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歌险些端不住手中的盘子,他慌忙忙地把托盘放在桌上,然后低着眼睛盛饭不敢看他。
盛好饭菜,刘青歌端到床前,凌九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只是这一个眼神,又差点把刘青歌的魂勾走。
“额,阿,阿九吃饭……”刘青歌一边咽口水一边说道。
凌九已经不是那副苍老的样子,又变回了他以往的俊美,甚至举手抬眼间都是妖孽般的魅惑,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看着刘青歌喂到嘴边的勺子,他突然看着他说道:“你知道我的身份来历了吧。”
刘青歌僵了下,随即继续喂着,即使他不张嘴。
“我不管你是人是仙还是怪物,我只要你,我不在乎那些。”
“即使我不爱你?”凌九淡漠说道,然后好似没有看到他微僵的身子,张嘴含住他勺子里的食物,慢慢咀嚼,道:“我记得,我从来没有说过爱你。”
刘青歌苍白了脸色,伸出手都忘了收回来,只是傻傻地看着他咀嚼的动作。
凌九继续说道:“我被挖了心,没有心的人怎么会爱?我之所以和你在一起,是因为你是柳青,而我之所以喜欢柳青,是因为他愿意和我作伴,我寂寞了几百年,你不会明白一个伴对我而言的意义。”
“只要一个人愿意和我作伴,无论他是妖是魔是男是女都无所谓,我只是要伴,和你在一起纯粹是个巧合,如果当初说和我作伴的换做别人,我依然会和他在一起。”
“够了,别说了。”刘青歌打断他。
“我的心,从来都在凌骁那里,刘青歌,我不爱你,真的不爱。”凌九继续说着。
“你够了!我说让你别说了!”刘青歌猛地站起来,把手中的碗狠狠地摔在地上。
“生气了?”凌九抬起头看着他,样子有些无辜,“可是即使你生气了,我还是不爱你啊。”
刘青歌突然俯□,狠狠地吻住他,凌九也不挣扎,由着他吻。
连梦里都舍不得放开的双唇,此刻依然是那么柔软,却是如此冰凉,比他以往就冰凉的身子凉得更甚,冷得寒心。
他吻着他的唇瓣,他含着他的耳垂……
“对了,忘了告诉你,昨天你喂马儿吃天池金莲的事,被我看到了。”凌九突然轻笑着说道。
刘青歌狠狠地一僵,心头都颤了颤,许久,他才僵硬地抬起头,正对上凌九那双漆黑的丹凤双眸,嘴角轻笑,眼底,却是冰冷的寒意。
“别说,那朵金莲花还挺好看的……”
凌九的话没说完,就又被刘青歌吻住了,他分明感觉到四片唇瓣相接,缓缓流下一股湿意,他抬起眼睛,看到刘青歌紧闭的双眼中,滑下晶莹的眼泪。
“对不起,对不起……”刘青歌一边吻着,一边说道。
凌九静静地看着他,被他堵住的双唇痴痴地笑了起来,随即换来刘青歌更加激烈的吻。
他的笑让刘青歌有些害怕,他没想到会被凌九发现,即使发现也不该是这种反应,也许生气,也许暴怒,也许失望,也许伤心,总之不是在笑。
刘青歌突然觉得凌九好远,好远好远,在他伸手抓不住的地方,而他,是被自己亲手推开的……
他突然很想杀了自己,他把天池金莲喂给马儿,只是想让凌九的手脚一直无法愈合,这样就能一辈子留在自己身边,可是好像错了。
好像,错得很离谱……
可是,他已经回不了头了。
他撕扯着凌九的衣服,将扯烂的衣服全都丢在地上,迫不及待地与他亲热,甚至来不及做任何准备就进入了他的身体。
凌九一声不吭,仅仅是斜睨着眼睛看着他,眉眼轻挑,眼底尽是嘲讽。
刘青歌在他身上动着,含着泪捂住他的双眼,继续他的动作。
凌九,对不起,可是我放不开你……
总也要不够,他俯□吻住凌九的双唇,手依旧捂着他的眼睛,含着他的唇瓣,不断吸允着。
起码,起码……
起码他得到他了,对不对?
起码,他再也无法离开他了……
两年之后。
院子里很是漂亮,放眼望去,满眼都是金碧辉煌的,屋门镀着金漆,连门上的锁都是纯金的,上面镶着宝石,很是好看。
屋子里,窗户微微嵌开一条细缝,照射进来火红的夕阳光,光线的方向刚好是床榻的方向。
凌九随意地斜睨在床榻上,腿上搭着几张纸一样的东西,上面写满了字,凌九正吃力地抬起胳膊,想要把纸张翻过来。
等他成功地把纸张翻过来的时候,已经满头大汗。
连这样的小事,他都如此吃力,他低了低眼睛,继续看着纸张上的东西。
这是半城山庄代理庄主金时发发明的,叫做《江湖日报》,上面记载了一些江湖上发生的大小事,每天都有更新,刘青歌怕他无聊,每天都派下人送来给他看。
对于金时发,凌九记得很清楚,对他有种莫名的感应,他知道,他不是来自这个世界,所以当他发明出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时,他只有好奇没有惊讶。
报纸的首页永远都只有一个内容,半城山庄正庄主新收的入室弟子燕离的近况,看来金时发也被这个五师弟掰弯了。
说起李,他跟金时发只有两面之缘,却好像认识很久一样,真心把他当做朋友,瞧着他变弯了……凌九那叫一个高兴啊!
他貌似还有一个朋友,哎,那个有了相公不要朋友的沈如侠,算起来,已经快三年没有见过面了。
不知道还有没有命见到。
他正这样想着,门前响起了开锁的声音,只有刘青歌一个人会来这里,凌九知道,是他回来了。
果然,门被推开,刘青歌走进来,对他笑了笑,坐在床前抓住他的手握在掌心,随即皱眉。
“怎么这么冷?”
“你不是都习惯了?”凌九随意地答道,视线还在报纸上。
像是习惯了,刘青歌只是低头苦笑一下,从怀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瓷瓶来,凌九知道,里面是忘川。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发晚了,我发现这本书怎么那么长?二十六万字了还没结束,不符合我性格啊,还有,想当年我写《乱世》的时候,那是纯本的清水文啊,现在怎么有这么多肉呢?????
第87章 不请自来的客人
两年前刘青歌执意要带他走,方子言哪里管得住他,只能由着他带着凌九离开,只是在他离开之前提醒了句,凌九身负重伤,要想保命必须每天服药,要刘青歌定时去取。
为了躲方子言,刘青歌特意从杭州躲到了扬州,就怕会有人泄露凌九的身份行踪,带他去了刘青莲之前住的隐金山庄,然后定时去方子言那里拿药。
拿的药,自然就是忘川,这个给临死之人苟延残喘续命的毒药。
然而刘青歌不知道,他如果知道那是忘川,死也不会给凌九吃的。
一千个日子,不知道还剩多久。
忘川的腐蚀性,让凌九连呼吸都痛,他佯装无事地张嘴,乖巧顺从地让刘青歌给自己喂下半瓶。
喂完之后,刘青歌习惯性地皱眉,“这到底什么药,喝了两年多了都没效果,我上次不小心碰到,烧掉好大一块皮肉。”
说着,刘青歌抬起头委屈地说道。
凌九皱着眉看了他的手一眼,瞧着已经结疤了,这才松开眉头,淡淡地别开脸。
刘青歌没有错过他这个动作,笑嘻嘻地凑过去要吻他。
凌九一慌,吓得忙闪开了身子,奈何没有双手借力,整个人摔在了床上,好在床上够软,不算疼。
刘青歌有些错愕地看着他,两年多了,他虽然冷漠,可从不会拒绝自己。
凌九皱着眉看着他,脸上再没有当年习惯性的微笑,而是寒冰的冷漠,他起不来身子,索性扭曲地躺在床上瞪着他。
“说过多少次,不要在我喝完药的时候吻我,我不喜欢!”
刘青歌扁扁嘴,委屈地看着他,“我又不会介意你嘴里的药味……”
凌九干脆闭上眼睛不想看他,心里却忍不住一疼。
不是怕你嫌弃药味,是怕你服了他嘴里残留的忘川中毒啊……
凌九眼珠转了转,对他说道:“你这次去杭州,有没有带什么礼物送我?”
刘青歌有些诧异,隐金山庄一应具全,有什么是凌九想要而没有得到的?
忽地,他明白了,凌九是在问那枚白玉簪。
当年,他以那枚玉簪太过老旧为理由收了起来,给刘青歌换上一枚青木的,两年来,凌九始终对那枚玉簪耿耿于怀。
刘青歌知道,他挂念的不是那枚簪子,而是那枚簪子所代表的人。
即使是个死人。
刘青歌无力地扯了下嘴角,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拳头,从怀里拿出一包牛皮糖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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