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哲往日也差不多都是这个时候回去,所以便叫杨中元在茶园里等一下,他去冲个凉换身衣裳再过来。
就在杨中元百无聊赖站在树荫底下发呆的时候,却见程维哲穿着窄袖长衫,牵着一匹鬃毛大马冲他走来。
“啊……”杨中元十分吃惊,他好半天才指着马道,“骑马回去……?”
程维哲见他那样子,就觉得分外好笑,他扬起嘴角,道:“是啊,要不然我每天来回便要走一个时辰,骑马只消两刻就能进城了。”
杨中元看了看马,又看了看他,最后终于憋出一句:“我不会骑马。”
也不知是太阳太热,还是他心中羞愧,总之脸蛋上通红一片,看起来分外可爱。
程维哲见他这样,心中越发柔软,他牵着那马慢慢走到杨中元跟前,然后牵起他的手:“它叫点星,很温顺的,你摸摸它,是不是很漂亮?”
杨中元被他握着手腕,不由自主摸了摸点星的额头。点星并不是名贵的宝马,但却非常有灵性,此刻或许是因为杨中元表情有点忐忑和喜欢,它便懂事地低下头,任由杨中元摸他的长脸。
马儿的眼睛都很漂亮,漆黑漆黑的,再配上长长的睫毛,看起来可爱又漂亮。杨中元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先是摸了几下他的鼻梁,见它很随意让自己摸,便又大胆地抱住它顺毛。
程维哲道:“这匹马是弱冠之时爹爹送给我的,后来我一直不怎么回程家,便把它寄养在雪塔巷附近的车马驿中,有空就去喂喂它,帮他洗洗毛。你看,点星多乖,多通人性。”
杨中元扭头看程维哲,一脸跃跃欲试:“真的好乖,阿哲,等有时间,你教我骑马吧。”
“好啊,以后我们离开这里,也替你挑一匹,还能给点星做个伴。”
听到自己被叫到了,点星仰仰头长鸣一声,杨中元吓了一跳,等它叫完了,才伸手拍了拍它的肚子:“坏蛋,还吓唬我。”
点星扭头蹭了蹭他,看起来十分无辜。
“好了,今天我带你回去,过来,我扶你上马。”程维哲拉着杨中元走到马镫边,示意他蹬着马镫上去。
杨中元虽说喜欢点星,可到底第一次骑马,说不紧张是骗人的。更何况点星并不是矮脚马,个头很高,杨中元拽住马鞍,蹬了半天脚蹬都没上去。
他其实是有点害怕,但又不肯直白说出来,程维哲在一旁看他爬了半天都没上去,忍着笑意劝他:“没事,没事,它很温顺的,你使劲往上跨一步就上去了。”
杨中元回头瞪了他一眼,转头对点星念叨:“点星你乖啊,我要上去了,务必不要动。”
点星摇了摇尾巴,喷了口气。
杨中元表情严肃起来,他双手拽着马鞍,左脚踩着马镫,一个使力就往马背上跨去。不过这一次似乎也跟刚才一样,你要往上爬,马儿总要动那么一两下,可它一动,杨中元就好像泄了气般,又跨不过去了。
就在这时,有力的大手及时拖住杨中元的屁|股,使劲送他上了马背。
等好不容易坐定下来,杨中元一面死死抓着马鞍,一面脸又烧了起来。
真是……丢死人了!
程维哲见他坐好,嘱咐一句:“你别动,抓紧点就行,我这就上来。”
杨中元扭头看他,只见程维哲仿佛身轻如燕,他一脚踏马镫,只消一个挺身飞跨,就稳稳坐到了杨中元的身后。
因为杨中元没有脚蹬踩,程维哲怕他害怕,便往前坐了坐,好让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你放心,掉不下去,要是实在不习惯,就闭上眼睛别看。有我在呢,恩?”
说完,他双手从杨中元腰间伸出,紧紧拽住缰绳。
杨中元只觉心跳如鼓,但他知道,他并不害怕。
程维哲在杨中元耳边低声笑笑,然后朗声道:“坐稳,我们走啦,驾。”
点星得了主人的命令,顿时迈开修长的腿,用力往前奔跑出去。马背上有些颠簸,杨中元不由自主往后靠去,然后就落入程维哲温热的胸膛里。
似是为了照顾杨中元,程维哲并没有让点星以最快的速度奔跑,它只是慢悠悠带着两人往丹落行去,跑得异常稳当。
程维哲拍了拍点星的鬃毛,低声夸它:“跑得真好,回去喂你吃萝卜。”
他跟杨中元几乎是贴在一起,说话呼出的热气直往杨中元耳边窜,杨中元的耳垂慢慢由白转红,最后几乎连脖颈都红成一片。
程维哲把下巴放在杨中元肩膀上,然后笑道:“热?”
杨中元轻轻摇了摇头,没有吭声。
程维哲又笑:“好玩吗?”
好半响之后,杨中元才点点头,答他:“好玩,点星很好。”
前方正好跑到转弯,程维哲收紧双臂,低声问:“那我好不好?”
这一下,杨中元简直浑身都僵了,程维哲见他不回答也不讲话,立马笑出声来。
听见他笑声里有着打趣的意味,杨中元才往后伸了伸手肘,捶了他一下。
之后一小段路,便没人再说话了,只有马儿的奔跑的“嘚嘚”声回荡在乡间,听起来十分惬意。
他们两人穿着一色青衣,坐在高头大马上从田间小路径直奔去。两侧碧绿的茶树一垄一垄往后退去,头顶阳光明媚,天青云淡,风景美不胜收。
程维哲左手松开缰绳,毫不犹豫地环住杨中元的腰。
杨中元仰头看向前方,只见满目都是苍翠碧蓝,就连心也跟着沉淀下来,整个人都安静不少。
他松开马鞍,轻轻握住了程维哲环在他腰间的手。
有那么一瞬间,他们彼此,似乎都听到了对方心动的声音。
从年少时一块嬉戏,到少年时经年分离,再到如今久别重逢,每日一起努力打拼。杨中元与程维哲,两个人慢慢敞开心扉,都把对方当做独一无二的那个存在。
他们不是懵懂无知的少年人,都已过了弱冠的年纪,心中到底喜不喜欢一个人,只要多用心想想,便能知道真相。
程维哲被他那么握住的一刹那间,觉得自己几乎要停住呼吸,杨中元从来都不是一个主动的人,这些日子以来,无论他怎样旁敲侧击,杨中元始终很少给予直截了当的回应。
可他却并不着急,因为感觉在这里,人也在这里,每当他们说起未来,杨中元的计划中,也总是少不了他的身影。
这样其实便够了,程维哲以前总觉得,两个人相处,只要有一个主动,那便就可以了。
但这一次,杨中元这一个小小的动作,却叫他整个人都高兴起来,因骑在马上,他甚至觉得自己仿佛飘在云端。
因为有情,所以对方每一个细小回应都仿若珍宝,在他心中最柔软的位置,点亮最美丽的色彩。
这样满足,这样幸福。
人活一世,也不过所求如此。
程维哲反手握住杨中元的,见他并未挣脱,仍旧老老实实窝在自己怀里,他就觉得满心都是欢喜。
“小元,我们就这样,一辈子都不松手,好不好?”程维哲带着笑意的声音在杨中元耳畔响起,他只觉浑身都麻了,一时之间,根本做不出任何反应。
似乎是太高兴了,也似乎是太满足,程维哲即使不能看到他的表情,却也知道他肯定脸上渐渐露出笑容。
他们两个挨得这样近,似乎就连心也贴在一起,一同感受田间碧绿,一同奔跑在碧蓝天空之下。
杨中元没有说话,程维哲也并不心急,他们似乎忘了刚才那句话,只顾着一路策马奔驰,领略风光。
等到丹洛高大的城门隐约出现在他们面前,杨中元才仿若终于能出声一般,坚定有力的,说了一个“好”字。
程维哲笑笑,把他搂得更紧,仿佛想要融他进骨血里。
两个人进了城以后就没再讲话,也放慢了速度让点星踱步而行,程维哲先把杨中元送到雪塔巷口,扶着他下了马,然后才摸了摸他的头:“我送点星去车马驿,一会儿就回来。”
杨中元迅速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虽然看起来仍有些不太好意思,不过却还是落落大方地拍了拍点星的脊背,说:“慢点骑,去吧。”
就在这个时候,程维哲突然弯下腰,在杨中元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他迅速调转马头,笑着喊了一声“驾”,一溜烟跑走了。
留下杨中元站在原地,一张脸白了又红,红了又白,简直精彩极了。
晚上的生意依旧忙碌,杨中元一边上菜煮面,一边竟不由自主哼起了小曲。周泉旭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也跟着露出笑容。
有那么几个熟客见他这样,便也打趣道:“小老板,今个有什么好事?难得见你这么高兴。”
杨中元笑笑,道:“确实是好事,可是佛曰,不可说。”
说完,也不管那几个食客如何起哄,他是再也不肯多讲什么了,脸上的笑容却一直都在。
太阳落山之后的巷子里安静极了,百姓们在外奔波一天,也不愿意浪费灯油钱,于是便早早歇下,好第二日精神抖擞去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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