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啦?”看路德维希很久没回话,米菲斯特忍不住开口道,“有这个应该可以夺位吧,这可是我从宝物库里偷出来的,要是被老爹和魔王陛下知道的话,他们一定会把我关小白屋的!”
“……”维尼莱尔吗?路德维希听到这名字就头疼,他感觉自己从重生以来就一直深陷在这个名字的阴影笼罩之下。他一直觉得,兰斯是注定主角,维尼莱尔是最终的boss,而他路德维希却只是这个故事中一开端就被兰斯斩杀的一个路边小怪。但是现在看来故事远远不是这样,那么原来故事的主线到底是什么?
该死的,这种需要动脑的时候兰斯偏偏不在这是什么情况啊!那家伙不是每次一穿越就会出现的吗?
“喂!喂!喂!”米菲斯特蹬着后踢,挥舞着那颗粉粉的骷髅头,他讨厌被人忽视的感觉,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尤为讨厌被眼前这个人忽视,想要被这个人一直看着,一直摸着,“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啊!做肉票敬业点好嘛!”
肉票?!路德维希脑门上的青筋瞬间有了爆炸的趋势,被自己从小骑到大的畜生当成肉票……这种感觉比被杜克捅一刀还要让人燥得心慌!
哼!果然不能停止治疗!
☆、84 第八十四章
想要训练出一匹优秀的坐骑主要分成三个步骤:
1准备骑具
2增加人与坐骑间熟悉度
3坐骑骑乘状态下的调.教!!!
第一条现在没有条件,直接跳过;第二条早在原来的世界就完成度100%了,也可跳过,所以剩下的就只有……
长靴后跟的马刺紧贴着米菲斯特的马腹,半点都没有准备离开的意思,要是以前路德维希可不舍得这样,但是对于这个没脸没皮甚至都不是童子马的没节操兽人,路德维希觉得他根本不需要客气什么。
算起来这已经是他被米菲斯特劫持后的第四天了,兰斯一反常态依旧没有出现,让路德维希不得不怀疑,是不是上个世界兰斯比他早出现十多天,所以这次他要等上十多天兰斯才会出现。而在这几天中,路德维希和米菲斯特已经两次遇上了杜克带领的骑士队。
虽然从米菲斯特那边得知,杜克所带领的骑士团是打着明里和亲暗里刺杀的计划去行刺巫妖王,不过路德维希却没有打算和他们汇合,连着两次都驾米菲斯特麻溜的逃跑,甚至还甩了杜克一道天雷,逼迫那个脸色不善的骑士不许跟来。
杜克去杀巫妖王是为了拯救世界;而他和米菲斯特去巫妖王城却是为了夺取下一任的皇位,继续祸害世界,虽然都是要杀死巫妖王,但是本质却完全不同。合作或者利用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也会带来一些麻烦。
人越多,越容易引起巫妖王的反感和怀疑,那句话怎么说的,不怕狼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奥托的骑士团,见到耶希亚之前路德维希从来没有期待过,见过耶希亚之后他就更加无法期待了。而且杜克那家伙虽然还有点用处,但是也时不时会犯二。二货有米菲斯特一个够了,要是再加一个杜克,在没有兰斯来平衡队伍脑残度的时候,杯具之神绝对是会来光顾他们的。
“咴~”驮着皇子殿下的黑马发出可怜的叫声,呜呜~肚子被扎得好痛,独角收起来的感觉也好难受,就算你是我爸爸的情人也不可以这样欺负啊,而且我还有一点点喜欢你,你不觉得这样很过分嘛!!!
米菲斯特看着他眼前那块烤得香喷喷的龙肉,怎么也想不到,身为兽人族少主的他,居然会变得骡子一样,追着被竹签吊在马头前的食物听人话的往前走……唯一的区别就是骡子面前吊着的多半是萝卜和白菜,而他现在眼前挂得是一块龙肉。
咴咴~我不可以这样,尊严!霸气!快雄起!米菲斯特用力的摇头,可是头一动立刻就有了风,龙肉那股焦香的味道顺着风传了过来……唔……好香,不愧是世界上的顶级美味,而且还刚好和我是同一属性的!暗属性的龙肉!!!咴咴~我要吃!
路德维希看着米菲斯特一会儿摇头,一会儿追着龙肉跑的傻样,抿着唇就想笑。好在当时他看米菲斯特喜欢吃从兰斯哪儿多拿了几份存在空间里,现在算是有了点作用。
米菲斯特天生智商低,好搞定,而另一件事就有点令人犯难了。路德维希拿着从米菲斯特蹄子上抢来的粉粉骷髅头在检查了N遍之后,他现在可以确定这颗骷髅的确是文书骷髅,而且还刚巧是他缺少的骷髅之一,欲望。
而这样一来就又出现了两个问题。从骷髅口中吐出的信息来看,贝利亚已经成为了巫妖王。排除掉杀死前任巫妖王的方法之外,他成为巫妖王的方法就只有两个,一被维尼莱尔指定,二集齐所有的登基道具。
从在雪域时的对话来看,维尼莱尔似乎是属意路德维希来当巫妖王的,所以指定贝利亚当上巫妖王的可能性显然低到了极点。可若不是这样,这颗骷髅出现在米菲斯特手中就显然更加不科学了。
“咴咴~”你可以把我的骷髅头还给我了吗?那可是我偷偷拿出来了的,万一被我爹知道他一定会揍我屁股的!
从维尼莱尔的宝物库里拿出来的……事情的一切又一次指向了大boss,路德维希甚至一瞬间产生了一种想法,他也许应该先去找维尼莱尔问个明白。只是维尼莱尔会告诉他事情的答案吗?
路德维希甚至严重怀疑魔王陛下会再次逮住兰斯,掏了他的心脏塞进自己手里。虽然不是掏他的心脏,但是那种诡异的神展开和无限重复的情节他已经玩腻了。
所以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找到乐趣的事情,就是去捅贝利亚的刀子,看着那个混蛋死一百次。而在这之前,路德维希觉得自己还可以研究一下怎么把这颗粉粉的骷髅头收归己有。
粉粉骷髅纤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紫色的蝴蝶结随风飘动,上下颚张合着“咔咔咔”发出声响,然后脑袋一扭,朝路德维希露出了一脸鄙视的表情。
“……”皇子殿下脸上很平静,但是内心……搞毛啊,半点肌肉和脸皮都没有,拿来的什么表情啊!
【都是骷髅了,还要脸皮有毛用,傻!】
“……”路德维希很确定他刚才听见骷髅嘴里吐出了只有死族和魔族才能听懂的魔语……每个文书骷髅的能力都有些不同,所以对这只骷髅会说魔语的事情路德维希并没有感觉太过惊讶,只是他不但被一颗骷髅鄙视了,还被这颗骷髅说傻……
怒!雷劈之!
“卡擦擦~”两道雷,焦了两个蝴蝶结。
【呸呸!】粉粉骷髅吐出两团黑气,怒气道【欺负骷髅,我不跟你了!】
【你打算抛弃米菲斯,跟我走?】皇子殿下眉毛一挑,也用起了魔语。
【……】粉粉愣了一下,好似狡辩一样的说道,【你杀了这匹马,我也不跟你!】
【除了杀掉现任持有人,是不是还有什么方法能夺取对方的骷髅?!】路德维希觉得有门道,握着骷髅头的手上开始聚集冰气。
感觉到寒冷和危险的粉粉骷髅抖了两下,但还是依然嘴硬,【没有!】
【一定有,快说!】
【有也不告诉你!你是坏人。】
不听话,再霹之!
“卡擦擦~”又是两道雷,粉粉骷髅纤长浓密的眼睫毛在路德维希的笑容下化成了灰。皇子殿下巧笑着告诉小骷髅一个道理,【都成巫妖王候选人了,还能是好人吗?】
【……】粉粉在哀悼他逝去的眼角毛与蝴蝶结。
在其后连番的“交战”之下,粉粉终于在脑壳要被劈裂的最后一秒,被虐哭了,【呜呜,我告诉你,告诉你还不行嘛。】
【说吧。】路德维希早就等着了。
【呜……我是代表欲的骷髅,所以……所以你只要比在这方面比我现在的持有人更强,我就会自动转化到你那边了,呜……】
欲吗……路德维希手指摩挲着米菲斯特黑色的皮毛,难道要他找十多个女人男人睡一遍去吗?!这个真相让大皇子深深的炸毛。
【no,no,no。至少要找100个人类~】
【什么!】路德维希脑袋上的青筋瞬爆,难道他纯洁的小马驹,已经和一百只阿猫阿狗阿猪阿蛇那啥啥过了吗?不!我拒绝相信!
【人人怎么比得上兽人、人兽、和兽兽呢!】粉粉骷髅头上再次露出了一个表情,基本上可以归类为猥琐。
【要人兽、兽人、兽兽,你怎么不去找耶梦!】那家伙在这方面绝对够格啊!而且比米菲斯特不知道强多少倍了啊!
【咦?!】粉粉骷髅瞬间兴奋了起来,【你也知道耶梦梦吗~耶梦梦超帅的~超有爱的!可惜耶梦梦是魔王的手下,巫妖王和魔王应该是平级的。所以不能选耶梦梦,我就只好选了耶梦梦的儿子~】
耶梦梦……这是哪门子诡异的称呼啊!作为一颗死骷髅头就不要卖萌了!而且作为耶梦的儿子,你不觉得这样一来辈分差得就更大了吗!路德维希扶额,手上这个果然是他见过的最奇怪最不合群的一枚骷髅头了,喜欢吞金子的骷髅果然才是最可爱的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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