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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的庄园 [强推] (脂肪颗粒)


  过去英镑很值钱的,换算成我们的人民币,1英镑=几千块人民币,你想想50英镑是多少钱?但是两个时代物价不一样的,不能穿越购物,所以咱们不能这么换算。文中只告诉你英镑了,不要自己偷偷换算成人民币衡量哦O(n_n)O~
  有很多人对文中money的问题比较纠结。可能用英镑来衡量,所以大家对钱没有明确的概念,于是觉得男主花费太甚,但是又太圣母,还想帮妹妹攀高枝。
  男主其实花费不多的,雇佣仆人也是必须的,因为他是个绅士,倘若没有仆人和自己的房子,背后会被人笑死,体面的人家甚至不会跟他结交。为什么呢?因为还要自己动手干活啊,只有下等人才自己干活呢,很多外国小说里都提到过这种剧情,比如《包法利夫人》。《南方与北方》也暗示了,即使落魄了,那些标榜自己身份的人也雇佣着仆人,《南方与北方》的时代都发展到工业革命后面了,也依然这样的,你能说他们矫情矛盾吗?
  其实上流社会的花销是很巨大的,主要在衣食住行上,还要购买充面子的奢侈品,比如瓷器什么的。像奎因特庄园每年800英镑,还要加上男主母亲5000磅嫁妆的国债利息,其实每年能赚1000英镑。但为了维持奢侈的生活,一年下来剩的不多。可是他们必须这么奢侈,每年举办各种宴会舞会,买成堆的衣服首饰摆设,雇佣多余的仆人等。因为越奢侈,代表的地位越高,这是个面子问题,就是‘如果你不能维持你身份应有的体面,那么就让贤给其他有能力的人进入我们的圈子’。上流社会所谓的‘圈子’很重要,相当于一切。很多小说、电影里都有这样的情节,从女士先生们偶尔的谈话中,得知谁谁谁落魄了,不再出现在圈子里。
  然后企图借钱嫁妹妹,男主给妹妹500英镑,其实是符合他牧师身份的。他每年赚150英镑,给妹妹500英镑是合情合理的。我写这个借钱的剧情虽然用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但其实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跟爱德华借钱,因为后面有对应剧情,但是好像搞得有点三观不正。不过木关系,我把后面这段剧情删掉了。前面写了的就不改了,就当主角白莲花,哇咔咔。
  我们读很多西方名著时会感觉迷糊,我要是没翻阅资料也是一头雾水的,就怕我让大家也看的似是而非,不过这些解释如果出现在正文里,就太啰嗦了,我不喜欢这种风格,所以还是放这里吧。
  又说了一大堆好像论文一样枯燥的东西,不明觉厉了啊~\(≧▽≦)/~


第42章

  这时,一位先生带着一位年轻小姐走过来,给我们互相介绍。
  “彭斯先生,这位是利迪斯小姐。”男人是一位绅士,负责介绍陌生男女认识,让他们能够连续跳舞,使舞会不至于冷场,也防止小姐夫人们一直没有舞伴,而感到冷落。
  迈克的表情丝毫未变,狭长的眼睛十分锐利,紧紧盯着舞池的某处,仿佛压根没注意到有人过来,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那位先生和小姐立即露出了十分尴尬的神情,被这样无视,他们当然感到愤怒。
  我急忙越过迈克,向那位小姐伸出手,弯腰道:“可以邀请您跳支舞吗?”
  利迪斯小姐面带怒气,却勉强露出了一个笑容,高傲的搭住我的手。刚才她差一点就丢大脸了,虽然是迈克失礼在先,可是被人介绍,却没有舞伴,那无疑表明她被人嫌弃了,迟早沦为这场舞会的笑柄。
  我们迈入舞池后,我急忙向她道歉:“请原谅,我的朋友身体有些不适,他不是故意的。”
  “您不必帮他解释。”利迪斯小姐扬了扬下巴:“我知道那位彭斯先生,他在伦敦很有名,虽然是位牧师,却是年轻小姐们的宠儿,喜欢他的女人不计其数,他高傲些也很正常。”
  我尴尬的笑了笑,这位小姐的评价还真没错。
  迈克是法国后裔,从父辈起移居英国,但是一看就是地地道道的法国人。他的金色头发带有一种暗红的颜色,浓密卷曲,长长的落在肩头,趁的他消瘦冷峻的面容格外俊美。他外表英俊,野性十足,女人们都喜欢他。而且他还风流不羁,从十几岁时就随父辈出入酒色之地。虽然进入神学院后他就收敛了过去的脾性,成为牧师后更是再没听说过他的风流韵事。可是对他丢手绢抛媚眼的女人却一个也没少,特别是那些名声不好的已婚妇人,简直对他趋之若鹜。
  也许越风流的男人越招女人喜欢吧,英国女人总是很难拒绝法国男人的,很多英国男人太古板,不懂浪漫是什么东西。
  而且迈克虽然是绅士的小儿子,却分得了一块土地和五千英镑的国债基金,加上他每年一百英镑的年薪,他每年一共能收入六百英镑,在这种情况下,女人不追着他跑就奇怪了。
  “刚才没有仔细打量你,你长得还真不错,比那位彭斯先生好看多了。”利迪斯小姐忽然说。
  我被她大大咧咧的评价说的一愣,不由得笑了,这位小姐真是个直爽的性子,跟我以前见过的小姐们都不一样。
  “你是乡绅吗?”她歪歪头问。
  “不,我是个牧师。”我说。
  “难怪,如果你也是乡绅的话,一定非常受欢迎,比那位传说中的霍尔先生还要受欢迎。”她翘了翘嘴角说。
  “传说中的?”我问。
  利迪斯小姐向卡洛斯先生的方向看了一眼说:“因为还不认识,自然还是传说中的。”
  “看来你对他很感兴趣?”
  “怎么?你吃醋了?”
  “呵呵。”我笑着摇了摇头说:“你可真是个大胆的姑娘。”
  “也许因为我是商人的女儿,所以没有那些上流小姐们的矫揉造作。”她眨眨眼睛说:“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帅哥。”
  我脸红了红说:“您可以称呼我康斯坦丁。”
  “真好听。”她开心的说:“就像小说中那些贵族少爷们的名字。”
  不知不觉,一曲结束了,她站在我面前,完全没有要移动的样子。我其实很不习惯跟女性打交道,在印度时我就被一些年轻女性弄得焦头烂额,这是我头一次跟一位姑娘如此轻松的交谈。
  可是在第二支曲子即将开始前,她忽然收起了笑容,眼中的失落一闪而过,然后向我微微屈膝道:“请原谅,失陪了。”
  我呆呆的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奇怪自己是不是被嫌弃了,她可真是风一样,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啊。然后我转身走下舞池,一回头就看到了正前方的爱德华。
  “康斯坦丁先生跳舞跳得很尽兴。”他冷冷的对我说。
  “是的,我们彼此彼此。”我还在气他刚才冷落我,于是毫不客气的回敬。
  他怒气冲冲的看了我一会儿,然后一语不发的移开了眼睛。
  这时,邦妮小姐走了过来,她向爱德华屈膝道:“费蒙特先生,请恕我失礼,我看您脸色不好,是不是不舒服?”
  “我不姓费蒙特。”爱德华皱起眉头,语气嫌恶的说。
  邦妮小姐立即脸色尴尬了起来。
  爱德华也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十分不妥,于是深吸了一口气,向她欠身道:“抱歉,我情绪有些不好,请您原谅。”
  “没关系。”邦妮小姐温柔的笑道,以一种包容的口吻说:“我们是朋友,没什么好介怀的,您有什么不快的心事也可以向我吐露。”
  “您真是位善解人意的小姐。”他向她伸出手说:“可以再邀请您跳支舞吗?”
  “当然。”她微笑着说。
  两人再次走进舞池里,爱德华自始至终都没有看过我一眼。
  我独自站在角落里,觉得心情十分压抑,然后我听到了两位妇人的交谈声。
  “霍尔男爵可真会钻营,听说他儿子的婚事已经有眉目了,是个富商的女儿,姓利迪斯。”
  “商人!”另一个惊叹道:“他们不是总吹捧自己的贵族身份吗?怎么会跟商人结亲?”
  “那可不是普通商人,那女孩听说有一万英镑的嫁妆呢。男爵的儿子拖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左挑右选的,那个带着一万英镑的女孩一出现,不是马上就露出暧昧的姿态了吗?什么冠冕堂皇的借口都白搭,还不是要看钱。”妇人又说:“你再瞧瞧她的女儿,整晚都围着那个毁了容的男人转,女孩家的矜持和体面都快不顾了,就算要攀高枝,也不至于这么露骨。平时那么高傲,谁都不放在眼里,现在连丑八怪都使劲讨好了。”
  “这不是那个杀人犯吗,围着转他有什么好处?”另一个妇人口气不屑的说。
  “听说他在印度有大庄园,每年有三千英镑的收入,最重要的是……”妇人压低声音道:“他不知道用什么手段进了议会,颇受新晋大臣的赏识,连他的父亲都放出风声要认回他呢。”
  说着,妇人又酸酸的说:“那个男人听说个性阴翳,不容易讨好。不过他看上去对邦妮小姐很有好感嘛,都跳第三支舞了。”
  当夜舞会结束后,人群四散而去。我们四人一同坐上马车,不同于来时那么兴高采烈,车上的每个人都耷拉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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