走一遍就记住了,加上脚程很快,没几步就到了北面。
雪塔巷与蓝鹤巷是挨着的,只不过雪塔巷临街的都是商铺,而蓝鹤巷都只有民宅,住的人家也多,这样看来,雪塔巷里的铺子虽说只做普通百姓生意,却并不意味着挣不到钱。
杨中元到的时候这里已经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他站在巷口四下张望,见这里铺子虽然并不如锦绣街上精致大气,却也不失质朴干净,一条巷中茶楼酒馆杂货铺都开门迎客,更有布庄米店小食摊,杨中元眼尖,瞅见巷尾甚至还有一家车马行,心里便更是坚定下来。
一条巷子生意好不好做,端看人气便能知道一二。
从他这个角度看,这个时候每间铺子都有人在看店打货,甚至街口这家茶馆里面已经坐了大半客人,一位年纪不大的说书先生正在堂里高声讲着,没几句便能博得一个满堂彩。
倒是个好地方,杨中元心里感叹一句。如果不是因着杨家,他将来一定要离开丹洛城,那这里确实是个开铺子的好地方。
他正站在这里仔细研究,身后却听一把年轻嗓音喊道:“老板,你可来了,等你许久了。”
杨中元回过头去,一个高大的年轻男子正冲他走来,阳光微斜,杨中元很快便能看清那人样貌。
那人长得挺拔英俊,眉眼看上去深邃幽深,笑起来时脸上还挂着酒窝,看起来就是风采翩翩的富家公子。
这个人,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匆匆一瞥,杨中元却片刻知晓这人身份。
曾经杏花春雨,学堂的同窗们一起踏青,他跟他莫名其妙打了一架,他崴了脚,那人伤了胳膊,最后两个人相互扶持,歪歪扭扭回了家。
程维哲,原来你还在。
☆、007只有他
来人见他恍惚地盯着自己看,不由有些诧异,等他仔细端详杨中元的面容,脸上却露出不可置信的惊讶表情:“小元……是你吗?”
他声音比幼时要低沉许多,低低浅浅的声音从喉咙里传出来,带来阵阵暖意。
杨中元定定站在原处看他,心里想着当年的总角孩童也长成英俊有为的青年,岁月拔高了他们的身形,拉低了他们的声音,把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心变得成熟而坚定起来,却依旧不会夺走他们曾经年少相识的情谊。
就像杨中元一眼认出了程维哲,而程维哲也第一眼便想起了他。
那声“小元”喊出口,便是对少时岁月最好的报答。
时隔十四年,杨中元再回家中,父亲已经亡故,爹爹不见其面,大哥不待见他,连家门都不想让他进,他虽面上不在意,但心中却已十分悲伤。
但是,还是有这样一个人,只看他一眼,就能叫出他幼时小名。
杨中元觉得自己眼眶有些湿润,幼时跟他吵吵闹闹别别扭扭一路长大,十几年未见,程维哲还是那个程家长房正公子,而他却已经成了亲族不认的路人。
杨中元想要冲程维哲笑笑,可他也知道如果笑了,表情会是多么难看。
“是我,阿哲,是我。”
程维哲快走两步来到杨中元跟前,他细细打量眼前这个童年玩伴,想要从他脸上找到这些年来失踪发生的事情过往,可杨中元看起来太平静,岁月只在他脸上增添了成熟的纹路,叫他看不到一丝一毫端倪。
“小元,你这些年都去了哪里。”程维哲想要伸手摸摸他的头,却最终没有抬起手。
杨中元跟他是同年生的,他生日早,占了哥哥的名头。杨中元小时候长得又十分矮小,所以在程维哲心中,他一消失就是十几年,在程维哲漫长的成长过程里,每每回忆起来的也都是他瘦小的身影。
光阴似乎眨眼而逝,两个人在人声鼎沸的街头相遇,一个长成高大英俊的公子,一个成了俊秀稳重的青年,那消失的十四年似乎那么轻,却又那么残酷。
杨中元有些恍惚,他问:“当年我父亲是如何说的?”
“伯父说你生了重疾,去清潭书院调养去了。你现在,病好了吗?”当年杨中元莫名其妙失踪,这个跟他每日都要打一架的童年玩伴最是不适应,所以当年杨父说的那个理由深深扎在他心中,叫他十几年都念念不忘。
杨中元低声笑笑,他垂下眼帘,稳稳回答道:“现在是好了。我当年身体不好,清潭风景秀丽宜人,书院里的大夫也很有名,所以便去了那里。”
这事情其实是很有破绽的,清潭书院虽说是以风景秀丽和医科闻名,却也到底不会让一个学生十几年都赖在书院治病,更何况即使身体再不好,也不可能十几年不回家过节看望,家里也并无人跟过去照料。
对于这个理由,幼年的程维哲是信了的。后来他渐渐长大,知晓了许多事情,看通了很多道理,便明白这不过是杨家一个借口罢了。
而那时候杨中元真正去了哪里,却也没有人还记挂在心。
除了他。
见杨中元不愿意说,程维哲也没再问,只顺着他的话笑道:“小元,那你这次回来还走吗?”
杨中元抬起头,盯着他的笑容默不作声。
他知道自己现在的反应太奇怪了,可他还是忍不住端看程维哲那个开朗至极的笑容。平心而论,程维哲虽然为人高大英俊,身上也透着一股书卷气,但并不是那旷古绝世的美男子。
可他笑起来的样子,却会让人无端跟着开心,无论小时候还是现在,杨中元都十分喜欢他的笑容。
见他只盯着自己没有讲话,程维哲脸上笑容维持不变,却忍不住出声问他:“小元?”
杨中元被他低沉的嗓音唤回神智,忙撇过脸去回答:“我先在这边安顿,等爹爹身体好了,还是要离开的。”
他这话说的十分含糊,程维哲敛起笑容,皱起眉头问:“泉伯父病了吗?实在抱歉,我这些年都忙着铺子上的生意,实在不知道泉伯父身体不好,如果知道了,我定会去看他的。”
杨中元摇摇头,只说:“我这个做儿子的都没陪在他身边,你不要说这样的话。”
程维哲还想再说些什么,却被后面的小厮提醒:“老板,日头晒,还是去铺子里……”
“哎,好久没见小元,竟忘了咱们就站在街上叙话,走,哲哥请你喝杯茶。”程维哲抬头看看天,忙伸手拉着杨中元往那茶铺里走。
突然被程维哲拉住手腕,杨中元觉得别扭,却并没有挣脱手腕上滚烫的温度,而是不言不语跟他进了茶馆。
兴许是因为十四年的隔阂,如今杨中元看起来这样沉默稳重,程维哲虽说有些不适应,心里却也为他难过和心疼。
这个他一惯当亲弟弟一同打闹的发小,小时候是多么调皮傲气,他是比谁都清楚的。
他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让他成了这个样子?程维哲心里翻江倒海,几次话到嘴边,却也什么都没说出来。
程维哲就这样拉着杨中元进了茶铺,坐在茶铺里吃茶听书的几个客人还笑着同他打招呼:“小老板,好久都没见了。”
“您又来了,最近铺子里上了新茶,如果不嫌弃我请大家都尝一杯。”程维哲一边拉着杨中元往后院走去,一边笑着同客人们打招呼。
有眼见的客人见他们手拉着手,杨中元又面生得很,便调笑道:“哎呦小老板,这是要请我们吃喜酒了吗?小夫君相貌可真是没得挑。”
这也难怪客人这样讲,杨中元比程维哲矮上半个头,长得又比他清秀好看,此时闷声跟在他身后走,却也像是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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