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两个人都忙完,天色才渐渐亮起来,橘红色的光束从东方的朵朵云层里窜出头来,昭示着太阳即将升起。
几乎是眨眼的功夫,这条不大的小巷子里突然开始有了人声。
杨中元站在铺子门口,看着渐渐多起来的人影,张嘴喊道:“面铺子开张啦,今日免费,都来尝尝。”
他曾经在御膳房做过唱名宫人,一把嗓子嘹亮有力,远远就能让人听得一清二楚,程维哲几乎被他吓了一跳,转瞬片刻却又有些好笑地瞅着他瞧。
自打杨中元归来,他的行为是那么新奇又那么有趣,程维哲觉得自己总是忍不住盯着他看,仿佛希望能看到他更多的样子。
他不知道这样算是好还是不好,但他知道,无论杨中元变成什么模样,他都不会忘记小时候顽皮的他,却也不会觉得眼前这个优秀的青年是陌生人。
只要看着杨中元,他就觉得十几年光阴仿佛扎眼便过去,他还是他,他也还是他。
杨中元扯着嗓子当街叫卖,路上行人有的驻足有的行色匆匆,程维哲跑出去跟他一同点了长长的千丈红,在鞭炮的噼啪声里,一个中年男子犹豫地走了过来,问:“请问,今日是能免费吃碗面吗?”
“是是!”杨中元立刻笑红了脸,他请客人坐到位置上,扬声道:“鸡汤银丝面,一碗就来。”
☆、026玉井饭
有了第一碗,自然也会有第二碗,因着今日都可吃一碗免费的面,而且就摆在街边的汤锅不停咕嘟着诱人香味,不过片刻的功夫,这间小小的面馆便挤满了人。
杨中元有在御膳房十来年工作的经验,因此只要是进来人了,他抬头认真看一眼,便能记住客人的顺序,试了十来个人,竟分毫不差。
虽然客人多,而且是吃白食的,但杨中元还是一碗一碗面的做,不会因为人多而自乱阵脚,一口气煮好多碗出来。
今日他开张,程维哲自然是要好好帮衬的,因此一直忙活着帮他端面擦桌子,两个人辛辛苦苦忙了一早起,才勉强把第一波赶早的客人送走。
等到终于清闲下来,杨中元就端着那一整盆的碗,走到后院洗刷起来。
程维哲站在他边上,想要帮忙,却被杨中元拒绝:“这洗碗的活你可干不了,你肯定洗不干净,快去前面帮我看店。”
“你不叫我试试,怎么知道我干不了,你不是照样干了?”程维哲一面盯着前头铺子动静,一面嘀咕一声。
杨中元手上都是泡沫,听了只是笑笑,用肩膀推他后背:“好了快去,顺便帮我擦擦桌子。”
程维哲这才不情不愿去了前面,他知道杨中元的脾气,他拒绝的事情,哪怕别人说破天,也不顶用。
留下杨中元一个人蹲在大太阳底下,挥汗如雨洗着碗,他洗碗很仔细,先用温碱水把油渍抹去,然后用清水过两遍,最后用烧开的热水一烫,便干干净净的了。
周泉旭等他洗完了,才从屋里走出来。说实话,儿子一个人蹲在那里劳作的身影令他心里极难过,他不敢出去,只能一个人偷偷躲在窗户缝后面,一边瞧着一边红了眼睛。
从杨中元归家,他无论做什么都是井井有条,洗菜做饭洗衣服打水样样都会,可却对年幼时日日拿在手里的书本看也不看。
他记得他小时候,周泉旭问他将来想做什么。他那时候也不过六七岁,虽然时常顽皮得令人头痛,却也是个非常孝顺的好孩子,他当时歪着小脑袋认认真真想了很久,却回答:“阿哲说他要当大官,那我也好好读书,跟他一起当官,造福黎明百姓。”
一个小小的孩子,哪里知道什么是造福黎明百姓,不过是教书先生时常念叨,他们记到心里面去罢了。
周泉旭想到他小时候虽然经常跟程维哲打架吵嘴,却总是屁颠屁颠跟在人家后头,无论玩什么都在一起,就连儿时的梦想啊,也都有程维哲一份。
如今他回来,能跟小哲做邻居,他嘴上虽然不讲,但心里恐怕还是十分高兴的吧。
周泉旭见儿子洗完了碗,这才擦了擦眼角,笑着走出房门:“小元,早起客人多吧,怎么不叫小程帮着洗碗?你叫我也行啊。”
他虽然这么问,但也知道儿子是断然不会让他帮这个忙的,讲着个,不过为了让他放松放松。
杨中元把洗干净的碗摞成一摞,低声道:“爹你身体不好,多歇着就是了,我能干着呢。”
他说完稳稳站起身来,捧着一长串的碗放到后院的案台上,这才松了口气:“碱水烧手,哪里能让他碰,我一个人洗就行了。”
周泉旭听到上一句还好些,可到了第二句,不知怎么地,他心里竟咯噔一下。
“那你也别用碱水洗了,面碗也不脏,用热水好好烫烫便是。”想了好半天,周泉旭也只回了这一句。
杨中元笑笑,站在案台边擦了擦汗,又抬起那一摞碗:“我习惯了,不要紧的。咱们靠吃食营生,不洗干净怎么行呢,爹,外面日头晒,你先回去歇歇吧。待会儿我先做好饭,趁着客人来之前我们先吃。”
他说完这一句,转身就进了前面铺子,可刚一进去,却见程维哲正愣愣看着他发呆,杨中元挑眉问他:“发什么神呢?还不快帮我把碗接过去。”
“哦,就来就来。”程维哲被他叫一声,忙回过神来,伸手就接过碗,整整齐齐码放进碗柜里。
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他背对着杨中元,没有叫他看到自己的表情。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并不需要明言。
杨中元忙了一早起,他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早上那一碗面根本不顶饿,他坐在灶台后面,仰着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
“还早哩,看来我们能闲一阵。”杨中元这样说着,手里却丝毫没闲着。
他从案台下面拿出一根早上刚送来的莲藕并两根胡萝卜,放入盆中认真洗了起来,等洗干净后,便把这两样都泡进干净的井水里,以待备用。
程维哲放好碗,转身就看他又忙活上了,不由叹道:“小元,忙了一上午你不累吗?这又是要做什么?还不快歇会儿。”
杨中元起身,推他到往后院走:“去,打一碗米、一碗莲子过来。”
米面袋子还是程维哲帮着一起抗进空屋的,他自然知道放在哪里。不过莲子又是什么时候买的?
“你到底买了多少食材放在家里,怎么吃得完?”程维哲有些无奈地看着杨中元,任他怎么推就是不动。
杨中元撇撇嘴,见他不动也懒得理他,回身捞出莲藕,拿起菜刀上下挥舞,不消片刻功夫,整齐如葡萄大小的莲藕丁便被切了出来:“阿哲,饭虽说人人都吃,但怎么吃得好,怎么吃得妙,怎么吃得舒坦又妥帖,那才是重要的,你懂不懂?”
见他有长篇大论的架势,程维哲忙摆摆手,逃也似地往后院跑去:“好了好了,你妙,你妙极了?还不是不想让你费那么多劲。”
他身后,杨中元又切起了脆生生的胡萝卜,可脸上的笑意却一丝一毫都掩盖不住。
等到程维哲在杨中元的指示下淘洗好米,加水放入锅中煮上之后,又被他念叨着把莲子去皮取芯,虽说莲子芯清热去火,可味道有些苦了,吃起来口感并不是太好,还不如留着泡水喝。
“小元,吃个饭这么讲究,那得多费神。”程维哲一边剥着莲子,一边不死心抱怨。
实际上他念叨这个,也不是为了跟杨中元抬杠,只是看他一天天的忙活不停,就替他累的慌。说实话,他就算在程家境况不好,但也好歹是长子嫡孙,家里的事情上上下下都不用他沾手,就算开了这个小小的茶铺子,也大多都是雇的伙计和账房在忙,他自己是不会亲自洗碗擦桌子的。
可到了杨中元这里,他竟然样样都会干,也样样都干得好。
不得不说,在这一方面,杨中元比他强上许多。他自愧弗如。
“我离开家许多年了,也没有好好孝顺爹爹,如今可算有机会了,自然要变着花样好好孝顺他。把饭做得精致可口一些,是我目前能做到最好的了,当然要紧着好的来。”
“唉,你说得对,你啊,就是劳碌命。”程维哲剥好莲子,又主动洗了干净,便坐在一边看他忙。
用来煮饭的是个砖红色的陶罐,杨中元从街对面的杂货铺买来的,样子看上去不甚漂亮,但蒸饭却异常好吃。
他把煮面条用的小锅放到一边,专心盯着煮米饭的陶罐瞧,等到陶罐里的水沸腾起来,他飞快把藕丁胡萝卜丁与莲子扔进去,用筷子搅和一圈,这才盖上盖子压了压火。
程维哲鼻子灵,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甜甜糯糯的米香扑面而来:“饭还能这样煮吗?真香。”
听到他夸赞,杨中元低头笑起来,他浓密的睫毛仿若小小扇子,护住了凤目里的柔光:“这个啊,叫玉井饭。”
“玉井?”程维哲听他这么讲,挑眉道,“可是‘太华峰头玉井莲,花开十丈藕如船’的玉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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